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公共區域危險化學品管道群防群治工作實施方案

關於開展公共區域危險化學品管道群防群治工作實施方案

關於開展公共區域危險化學品管道群防群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廣泛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保護工作,進一步落實危險化學品管道的安全保護職責,加快完善危險化學品管道保護工作體制機制,及時發現、制止和處置危險化學品管道洩漏等異常情況,有效打擊破壞損害危險化學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各類違法行為,堅決防範和遏制危險化學品管道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務目標

在管道單位專人巡護的基礎上,充分發揮管道沿線群眾力量,以村、社群為單位建立一支危險化學品管道保護群眾協防員隊伍,實現公共區域危險化學品管道群眾協查全覆蓋,進一步加強管道資訊溝通,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資訊報送,及時應急處置,有效防範和減少管道破壞、洩漏和公共安全事件的發生。

二、群防群治範圍

公共區域危險化學品管道。

三、工作原則

群防群治工作按照“屬地為主、企業負責、群眾參與”的原則實施。

四、職責分工

(一)管道單位

1、主動與管道沿線街道、村(社群)銜接,以村(社群)為單位,配合街道辦事處確定一名管道保護群眾協防員負責該村(社群)區域內管道協防協查工作。

2、建立協防員報告、應急處置管理規定,明確應急處置程式。對群眾協防員報告的管道存在被佔壓、破壞等事故隱患要第一時間處理,及時排除隱患;對接到管道洩漏等異常情況的報告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科學有效處置,防止事故發生。

3、為群眾協防員提供管道保護業務知識、危險化學品特性、應急處置等專業知識培訓,切實提升群眾協防員履職能力。

4、建立與街道、村(社群)溝通協調機制,依託街道、村(社群)加強管道保護工作的宣傳,積極爭取廣大人民群眾對管道保護工作的支援、幫助和關注,為群眾協防員開展協防協查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村(社群)委會(居委會)

1、街道辦事處要結合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原則上選任安全生產協管員擔任管道群眾協防員,建立、健全群眾協防員管理制度,明確群眾協防員工作職責和考核要求等內容,實現群眾協防員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大力支援群眾協防員開展相關工作。

2、配合管道單位做好本轄區管道保護和宣傳工作,提高轄區人民群眾的管道安全保護意識,調動人民群眾護線的主動性、積極性,實現人民群眾自覺保護管道和及時主動報告管道隱患。

3、積極協調解決群眾協防員發現反映危及管道安全的問題隱患,配合管道單位開展隱患治理工作,大力協助管道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三)管道保護群眾協防員

1、熟悉管道路由,要及時掌握職責範圍內管道上方及周邊動態,發現挖掘、動土、動火、搭建違章建築等情況,並及時告知管道單位。

2、熟悉管道介質危險特性,掌握管道洩漏後的應急措施、辦法和程式,在協防協查過程中時發現異常情況第一時間報告管道單位,勸阻村民撤離現場,做好現場隔離,嚴禁在現場抽菸、打手機等行為。

3、對村民進行管道安全保護知識宣傳,幫助村民樹立“管道保護,人人有責”的理念,遵守“油氣管道保護法”,保障管道安全執行。

4、協助管道單位建立與村(社群)良好互動關係,收集所轄區域內居(村)民對管道單位管理的意見、建議,並要及時向管道單位反饋。同時將管道單位有關保障管道安全執行的相關專案進展、採取的政策措施等及時傳達給所轄區域內的居(村)民,使居(村)民對管道單位所開展的工作予以理解、支援。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各地、各單位要把推進危險化學品管道群防群治作為基層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發展、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各地要指定專人負責協調、推進管道群防群治工作;各管道單位要全力配合各街道辦事處推進管道群防群治工作;各地要在3月31日前完成群眾協防員選任工作,並於4月底前全面實施群眾協防員協防協查、報告工作機制。

(二)強化責任,確保實效。各管道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主動與管道沿線街道、村(社群)銜接,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架構,有效落實工作經費,調動群眾協防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工作有序進行,確保取得實效;各地對管道群防群治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市局適時對各地、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三)強化培訓,提高能力。各管道單位要組織群眾協防員開展管道協查、應急處置等相關技能培訓,提高群眾協防員的素質和履職能力;各街道辦事處要加強管道群眾協防員的管理,對不具備履職能力的協防員要及時調整優化。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地、各管道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利用宣傳欄、公共活動場所、張貼宣傳材料,宣傳管道保護的重要意義,向轄區內村民(居民)發放管道保護群眾協防員的服務聯絡卡,讓廣大群眾積極主動地投入到管道保護工作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