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2022年度財政管理制度

鄉鎮2022年度財政管理制度

鄉鎮2022年度財政管理制度

為了規範財政財務管理,保障運轉,保障全鄉經濟和社會事業的健康發展,保障民生,結合我鄉實際情況,根據有關財政政策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1.嚴格收費管理,嚴格按政策規定徵收稅費,統一開具財政專用收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收據或白條收款。整治亂收費現象,規範收費秩序。政府職能部門在辦證和服務過程中不得違規收取任何費用。

2.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坐收坐支,各類資金必須歸口財政所統一管理,統一辦理收支業務和往來結算手續。

3.嚴格票據管理,嚴格執行《票據管理制度》,票據由專人管理統一結算,資金及時上解,收入及時入賬,票據及時核銷。

4.嚴格財政資金監管,從嚴把好票據關、資訊採集關、歸口撥付關、驗收關、報賬關、公示關、回訪關,加強對“一事一議”、水利、移民、糧食生產、公路及涉農、惠農資金的監管,確保財政資金專款專用。成立財政資金監督小組,進行統一驗收審批,村級資金統一撥付鄉核算中心,切實規範村級財務管理。

二、支出管理

1.支出審批要求:

(1)財政報賬須開具稅務發票,必須有經辦人,分管領導簽字證明,說明事由,鄉長審批後,財政所長稽核,分管財務領導同意,方可報賬。

(2)當月發生的開支原則上當月稽核報批。

(3)樹立過“緊日子”觀念,壓縮“三公”經費,杜絕菸酒娛樂開支,確保財政資金專款專用。

(4)健全政府採購手續。採購大額辦公用品、實施政府工程專案建設,要按規定程式報市政府採購中心審批。

(5)大額資金支出需提請黨政負責人集體研究決定。

2.各類費用管理:

(1)招待費:①公務用餐憑公務接待函,按標準在機關食堂就餐,由黨政辦統一開出派餐單,註明事由和招待標準,派餐單要有陪同領導和派單人簽字,月底食堂憑派餐單與財政所統一結賬。用餐標準:工作餐7元/餐,按指紋就餐,標準為一葷兩素,會議工作餐實行餐票管理,7元/餐,月底結算。客餐招待費原則上按200元/餐(6人以下)和260元/桌(標準為“七菜一湯”),特殊情況標準另定;食堂用煤5000元/年、煤氣2000/年、用水、用電和添置更換餐具由黨政辦統一採購,米、油由黨政辦指定採購。②嚴格公款接待管理,特殊情況需在外就餐,須報請黨政主要領導同意,憑公務接待函由黨政辦按300元/餐標準安排,嚴禁隨意簽單和超標準接待。

(2)用車費用及管理:①原則上不能租車,確需用車,按《常寧市公務用車租車暫行管理辦法》操作,由黨政辦開出派車單,註明事由和金額,(常寧—大堡150元/趟,鄉內100元/趟、200元/天)經鄉長簽章後,方可用車,每月結賬,無派車單的一律不予報銷。②鄉小車加油實行定點定車輛限額管理,黨政主要領導外出開會辦事按200元/天報賬。③小車維修,必須向黨政主要負責人彙報,財政所派專人蔘與,搞好預算再做維修。④小車由固定司機駕駛,不準借與他人駕駛。⑤司機要做好車輛的保管工作(晚上車輛必須停入車庫),及時搞好保養和維修,平安駕駛,按慣例安排年安全獎、出車補助和洗車費,若出現安全事故,司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⑥公車限鄉內使用,嚴禁公車私用,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3)辦公經費:辦公用品由黨政辦統一購置,由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列採購清單,歸口黨政辦報鄉主要負責人同意後再採購。添置電腦等大件辦公用品需按程式報批,並及時計入固定資產登記簿。資料列印原則上在鄉各辦公室列印,所需耗材由黨政辦統一購置,各辦簽字領取。

(4)電話費:①鄉黨政辦和衛計辦辦公電話費按200元/月標準實行包乾。②鄉機關辦公網費按20000元/年包乾。

(5)電費:加強管理,機關用電要厲行節約,養成隨手關燈的習慣。

(6)宣傳費:各類宣傳由分管領導報清單,經鄉主要負責人同意後到定點單位訂製,憑批單結賬。

(7)學習費用:①非公派學習,如函大、夜大、電大等學習費用不予報銷。②行政幹部培訓,根據通知精神,金額按審批許可權研究決定。③部門組織學習,須按程式報批,不得以學習為名變相組織旅遊等公款消費活動。

