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70篇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70篇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1

我最喜歡這本書裡的其中一篇作文,題目叫《說出來不怕你笑話》這篇小作文裡我知道了主人公是張濤,他的事蹟是:在國小三年級的時候被送到了全封閉的寄宿學校,由於張濤平常在家與媽媽睡慣了,到了寄宿學校睡不慣沒有媽媽陪伴的日子,故事就從這裡展開了。第一天張濤在睡覺時翻來翻去,一點兒也睡不著,可聽著同學們均勻的呼吸聲,就不知不覺的睡著了。睡到半夜生活老師來了,見到張濤連忙把他叫醒,張濤迷迷糊糊的說:“生活老師怎麼了?”“你睡在地上了。”張濤這才睜開朦朧的雙眼,一看,自己真的在地上躺著呼呼大睡,手裡還抱著枕頭,原來是張濤把枕頭當成媽媽了。這個晚上生活老師來看了張濤三次呢!

第二天,趙濤晚上喝水時不小心灑在被子上了,生活老師讓他跟上鋪的王磊一起睡,在這天晚上,張濤做了一個美夢:自己回家了,懇求媽媽不要再送他去寄宿學校,媽媽答應了,張濤非常高興,便不停地親媽媽。

今天早上疊被子的時候王磊用慕名奇妙的眼神看著他,張濤迷惑不解的問:“你怎麼用這麼奇怪的眼神看著我?”“張濤,你昨天是不是做了一個夢,夢見你回家見到媽媽了,然後你懇求媽媽不再送你去寄宿學校,媽媽答應了,你非常高興,一個勁的親媽媽,對麼?”“你怎麼知道我的夢?”“好你個不害臊的張濤,昨晚你可把我害慘了。你昨晚一個勁的親我,我越推你你摟得越緊,還一個勁的親我。”“一聽到這我的臉羞得全紅了。”

沒想到,晚上給同學叫媽,還能引來這麼多同學的喜歡。就這樣,是我輕輕鬆鬆的打破了這個習慣。

我推薦的這本書怎麼樣怎麼樣?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2

現在,我給大家推薦的書名為,故事的主人公叫王雙玲,她是一位老師,她明知自己有心臟病,但她還是向學校申請了一全校聞名的“三差”班。她進入班級才一天,頑皮的路明在馬路上踢足球而不幸被卡車撞了,住進了醫院,他媽媽趕到了醫院,不分是非,衝上去就把王老師罵了一頓。可自從路明住進醫院後,王又玲老師給他補的課一堂也沒有落下過。更令我感動的是:這個差班還有名女生叫周萍麗,有一次考試,她只考了38.5分,但她考這個分數也不能全怪她,因為她爸爸媽媽離了婚,媽媽沒有固定工作,在家糊紙盒掙錢,周萍麗在家燒火。燒飯,累得直不起腰來,哪有心思學習呢,在王老師的幫助下,她期末考試終於考了77分,王老師買了書包和文具盒作為獎勵……

王老師真不愧為一位好老師,她把這個班治成了``三好班級’’,而她自己因心臟病發作,年僅40歲就離開了人世。

我推薦的理由是:很多同學都很淘氣,不會理解老師,相信他們看了這本書也一定會明白老師在我們身上付出的心血。

我們要從小養成尊重老師的好習慣。所以希望大家好好讀一讀這本書。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3

在這個寒假中,我看了許多的好書,其中最讓我受益匪淺的一本書是張天翼寫的兒童文學選集《大林和小林》。

大林和小林是來自於同一個家庭。然而他們的經歷和命運卻是接然相反的:他們經過了很多的事情遇見一個很大的怪物、小林被人家買來去做苦力小林只好忍氣吞聲、埋頭苦幹,而且為了自救把欺負他們的四四格給打死了,後來有出現了一個十分凶惡的四四格,小林有把他們打死。最後小林為自己找到了一個十分適合自己的一份工作———開火車的人、大林貪財,不愛勞動。故事中大林當了富人家的兒子,沒有及時給昆蟲寄信,被錢迷了眼,所以昆蟲不接他所以大林到了富翁島上餓死了。

在這本書中,我知道了,人不要太貪心,不要被錢給迷惑住了。我聽說有一位博士,放下本職工作不幹,卻去非法賺錢,最後搞得自己身敗名裂,只有在監獄裡度過自己的餘生了。可惜啊!本該為國家發揮光和熱,卻因為錢毀了自己。相反,那些在平凡的崗位上勤勤懇懇、默默無聞無私奉獻的人們,如老師、警察、醫生等,他(她)們的收入微薄,每天的生活不像富人那樣山珍海味、花天酒地,但是他(她)們以苦為樂,從工作中體會到了勞動帶來的幸福和快樂,所以,他(她)們的生活是非常充實。

這本書這麼好,意義那麼重大,朋友們,有時間快來讀讀《大林和小林》吧。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4

世上書籍千千萬,唯有一本我最愛。如果問我為何如此喜愛它?那我只能回答:只因它自帶著一種神祕的魅力,吸引著我,把我給迷住了,讓我陷入其中,難以掙脫。

在我的記憶長河中,我陷入其中最深時是二三年級的時候了。

那時我意外從同學那裡接觸到了《淘氣包馬小跳》這本書,隨後回家我央求著媽媽給我買這本書,可媽媽並不買賬,她說,家裡的書還有一些我沒有看過,先讓我看完那些書,再給我買那本書。可那時的我怎會就此善罷甘休呢?我繼續在媽媽耳邊說那本書有多麼多麼好,多麼多麼對我們學習有幫助,反正關於它的一切好話我都說盡了。終於,在我們軟磨硬泡下,媽媽鬆了口,答應給我買,於是我看著媽媽開啟手機的購物軟體,先挑選,再付款,在這過程中,我始終按捺著內心的欣喜若狂。

沒過幾天,我心心念唸的書就到了。拿到書以後,我迫不及待的開啟它,開始“觀看”了起來。

下課時看,做完作業時看,晒太陽時看,睡覺前我還在看。有了這本書後,我恨不得整天都捧著它看,整天都沉浸其中,整天都遨遊在那片屬於它的書海當中。

喜歡一本書的程度,無需用言語來表達的多豐富多彩,而是看行為是否表達的與你內心所想的一致。

而一個人喜愛哪本書,有多麼多麼,喜愛,他都無需向誰證明,只要他自己知道,他自己瞭解就行了。不管什麼書,即便是幼稚的書也罷,或是十分有深度的書也罷,再或者是講大道理的那些書也罷,只要是自己內心心之所向的,其他那些對他的流言蜚語,都無需理會,這樣自己的人生也才活的快樂,滿足。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5

