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要工作總結

1、強化審判管理,提高審判案件質效。將 “質量建設年”的具體要求和目標具體分解到每一個幹警頭上,制定工作目標責任制,員額法官和書記員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協調有序,審判團隊的凝聚力得到了增強。結合每月公佈的績效資料通報,圍繞“九升八降”等重要指標方面開展工作。對相對簡單的案件,在一方當事人立案時及時聯絡對方當事人到法庭,引導雙方和解,對在立案階段未達成和解的案件,在開庭審理前抽時間繼續做調解工作。對一些相對複雜的案件,庭前由員額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質證,使法官在庭審中更好的把握了爭議焦點,在確保庭審質量的前提下縮短了庭審時間,提高了工作效率。全力抓好案件質量,降低上訴率和發改率,實現案結事了。實行每半月庭務會議制度,對疑難案件進行討論,制定結案計劃。提高案件效率,做好結案平衡工作,徹底杜絕年底突擊結案的問題。加強服判息訴工作,對於判決後敏感重大的案件,積極與當事人所在的基層組織聯絡,時刻關注敗訴當事人的動向,引導他們正確對待判決結果。一年來,沒有出現信訪和纏訴案件。

法院簡要工作總結

2、大力加強調解聯動機制建設。法庭始終堅持調解優先的工作思路,從訴前化解和立案調解兩方面著手,爭取讓更多的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和審前,力爭在源頭上減少進入審判的案件數量。對於離婚、繼承、鄰里糾紛、小額債務等糾紛,加強與其他調解組織的互動,形成大調解的合力。除轄區各基層組織調解委員會外,法庭還與轄區司法所、派出所建立了固定聯絡,與人民調解組織做好訴調對接工作,加強對人民調解組織的指導工作,共同化解矛盾糾紛。

3、運用移動微法院先進的移動網際網路技術,實現民商事案件立案、繳費、證據交換、筆錄確認、訴前調解、電子送達等全流程線上流轉,提供訴訟服務網上辦理、即時服務,順利完成訴訟流程,切實解決當事人問累、訴累、跑累等問題,實現了“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的訴訟服務,貫徹了“司法為民,司法利民”的準則,大大提升了訴訟效能、司法為民效能及司法公信力。

4、落實司法服務企業。法庭轄區企業多,面對經濟形勢整體不好的局面,涉企糾紛增多,眾多企業停產停業,相關的工人欠薪、債務等群體矛盾不斷出現,今年受理的涉企案件有一百四十餘件,為企業提供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成為法庭的重點工作之一。法庭與涉訴企業不定期的舉行座談,邀請相關企業的負責人,就企業發展過程中涉及的法律困惑提供解答,通過電話交流、座談、提供法律諮詢等形式,為企業排憂解惑。對起訴到法庭的涉企案件,第一時間與被告企業取得聯絡,聽取企業對案件事實的意見,及時召集雙方當事人予以調解。對調解不成的案件都能做好預案,與轄區政府取得聯絡,聽取他們對案件處理有可能造成對企業的負面影響,有序安排所涉案件的審理工作,做到對案件進行妥善處理,最大限度平抑因涉訴對企業經營所造成的後續影響。

5、便民利民,做好法律延伸服務。主動向律師、金融機構、當事人等推介網上立案、跨域立案、智慧法院、移動微法院平臺的便利性,積極動員各方力量,走訪鄉鎮、社群、商會等,爭取理解和支援。做好平臺訴調對接、資訊登記和日常跟蹤工作,落實法庭訴訟服務視窗與各基層社群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各行業性專業調委會聯動工作格局。加大調解工作力度。以化解矛盾為主線,更加註重調解,在案結事了上下功夫。加強全市法院調解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總結推廣經驗,不斷完善工作規程。著力構建司法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三位一體”的大調解工作格局,與市司法局聯合制定《關於司法調解xxx的暫行規定》。注重引導農村基層組織、社群組織參與調解工作。全市法院初步形成貫穿訴訟活動全過程、社會多方支援參與、多元化解決矛盾糾紛的調解模式。法庭在原有巡迴審判點的基礎上,今年又在幹欖、馬嶴設立兩個巡迴審判點,不定期的開展巡迴審判工作,方便人民群眾訴訟。積極參與社會管理。落實法官聯絡社群制度,要求每位幹警每半個月進社群聯絡工作,平時加強電話溝通, 宣傳法律政策,瞭解群眾心聲。重視對弱勢群體提供司法救助、綠色訴訟、諮詢指導等工作。深化法治宣傳教育,多次應邀為基層組織授課,在推動法制宣傳過程中搭建訴調對接橋樑。為轄區政府提供司法服務,對政府遇到的具體事務提供諮詢、協助,如對在土地徵用涉及到的法律問題進行解答;對發生的多起重大賠償糾紛和重點企業碰到的棘手事務提供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