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多篇)

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多篇)

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篇一

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鄉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按照上級工作部署,經鄉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鄉範圍內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為確保此次行動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為加強對此次行動的組織領導,成立“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鄉政府統一領導,負責組織排程,派出所、綜治辦、村建中心等相關部門要與安監辦密切配合,確保“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重點範圍

在全鄉所有行業領域全面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主要包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築施工、人員密集場所,以及“九小場所”和無證無照企業。

三、重點內容

(一)道路交通。營運車輛駕駛人超速、超載、超員、疲勞駕駛、酒後駕駛以及無駕駛證、無從業資格證假釋運輸車輛的;客運車輛不安規定線路行駛的;非客車違法載人的;不具備營運資格車輛非法營運的;非法改裝車輛從事運輸的。

(二)消防。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定在同一建築物內,或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定在同一建築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單位建築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執行、擅自關停的。

(三)煙花爆竹。違法生產經營禮花彈或違規使用氯酸鉀的;違規運輸黑火藥、引火線,以及將煙花爆竹產品與黑火藥、引火線混裝運輸的。

四、方法步驟

(一)排查摸底,清理自拆

鄉安監站及有關部門要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組織人員立即開展調查摸底,將符合此次專項行動整治範圍的有關情況報送至鄉安監辦。同時,要做好宣傳工作,動員違法違規企業自行關停,立即整改,需要拆除的,督促其自行拆除生產裝置。

(二)集中執法

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安監站及有關部門要開展大規模的集中排查行動,認真整改有安全隱患的企業,清理取締非法違規企業,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對應取締逾期未拆除的企業,鄉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成立集中清理取締聯合執法隊伍,對其斷水、斷電、拆除裝置、清理現場,依法進行強制拆除;對阻撓執法、拒不拆除、造成汙染事故及較壞影響的,按照有關滿分作文網法律、法規進行經濟處罰,並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檢查驗收

鄉政府將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公開通報,確保工作落實到位、案件查處到位、長效機制建立到位。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我鄉2022年“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崇義鄉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鄉人民政府鄉長)

副組長:XX(鄉政法委員、副鄉長)

XX(鄉武裝部長、副鄉長)

成員:XX(鄉黨政辦主任)

XX(鄉派出所副所長)

XX(鄉安監站站長)

XX(鄉綜治辦一級科員)

XX(鄉經濟發展辦主任)

XX(鄉村鎮建設服務中心主任)

XX(鄉科教中心主任)

XX(鄉財政所所長)

XX(鄉水利站副站長)

XX(鄉自然資源所所長)

XX(鄉農業服務中心主任)

XX(鄉殘聯理事長)

XX(鄉扶貧工作站副站長)

XX(鄉衛生院院長)

XX(鄉中心校校長)

XX(寨蒿供電所工作員)

XX(鄉安監站工作員)

XX(鄉派出所交通協管員)

各村黨支部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安監站,XX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XX、XX任辦公室工作員,負責日常工作。聯絡電話XXXXXX。

六、工作要求

(一)要廣泛宣傳發動。鄉安監辦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宣傳動員,通過召開會議、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等形式,把上級關於“打非治違”的精神宣傳貫徹好,把具體工作落實到每個鄉村和企業,形成全鄉關注支援“打非治違”的濃厚氛圍。

(二)要嚴格落實責任。在鄉政府的領導下,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聯合執法,形成合力,確保整治工作認識到位、宣傳到位、措施到位。要妥善處理好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確保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三)要嚴格落實整治標準。各有關部門作為“打非治違”的責任主體,要細化工作方案,落實整治措施,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對在整治工作中弄虛作假、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四)要嚴防非法違法行為反彈。對此次專項行動要堅持“反覆打擊、打擊反覆”的原則,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和違規違章行為,特別是“九小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發現一起,整治一起,嚴防死灰復燃。

