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安全生產培訓制度(精品多篇)

景區安全生產培訓制度(精品多篇)

景區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一

景區承包經營合同範文一

甲方:浙江*川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一、承包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計劃開業時間為: 年

月 日)

二、合作內容:

甲方經營管理的特色小吃街專案內共有7座小木屋售貨亭,現將其中 座租給乙方獨立經營,虧盈自負。。

三、合作管理

1、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監督與管理,聘用人員登記表等相關入職資料、促銷計劃、經營專案名稱必須交由甲方備案。

2、乙方每週向甲方提交經營報表等銷售報告。

3、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本協議約定的經營範圍,不得越權經營,不得哄抬價格,必須按照甲方規定操作。

4、乙方在合作期間,不得在正常工作時間關門歇業。

5、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應積極開展售貨亭的裝飾、前期準備工作。

6、乙方須遵守甲方運營部的管理制度及參加甲方的各項培訓和會議。

7、乙方承諾在合作期間每年至少做不少於次促銷。

8、乙方必須取得工商、衛生等部門核發的證照;工作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

9、乙方承諾所經營專案與其他承包方不同。

10、乙方如需調整售賣商品時需經運營部經理同意。

11、為了維護景區整體形象,乙方必須與甲方統一著裝。

12、乙方承諾不經營欺騙消費者的專案。

13、乙方如出現食物中毒等事故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14、乙方如需轉讓必須經過甲方,轉讓價格由甲方制定,轉讓後甲方收取5000元手續變更費。

15、甲方員工消費享受8折優惠。

四、乙方提供的條件:

1、具有一定的餐飲經驗和人脈關係。

2、擁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五、甲方提供的條件:

1、甲方負責場地、木屋售貨亭的提供

3、提供海報、工作服。

六、費用分攤

1、場地木屋管理費合計 萬元/年。

2、乙方負責人工費用、商品耗材、水電費等。

八、結算方式:

乙方按市場價對遊客出售所需商品,水電費每月底由公司統一收取。

十、違約處理: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守約方並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合同簽訂後,乙方私自將售貨亭裝讓他人。

(2)乙方擅自利用甲方的景區資源從事非法行為。

(3)經核實,乙方連續三天無故未開門的。

3、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撤消,均需以書面形式作出通知,並蓋章有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嚴格執行之,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按合同法等國家法規提請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 方:浙江*川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景區承包經營合同範文二

發包方(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吳*平

承包方(乙方):婁底市聯城旅遊開發*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連

為加快新化縣的旅遊發展,打造梅山龍宮世界溶洞極品品牌,甲方決定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經營範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 承包經營範圍:

新化縣移民局梅山龍宮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專案:具體包括已開發的梅山龍宮溶洞主體,已修建的龍宮廣場和人工湖、停車場、碼頭、渡船(兩艘)、電瓶車道、管理處辦公樓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五十年,即從20__年2月20日起至2056年2月19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2億元。本合簽訂後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2100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100萬元),其餘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21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1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112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3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213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314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415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5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20__年開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龍宮景區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梅山龍宮景區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後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並提供已徵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影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範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範圍以20__年8月修訂的梅山龍宮景區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並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範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遊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築物。

7、應保證梅山龍宮景區建設的專案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梅山龍宮景區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縣範圍內重複開發與梅山龍營同類型的溶洞專案。

11、負責提供能安裝10001600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範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梅山龍宮景區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梅山龍宮景區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及時解除梅山龍宮景區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係,並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援乙方以開發梅山龍營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遊開發專案經費,所爭取的專案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徵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梅山龍宮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梅山龍宮景區專案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梅山龍宮景區內的經營專案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後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專案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程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定、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新化縣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溶洞的旅遊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溶洞旅遊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後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於600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遊專案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5000張參觀梅山龍宮溶洞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遊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梅山龍宮景區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並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後,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範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於3000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臺唯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 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後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100萬元用於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後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100萬元用於梅山龍宮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梅山龍宮景區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並在15天內完成整個專案、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並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專案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專案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颱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並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梅山龍宮景區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專案需要徵用梅山龍宮景區專案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徵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徵收土地時,徵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專案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徵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徵收範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徵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臺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新化縣城梅山龍宮景區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遊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並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並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範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於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梅山龍宮等景區的全縣旅遊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遊專案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遊活縣戰略20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100萬元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用於全縣旅遊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並以每年10%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的子專案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係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託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婁底市人民政府關於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梅山龍宮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後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附:甲方開戶名稱:新化縣國庫集中支付局(備註:旅遊開發總體規劃)

