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紀委監督責任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向縱深發展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指出,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紀委負監督責任,是在全面從嚴治黨條件下,對紀委職責的準確定位,是當前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各級紀委履行好這個“專責”,把監督執紀問責做細做深做實,對全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具有深遠的意義。本文將淺析深化紀委監督責任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其中存在的問題,進而探索深化紀委監督責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舉措建議。

深化紀委監督責任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向縱深發展

一、深化紀委監督責任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一)深化紀委監督責任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責

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加強對所轄範圍內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遵守黨章黨規黨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這對紀委的監督責任包括監督的地位、監督的客體或物件、監督的職責等方面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在不同歷史時期,紀律檢查機關的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隨著我們黨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的變化而變化,但最根本的職責始終是執紀監督。黨章賦予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責,深化監督責任就成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不可推卸的職責所在、使命所繫。

(二)深化紀委監督責任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需要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舉反腐大旗,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形成了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習近平總書記在“7·26講話”中指出,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當前,全面從嚴治黨依然任重道遠,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需要經歷砥礪淬鍊的過程,要繼續在常和長、嚴和實、深和細上下功夫。各級紀委要深化監督責任,牢牢把握全面從嚴治黨這條主線,面對其中可能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新困難、新挑戰,聚焦主業主責,深化監督執紀問責,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三)深化紀委監督責任是落實黨委主體的保障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黨委主體責任是前提,紀委監督責任是保障,兩者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缺一不可,統一於黨風廉政建設整體之中。全面從嚴治黨是各級黨組織的職責所在,各級黨組織及其負責人都是責任主體,必須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首要職責是協助黨委履行主體責任。如果黨委不履職、不盡責,紀委履行監督職責就缺乏堅強有力的領導;紀委監督錯位、缺位,監督執紀問責軟弱乏力,黨委主體責任的“牛鼻子”就無法抓牢。只有深化紀委監督責任,切實發揮黨內監督專責機關的職責,才能實現“兩個責任”良性互動,共同發力,促使各級黨委和紀委在全面從嚴治黨中擔當有為。

二、紀委在深化監督責任中存在的問題

(一)思想認識上

1.“怕得罪人”的思想。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特別是鄉鎮紀委書記作為黨委(黨組)班子成員,“一口鍋”裡吃飯,怕得罪人,不願監督,不敢監督,不敢負責。如一些鄉鎮紀委書記在監督同級黨委時,對發現的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存在思想顧慮大,向班子成員指出怕引起反感,向上級紀委報告怕受到“不團結”“愛打小報告”的指責。

2.“與我無關”的思想。部分單位、領導幹部認為全面從嚴治黨與自己關係不大,監督僅僅是紀委的事,沒有充分發揮本部門的職能管理和監督作用,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如一些部門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1+X”專項督查重視不夠、推進不力,存在走過場的想法。

3.“得過且過”的思想。部分紀檢監察幹部對紀委在全面從嚴治黨中肩負的重大責任認識不到位,幹事創業激情不夠,責任感、使命感不強,甚至“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繞著問題走,得過且過,導致監督不力。

(二)體制機制上

1.“三轉”不到位。近年來,各級紀委深入落實“三轉”,聚焦主業主責,清理議事協調機構,但仍然存在紀檢監察幹部兼任其他職務的情況,監督錯位、越位現象時有發生。黨委、政府仍會安排紀檢監察機關或者紀檢監察幹部從事部分職責外的工作,特別是鄉鎮紀委常常難以推脫。

2.實踐不到位。黨章、黨內監督條例等法規制度明確了紀委的監督責任,但配套的監督制度仍不夠完善,缺乏立足本地方實際的操作性、針對性強的實施細則,紀委監督沒有抓手、缺乏依據。

3.落實不到位。一些紀檢監察機關直接轉發上級檔案,重部署輕落實,監督檢查時鬆時緊、未形成常態,或失之於寬、失之於軟,通報曝光力度不夠,震懾力不強,讓一些人心存僥倖,頂風違紀。

(三)自身建設上

1.人員力量不足。有的基層紀委(紀檢組)力量薄弱,工作人員少,雖然已有專門的編制,但由於各種原因人員仍未配齊,大量事務性、業務性工作僅靠一兩個人承擔,導致人員與所擔負的重任難相適應。

2.業務水平不高。部分紀檢監察幹部政策理論、業務知識特別是調查取證、談話筆錄的技巧有所欠缺。基層紀委幹部缺少法律、會計、審計等相關業務培訓,對工作內容和工作方法一知半解,執紀監督能力嚴重不足。

3.監督方法不新。當前,腐敗行為方式日趨隱蔽,“帶彩打牌進家庭”“快遞送禮”等“隱身衣”“換馬甲”問題日益增多,原有的監督方式不能很好地適應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需要,各級紀委對黨員幹部監督特別是“八小時之外”監督的方法不多、手段缺乏。

三、深化紀委監督責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一)提高思想認識,釐清監督責任

1.壓實“兩個責任”。要正確處理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關係,劃清紀委與黨委的責任,協助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明確責任界限,做到主體明確、內容清晰。制定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分類考核辦法,開列責任清單,嚴格目標剛性考核,防止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虛化空轉,使紀委(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思想明確、主業突出、權責清晰。

2.深入落實“三轉”。嚴格按照中央及省、市紀委關於“三轉”的要求,聚焦主業主責,著力杜絕“明轉暗不轉”“上轉下不轉”的現象,從思想到行動轉到位,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專職從事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主責部門,把更多力量調配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主業上來。

3.深化體制改革。全面落實紀檢體制改革“兩為主”“兩覆蓋”的要求,完善紀檢監察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健全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向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雙報告”制度,切實強化對下級紀委、派駐機構的領導,實現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專職專責,“人、財、物”收上級紀委管理。

(二)創新方式方法,健全監督機制

1.構建長效機制。在認真抓好現有制度貫徹落實的基礎上,繼續強化頂層設計,出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精準監督助推精準扶貧、責任制檢查考評等具體化、程式化、制度化執行規範,進一步紮緊制度籠子,強化制度和紀律的剛性約束,讓黨的紀律和規矩立起來、落下去。

2.整合監督力量。加強鄉鎮紀檢組織建設和紀委派駐監督全覆蓋工作,健全完善片區協作、“派駐+鄉鎮”等機制建設,利用基層有限的監督力量,形成辦案合力。同時充分發揮人大監督、政協監督、審計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的優勢,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辦案協調機制等,整合監督力量,增強監督效果。

3.強化正風肅紀。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扶貧領域違紀違規問題等作為履行監督職責的切入點、出發點和著力點,深入推進“1+X”專項督查、入戶訪查,推進監督方式轉變,實現“監督與再監督”無縫對接,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做到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鬆。

(三)加強隊伍建設,轉變工作作風

1.配齊配強隊伍。立足實際,在嚴把“入口關”的同時,不斷增強紀檢監察力量,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注重紀檢監察系統內、外的選拔、推薦,通過交流使用、提拔選調等方式,努力配齊配強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2.強化業務培訓。進一步加大紀檢監察幹部教育培訓力度,採取個人自學、集中學習、專題培訓、以案代訓、輪崗掛職等形式,突出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加強監督檢查、紀律審查、執紀審理等相關業務知識的學習,不斷提升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能力水平。

3.督促履職盡責。狠抓紀檢監察幹部作風建設,堅定理想,錘鍊黨性,激發紀檢監察幹部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強化紀檢幹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對尸位素餐、碌碌無為的幹部,調整崗位甚至撤職查處,對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絕不姑息,嚴防“燈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