去年暑假讀了林海音女士的《城南舊事》,後又讀了很多作品,但都不如英子這個七八歲的小姑娘留給我的印象深刻。她在北京胡同與秀貞、厚嘴脣的年輕人、蘭姨娘、宋媽等的交往中所表現出來的善良、大膽、聰明,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愛她的善良。她的善良像水晶一樣透明,不含任何雜質。他在面對秀貞時沒有大人的世俗,她似乎懂得秀貞心中的傷痛,在得知妞妞即是秀貞的女兒小桂子時,便從為人最真的善良出發,全心全意要幫助她們母女團聚。以為她們母女就此可以找到思康過上幸福的生活,那時候的英子,一定特別高興。但當二人在趕火車時命喪火車底下的訊息傳來,英子便高燒不斷,我想英子可能是在愧疚中昏迷了十多天,因為她的善良讓她覺得自己是殺害秀貞和妞妞的凶手,哪怕是間接的,她也需要時間去治癒這一切。

我愛她的大膽。在七八歲的年紀,她便可以下定決心幫助妞妞和秀貞逃離北平去尋找思康,善良之外,更是她的大膽、她的勇氣在給她無盡力量。我曾經在閱讀這一段後反問自己是否可以像英子一樣,像她一樣擁有巨大的勇氣去做自己心中所認為的對的、應該去做的事情。我可能會顧慮很多吧,但我已經十歲了,我應該學著英子去大膽地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

我愛她的聰明。其實英子的聰明是在每一個故事中都有體現的,但我認為她最聰明的地方就在於她把蘭姨娘介紹給了德先叔。七八歲的年紀可能不懂什麼,但是她的確已經意識到了爸爸對蘭姨娘之間的態度是不同於其他人的,她也觀察到了母親的生氣,所以她覺得必須要讓蘭姨娘遠離爸爸。只是她還是小孩子,小孩子的感情很單純,她喜歡蘭姨娘,不想讓她難過,但是她更希望自己的媽媽不要生氣,所以英子在見到德先叔的時候便“生出一計”。還好,結局很圓滿。

其實英子的善良、大膽和聰明都是她自己性格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她的善良中有聰明和大膽,她的大膽中也包含著善良和聰明,同樣她的聰明中也不乏善良和大膽。也正是這些,在吸引著我,我愛《城南舊事》。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6

還記得翻看媽媽珍愛的小人書《童年》,最近有幸閱讀了蘇聯作家高爾基自傳體小說《童年》,講述了阿廖沙3—10歲這一時期經歷喪父、母親改嫁,他跟隨著喜怒無常、脾氣暴躁的外祖父和慈愛的外祖母生活的童年時光,以孩童般純真的眼光,寫出了高爾基對苦難的認識和社會人生的獨特見解。

我最喜歡的外祖母,她是一個和善的婦人,從不輕易發脾氣。比如有一次阿廖沙無意中惹惱了外祖父,祖父把他打了一頓,外祖母心疼極了,給他講故事、陪著他。外祖母信奉佛教每天睡前都會禱告,小阿廖沙見了非常好奇,也跟著學了起來,可他哪裡會呢?外祖母也不厭其煩,一遍遍給阿廖沙講解,並教給他。

外祖母得知阿廖沙不務正業,非常著急,她細心開導阿廖沙,陪他一起閱讀,教他題目,讓他在學習上漸漸好轉。讓我想起了親愛的外祖母,當得知我成績稍有退步時,她比誰都著急,會耐心詢問原因,監督我娛樂時間安排。她會為我的取得成績而高興,鼓勵我繼續努力。生活中對我無微不至照顧,當我還在學步車裡時,外祖母即使手臂受傷,綁著繃帶也要照顧我的起居。我深深體會這份沉甸甸的愛。

雖然我們生在現代化的社會,但社會貧富差距仍有,大山或偏遠地區的孩子經受著生活的考驗,讓我們更加珍惜擁有的幸福生活。

你想知道阿廖沙最後怎樣了?他的家庭怎樣了?讓我們一起品這本震撼心靈的勵志經典,讓我們擁有面對生活的堅強力量。作者:施香凝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7

“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我喜歡看書,曾讀過許多書,如:《根鳥》、《水滸傳》、《狼王夢》、《十萬個為什麼》等,其中讓我印象最深的,要數《魯濱遜漂流記》了。

《魯濱遜漂流記》主要講了魯濱遜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險,孤身一人流落到一座荒島上。為了生存,他想盡一切辦法與大自然作鬥爭,憑藉著自己的驚人毅力,戰勝了重重困難,生存了下來。在荒島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後,他終於得救,回到了故鄉。

讀了《魯濱遜漂流記》這本書,我明白了魯濱遜是靠什麼活下去的,也十分歎服他的智慧——在困難面前,魯濱遜懂得將自己面臨的好處與壞處對照,使自己從中得到一些安慰。我特別欣賞他在絕境中那遠超常人的樂觀與毅力。

從魯濱遜身上,我汲取了不少的精神力量。記得有一次,語文小測之後,老師要求成績不理想的同學每天都要抄一篇作文,我的名字也在那個“封神榜”之中。我心裡不斷地抱怨著:“作業都這麼多了,為什麼還要佈置這個任務?”但我只能接受這個令人頭疼的事實。我從抽屜拿出久違的《魯濱遜漂流記》,心想:“既然魯濱遜可以做到焉知非福,那麼我也可以。”我不斷激勵自己,果斷接受了這突如其來的打擊,更加努力地學習,後來我的語文成績漸漸提高了。

從這件事之後,再遇到一些令人難以接受的事,我就會想起《魯濱遜漂流記》,它總是在我遇到困難的時候,給我以啟發,給了我很大的幫助與樂趣。

《魯濱遜漂流記》這本書一直陪伴著我,使我在困境中得以保持樂觀的心態,讓我明白了許許多多的道理。我喜歡這本書。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8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魯濱孫漂流記》。我最喜歡的人物是魯濱孫,因為他非常勇敢,百折不撓。他遭遇了食人部落,獨自忍受病痛和孤獨;他結交土著朋友,靠勇敢與智慧贏得幫助;他頑強自助,創造生存奇蹟。

如果我被困在荒無人煙的小島上,我會非常絕望,因為我是在爸爸媽媽的保護下茁壯成長。

如果要我從野人手裡救出“星期五”,我不會像魯濱孫那麼堅決,我很有可能會因此丟掉性命。

如果當我看見野人用自己的同類的肉開食人宴會,我不可能像魯濱孫那麼勇敢。

魯濱孫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我們應當學會堅強、勇敢、堅韌、冷靜。

聽了我說的話,你是不是也非常好奇,快去一探究竟吧!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9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書,書名是《我要做好孩子》。

書中的主人公——金玲,一個白白胖胖,機靈可愛的小女孩。在她身上發生了許多不可思議的事。比如:爺爺剛剛去世了,爸爸媽媽又離婚了,沒人要五歲的小女孩倖幸了。金玲就把她帶回了家,讓自己的媽媽幫忙一起照顧她。金玲的媽媽——卉紫,是個在雜誌社上班的人,她對女兒的學習成績非常的關注。她的爸爸——金亦鳴,是大學的副教授,他對女兒的學習成績不是太關注,他對女兒學得過程開不開心很關注。