開戶銀行:工*銀行新化支行

賬戶:

開戶地址:湖南省新化縣城

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乙方:婁底市聯城旅遊開發*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20__年二月十六日

景區承包經營合同範文三

發包方(甲方):x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為加快旅遊發展,打造x品牌,甲方決定將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經營範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 承包經營範圍:

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專案:具體包括已開發的主體,已修建的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x年,即從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億元。本合簽訂後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x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x萬元),其餘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21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112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213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314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415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x年開始,每年x月x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後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並提供已徵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影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範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範圍以x年xx月修訂的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並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範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遊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築物。

7、應保證建設的專案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x市(縣)範圍內重複開發與本景區型別的娛樂專案。

11、負責提供能安裝xxxx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範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及時解除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係,並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援乙方以開發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遊開發專案經費,所爭取的專案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徵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x專案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內的經營專案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後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專案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程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定、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旅遊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旅遊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後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於x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遊專案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張參觀景區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遊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並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後,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範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於x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因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x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 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後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x萬元用於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後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x萬元用於景區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並在15天內完成整個專案、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並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專案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專案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颱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並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專案需要徵用

x專案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徵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徵收土地時,徵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專案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徵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徵收範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徵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陸路、資江河水路旅遊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並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並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範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於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景區的全縣旅遊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遊專案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遊活縣戰略20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x萬元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用於全縣旅遊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並以每年%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經營的子專案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係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託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x市人民政府關於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後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附:甲方開戶名稱:國庫集中支付局(備註:旅遊開發總體規劃)

開戶銀行:xx銀行支行

帳 號:

開戶地址:

甲方:x人民政府

乙方: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x年xx月xx日

景區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二

發包方(甲方):x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為加快旅遊發展,打造x品牌,甲方決定將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經營範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 承包經營範圍:

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專案:具體包括已開發的主體,已修建的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x年,即從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億元。本合簽訂後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x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x萬元),其餘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2——20xx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11——20xx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21——3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31——4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41——5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x年開始,每年x月x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後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並提供已徵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影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範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範圍以x年xx月修訂的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並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範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遊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築物。

7、應保證建設的專案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x市(縣)範圍內重複開發與本景區型別的娛樂專案。

11、負責提供能安裝xxxx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範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

13、在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及時解除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係,並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援乙方以開發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遊開發專案經費,所爭取的專案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徵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x專案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內的經營專案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後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專案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程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定、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旅遊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旅遊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後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於x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遊專案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張參觀景區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遊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並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後,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範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於x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因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x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 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後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x萬元用於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後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x萬元用於景區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並在15天內完成整個專案、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並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專案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專案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颱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並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專案需要徵用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徵收土地時,徵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專案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徵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徵收範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徵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陸路、資江河水路旅遊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並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並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範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於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景區的全縣旅遊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遊專案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遊活縣”戰略20xx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x萬元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用於全縣旅遊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並以每年%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經營的子專案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係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託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x市人民政府關於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後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景區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三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一、承包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計劃開業時間為: 年月 日)

二、合作內容:

甲方經營管理的特色小吃街專案內共有7座小木屋售貨亭,現將其中 座租給乙方獨立經營,虧盈自負。。

三、合作管理

1、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監督與管理,聘用人員登記表等相關入職資料、促銷計劃、經營專案名稱必須交由甲方備案。

