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預防我大隊轄區內高速公路因汛期、洪水等災害造成的交通阻塞等突發事件的發生,建立統一、高效、規範的汛期、洪水等災害事件應急指揮系統,提高協調能力和應急指揮能力,最大限度減少汛期、洪水等災害事件造成的各種損失,快速、有序實施搶險、救助等工作,確保我大隊轄區道路的安全暢通,制定本制度。
二、堅持“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做到質量第一、安全第一、巡查第一。
三、認真做好各項預防水毀準備工作,做到思想到位、認識到位、組織到位、領導到位、責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巡查到位。
四、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保障手機、報警電話等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發現險情及時上報、及時處理。
五、加強訊期巡查、堅持雨天巡路,做到每次大雨過後必須上路巡查一次。
六、巡查中密切注視重點路段、水毀多發路段發生塌方等地質災害,影響交通安全和公路暢通。
七、加強與氣象部門的聯絡,及時掌握雨情和汛情的變化情況,調整巡查時間。
八、誰值班、誰負責,一旦險情發生要及時報告、及時趕到現場、迅速組織力量協助搶險,並保障公路安全暢通。
九、本制度與2010年10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