在這本書裡,我最喜歡的人有兩個,一是金玲,因為她活潑、機靈、可愛,遇到困難總能迎刃而解。還有一個是金玲的班主任——邢老師,因為她對金玲很好,想把金玲強化成“天才。”

看了這本書,我想做個向金玲那樣的好孩子。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10

近幾天,我看了一本書——《會唱歌的貓》。

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個叫二丫的小貓為了喚醒依依的媽媽,它學會了唱《魯冰花》,而且每天晚上都給依依的媽媽唱。有一天,奇蹟出現了,依依媽媽的眉毛震動了一下。第二天早晨,依依在給她的媽媽唱《魯冰花》時,她的媽媽醒了過來。我舉得二丫是一隻非常善良的貓,它為了喚醒依依的媽媽,把自己的喉嚨也喊啞了,但它還是沒有放棄,這讓我很感動。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應該多注意身邊需要幫助的人,並及時幫助他們,同時在幫助他們的時候,自己也獲得了真正的快樂!這就是快樂的真諦。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11

書,就像一束鬱金香,沁人心鼻;書,就像一輪紅日,撥開我心中的雲霧;書,就像一支畫筆,為我的生活錦上添花……

我最喜歡看的書是《木偶奇遇記》,當初看到有書的同學們看得津津有味的樣子,我便苦苦哀求媽媽幫我也買一本。一段時間後,書被寄回來了,就這樣我將這本“來之不易”的書放到了“最喜愛”的寶座上。

這部童話的主人公——匹諾曹是個調皮的木偶,他天真無邪、頭腦簡單、好奇心強。另外,他又缺乏主見、沒有恆心、禁不住誘惑。真是因為這樣,他經歷了許多事情。

我喜歡這個故事,它講述了木偶匹諾曹為了看戲不惜賣掉課本,在回來的路上受到狐狸和貓的欺騙,差點被他們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後,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進監獄。出獄後他被迫當了看家狗。夜裡,因幫助主人抓住黃鼠狼而重獲自由。他一心想成為一個用功讀書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誘惑。在壞同學的慫恿下,逃學到海邊看鯊魚。後來他又被賣到玩具國,變成了一頭驢子。最後他在鯊魚腹中意外與父親重逢,並設法逃了出來。從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還要學習。最後,仙女把小木偶變成了一個真正的孩子。

我還喜歡書中的插圖,從插圖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諾曹那一個個調皮可愛的樣子,真是引人發笑啊!

我有一個習慣,一旦看到好書,就想盡快看完它。為了儘快看完這本書,早上一早起來看,吃飯的時候看,晚上我也會看……總之一句話——有時間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這本書,你就會想這本書已經沒用了,NO!你知道“煮書”嗎?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書一看再看。沒錯,我已經看得要把這本書背了出來。

一本你喜愛的書可以把我們帶到浩瀚的天地,帶我們領略人認識的真諦,讓你在書的王國遨遊,讓你的靈魂更見美麗!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12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我最喜愛的一本書是我姐姐送給我的,書名是《湯姆。索亞歷險記》。

這本書裡我最喜歡的角色是湯姆和哈克。他們兩個出生在美國,從這本書裡我知道在湯姆那個時代的美國星期五是不能穿鞋的,這讓我很吃驚,要是路上有釘子怎麼辦呀?還有一個是哈克這個角色被作者寫成是一個愛抽菸,沒人要的一個壞小孩,所有的父母都不願意讓自己的孩子和哈克這個壞孩子在一起玩。

但孩子們卻很羨慕他,因為他們很想跟哈克一樣想去哪就去哪,很自由。湯姆喜歡冒險,而他也喜歡上了一個女孩,那個女孩的名字叫貝基。湯姆和哈克親眼見到過一起凶殺案,他們在少年時代當過海盜、強盜,在當強盜的時候在一個山洞裡挖到了一箱寶藏,他們還找到了幾把槍。他們因此變成了大富人,我很羨慕他們。我喜歡和湯姆一樣冒險,更喜歡姐姐送給我的書。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13

真誠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嘗,而好書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們傾情深交,細細品嚐。

我很小的時候就喜歡聽媽媽講故事,2歲識字後就開始自己看書,我特別喜歡看科普讀物。《中國少年兒童百科全書》就是我的最愛。

這本書一共有四本,只要內容有:天體漫遊、生物世界、農業之窗……其中我最喜歡微生物王國這個部分。

每當我翻開書,書上的文字彷彿都變活了,它們變成一個個小導遊,熱情而又耐心。他們先帶我去農田,讓我看看根瘤菌怎麼制肥,蘇雲金桿菌怎麼殺蟲;它們又帶我去工業基地,讓我看看氧化鐵桿菌、氧化硫桿菌怎麼煉礦,酵母菌怎樣發酵……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是知識的源泉,是它使我成為班上的“小博士”。但是,我不會滿足於現在的知識,以後我還要看更多的好書。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14

高爾基曾經說過,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的確,書充實了人們的生活,使生活變得豐富多彩;書開拓了人們的視野,擁有了智慧。總之,一句話,書是生命的源泉。而我最愛看的一本書是——《海底兩萬裡》。

《海底兩萬裡》的故事情節非常精彩,時而讓我緊縮眉頭,時而禁不住拍手叫好,時而這書中的人做錯事感到惋惜。在深深的大海里,隨時都有任何危險包圍著“鸚鵡螺”號船。但書中的尼摩船長遇事沉著冷靜,善於思考,攻克了一個又一個困難,他可真了不起!

《海底兩萬裡》是一部兒童文學。它不但故事情節有趣,人物也有各自的特點:急性子的加拿大人尼德。蘭脾氣壞,打魚的本領無人能比;船長生活在大海里,他厭倦了陸地生活,但在海里卻生活得悠閒自在,健康也不比我們差。這本書使我看得入了迷,書中的人物似乎都活了,栩栩如生。它的吸收力真大。

《海底兩萬裡》讓我對海有了新的認識,新的發現。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15

最近有一本書讓我難忘,名字就叫做小小流浪漢。

講述的是九歲的拉斯莫斯生活在西哈加孤兒院,他最大的願望就是被人收養,但前來領養孩子的人家都不喜歡直髮的男孩。為此長著一頭直髮的拉斯莫斯非常傷心。一天夜裡,他一個人偷偷地跑出了孤兒院,變成了一個小小流浪漢,他要為自己尋找一個家。路上,拉斯莫斯結識了快樂的流浪漢奧斯卡爾,但陰差陽錯,他們被捲入了一樁搶劫案之中。他們和劫匪鬥智鬥勇,真相最終水落石出,而拉斯莫斯莫斯也終於找到了真正愛他的養父母。

我明白了:如果不認真學習,就是一個流浪漢,如果認真學習,就是一個幸福的人!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16