2、乙方每週向甲方提交經營報表等銷售報告。

3、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本協議約定的經營範圍,不得越權經營,不得哄抬價格,必須按照甲方規定操作。

4、乙方在合作期間,不得在正常工作時間關門歇業。

5、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應積極開展售貨亭的裝飾、前期準備工作。

6、乙方須遵守甲方運營部的管理制度及參加甲方的各項培訓和會議。

7、乙方承諾在合作期間每年至少做不少於次促銷。

8、乙方必須取得工商、衛生等部門核發的證照;工作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

9、乙方承諾所經營專案與其他承包方不同。

10、乙方如需調整售賣商品時需經運營部經理同意。

11、為了維護景區整體形象,乙方必須與甲方統一著裝。

12、乙方承諾不經營欺騙消費者的專案。

13、乙方如出現食物中毒等事故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14、乙方如需轉讓必須經過甲方,轉讓價格由甲方制定,轉讓後甲方收取5000元手續變更費。

15、甲方員工消費享受8折優惠。

四、乙方提供的條件:

1、具有一定的餐飲經驗和人脈關係。

2、擁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五、甲方提供的條件:

1、甲方負責場地、木屋售貨亭的提供

3、提供海報、工作服。

六、費用分攤

1、場地木屋管理費合計 萬元/年。

2、乙方負責人工費用、商品耗材、水電費等。

八、結算方式:

乙方按市場價對遊客出售所需商品,水電費每月底由公司統一收取。

十、違約處理: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守約方並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合同簽訂後,乙方私自將售貨亭裝讓他人。

(2)乙方擅自利用甲方的景區資源從事非法行為。

(3)經核實,乙方連續三天無故未開門的。

3、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撤消,均需以書面形式作出通知,並蓋章有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嚴格執行之,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按合同法等國家法規提請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 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景區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四

各位朋友:

你們好!熱誠歡迎你們到泰山來,今天我將和家一起從泰山路登上山頂。

這座高、古老的泰山蘊含了豐富的自然與文化的積澱,已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名錄。現在,我們仍要像古人那樣問一句“岱宗夫如何”,然後,同我一起步入山,去領略泰山的神韻。

這裡是岱廟。從岱廟開始,經岱宗坊、一天門、紅門、天門、昇仙坊至南天門、是古代皇帝封禪泰山所走過的路,現在被知名人稱為“登天景區”,也稱路,是如今泰山登山6條路最古老的一條。我們將從這條路登上極頂。

家注意到了巍峨的岱廟前,還有一座較的廟宇,這就是“遙參亭”,是當年皇帝封禪泰山的起始點。當年帝王來泰山舉行封禪祭典時,都先要在這裡舉行簡單的參拜儀式,因此明朝之前,稱此為“草參亭”。明代加以擴建時,改名為“遙參亭”。雖是一字之易,基虔誠卻盡含其了。

朋友們,國的古代建築在世界建築史上是有著獨特地位的,這座遙參亭的建築構思既出於封禪典將由此為前奏而步步進入高潮的需要,也是國古代先抑後揚的美學思想的體現。

正陽門內就是岱廟了,平是一個神奇的方。岱廟有著如此的魅力,決定於它自身的特徵。首先,它的圍牆便與一般廟宇不同,圍牆周1300米,5層基石,上砌青磚,呈梯形,下寬17.6米,上寬11米,高約10米,共有8座門:正為正陽門,是岱廟的正門。由正陽門進得岱廟來,迎面是配天門,茸子說的“德配天地”之意。配天門兩側,東為三靈侯殿,西為太尉,三殿之間以牆相連,構成岱廟間第一進院落。

過了仁安門,便是雄偉高的宋天貺,它又叫峻極殿,是這座廟宇的主體。天貺殿面闊9間,643.67米,進深5間,17.18米,通高23.3米。家看,天貺殿坐落在寬敞的白色臺基之上,周圍石雕欄楹環繞,雲形望柱齊列,使天貺殿與四周的環境產生了奇妙的效果。