(8)各辦所中心定額工作經費:為確保部門工作正常開展,對部門工作經費實行包乾負責。①派出所掃黑除惡、戶政管理、治安巡邏、禁毒等經費30000元;②司法所調解經費4000元、社群矯正經費6000元;③民兵整組及徵兵10000元;④中心學校教師節獎金20000元;⑤紀檢經費20000元;⑥黨建辦經費20000元;⑦社會事務工作經費20000元,社保、醫保錄入、生存驗證經費6000元;⑧規劃所危房改造按200元/戶安排。;⑨扶貧辦經費20000元;⑩計生執行經費:按50%返還用於徵收、兩查和行政執法等費用;;⑪工作組經費26000元/組.年;⑫防疫費10000元;⑬核算中心驗收車費12000元;⑭環衛檢查督查車費12000元;⑮油茶收摘及森林防火10000元;⑯水管站防汛抗旱及河長制經費6000元;⑰糧食生產、產業扶貧、人居環境整治經費6000元。

(9)專項工作經費:人居環境整治、新農合新農保徵收、菸葉生產、安全生產、綜治維穩、油茶收摘和森林防火等各類工作經費根據集體研究意見按程式報批。

3.津補貼發放管理:

(1)嚴禁違規發放津補貼,信訪綜治、安全生產、紀檢審計、扶貧等崗位津貼按政策規定標準執行。

(2)工會成員含在鄉機關退休人員生日及7個節日慰問按規定標準執行,範圍為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3)鄉鎮工作補貼發放嚴格按常人社發【2015】39號檔案執行,與考勤掛鉤據實發放。

(4)13個月工資,①年終考核稱職以上,發放13個月工資。②分管工作被黃牌警告或重管的,取消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13個月工資。③年內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取消13個月工資。④聯點村底線工作出現較大問題的,取消13個月工資。

(5)績效獎,30%用於安全、綜治、扶貧、黨建等底線工作和鄉村振興工作考核。

(6)評先評優獎勵,年度市政府嘉獎獎勵1500元,安全、綜治、扶貧、黨建底線工作評為市以上先進單位的,獎勵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1000元,其他單項工作評為市以上先進單位的,獎勵分管領導及部門負責人600元,被全市通報批評的,處罰分管領導及部門負責人400元。宣傳報道被常寧市採用的獎勵100元,被衡陽市採用的獎勵500元,被省採用的獎勵1000元。脫貧攻堅和黨建工作在省、衡陽市檢查中效果好的分別按400元、200元兌現獎罰。

(7)醫保、社保繳費按完成比例安排聯點鄉幹部徵收工作經費:社保在規定時間完成70%、75%、80%的按600、800、1000元安排,低於70%的罰300元;醫保在規定時間完成90%、93%、95%的按1000、1200、1500元安排,低於90%的罰300元。

(8)臨聘人員工資:機關內勤(社工)按1000元/月,食堂炊事員按2800元/月(其中請人800元),機關保潔員按1000元/月,人大兼職副主席按200元/月,黨風廉潔監督員按200元/月發放工資。

(9)鄉工作人員,月曠工5天以上取消當月鄉鎮工作補貼,全年曠工累計30天的,不發放鄉鎮工作補貼、13個月工資、績效獎,工會等待遇。

(10)“四類人員”管理:①達到國家規定的殘疾等級不宜安排工作的,享受醫保、公積金、鄉鎮工作補貼、13個月工資、績效獎;②因病長期不能上崗的,須憑縣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經黨政集體研究同意,方能請假病休,病休期間,只享受醫保政策;③借調人員享受醫保、公積金、13個月工資、績效獎金;④鄉工作人員不服從安排、不打卡考勤,按檔案要求作吃空餉上報,不享受一切待遇。

三、資金管理

1.財政資金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否則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資金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資金排程計劃執行,否則要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財政所每月向黨政主要負責人報告上月資金執行情況和資金入庫進度,每季度碰頭排程收支,每年向黨政負責人會議彙報年度收支執行情況。

4.本月發生的各類費用和各項工作經費以及專項資金,按規定程式報批後,財政所要及時撥付。

5.因工作需要個人臨時借用財政資金,須經鄉長批准,事後,及時與財政所結賬。半年內未結賬的,視為挪用公款處理。

四、資產管理

1.健全固定資產臺賬,明確專人管理,嚴防固定資產流失。

2.固定資產採購要及時登記臺賬,使用人應妥善保管,工作調動要主動移交。

3.機關用房由黨政辦統一安排,退休及調離應及時交房。

五、本制度從2022年2月15日起執行,以前相關制度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