暑假裡,我看了一本書,也是王老師發下來的,名字叫《書本里的螞蟻》,書裡面的這隻螞蟻小小的,黑黑的,可愛又聰明,我非常喜歡。

《書本里的螞蟻》這一課主要講的是:有一隻黑黑的小螞蟻,它順著花枝往上爬,靜靜的趴在花蕊裡睡覺。有一位小姑娘經過這裡,隨手採下這朵花,把它夾在了書本里,當成了書籤。小螞蟻也順便進了小姑娘的書本,夾成了一隻扁扁的螞蟻。從那以後,小螞蟻就和書本里的字交上了好朋友,變成的一個會動的字,每天晚上都變換著書本里的故事。

讀了這本書以後,我覺得要多讀課外書,樂於讀課外書,樂於交朋友,善於發現我們身邊的一些細小的事情。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17

今天,我看了一本書,名叫《淘氣包馬小跳————孔雀屎咖啡》。

馬小跳家附近開了一家名叫“孔雀屎咖啡”的咖啡店,店裡的咖啡價格奇貴!老闆宣稱,“孔雀屎咖啡”獨特的、夢幻的味道,只有那些有品位、有格調、上檔次的客人才能品嚐得出。於是,去咖啡店的人趨之若鶩。丁文濤來了,他說他品嚐出了“孔雀屎咖啡”的特別之處,安吉兒來了,她說這是世界上最好喝的水,馬小跳在丁克舅舅的支援下,也點了一杯,他卻一口也沒喝的下去。為了探明真相,馬小跳和小夥伴們潛入咖啡店的後院,意外地發現了生產“孔雀屎咖啡”的藍孔雀,和在咖啡店裡表演孔雀舞的女孩小妍,每天都要在咖啡店上演孔雀開屏和孔雀舞。老闆還要小妍每天給孔雀餵它不愛吃的咖啡豆。最後,馬小跳和大家一起幫助小妍和孔雀離開了這座讓他們傷心的城市,回到了自己的家園。

我最喜歡的是故事中的馬小跳。他雖然很調皮,但有一顆善良、誠實的心。就像童話《皇帝的新裝》一樣,“孔雀屎咖啡”其實就是一場騙局。咖啡店老闆,就像給皇帝做新衣的騙子,那些說“孔雀屎咖啡”好的人,就像那些睜眼說瞎話的宮廷大臣,而馬小跳就像是那個說出“皇帝是光屁股”的孩子。俗話說的好:誠信為人之本,一個人連最基本的誠信都做不到,那還算什麼呢?希望大家也像馬小跳一樣,做一個誠實的人!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18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告白》他是日本作家寫的。故事講述一位女老師發現自己的四歲女兒意外溺斃於校內游泳池,調查後發現竟然是她班裡的兩個學生謀殺的,於是在結業式那天向全班同學告白真相,並透露了自己的復仇計劃。最後的復仇既讓人感受到悲劇又引人深思。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19

我有一本書叫——《窗外的小豆豆》,雖然名字有點幼稚,但是故事情節非常吸引人。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個上一年級的小豆豆,她在原來的學校裡非常的調皮。可是,媽媽讓她轉到巴學園這個學校,她卻成了一名好學生,這是為什麼呢?

原來,她從第一步走進巴學園的時候,就深深喜歡上了巴學園。巴學園的教師是電車,一個班級只有幾個學生,還有一個圖書館和一個食堂。

他們的校長非常溫柔,每天上課學生想學哪一課就可以先學哪一課,如果上午把所有的科目都學完了,那麼下午就可以出去散步,學生們都非常開心,而且還可以學到課本上沒有的知識。

此外,書中還說小豆豆的家庭非常和睦、美好,有健壯的爸爸,溫柔的媽媽,還有會做飯的奶奶和懂人話的洛基。

啊,小豆豆的生活真令人羨慕呀!有我向往的好學校,有一個美滿的家庭。

這就是我喜歡的一本書——《窗外的小豆豆》。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20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白雪公主,因為這一本書是我讀過很好看的一本童話圖書。

國王有一位愛人是否那一位愛人會成了白雪公主的母親呢?小時後白雪公主的母親因為升白雪公主而死了,國王為了想給白雪公主一個完美的家庭,才會娶一個新女生,這一位女王和白雪公主會發生甚麼事情呢?小矮人會幫助白雪公主嗎?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不會幫助他人,也有很多人像小矮人一樣塬意幫助別人,表面上對你好的人不一定是好人,白雪公主這本書告訴我們表面上對你好的人不是好人,像那一位女王表面上對白雪公主很好,可是他的心理很毒想要白雪公主死。

這一本書很好看,如果大家想知道第二段的問題的話,就看這一本白雪公主的童話圖書,希望大家會喜歡這一本書童話圖書。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21

高爾基曾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讀書可以得到知識,得到啟示。

這本書中有許多學生寫的作文,有的作文生動的寫出了當時的情況,並寫出了一個道理;有的作文中的一些詞語,活靈活現的寫出了一些地方的景觀。這本書中有許多詞語對寫作有幫助,並且有些段落寫的很好,也可以在寫作時運用。

這本書中,也有許多搞笑的故事。也有描寫人物的作文。並且書中的一些作文中,可以告訴你一個科學道理。增加你的知識。這些課文最有感情的便是誰對誰之間的友情,生動靈活的寫了出來,使文章富有感情。還有描寫人物的,寫得生動極了,彷彿根據作文的描述,腦海中浮現出他(她)的模樣,性格等。

這本書我看的如痴如醉,百看不厭。真可以用廢寢忘食來形容。如果你有興趣,就找來看看吧。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22

我的寶貝是一本書“乘著文字的翅膀”,裡面有我們寫作班的同學們的文章,也包括我的,這是我最最喜歡的一本書,也是我最心愛的寶貝。

這本書是我的寫作老師馮老師親手製作的一本書,我常常拿出來看,每篇文章都一看再看。邊看邊笑,彷佛有一陣風輕輕吹過,感覺到老師的用心,也好感謝老師呢!

這本書是我學習的好幫手,我可以在別人的文章裡,學習到很多的優美句子,還有很好用的成語,還可以參考大家的寫法,我想我的文章一定會越寫越好,那時我就可以慢慢的變成一個小作家了。

因為我實在太喜歡這本書了,所以我的阿姨幫我做了一個書套,這個充滿愛心的書套,也變成我的寶貝,每天摸著、看著,心情就像要飛起來了。

我已經開始期待,今年的新作品了,那會是我將來的新寶貝了。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23

我最近讀了一本書,是海倫凱勒的《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我很喜歡這本書,是因為這是一本非常勵志的書,也非常感人。

海倫凱勒是美國盲聾女作家和殘障教育家。1880年出生於亞拉巴馬州北部一個叫塔斯喀姆比亞的城鎮。她在十九個月的時候因猩紅熱奪去了她的視力和聽力,接著,她又喪失了語言表達能力。然而就在這黑暗又寂寞的世界裡,她因為她的老師安妮莎莉文的努力,使她學會讀書和說話,並開始和其他人溝通。而且以優異的成績畢業於美國拉德克里夫學院,成為一個學識淵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臘五種的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她走遍美國和世界各地,為盲人學校募集資金,把自己的一生獻給了盲人福利和教育事業,是影響世界的偉大女性之一。

