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長、骨幹校長、教學名師和骨幹教師四類人員評選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黔西南州委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施新時代教育立州戰略決定》(州黨發〔2019〕8 號)和《安龍縣2020年縣級骨幹(校長、教師)、縣級名師評選方案》安教政字(2020)號檔案精神,現將我校2020 年中國小縣級名校(園)長、縣級骨幹校(園)長、縣級教學名師、縣級骨幹教師四類人員評選工作的通知如下:

名校長、骨幹校長、教學名師和骨幹教師四類人員評選方案

一、 學校評選小組:

二、目標任務

縣級名校長1名、縣級骨幹校長1名、縣級教學名師1名、縣級骨幹教師1名,另由陳坤豔鄉村名師工作室推薦縣級骨幹教師1名,評選時兼顧各種學科,由學校推薦至基教辦參評。

三、評選原則

(一)師德為先。評選物件應具有高尚的師德,在稽核、推薦評選過程中堅持“師德一票否決制”。

(二)堅持以一線教師為重點的原則,保證一線教師佔推薦評審總人數的 90%以上。

(三)公平公正和自下而上、逐級推薦上報的原則。嚴格評選條件和工作程式和公示制度,確保評選結果公正、公平、公開。

(四)按分類分學科原則,兼顧所有學段學科,每位教師只參加一個型別教師評選(含直接認定)。

(五)以教學業績為主要考查依據,以個人業務能力獲獎為加分項進行積分評選,擇優推薦。

四、評選範圍及學校要求

1.招堤四小(雙龍國小,春潭一小)正式在編在崗教師,具有三年以上教齡,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方可參與評選。

2.工作積極不推諉,按時完成學校交給任務。

3.申報者以年度考核結果為評審條件,合乎檔案規定項的,以上年年度考核分為參照,分高優先推選。分數同等,以完成學校分配工作優異,長期堅持致力該項任務提質高效的優先推選。

4、師德師風不合格受到家長舉報、反映問題,經查實的一票否決。

5、分管工作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被上級部門通報問責,影響學校整體工作的一票否決。

6、滿足局檔案的相關條件方可申報。

附件:局“四類人員”評審條件

五、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理想信念堅定,政治思想素質過硬。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積極踐行“四有”“三者”好老師和“四個引路人”等要求,關愛學生,發展學生核心素養,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紀守法,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有嚴謹的治學態度、強烈的事業心、不斷開拓創新的精神、較強的溝通協作能力。

2.具有紮實的教育理論或管理專業基礎知識,教學業務或管理水平較高,在教育教學或管理實踐中具有較強的改革創新精神,研究及實踐成效明顯,受到同行、學生及家長的認可與好評。

3.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和教師資格。中職學校專業課教師還應取得與申報學科相關工種技師及以上技能等級證書,具有三年以上教齡,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擔任學校正、副校(園)長,以任職檔案為準。

5.年齡原則上男不超過 55 週歲,女不超過 50 週歲(截止到2020 年 12 月 31 日)。特別優秀者(教育教學課題研究獲省級三等獎及以上;在教育教學技能大賽、課堂教學評比中獲省三等獎等獎及以上;在脫貧攻堅工作中成績突出,獲縣級黨委、政府表彰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6.近三年來,無受到通報以上批評或各類處分。

(二)縣級名校(園)長評選條件

1.名校(園)長在骨幹校(園)長中評選。

2.依法治校,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政策水平,有效推進素質教育,堅持用教育研究與改革創新推動學校發展,能對其他同類學校示範、輻射、引領。

3.辦學業績突出,所在學校(園)在本轄區學校(園)起示範引領作用。關心支援設立在本校的省、州、縣級名師、名校(園)長工作室工作。

4.具有現代教育管理水平和指導教育教學、科研的能力,能把握當前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的現狀,具有獨特的辦學思想、辦學理念。有效把握學校發展機遇,保持學校高位執行或持續發展,教育教學成效明顯。

5.任現職以來傳承學校優良辦學傳統,建立學校文化,教師業務突出,學生學業進步,學校持續發展,社會認可度高。

6.任現職以來學校獲得縣級及以上“文明單位”、“文明學校”、“先進集體”、“安全文明校園”等集體榮譽稱號。

7.近三年所在學校(幼兒園)無安全事故發生。

8.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優異。參評物件所在學校近三年內學業水平測試獲得過同類型學校前3名;參評物件為中等職業學校校長的,近三年其任職學校至少一次在地、州(市)級以上職業技能大賽獲得團體總分成績前 3 名。

9.在職在崗州級以上名校(園)長直接認定。

( 三 )縣級骨幹校 ( 園) 長評選條件

1.教育教學改革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2.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教育教學水平和管理能力特別突出,業績特別顯著。

3.近三年來,本人或者學校獲縣級以上表彰 1 次以上。

4.在送教支教和青年教師培養中發揮傳、幫、帶作用。校本研修成體系,教研活動開展有特色、有成效。

5.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優異。參評物件所在學校近三年學業水平測試在同類學校中名次排在前60%學校名次內;參評物件為中等職業學校校長的,近 3 年其任職學校至少一次在州級以上職業技能大賽獲得團體總分前四名。

(四) 縣級教學名師評選條件

1.縣級名師從縣級骨幹教師中評選。

2.精通業務、嚴謹治學,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效果顯著。

3.有先進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不斷探索新的教育教學方法和手段,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4.優先向在教育教學第一線工作傾斜,要求滿教學工作量。

5.州級以上名師和州級以上骨幹教師直接認定為縣級名師。

(五)縣級骨幹教師評選條件

1.堅持教學第一線工作,完成相應崗位教學工作量。

2.積極發揮傳、幫、帶作用,在校本研修工作中表現突出,參與州級以上課題研究或者主持縣級課題。

3.評選當年擔任班主任或學校中層領導班子成員(教育局任命的中層班子成員和學校的支部書記、工會主席、團委書記、少先隊輔導員等職務)優先評選。

六、評選程式

(一)個人申報

通過個人申報、學校推薦,個人申報時間截止至2020年11月19日下午4:30,申報人於2020年11月20日下午4:30前提交相關原件供學校評審,影印件交由學校稽核蓋章。學校評審組於2020年11月23日下午4:30報送招堤街道基教辦參評。

(二)基教辦、縣評審

第一階段各鎮(街道)基教辦、縣直學校對推薦物件進行政策評分,推薦符合條件人選進行公示後上報縣教育局,公示時間不少於 5 個工作日。

第二階段縣教育局對各鎮(街道)基教辦、縣直學校推薦人選進行評審彙總排名,按照分配名額,擇優確定最終人選,公示 5 個工作日無異議後予以認定。

七、材料報送

(一)個人材料

1.評審推薦表。推薦物件要按照評選的要求,規範整理材料,縣直學校只蓋本校公章確認。

2.相關評審材料影印件由學校稽核後,簽署稽核人姓名及稽核日期,加蓋學校公章後,按照評審條件逐一整理,編輯頁碼,打好目錄。

(二)學校上報材料

1.評選方案紙質版1份。

2.評選《統計表》電子版和紙質版各一份(紙質版蓋章)。

3.評審報告(須說明評審過程及公示等情況)紙質版一份。

上述材料於11月19日前將材料報送教務處,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