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增收“十大模式”

村級增收“十大模式”

村級增收“十大模式”

(一)“村黨支部+ ”增收模式。一是村黨支部領辦創辦合作社(如:土地股份合作社、生產經營合作社、社會化服務合作社),增加村集體收入。二是村黨支部負責流轉土地,全包或半包給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如:金豐公社、柴胡店惠群共創合作社),收取相關費用,增加村集體收入。

(二)兩區同建增收模式。通過村莊合併、社群建設,建設社群綜合服務中心,引入超市、幼兒園等經營、服務專案,對舊村址復墾進行規模化經營,實現村集體增收。

(三)資源開發增收模式。鞏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利用村內閒置土地、坑塘、河壩、溝渠、林地、“四荒”、“四旁”等資源,發展邊角經濟,增加村集體收入。

(四)資產盤活增收模式。通過招標拍賣、重組置換、出租租賃、參股經營、聯合開發等方式,盤活閒置資產,重新規範承包合同,增加村集體收入。

(五)土地流轉增收模式。引導農民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股份合作、轉讓等形式,促進土地承包經營權向農民合作社、專業大戶及其他投資主體流轉,形成雙贏局面。

(六)扶貧開發增收模式。利用省、市扶貧開發政策,村集體通過經營管理開發專案等,增加村集體收入。

(七)商貿市場增收模式。興建各類專業市場、集貿市場,通過收取攤位費、服務中介費等,增加村集體收入。

(八)經營實體增收模式。集體牽頭成立配套企業、服務公司、物業公司、中介公司或與企業合作,壯大集體經濟。

(九)財政扶持發展增收模式。利用各級下撥的財政扶持資金、專案,增加村集體收入。

(十)幫扶發展增收模式。通過鄉村振興服務隊、省市縣派第一書記,通過幫扶發展產業,增加村集體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