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四個轉變,充分發揮社群黨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核心領導作用

實現四個轉變,充分發揮社群黨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核心領導作用

實現四個轉變,充分發揮社群黨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核心領導作用

 

社群黨建的內涵不僅包括了黨的自身建設,而且包括黨對社群內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環境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各項工作的全方位的領導和指導。深圳經過30年的持續高速發展,已全面完成城市化,社群成為城市管理和群眾生活的基本單元。伴隨公民社會加速演進,社會組織快速發展,社會結構和管理逐漸扁平化,社群日益成為公民參與社會事務、表達個人訴求的重要平臺。要充分發揮社群黨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核心領導作用,需實現四個轉變:

(一)社會形態由單位體制向社會體制轉變。隨著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以及社群流動人口數量增加,以往社會成員的管理體制被打破,大量的“單位人”轉而成為“社會人”。同時,機關、事業單位管理改革的全面推進,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原來承擔的社會職能、服務職能已逐漸分離出來,其中許多工作要由社群建立獨立於企業事業單位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和社會化服務網路來承接。此外,大量無上級主管部門的新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落戶社群,社群中出現了大量的群眾組織和活動團體,迫切需要社群黨組織加強對新的組織和團體的指導、服務和管理。

(二)工作格局從封閉式、垂直式向開放性、區域性轉變。由於新舊體制的碰撞,新舊觀念的衝突,利益調整的矛盾,生活方式的變化,以及不同社會群體、年齡層次、文化修養居民的精神需求和價值取向的多元化,使社群越來越成為各種社會矛盾的集中交匯地,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因此社群黨建需要各類社群主體、各種社群力量共同參與。推進基層黨建區域化,推行“社群綜合黨委+兼職委員”制度,就是要構建一個區域統籌的黨組織架構,構建以社群黨組織為基礎、轄區各類單位黨組織為網路、各級黨代表、社群黨員和機關在職黨員為主題,轄區各類單位、群團組織、社會組織及居民群眾共同參與為依託的基層黨建新格局。

(三)活動內容從純黨建為主向綜合性為主轉變。隨著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住房、醫療、養老、就業等各項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城市居民與所在社群的關係越來越密切,對社群管理、居住環境、文化娛樂、醫療衛生等方面提出了多層次、多樣化的需求。在開展社群黨建活動時,要積極運用靈活有效的活動載體,採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把黨的建設與社群建設、便民工程緊密結合起來,為群眾排憂解難,增強社群黨建工作的生機和活力。如開展雙崗雙責、雙創雙比活動,成立黨員義工服務隊,引入考評機制,建立居民議政制度等,通過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開展活動,豐富社群黨組織工作的內容,增強街道社群黨建工作的有效性,推動社群黨的建設工作的全面發展,有效確立社群黨組織在社群建設中的領導核心地位。

(四)組織管理方式從行政管理為主向以協調、指導、引導為主轉變。社群黨組織要本著“民主、平等、協調”的精神,主動與轄區單位黨組織加強聯絡,組織和發動轄區單位黨組織和黨員積極參與社群建設和社群黨建工作,形成黨建工作的共同體。社群建設要由原來街道包攬一切,轉變為由社群黨組織協調、指導、引導與組織社群成員實行自治,把政府辦不了也辦不好而人民群眾願意參與又有能力自己解決的事情,交給人民群眾自己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