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篇二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確保省、市、縣和上級公安機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及工作要求落到實處,按照《XX縣2022年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視察貴州重要講話、有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處理好發展和安全的關係”的要求,堅決扛起安全生產重大政治責任,清醒認識全縣道路交通、危爆物品、消防監督安全生產形勢嚴峻性和問題嚴重性,深刻汲取安全生產事故教訓,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安全生產事故原因,強化憂患意識、底線思維,真正劃出紅線,堅決守住底線,從嚴從實抓好“打非治違”責任落實,從源頭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子上解決隱患問題,為迎接黨的二十大和省十三次黨代會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工作目標。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堅決打擊非法違法生產、非法經營,從嚴治理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規範安全生產秩序,有效防範安全事故,堅決遏制新的較大事故,努力實現“減量控大”目標(減少事故起數、死亡人數,防止較大以上事故發生),建立健全“打非治違”長效機制,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XX縣公安局成立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工作小組。

組長:XX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XX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XX局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XX局公安局黨委委員

XX局公安局黨委委員、政工室主任

XX局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XX局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XX局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成員:各派出所所長,局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局指揮中心,黃永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田光軍、許光華、文軍任副主任,馬瑪、羅密林、萬姍姍為聯絡員,負責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指揮排程、資料收集和報送等工作。

三、整治內容

(一)共性部分。重點打擊治理以下非法違法行為:一是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超許可範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二是關閉取締後又擅自生產經營活動的,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三是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及違反建設專案安全設施、職業衛生“三同時”規定的。四是瞞報謊報事故,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五是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六是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七是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八是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九是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十是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十一是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十二是新材料、新設計、新裝備、新技術未經安全檢測核准投入使用的。十三是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二)公安領域部分,打擊整治以下行為。

1、道路交通領域。(1)營運車輛超速、超載、超限、超員、疲勞、酒後駕駛,未按規定安裝和使用車載監管裝置的,貨車、農用車非法載人;(2)未經許可非法運輸危險物品、大噸小標、非法改裝、違規裝載等違法違規行為;(3)配合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高速公路執法部門開展涉嫌非法營運車輛和違法經營車輛的巡邏檢查和設點檢查工作;(4)在日常執法執勤工作中對發現的涉嫌非法營運、違法經營的車輛移送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5)統籌協調查處道路運輸市場涉黑涉惡組織、“馬仔”“黃牛”非法組客、強拉強運等違法違規行為;(6)負責配合交通行政執法部門對“灰名單”車輛實施布控打擊和開展聯合執法行動;(7)負責對專項整治行動期間移交的交通違法犯罪線索進行立案查處。(牽頭部門:交警大隊、責任部門:各派出所)

2、民爆物品領域。(1)超許可品種、數量生產銷售行為以及其他非法生產、運輸、銷售、儲存、使用民爆物品的。(2)違規處置盲炮、殘炮的。(3)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通過專項行動,實現100%按許可品種、數量生產銷售,規範處置盲炮、殘炮。通過專項行動,促進民爆物品規範化標準化生產經營。(牽頭部門:治安大隊,責任部門:各派出所)

3、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1)打擊未經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擅自從事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的,以及各類非法違法“小化工”。(2)嚴格按照2021年《XX縣人民政府關於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加強對群眾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引導,加強安全燃放知識的宣傳普及,廣泛宣傳有關煙花爆竹的法律法規、標準和燃放常識等。(3)嚴格審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特別是集鎮要嚴格限制允許燃放品種、規格和燃放時間、地點,減少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並協助主辦單位做好安全保衛、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對在禁止燃放時間、地點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切實維護正常的燃放秩序。(4)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設施失效不及時整改、人員培訓不到位、違章操作等違法違規行為,企業安全得到有效管控。(牽頭部門:治安大隊,責任部門:各派出所)

(三)其他領域。治安大隊、交警大隊、各派出所按照《XX縣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配合牽頭部門開展以下工作。

(四)1。消防安全領域。按照公安部《消防監督檢查規定》、《貴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規定》、新修訂《消防法》中已明確規定了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監督管理職能。各派出所務必要提高認識,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監督和消防宣傳教育職能,定期對網格內的九小場所、老舊居住小區、“三合一”(生產、經營、住宿合一)場所進行全面排查,督促配備消防設施、器材,加強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自覺整改和消除火災隱患。要結合冬春季節火災特點,將消防宣傳教育納入日常治安巡查等常規工作,對轄區經營單位和群眾開展常態化的消防提示性宣傳教育。對居民、農戶和派出所未列管的小單位(場所)進行消防宣傳提醒、勸阻消防違法行為,拓展火災防範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在農村、社群等區域的覆蓋面,確保XX縣社會治安持續穩定。