假如給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看人,她的生活之所以值得一過,是因為他們的善良、溫厚和友誼使然;第二天,她將通過藝術來探索人類的靈魂;第三天,她想去看看那些為生活奔波的人們經常去的地方。《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是海倫凱勒的自傳,通過一個身殘志堅的柔弱女子的視角,告誡身體健全的人們應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賜予的一切。

我們應該珍惜現在的幸福生活,對生活多一點感恩,少一點抱怨,多一點開心,少一點煩惱!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24

書籍是什麼?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籍是什麼?是一隻令人垂涎三尺的麵包。書籍是什麼?是一杯能醫治愚笨的良藥。

我愛書,可以用嗜書如命來形容。倘若我一日未讀書,心裡總好似缺了什麼,不大舒服。家中三排高大的書架,都有我手中的筆留下的痕跡。書,可謂是我默默無聲的朋友,它陪伴我多少春秋,陪伴我成長,讓我盡情暢遊知識的海洋。我讀過的書很多,其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是海倫.凱勒的《假如給我三天光明》。

一個寧靜的夜晚,我手中的《假如給我三天光明》已經掩卷,但,我的眼前仍然浮現出海倫.凱勒的艱苦童年生活的畫面。

海倫.凱勒出生於美國的一個小鎮上,她在滿19個月時,不幸患上胃充血與腦充血。嚴重的疾病無情地奪去了她的視覺、聽覺與語言能力。但,她的父親與母親從未放棄對她的教育,給她騁請了一位盲校的老師,她就是安妮。莎莉文。這位老師總是十分耐心地教會海倫知識,默默無聞地用畢生的心血澆灌海倫。海倫也十分的爭氣,學習非常地努力。她在家庭與老師的幫助下,考上了世界一流大學——哈佛大學克里斯夫學院。

海倫是多麼身殘志堅啊!雖然自己又盲、又啞、又聾,但這一切並沒有阻止她暢遊知識的海洋。她勇於拼搏、奮發向上、從不畏懼困難,在“人生”這張紙上畫了個壯美的藍圖。這鮮花與掌聲背後,難道不是努力與奮鬥嗎?

比起海倫.凱勒,我深感自責。記得是三年級臨近期末考試的一天,我發了低燒,面對著厚厚的作業,我對媽媽說:“今天我病了!作業不做,休息一下,明天跟老師解釋一下就行了。”那個晚上,我就一直在看電視。當我讀了《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之後,我才明白,比起海倫.凱勒這種刻苦學習的精神,我可是差遠了。

同學們,一位殘疾人,都有這麼大的抱負,作為健全人的我們,也一定要奮發向上才行啊!我希望大家都能把海倫.凱勒視為自己的榜樣,不斷進步,最後取得成功!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25

我喜歡的一本書,名字叫《查理九世》。書裡的內容是:五個人物和一隻狗,組成了一個被稱為“五人一狗”的小隊,一起去探索許多人們不知道的驚人事件。

書裡面有好幾個主人公我都很喜歡,有墨多多、扶右、查理九世、虎鯊等等。

墨多多是一個愛冒險的人,被作者稱為“問題多多”,也是這個小隊的副隊長。他在一次次的冒險中,鼓勵隊中的每一個成員鼓足勇氣,最後戰勝了困難。

扶右是一個喜歡創造東西的小發明家,他的成果常常幫助隊員發暗號、照明、武器等等……並常常提醒隊員做該做的事。

查理是小隊裡的隊長,婷婷一見到它就抱著它。它的主人是墨多多的爺爺,墨多多的爺爺給了它一個領結,讓他可以和人說話。這是隻懂得享受的小狗,常常一邊看電視一邊喝,奶,還常常獨自去探險,像個小偵探。

接下來說說虎鯊吧,他是一個體育小霸王,身體肥嘟嘟的。一見到有人想要挑戰他,就拳頭一握,一下子把對方嚇傻了。其中有一次,一個小鬼跑到了他的前面,他剛要揮起拳頭,那鬼就嚇得撒腿就跑。大家看了,都誇他說:“這麼厲害,是不是過去在少林寺學習過。”

這就是我愛看的書——《查理九世》,它告訴了我們:遇到困難,只要認真思考,一定會獲得成功的。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26

高爾基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你們一定都有自己喜歡的書吧?

我看過《格林童話》看過《伊索寓言》,還看過《安徒生童話》……但我最喜歡的還是《成語故事》。裡面有一個小故事叫“龜兔賽跑”

從前有一隻兔子遇到了一隻烏龜,兔子嘲笑烏龜爬得太慢了,而且姿勢又醜,烏龜非常不服氣,就和兔子說:“要不我們來比一場跑步,怎麼樣?"兔子聽了開心極了,心想:烏龜不是找總輸的嘛,我肯定在半路睡一覺都沒有問題,“哼”

槍聲一響,兔子一溜煙“嗖”的一下就跑出去一個影兒都不留下。兔子跑累了,就在大樹旁躺下來決定睡一覺。

烏龜慢慢的爬呀爬呀,終於爬到了終點!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虛心使人進步,驕傲使人落後。學習是一樣,就算取得再大的成績也沒有驕傲的資格!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27

我喜歡的一本書是一本兒童故事書,這本書一直都放在我的床頭,每次看到這本書,我都能想象到小時候,媽媽為我讀故事時的場景。

媽媽很愛我,我小時候晚上不聽故事就睡不著覺,也因此媽媽每天晚上都會來為我講故事,直到我睡著了後,媽媽才會輕聲的離開。這一本書裡的每一個故事,我都記的滾瓜爛熟,這一本故事書陪伴了我整個童年。如今,我早就不需要媽媽為我講故事才能睡著了,可是這一本故事書我還是放在我的床邊,這已經成了我的一種習慣。

我喜歡這一本書,上面有著媽媽的味道,還裝著我童年的記憶。

我深刻的記得有一天晚上,那一晚,媽媽外出有事,很晚才回家。我躺在床上一直沒有睡著,我只知道那時候已經到了深夜了,我聽到了客廳裡的開門聲,接著沒幾分鐘,我房間裡的門被開啟,“媽媽。”那時的我雖然躺在床上,可是腦子卻清醒的很,我囔出聲後,媽媽瞬間就走到了我的床邊。

媽媽先是伸出手摸了摸我的額頭,接著又擔心的問道:“是不是身上那些地方不舒服?”我朝著媽媽搖頭,接著視線放到了床頭的故事書上。媽媽注意到了我的視線,嘴角一笑,自然而然的看出了我睡不著覺的原因,於是,坐到了我的床頭,拿上那本故事書又為我朗讀了起來,那天晚上,我的心裡被媽媽的愛裝的滿滿的。

很多年過去了,後來我才知道,那天晚上的媽媽是拖著一副疲憊的身子在為我讀著故事,可小小的我絲毫沒有聽出媽媽話語裡的疲憊之意來。那一晚的後半夜我睡的很香,不過第二天媽媽罕見的睡到了日上三竿才起床。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28

