2021年行政審批二股業務工作總結

2021年行政審批二股業務工作總結

2021年行政審批二股業務工作總結

根據《國務院關於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市貫徹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襄政辦發〔2020〕32號)等檔案精神,在局黨組的堅強領導下,認真落實省市2021年度行政審批改革工作計劃,挖掘群眾需求、主動放管服,創新驅動、推進改革,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一、擴大告知承諾事項範圍。在實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的基礎上,學習借鑑、優化服務,推廣實行“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設立”、“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出版物零售許可”、“執業醫師註冊證明”、“鄉村醫生執業註冊證明”等告知承諾服務,制定了《XX市電影放映單位設立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辦法》。

二、持續優化行政審批服務。

(一)優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1、在社會組織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營利性民辦學校時,不再要求提交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該社會組織近2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結果等材料。2、在民辦學校舉辦者再次申請舉辦營利性民辦學校時,不再要求提交近2年度檢查的證明材料和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學校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結果。3、將營利性民辦學校申請許可證到期延續和校長變更的審批時限均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3個工作日。4、對民辦學校申請許可證到期延續的,若許可條件基本不變且無違法違規或失信記錄,在各學段原有許可證期限基礎上延長1年有效期。

(二)優化勞務派遣許可。1、承接市級審批許可權下放。2、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3、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先登記告知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三)優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合格證明。

(四)優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1、取消醫療機構驗資證明。2、實現醫療機構電子化註冊登記。

(五)優化出版物經營許可。1、推動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2、推動線上獲取核驗營業執照、企業章程、經營場所情況及使用權證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三、實行跨省、跨區、襄十隨神、全區通辦。實行與深圳福田、棗陽、宜城、南漳、襄十隨神等跨區域通辦,試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等全區代收代辦,逐步實現審批事項下沉,高頻事項自助辦,其他事項全區通辦。

四、篩選醫師、護士、鄉村醫生執業等3個查詢事項申報鄂匯辦查詢服務特色事項。

五、擴大審批備案事項。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養老機構內部設定醫療機構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7〕38號),積極與民政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協調配合,爭取支援,在實行中醫診所備案、養老機構備案的基礎上,將養老機構等企事業單位內部設定醫療機構全面實行衛生健康部門備案管理。探索取消各類診所行政審批,實行行政審批備案管理。

六、實行行政審批事項分層審批。

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