2、城鎮燃氣。(1)治安大隊及各派出所積極配合綜合執法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全面排查燃氣管網和涉及燃氣各領域安全風險隱患,摸清底數、強化措施,提升燃氣安全管理水平,打擊第三方違規施工破壞燃氣管道的;(2)交警大隊及各派出所負責查處車輛非法運輸燃氣等違法行為。

3、森林草原。治安大隊、森林大隊及各派出所負責森林火災區域社會治安,交通秩序管理,林區外的森林火災案件查處工作;森林防滅火宣傳。

4、其他監管領域。各派出所、局機關各部門,按照公安機關監管職責職能,按照“誰分管、誰負責”“誰掛包、誰負責”的原則,對公安業務監管行業、場所要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對風險隱患進行全面自查自糾。

四、時間安排

專項整治時間:2022年3月——10月

(一)動員部署、自查自糾階段(3—4月)。交警大隊、治安大隊結合部門職責於3月22日前制定部門“打非治違”工作方案,以交警大隊、治安大隊及各派出所為主體,全面開展動員部署,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治理糾正非法違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

(二)全面檢查、集中打擊階段(5—9月)。全面排查、摸清底數,採取明察、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各類非法違法犯罪行為進行集中打擊、集中曝光,公開嚴懲一批典型非法違法行為。

(三)總結經驗、鞏固提升階段(10月)。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開展“回頭看”,深入總結分析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後的深層次矛盾及原因,找準弱項、補齊短板,總結經驗做法,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要清醒認識開展專項行動的必要性、緊迫性,切實增強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的責任感、緊迫感。要緊密結合實際,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工作措施,切實加強領導,提升排查整治工作的針對性、時效性。要層層落實責任,明確各部門、各環節、各崗位的責任,明確具體工作任務,對因工作責任不落實、隱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導致轄區發生重大事故、案件的,要嚴格落實倒查問責,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預期效果。

(二)強化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牽頭部門要充分發揮打擊整治違法犯罪專項辦的組織優勢,協調應急局、綜合執法局、消安辦等部門,建立健全情況通報、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協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專項整治工作格局。對於檢查發現的嚴重違法違規問題要掛牌督辦,曝光一批重大隱患、懲治一批典型違法行為。

(三)加強督查檢查,強化資訊報送。縣局將成立督察組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不認真、措施未落實到位的部門進行警示約談和督察通報,對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違法違規和失職瀆職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謊報瞞報的從重處理。

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篇三

為全面壓實黨政領導幹部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鄉鎮黨委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始終保持嚴管嚴控高壓態勢,堅決打擊非法違法生產行為,確保實現全縣安全生產“三堅決兩確保”工作目標,根據國務院、省、市安委會關於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有關部署以及《懷化市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行動專題實施方案》(懷安委發〔2021〕1號)、《XX縣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三年行動專題實施方案》(沅安委發〔2021〕1號),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通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行動,解決當前安全生產領域比較突出的非法違法問題,強化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法制意識,堅決維護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和法律尊嚴,維護政府監管權威,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權益,推動黨政領導幹部落實領導責任、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防因非法違法行為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確保實現全縣安全生產“三堅決兩確保”的工作目標,為XX奮力“建設四個區、打造次中心、挺進三十強”創造安全穩定環境。

二、工作職責

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縣直相關部門牽頭,鄉鎮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縣直牽頭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的部署、指導、督促、推進等,並定期向縣三年行動辦上報工作進展情況。

鄉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的組織實施,強化鄉鎮人民政府“打非”和企業“治違”兩個主體責任。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三個必須”和“管合法必須管非法”的要求,切實抓好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加強聯合執法,實行聯合懲戒,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領域的整治。

三、重點任務

在全縣所有區域、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行動,突出金屬與非金屬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粉塵防爆、有限空間作業、特種裝置、燃氣、應急管理等重點行業領域和人員密集場所,採取更加嚴厲、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擊、整治一批當前表現突出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

