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處年度考核評選標準
為客觀評價科室人員的崗位工作情況和工作實績,根據我院《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獎勵管理辦法》,特制定科室年度考核評選辦法。
一、考核人員範圍:科室(醫務處、門診辦、醫患辦)在崗職工(含在編、編外職工)。
二、考核獎勵指標
評選出年度考核優秀等次1人。
三、考核優秀評選標準
(一)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突出,承擔考核年度醫院重點工作。
(二)無投訴、糾紛等情況。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評為年度考核優秀和給予獎勵。
1.當年受到警告處分的;
2.在受記過、降低崗位等級處分期間的;
3.當年受到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
4.受留黨察看、開除黨籍處分三年內的;
5.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
6.年度內發生重大差錯、事故的;
7.年度內有違反院規、院紀行為的;
8.年度內有曠工、待崗、病假累計超過 15 天、事假累計超
過 3 天的;
9.本年度醫德積分、行風積分不合格的;
四、考核評選方式
微信投票工具小程式:匿名投票,每人限投一次,每次可投1-2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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