如果你要問我,你喜歡的作家是誰,我會毫不猶豫的告訴你,是魯迅先生,但如果你要問我,你的喜歡哪一本書,我會毫不猶豫的告訴你,是三毛的《我的寶貝》。這兩個人都是我喜歡的作家,然而我喜歡的一本書,卻還是想說三毛的《我的寶貝》。

興許我小時候也像三毛一樣,喜歡拾荒,喜歡撿一些別人眼裡的小破爛收藏著,這樣的小心思讓我一讀到三毛的《我的寶貝》就愛不釋手了。我喜歡她那把小破爛都珍視著的態度,這讓我覺得“貴重”兩個字無關乎金錢,而是關乎自己的喜愛。就像我的白色單車一樣,如果我在外面需要停車很久,我會去跟保安打招呼,讓保安幫我看著點我的單車,這時候如果保安要諷刺我,行,我會幫你照看你的寶馬的,我也不在意,在我眼裡,我的單車就是我的寶馬,是載著我到處跑到處看到處遊玩的寶馬,無關乎它的價錢,而是我喜歡我的單車。

三毛在《我的寶貝》裡面寫了很多她的寶貝,這些寶貝都是與她的緣分,這每個寶貝背後的故事都是三毛珍視的回憶,我之所以喜歡她這本書,也是因為這樣的緣故,我的很多小玩意都是因為與人結緣或是與物結緣的過程,這裡面多多少少都有我的喜愛在裡頭,過了很久之後,物是人非,看著那些手中的物,也會覺得是個安慰,也會覺得那個物承載著每一個與人或者與物的永遠,永遠是什麼呢?永遠就是在一起的時光,哪怕時光已逝,只要這個寶貝還在,就代表著永遠還在。

這些細細的緣由,也就是我喜歡三毛這本《我的寶貝》的原因,就像我也喜歡三毛這個人一樣,因為她的存在,讓我知道古古怪怪的自己也可以像三毛一樣活出自己,別人眼裡的破銅爛鐵,也可以在我們自己的心裡成為珍貴的寶藏。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29

當我看到《我要找到我爸爸》這本書時,我就愛不釋手,書中的每一個故事,每一個情節,每一首詩,我都那麼喜歡,於是,我選擇在一個陽光明媚的早上,開始認真地讀起了這本書。

時間真的改變了許多東西,像洗過的花裙子幹了,小腳丫變大了,外婆的頭髮白了,這些都是因為時間。當爸爸帶著情緒有點低落的吉米花和頑皮的吉大力去摘秋海棠的時候,吉米花的心情一下子就開朗了,走進海棠園,一棵棵粗壯、茂盛的海棠樹上,掛滿了紅彤彤的果子、葉子像桃心,通紅的果子中,有的泛著紫色,在陽光下散發著誘人的光和香甜的味道,吉米花不但釆摘了海棠,更是體會到了一段富有人生哲理的話:秋海棠就像幸福一樣,你要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然後學會珍惜,用心體會,感悟生活中的一點一滴,這樣在你的心裡就能結出香甜的果實。聽到這些話後,吉米花覺得一切都是那麼平安,幸福,美好。

吉米花的弟弟吉大力通過爸爸。手機中的湯姆,他也學到了很多東西,要尊重別人,讚美別人,才能獲得別人的尊重。還要學會保護自己,不讓自己受到傷害,有堅強,努力,堅持,不被困難打倒。當寒假來臨的時候,吉米花主動為家人做起了早飯,她用自己的愛心為家人準備了豐盛的早餐,家人不僅吃飽吃好,更是吃出了愛的味道,晚上一家人在露臺上看星星,每個人都發表了一篇關於星星的詩詞,這是多麼美好多麼溫暖事情,讓我能更細膩的感受這個世界。

聽,吉米花和她的姐妹們從雪地上傳來了快樂,爽朗的笑聲,她們一起玩耍,一起作詩,一起分享快樂……當我一口氣讀到故事結尾時,我彷彿看到了吉米花和他的家人們其樂融融的場面,一家人互相關心,互相信任,互相幫助,我很感動,願我們人人心中充滿歡聲笑語,處處充滿愛。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30

自古以來,書被人們稱之為摯友、老師,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全人類的營養品。一本好書會帶給我們豐富的知識和無盡的快樂。我喜歡讀書,更喜歡讀好書。

放寒假前,老師發給我們一本由義大利著名的教育家——亞米契斯編寫的著作《愛的教育》。直到現在,我還清楚的記得這本書的扉頁上寫的那段話:“一本好書,可以改變無數人的命運。一滴墨水,可以引發無數人的思考。”就是這句話,驅使我用心讀完了這本書。

這本書的主要內容寫的是安利柯成長的故事。作者以一個國小生的口吻敘述了主人公一年的所歷、所聞、所見、所感,抒發了鄉國之感,師生之誼,親子之愛以及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友愛之情。通過一個個平常而又滿蘊人情味的生活小事,把愛和美注入讀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記的形式來寫作,帶每月又有一篇較長的,結構完整的“每月故事”。這些故事記錄了他在學校、家庭、社會的所見所聞,反映了社會各個階層的狀況,並以高尚的愛心情感聯絡在一起,組成了一幅幅生動的畫卷,帶給我們愛與美的享受。

我在讀這本書的同時,也認識了幾個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貝諦、愛幫助人的長隆、可憐的奈利、衣著華麗的瓦梯尼……

我喜歡這本書,因為這本書沒有任何虛偽的說教,也沒有任何豪言壯語,通過樸素的描寫和精彩的語言,使我知道愛是無私的也是無價的,愛是用任何東西都換不回來的,愛是人間不可缺少的必需品,愛是我們每個人的情感需求。

如果你看見這本書,一定要用心的、認真的品味,要牢記那句話:“世界充滿愛!”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31

說起我最喜歡的一本書,腦子裡就油然而生的想到了《簡·愛》。為什麼呢?因為《簡·愛》這本書讓我感悟良多。

主人公簡愛有著常人所沒有的堅強高尚的心靈,她那頑強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一口氣讀完它。

文章的主要內容是這樣的:可憐的簡愛從小父母雙亡,受盡了人們的欺負。後來,她進了孤兒院,但那個院長也很壞,讓簡愛幹這個幹那個的,還總是打簡愛,但是海倫和簡愛做了朋友,他們兩個很開心。可是不幸的是,可是海倫患了絕症離開了簡愛,這下簡愛又沒朋友了。

就這樣,可憐的簡愛在不幸中成長,可她憑著一顆堅強的心靈當上了一位家庭教師,幸運的是,這家人對簡愛很好,家中的男人很快和簡愛相愛了。可正在時候,簡愛發現那個男人還有妻子,於是她離開了男人。男人得知訊息後,在莊園裡放了一場大火,把他的妻子燒死了,但是,那個男人也因此失明瞭。就在男人需要幫助時,簡愛回到了他的身邊,兩人從此幸福的在一起了。