天貺殿周圍施以迴廊,形成了一個院落,在國的建築,廊是起著使空間有聯貫、斂氣、緊密、嚴謹而又富於變化的作用,這是世界建築史上都加以稱道的。岱廟的迴廊把一座重簷廡殿的建築物緊緊地環抱著,平直與崇高的對比更激起了人們對天貺殿的崇仰。我國古代建築家深知世上沒有絕對絕對,是從對比產生的,除了四周低平的迴廊外,天貺殿前平臺上還修了兩個精巧的御碑亭,既突出了天貺殿,又於雄偉寓含著恬靜閒適,因此天貺殿並不是雄偉兩個字可以概括得了的。

從天貺誣後門出,有磚石甬道與後寢宮相連。宋真宗封泰山時,因將泰山封為“帝”,帝則應當影后”,於是便為之配了個夫人“淑明後”。從這一點看來,岱廟與其說是道教神府,還不如說更像皇家宮廷,這種佈局進一步透露了封建統治者利用岱廟進行政治活動的功利目的。

剛才,我們是沿著岱廟的主軸線遊覽,而主軸線兩側,原另有4個別院,東面前後兩院,前為“漢柏院”,相傳漢武帝所植的6株古柏就在此院內;後為“東御座”,是皇帝祭泰山下榻的地方。

這裡就是泰山有名的十八盤了。約25億年前,在一次被地質學家稱作“泰山運動”的造山運動,古泰山第一次從一片汪洋崛起,以後幾度滄桑,泰山升起又沉沒,沉沒又升起,終於在3000萬年前的“喜馬拉雅山造山運動”,泰山最後形成了今天的模樣。古老的造山運動造就了泰山南麓階梯式上升的三個斷裂帶,最上一層從雲步橋斷裂帶到極頂,海拔陡然上升400多米,使得這一層地帶與四周群峰產生強烈對比,猶如寶塔之剎,形成了“東天一柱”的氣勢。

這裡是緊十八盤,也是整個登山盤路最為艱難的地段了。家看,石壁上古人的題刻:“努力登高”、“首出萬山”、“共攀青雲梯”……那是在勉勵我們。家再看,那負荷百斤的挑山工,再想想當年無名無姓的鑿石修路人……山無言,但它們能激勵人們向上。朋友,登山猶如干任何事業,只有義無反顧地向上,才能戰勝險阻,才能到達最高的境界!

南天門到了,我們現在已置身“天界”了,雖然我們並沒有成仙,但我們在這裡領略到了“登天山而天下”的豪邁。

進了南天門,與之相對的是殿取名為“未了軒”,未了軒兩側各一門可以北去。出門往西有一山峰槳月觀峰”,山上有亭,名月觀亭。據說,天高氣爽的深秋時節,在這裡還可以一覽“黃河金帶”的奇異景觀:在夕陽映照的天幕下,地變暗了,惟有一曲黃河水,反射出了太陽的光輝,像一條閃光的金帶,將天在地連在一起。入夜,在皎潔的月色下,由此北望可見濟南的萬家燈火,因此月觀峰又稱“望府山”。

出南天門院落東折即為天街。天街,天上的街市,多富詩意的地方。沿天街東行,北有一坊,匾額上題影望吳聖蹟”,這就是相傳孔子與顏淵看到吳國閶門外一匹白馬的地方。坊北有孔子廟。

天街最東端就是碧霞祠了,我給家講講碧霞元君的故事。碧霞元君的前身是泰山女神,在民間被稱作“天仙玉女碧霞元君”是百姓心目的泰山主神,並被稱作“泰山奶奶”、“泰山老母”。民眾對泰山老母的候信仰與喜愛,是一種歷史積澱下來的埋藏在人們心靈深層的對母親的愛。多少年來,碧霞元君贏得了百姓的愛戴,至今仍高踞泰山之巔,接受著善男信 女的香火,召喚著去鄉離國的遊子。