(一)共性問題

1、無證、證照不全或證照過期、超許可範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2、被暫扣證照或被責令停產整頓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經營的;

3、關閉取締後又擅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4、非法將生產經營專案、場所、裝置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按時按要求落實整改的;

6、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7、未通過復產復工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經營的;

8、未按照“安全責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應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

(二)專項問題

1、金屬非金屬礦山方面

(1)非法盜採、超深越界開採礦產資源的;

(2)未依法履行有關審批程式,擅自從事勘探,或以採代探違法開採礦產資源的;

(3)未依法履行有關審批程式,擅自從事建設和生產,或以採代建違法開採礦產資源的;

(4)地下礦山未按設計組織生產的;

(5)礦井通風系統不完善或主通風機隨意停開的;

(6)小採石場不分臺階開採的;

(7)尾礦庫違規排放的。

(牽頭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XX分局、縣應急管理局;其中第(1)(2)項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第(7)項由市生態環境局XX分局牽頭,其他項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

2、煙花爆竹方面

(1)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的;

(2)下店上宅、前店後宅、集中連片經營的。

(牽頭責任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其中,煙花爆竹運輸、燃放、銷燬、處置及非法儲存由縣公安局牽頭組織;其他由縣應急管理局組織)

3、危險化學品方面

(1)非法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或未經許可或超許可範圍生產經營危險化學品的;

(2)無證或超許可範圍從業、違反作業規程、安全距離不足,非法改裝、認證,違法掛靠、外包,違規裝載的;

(3)違規進行倒罐、動火、受限空間作業,罐區和化工市場安全距離不足、倉儲與經營混雜的;

(4)未進行重大危險源評估、備案的;

(5)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的註冊生產經營範圍與實際不一致的;

(6)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未整改而繼續生產、經營的。

(牽頭責任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交管中心、市生態環境局XX分局、縣商務局;其中,危險化學品運輸方面由縣公安局交管中心牽頭組織,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方面由市生態環境局XX分局牽頭組織,非法加油站取締由縣商務局牽頭組織,其他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

4、道路運輸方面

(1)“兩客一危一校”車輛“五不兩確保”措施不落實的;

(2)超載、超速、超員、疲勞駕駛,酒駕毒駕,以及無駕駛證、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無從業資格證駕駛營運車輛的;

(3)非客運車輛違法載人的;

(4)貨車“大噸小標”及非法改裝車輛從事運輸的;

(5)不具備營運資格車輛非法跨區域營運的;

(6)客運車輛擅自變更行駛路線或駕駛員私拉亂運、異地經營的;

(7)客車不進客運站,在旅客集散地非法違法載客的;

(8)旅遊包車未取得包車證或持空白包車證的;

(9)非客運船舶非法載客的;

(10)未落實“六不發航”制度冒險航行的;

(11)其他交通問題頑瘴痼疾。

(牽頭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交管中心、縣文旅廣體局、縣教育局、縣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建築施工方面

(1)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施工的,施工單位無資質、超資質從事施工活動的,掛靠、轉包或違法分包施工的;

(2)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各方未取得資質證書或超越資質許可範圍承攬業務的,以及不履行合同、將承攬的業務非法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3)無施工許可證、無安全生產許可證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

(4)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證書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

(5)不按專項設計方案施工的;

(6)隨意壓縮建設工期的;

(7)停工整改未經複查合格擅自組織施工的;

(8)抗拒安全執法檢查,拒不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停工整改指令的。

(牽頭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發改局、縣教育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水庫移民管理局等)

6、消防方面

(1)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定在同一建築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

(2)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定在同一建築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

(3)單位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4)單位建築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執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沒有持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裝置的;

(5)轄區內企業、建築工地、居民集居區以及車站、碼頭、超市、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存在違章動火作業的。

(牽頭責任單位:縣消防救援大隊)

7、民用爆炸物品方面

(1)超許可品種、數量的銷售行為以及其它非法生產、銷售、儲存民用爆炸物品的;

(2)銷售民爆物品未按規定進行備案,無證、證照不全或超出許可期限的;