“不經歷風雨,怎麼見彩虹。”這句話用來描述簡愛的經歷再合適不過了。她用自己的勞動向上帝換來的一切,上帝為她關上了一扇門,同時也為她打開了一扇窗。不幸的簡愛挺過了生活的種種磨難,最終過上了幸福的生活。讀完了這個故事,使我認識到:我們現在的生活多麼的美好呀!與簡愛所遭受的苦難相比,我們的生活中可以說是一帆風順。我們有什麼理由不去熱愛生活呢?即使遇到挫折,我們每個人都應和簡愛一樣擁有一顆堅強的心,勇敢面對!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32

人們都說: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精神的食糧,是智慧之門的鑰匙,是甘甜香醇的美酒,讓人回味無窮。在我來說,一生中最舒服的感覺,就是在書的海洋裡盡情遨遊。在我讀過的書中,我最喜歡的一本便是《不生氣的智慧》了。

被稱為“現實主義藝術大師”的屠格涅夫說:“凡事只要看得淡些,就沒有什麼可憂慮的了;只要不因憤怒而誇大事態,就沒有什麼事情值得生氣的了。”這話不假,因為唯有巧妙地澆滅或利用這團怒火,才能讓生命在擁有寬度的同時也收穫了長度。有人說:“怒氣會讓人愚蠢,閒氣會讓人失神,怒氣會讓人灰心,壞脾氣會害死一個人。”

我們生活的世界多美好,但同時也會存在著缺陷。開心的背後會有難過;消極過後會積極;失去一個美好的,你會得到個更好的。任何事物都是相互的。在我生氣,或不開心的時候,我都會去翻翻我的摯愛—《不生氣的智慧》,這本書就像一個滅火器一樣,翻開讀一讀會把我身上的怒火立馬滅掉;這本書就像一個有魔力的風一樣,翻開讀一讀會把我頭上的愁雲都趕走了,簡直是我的心靈雞湯一樣。—這就是我喜歡它的原因。

書籍是一艘輪船,能載著我們在知識的海洋中穿行;書籍是一架梯子,能引導著我們登上知識的殿堂;書籍是一盞燈,能照亮我們前進的路。不要隨意發脾氣,誰都不欠你的。漫漫人生,渺渺前程,我們卸下心中的枷鎖,讓一顆自由快樂的心伴我們前行!因為:不生氣是一種修養,更是一種智慧。只有掌控了自己的情緒,不隨便制怒、發怒,才能擁有健康平和的心態,才能過一種不生氣、不糾結、從容、豁達的幸福生活。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33

哈哈哈,要說起我最喜歡的一本書,那莫屬,王老師給我們推薦的一本養家之人!其實我喜歡的書,他不一定非得是要像《三國演義》這類的名著,只要我自己喜歡,我覺得我能從當中學到東西,我很感興趣就行!

這本書是去年王老師給我們推薦的,一直到今年還使我記憶猶新,還記得去年我們正在上語文課的時候,王老師拆開了一個大箱子,拿出了一本書,說同學們,大家看我手中的這本書,這本書,它的名字叫養家之人,你們看到這本書的封面,第一眼的感覺是什麼?這個問題並難不到什麼,只要我跟著後面給的圖片,再加上我自己強大的想象力和合理的想法我就可以回答這個問題,這時已經有好幾名同學舉手了,有的同學回答到,我看到後面貌似是一座山,還有一個個小山洞,還有一位戴著頭巾,黑面板,綠色眼睛的一個女孩兒,下面還有一群駱駝,而駱駝只有在沙漠中才會有,我猜他是騎著駱駝被困到了沙漠當中,同學們的想象力一個比一個精彩,經過一大群同學的想象,王老師說這個謎還是要你們自己回去,看完之後才能解答,這本書我發給你們,你們回家要認真仔細的看,回到家,我立即拆開書皮,仔細的閱讀起來!

讀完這本書,我的感想是這本書,我覺得他寫的十分的好,她很真切地描寫了阿富汗當年的那種苦難,然後我很佩服裡面的主人公帕瓦娜他們那個地區十分的困難,可以說是他們在死亡線上卻依然很樂觀的幫其他的阿富汗兒童,他們十分的樂觀,這點讓我十分佩服!

而且在去年元旦的時候,同學們讀完這本書,還用這個演了小劇場,在元旦晚會上給我們展現了出來!我很喜歡這本養家之人也分享給同學們!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34

“莎士比亞說,詩人和瘋子,都不屬於紅塵十丈的人間。詩人隱居在瘋子的隔壁,瘋子卻闖進詩人的花園。”我非常喜歡余光中先生的這段話,因為我也非常喜歡詩。

在我的書架上有一本《一頁詩歌》,這是我的掌上寶。在我心情煩躁之時,沏一杯花茶,品著這本書,便成為人生中最愜意的時光。在我熟睡前,讀一首小詩,然後心滿意足進入夢中,黃粱美夢也不過是一紙荒涼。

當你陷入迷茫的時候,讀一首“食指”的《相信未來》,什麼絕望,無非是人生中的一叢荊棘;當你輾轉難眠時,讀一首林徽因的《深笑》,愁雲慘淡的人生旅途也會瞬間陽光普照……這本書裡的每首詩都有不同的意境,隨著讀者年齡的增長與心智的成熟,每首詩便會讀出不同的韻味。我酷愛這本書,每次讀完便覺得對眼前所發生的一切有了新的解讀。

我覺得詩人是幸福的,在雨中、在傷心時、在開心時,寫一首詩,把自己的情感融合進詩中,讓世人與自己共鳴,這是多麼美好的一件事啊!我覺得讀者是幸運的,在自己悲慼彷徨、孤獨無助的時候,讀一首詩,驀然發現原來世上原來還有自己的知音,這又是多麼驚喜的一件事。

《一頁詩歌》給了我最好的閱讀體驗,它就像我的知己,我的影子,在我孤獨的時候抱緊我。郭敬明說過:“這個世界,有人長大,有人成熟,有人永遠是少年”。讀完這本書,你會覺得就像完整地走過了一生,體會到了人生不同時期的不同味道。

“一部書籍將人迷,魅力並非是標題。欲想評價高於低,唯有看過知所值。”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35

假期間老師向我們推薦閱讀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書中的主人公就是作者海倫凱勒本人,當我讀完這本書後,讓我的心靈感到非常的震撼,同時也明白了很多道理,真是受益匪淺

海倫出生時非常的健康,可就在她一歲七個月的時候,因為一場大病讓她變成一個既沒有聽力,雙眼還失明的人,剛開始,海倫對生活充滿了失望,直到安妮老師來到她的身邊,才重新燃起了海倫對生活的希望,在老師和親人的陪伴下,她付出了超常人幾倍的努力,學會了閱讀與寫作,認識和體會了許多不同的事、物,最終以驚人的毅力考上了哈佛大學,併成為了人類歷史上第一位獲得文學,學士的盲聾人。

