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機關反恐維穩工作制度

局機關反恐維穩工作制度

局機關反恐維穩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局機關反恐維穩管理工作,構建穩定和諧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與保證我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我局的實際,特制定反恐維穩工作制度。

一、建立XXXXXX反恐維穩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及分工機制,確保單位安全工作有專人負責。明確局機關各股室的負責人,做到責任到股室,負責到人。

二、局機關全體幹部職工必須樹立“反恐安全”的思想,保證群眾在我單位辦事安全。定向向幹部職工進行反恐維穩安全教育,認真組織學習宣傳反恐維穩工作內容,進行法律法規及道德培訓學習。對全體幹部職工進行反恐培訓,有需要的情況下,可邀請公安機關協助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三、落實調解反恐維穩工作責任制。實行局長為第一負責人,分管反恐維穩工作副局長為第二負責人,各主任為第三負責人的層層工作責任制,做到小事不出股室,大事不出部門,準確掌握大局的反恐維穩機制,防止越級上訪,切實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四、各辦公室人員須定期檢查局機關的設施是否有損壞或其它異常情況,並登記,有損壞的需及時告知辦公室協助修復。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做好其他治安聯防工作。

五、局機關各股室必須做好反恐維穩資訊報告工作。如發現有不穩定事件苗頭的,要及時向反恐維穩小組及有關領導報告,層層把關,確保我局反恐維穩工作的實施。

六、各股室責任人要認真做好突發性群體事件的調處化解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訪。凡出現突發緊急事件,所在股室責任人接到通知後應立即控制場面,對推諉扯皮、不能及時疏導、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人的責任。

七、局機關組織召開反恐維穩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單位反恐維穩的具體工作,分析反恐維穩形勢,落實單位下一步的反恐維穩工作。

八、認真做好反恐維穩工作,做好維穩資料歸檔工作的管理,按時完成縣反恐怖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