(3)民爆企業現場作業安全生產細節管理不到位,存在不文明生產、現場管理混亂、裝置設施帶病執行等現象的。

(牽頭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8、工貿行業金屬冶煉、粉塵防爆及有限空間作業方面

(1)金屬冶煉高溫熔融作業和煤氣使用安全措施不落實的;

(2)金屬冶煉建設專案安全設施“三同時”未依法履行相關手續的;

(3)粉塵涉爆企業危險場所設定不符合規範要求的;

(4)粉塵涉爆企業除塵系統安全技術措施得不到保障的;

(5)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動火措施不符合規範要求的;

(6)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無定期清掃制度或執行不力的;

(7)有限空間作業場所未按照規定設定安全警示標識的;

(8)有限空間作業未嚴格實施作業審批制度的;

(9)有限空間作業未堅持“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作業程式的。

(牽頭責任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縣工業和資訊化局、縣商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沅辦發電〔2017〕45號、《XX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規定》(沅安委發〔2020〕9號)及《湖南省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分工的通知》(湘安發〔2020〕4號)明確的職責分工具體落實)

9、特種裝置方面

(1)無證、超範圍或者許可證過期從事特種裝置生產、使用、檢驗檢測的;

(2)使用非法特種裝置、未經檢驗或超過檢驗有效期特種裝置、無證上崗的;

(3)偽造許可證書、檢驗檢測報告的;

(4)非法生產使用簡易升降機、拼裝電梯、非法鍋爐、報廢氣瓶的;

(5)新材料、新設計、新裝備、新技術未經安全檢測核准投入使用的;

(6)露天使用的特種裝置(包括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和客運索道)、公共場所電梯等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未消除仍在使用的。

(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10、燃氣方面

(1)違法跨區域經營的;

(2)液化石油氣企業為無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違規提供經營性氣源的;

(3)燃氣企業未按專項規劃實施,無證無照、非法設點、上宅下店、前店後宅經營的;

(4)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使用道路運輸車輛或客運船舶從事液化石油氣運輸的;

(5)液化氣從業人員未經專業培訓無證上崗的;

(6)燃氣經營網點不按規範標準和安全生產條件設定、經營的;

(7)居民家中安裝燃氣熱水器沒有按照國標《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GB6932-2015)和《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裝及驗收規程》(CJJ12-2013)的要求安裝室內型強制排氣式裝置的行為;

(8)燃氣鋼瓶等壓力容器、管網設施未經檢驗檢測使用的,經營單位不依法依規銷燬處理報廢鋼瓶的,未經檢驗檢測鋼瓶、報廢鋼瓶和不合格燃氣燃燒器具流入市場的;

(9)在燃氣輸送管道安全距離範圍之內亂建、亂挖、亂鑽、亂採和違規爆破等違法行為的,存在管道佔壓、安全距離不足、管道與市政管網交叉聯通、管道穿(跨)越人口密集區等安全隱患的,燃氣輸送管道存在安全設施“三同時”不落實、“帶病”投產執行等問題的,燃氣輸送管道存在腐蝕、破碎、開裂、變形、老化、跑冒等隱患而未採取有效措施的,燃氣企業未制定切實可行的管道事故應急預案,未配備專業巡線員、救援隊伍和搶險裝置的;

(牽頭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其中第(4)項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第(8)項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其他項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

11、應急管理方面

(1)未建立應急救援機構或者生產經營規模較小、未指定兼職應急救援人員的,高危企業沒有建立救援隊伍或未與鄰近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的;

(2)未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且未按規定進行備案、培訓和演練的;

(3)未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

(4)未張貼應急疏散路線圖,封閉應急救援通道、應急疏散通道的;

(5)未按規定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物資的。

(牽頭責任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2、其他行業領域按照共性問題和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特點切實開展排查整治。

(牽頭責任單位:其他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

四、時間安排

從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2年1月至2月)。按照統一部署,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實施方案,明確具體目標任務、時間進度和責任措施,做好宣傳發動和工作部署。各鄉鎮、縣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的實施方案2月28日前報縣安委辦,並明確1名專人,每月向縣安委辦上報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工作開展情況。