好,讓我們進到碧霞寺來。2500平方米的地方,建起了山門,正殿,配殿,3座神門,鐘樓、鼓樓、香亭、萬歲樓、千斤鼎、火池,還有照壁、歌舞樓、御碑亭……而且為御高山疾風,殿為銅瓦、碑為銅鑄,金光閃閃,儼然天上宮闕。泰山碧霞祠的高度建築技巧被認為是我國古代高山建設的典範,人舞到這裡來進香並不感其而覺其高,神聖感油然而生。如今,泰山碧霞祠建築群獨具一格的神品。

出碧霞祠東神門北折沿盤道再上,可見一堵石壁巍然屹立,石壁上石刻遍佈,洋洋觀,人稱“觀峰”。觀峰西側,幾年所有的石上也都有古人的手筆,這一帶可謂是露天的書法藝術博物館。

沿觀峰西側盤道而上,至最高處,那些一路上看似走不完的石階終於到了盡頭,這裡就是泰山的極頂--玉皇頂了。

玉皇廟建在極頂上,紅牆碧瓦像是給泰山戴上了一頂桂冠。由山門進廟,最先看到的是院央的“極頂石”。極頂石臥在一圈石欄,高不盈米,表面粗糙,如果在別處,將是一塊最普通不地的石頭了。但是在這裡,它的旁邊有碑恭恭的寫著:“泰山極頂1545米”。根據地質學分析,就是它,在3000萬年前從海槽率先拱起,它根植於1萬米的地殼深處;就是它,有著數百平方公里的基座,整座山在託舉著它,使它高聳雲天,以至玉皇廟的玉皇帝簡直就成了它的守護神。

朋友們,一天的行程已經結束。希望你們能再度到泰山來。謝謝家!

景區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五

甲方:

乙方:

一、承包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計劃開業時間為: 年月 日)

二、合作內容:

甲方經營管理的特色小吃街專案內共有7座小木屋售貨亭,現將其中 座租給乙方獨立經營,虧盈自負。。

三、合作管理

1、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監督與管理,聘用人員登記表等相關入職資料、促銷計劃、經營專案名稱必須交由甲方備案。

2、乙方每週向甲方提交經營報表等銷售報告。

3、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本協議約定的經營範圍,不得越權經營,不得哄抬價格,必須按照甲方規定操作。

4、乙方在合作期間,不得在正常工作時間關門歇業。

5、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應積極開展售貨亭的裝飾、前期準備工作。

6、乙方須遵守甲方運營部的管理制度及參加甲方的各項培訓和會議。

7、乙方承諾在合作期間每年至少做不少於次促銷。

8、乙方必須取得工商、衛生等部門核發的證照;工作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

9、乙方承諾所經營專案與其他承包方不同。

10、乙方如需調整售賣商品時需經運營部經理同意。

11、為了維護景區整體形象,乙方必須與甲方統一著裝。

12、乙方承諾不經營欺騙消費者的專案。

13、乙方如出現食物中毒等事故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14、乙方如需轉讓必須經過甲方,轉讓價格由甲方制定,轉讓後甲方收取5000元手續變更費。

15、甲方員工消費享受8折優惠。

四、乙方提供的條件:

1、具有一定的餐飲經驗和人脈關係。

2、擁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五、甲方提供的條件:

1、甲方負責場地、木屋售貨亭的提供

3、提供海報、工作服。

六、費用分攤

1、場地木屋管理費合計 萬元/年。

2、乙方負責人工費用、商品耗材、水電費等。

八、結算方式:

乙方按市場價對遊客出售所需商品,水電費每月底由公司統一收取。

十、違約處理: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守約方並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合同簽訂後,乙方私自將售貨亭裝讓他人。

(2)乙方擅自利用甲方的景區資源從事非法行為。

(3)經核實,乙方連續三天無故未開門的。

3、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撤消,均需以書面形式作出通知,並蓋章有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嚴格執行之,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按合同法等國家法規提請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