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專題調研報告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的推進從嚴治黨工作,解決了為什麼從嚴治黨、怎麼從嚴治黨、通過什麼措施從嚴治黨等一系列問題,找到了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從嚴治黨路子。目前來說,全國查處了一大批有影響的大案要案,很多“老虎”都已經落網,形成了反腐倡廉的高壓態勢,但基層微小腐敗尚未根治,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經常發生,如果我們思想上不重視,必然造成從嚴治黨工作抓不嚴不實,違紀行為得不到有效遏制,黨風廉政建設向基層延伸時不我待,勢在必行。

鄉鎮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專題調研報告

一、鄉鎮開展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強化責任意識。黨支部是黨的基礎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鬥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強化基層黨組織責任意識尤為關鍵。“打鐵必須自身硬”,基層黨支部擔負直接教育黨員和服務群眾的職責同時,更要注意維護自身形象,接受群眾監督,要把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到實處,落實到每一個細節。

二是規範權力執行。黨要管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從嚴治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要始終與上級黨組織保持高度一致,要正確運用手中權力,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監督是權力正確執行的根本保證,堅持把監督挺在前面,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不斷加強村級工程建設、民政民生、農村“三資”等領域的監督制度建設,規範權力正確執行。

三是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幹部隊伍建設直接決定黨風廉政建設,提高幹部隊伍能力提升的同時,也要注重素質的培養,紀檢監察機關是從嚴治黨的關鍵所在,既要執紀又要執法,只有大力加強執紀執法能力建設,才能讓幹部隊伍更好履行黨風廉政建設。

二、存在問題

一是黨建主業失之於輕。管黨治黨是黨組織書記的主業。當前,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虛”、“空”、“飄”問題,有的認為抓黨建比較虛,不容易出顯績;有的認為抓業務是‘硬指標’,抓黨建是‘軟任務’,抓黨建會影響業務工作,要黨務給業務“讓路”;有的認為黨建工作‘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甚至一次黨建會都不召開。正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黨建工作抓偏、抓輕、甚至不抓,黨心散了,人心傷了,就會影響黨組織生產力、凝聚力、戰鬥力,最終蒙受巨大損失。

二是落實責任失之於軟。抓黨建必須抓責任制,不落實責任,不追究責任,從嚴治黨是做不到的。當前,不少黨建考核仍存在“吃大鍋飯”、“幹好幹壞一個樣”現象,加之黨建工作“又苦又累、經費短缺、難出政績”,相當部分的幹部不願從事黨務工作,導致基層黨組織書記只掛帥不出徵,當“二傳手”、“甩手掌櫃”,對黨建工作謀劃少、抓得少、露面少,因此,要堅持把抓黨建作為考核幹部的硬槓槓,促使黨組織書記種好自己的“責任田”。

三是從嚴治黨失之於寬。全面從嚴管黨治黨不僅是黨中央的責任,黨的各級組織都必須貫徹從嚴治黨要求。有的領導幹部對“資料”十分敏感,滿腦子“跨越式”、言必稱“增長率”,有的只管部門工作,只求部門利益最大化,對掛鉤鄉鎮的工作不聞不問、漠不關心。要把從嚴治黨責任落實好,就必須堅持黨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條戰線、每個領域、每個環節的黨建工作抓具體、抓深入,堅決防止“一手硬、一手軟”。

三、意見建議

一是任用幹部看黨建。實踐表明,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的思想素質、業務水平和責任意識,直接關係到黨建工作水平。選人用人是黨委的重要職責,將抓黨建工作情況與幹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標掛鉤,儘可能做到考核幹部考黨建,進一步落實“黨委書記要把抓黨建作為最大政績”的要求,切實做到述職述黨建、評議評黨建、考核考黨建、任用幹部看黨建,真正把導向立起來。只有這樣,才能讓廣大幹部明白,幹部不是跑來的,而是幹出來的,要有實實在在的業績,要被群眾認可。

二是黨建責任重追究。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舉措,強化黨建工作的責任意識是落實黨建責任制和要求的基礎。要通過建立健全述職考評和黨建工作問責機制,全面推行黨建工作“專案化”,實現責任落實精確化;要探索建立黨建工作的倒逼機制,用好黨建考核“指揮棒”,加大黨建工作權重,倒逼黨委書記增強抓黨建工作的責任感與自覺性。只有真正抓住落實黨建責任這個關鍵,拽緊責任追究這個“牛鼻子”,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是不稱職”的意識,才能起到了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三是組織部門抓主業。組織部門作為管黨治黨的重要職能部門,抓黨建義不容辭、責無旁貸,應抓住主線、聚焦主業,突出主業,不搞面面俱到。要把抓黨建作為首要職責,始終將抓黨建這個首要的政治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抓黨建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從嚴管黨治黨的最新要求貫穿組織工作始終,自始至終為黨的政治路線服務。要把抓黨建作為看家本領,做到會抓黨建、善抓黨建、敢抓黨建,全力推進組織工作在新常態下實現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