(二)組織實施(2021年3月至11月)。各鄉鎮、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組織本轄區村(居)、本行業企業對照實施方案開展自查自糾,明確工作重點和主攻方向,紮實開展打非治違工作。同時組織開展全面細緻的督導檢查和執法檢查,推進打非治違工作向縱深發展。有關檢查綜合情況應及時報告縣安委辦。

(三)鞏固提升(2022年12月)。結合鄉鎮和各相關單位、企業工作開展情況,適時組織開展“打非治違”回頭看,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健全完善有關法規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項推動落實。

五、保障措施與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打非治違責任。“打非治違”是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舉措,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重要指示、實現全縣安全生產“三堅決兩確保”目標的關鍵抓手。各鄉鎮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負起領導責任,將“打非治違”納入黨委政府和部門議事日程和報告工作的重點內容,及時組織研究解決重大、突出問題。縣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行動領導小組,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易中華同志任組長,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艾政清同志任常務副組長,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唐德勝,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向建設、鍾群英、賀顯好、王鴻鵬、戴德偉、舒不了任副組長,張美華、李萬喜、蔡藝、全海鷹、張清敏、向鋒、顏翔、唐兵、熊良生、曹斌、羅炳槐、向陽、張丕強、田學武、廉洪志、張軍、閆位福、唐鈞、張衛君等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縣安委辦(三年行動辦),張美華同志任辦公室主任。16個專業委員會必須建立專門“打非”隊伍,由各專業委員會牽頭單位負責落實。鄉鎮人民政府也要切實落實“打非”主體責任,在實施方案中明確專門機構,組建專門隊伍,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和保障制度。各鄉鎮安委會、專委會要發揮指導協調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協調聯動機制,及時協調工作措施落實。

(二)強化聯合執法,形成打非治違合力。各鄉鎮要建立由地方人民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打擊非法違法聯合機制,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形成打非治違工作合力。要創新手段措施,充分運用航拍、電子裝置監控等先進科技手段和手機“隨手拍”,及時發現各種非法違法行為,增強打擊實效性。要利用各部門現有資訊平臺,積極推進非法違法行為資訊共享。

(三)依法嚴厲打擊,注重打非治違實效。要抓住關鍵環節,明確打擊重點,加強行刑銜接,對情節惡劣、屢禁不止、可能導致較大及以上事故的典型非法違法行為重拳出擊,依法嚴懲,通過嚴厲查處一批安全生產嚴重違法行為,形成強大的影響力和威懾力。要查清、斬斷非法生產原料供應和產品銷售的經濟鏈條,堅決防止前糾後犯、死灰復燃。要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等手段,進一步強化執法責任和措施,切實做到“四個一律”,即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對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四)強化社會監督,營造打非治違氛圍。要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媒體,大力宣傳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三年行動,引導廣大企業職工和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支援打非治違工作,主動舉報非法違法行為;充分發揮鄉村應急站作用,實行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網格化排查,鼓勵對日常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為通過懷化市應急管理APP及時上報舉報;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上級交辦、下級報送、同級移送、公眾舉報、媒體曝光的各類非法違法生產和企業“三違”,迅速組織力量調查核實、從嚴從快依法懲處。對舉報屬實的及時兌現獎勵,並注意保護舉報人相關權益。堅持和完善“黑名單”制度,對嚴重非法違規行為導致的事故和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嚴重的地區和企業,要堅決予以曝光,並依法依規納入“黑名單”管理。

(五)加強督導檢查,嚴格事前追責問責。各鄉鎮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對打非治違工作不認真、走過場的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規追責問責。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的規定,對群眾舉報、上級督辦、日常檢查發現的非法生產企業(單位)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處,致使非法生產企業(單位)存在的,根據情節輕重,對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以及相關責任人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對玩忽職守,導致惡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堅持統籌兼顧,努力構築長效機制。要將打非治違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相結合,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相結合,與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相結合,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切實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動“打非治違”行動紮實深入開展。要強化法規制度落實,嚴把安全生產准入關,切實加強新建專案的稽核審批。要堅持標本兼治,緊緊抓住各鄉鎮、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特別是反覆發生、長期未能根治的頑瘴痼疾,及時研究採取有效措施,強化治本之策,構建安全生產長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