命運對海倫的不公,讓她既看不到也聽不到,每天處在一個封閉的環境裡,但她並沒有自暴自棄,仍在努力追求自己的夢想。相比之下,我們生活在這個幸福的時代,沒有經歷過任何痛苦,每個人都是身體健全的人,卻總是依靠在家長的庇護下,在家裡飯來張口,衣來伸手,遇到一點點困難與挫折,總想著依賴別人,我也曾閉上自己的雙眼,捂住自己的耳朵去感受這個世界,眼前一片漆黑,再也看不到這個絢爛多彩的世界,如果連一點點聲音也聽不到的話,我不知道我還能幹些什麼,我一下子絕望了,這真是太殘酷了。

想想海倫她那麼小的年紀就遇到了這麼大的變故,卻還能積極的面對生活,而我們卻還在整天打遊戲,抱怨母給的愛還不夠多,抱怨老師佈置的作業多,這些問題,和海倫相比還是問題嗎?也太不值得一提了。

同時這本書也讓我學會了思考,學會了如何面對困難,如何解決困難,如何面對不同的人生,一個人只要有信心,就會有無窮的力量,面對困難,我要同海倫學習,讓自己變得堅強自信,最終獲得成功。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36

在軟綿綿的沙灘上,有許多美麗的貝殼,但唯有一顆美麗又閃亮地貝殼是我喜歡的,那就是我喜歡的一本書——《時間的禮物》。

這本書雖然不長,但它給我們帶來了認知。從書名就能知道它的意思,時間是最好的禮物,人們要懂得珍惜時間,善於利用時間。世界上唯一不能明碼標價的也是——時間。

書中講了一個癌症患者在醫院遇見患有癌症的小女孩後,想起了自己的兒子。癌症患者是個擁有無數財富的企業家,但他把時間全部用在了掙錢上,他認為世界上唯一有價值的東西就是時間,一秒鐘就是一秒鐘,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可他忽略了家庭,導致妻離子散,他沒送過兒子上學,沒拉過兒子的手,沒幫兒子吹過生日蠟燭,沒給過兒子擁抱……遺憾的是他的兒子只希望自己的爸爸是個平凡普通的人,不要總是出差,也不要總是應酬,可以陪伴自己多一些,這也許是每個孩子的心願吧。

當癌症患者躺在病床上回想這一切的時候,他是多麼地悔恨當初的做法,但時光一去不復返,後悔是沒有用的。

讀完這本書,讓我想起了我的爸爸,我爸爸雖然沒有癌症患者那麼家財萬慣,但他在我上國小以來,一次也沒有接送我上下學的人,儘管知道爸爸忙是因為生活所迫,可是也得有個度。希望爸爸能看看此書,也希望他能從書中感悟出時間的真正意義,這也是我喜歡這本書的原因之一。

世界上有很多東西可以挽回,唯獨時間不能,但也要學會珍惜眼前所擁有的一切,不能因為時間的重要,而忽略了對家人的關心和照顧。不論友情還是親情,請擠出一些時間陪伴,才不會在將來的某一天悔恨、自責,這才是時間給予我們最好的禮物。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37

“好書不厭百回讀”,哪怕是一本漫畫書,也可以給我們帶來快樂,今天我就來給他家分享一下我喜歡的一本書。

上次我給大家分享的是大中華尋寶記的其中一本,這次我要分享的這本書和那本書有一個相同的地方,那就是講的都是關於做事非常認真細心的故事,這本書就是《大偵探福爾摩斯之奪命的結晶》。

這一套福爾摩斯系列共有三十多本,但是我很喜歡這一本,沒事就拿出來翻一翻,我喜歡這本書是有原因的,我覺得這本書很特殊,因為它裡面講了三個故事,其它的書差不多全部都是一本書一個故事。這本書講的還特別有趣,同時還教了我們一些推理的方法,比如說第一個小故事就讓我印象非常深刻,講的是壞人給福爾摩斯寫了一封信之後就讓他的一位朋友身處困境,而我們的大偵探竟然憑著一根長棍麵包救出了自己快要淹死的朋友警探狐格森,如果大偵探發現晚一點的話,它的這位朋友可能就沒命了。

這本書裡,我最喜歡的人物是福爾摩斯,他是一位頭腦靈活、分析力強、觀察力強、知識豐富、身手敏捷、愛好廣泛的人,這些特點讓他成為一位著名的偵探。除了福爾摩斯我最喜歡的人物便是瑪姬了,在三個故事裡面讓人感動的就是這個故事了,她的老公和兒子在這個故事裡都中毒身亡了,真正的凶手是她的女兒,而她卻一直幫女兒頂罪,最後在福爾摩斯問她的時候,她的女兒認了罪。

我覺得這本書的作者也已經是一位非常細心、思維縝密、知識淵博的人,他肯定也很愛閱讀,只有這樣才能寫出這樣的文章,這本書就像一位好朋友一樣陪伴著我。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38

我喜歡許許多多的書之中,《福爾摩斯》算是我最喜歡的一套吧,我們班大部分都喜歡。因為它充滿神奇,也很好看。

《福爾摩斯》講的是福爾摩斯探案的故事。故事有的十分刺激,十分驚險。有時福爾摩斯在探案時被凶手算計,有生命危險,讓人很擔心。

我最喜歡的故事是美麗的凶器。這個故事有許許多多的謎題。讓福爾摩斯也束手無策。但後來通過一條條的線索,終於找到了凶手,並知道了殺人凶器是水銀這種看起來很漂亮的有毒物質。

這本書裡邊的人物被畫成了動物,很好玩。並且裡面的字也有一些誇張。或配上插圖。在結尾,還有許許多多的科學知識。也有漫畫可以看。有時還有一個小實驗,來檢驗一些事物,我喜歡實驗,所以讀到這裡,我非常仔細的看。

還有,之所以喜歡這套書。是因為這套書不僅給人感覺很刺激,也有神祕感。圖畫生動有趣。我很佩服福爾摩斯說話的方式,個人交談中能得到許多的線索,許多人在不經意間就能告訴他線索了。並且用幾句話把別人不願意做的事讓他心服口服,最後願意做了。還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時,每次都能讓小朋友不會感到自己的親人失去雖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復了心情。

我也佩服我福爾摩斯根據一點小線索能推出凶手的特點。並且抓住凶手後,會把他的東西還給他。處事很人情化。做事不會很粗暴。並且能控制住他的情緒,遇到危險很冷靜。能在不經意的遺忘物品中,問出許多有價值的線索。在我們班許多同學心目中他都是神一樣的存在。

我很佩服福爾摩斯機智勇敢。希望我能學習他優秀的品質,成為像他一樣的人。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39

這裡是馬頭學校的“德鄰書屋”,這裡的書數之不盡,我仔細挑選自己要借的書,裡面每本書的內容都十分豐富,也很精彩,但是這些書我都不是特別有興趣,最終,我在一本再普通不過的書前停了下來,它就是——《名家寓言》。

我十分喜歡這本書。原因有兩個,第一個就是:這本書能讓我懂得很多給人道理的故事,我在現實生活中可能遇到驕傲自滿的人,那時我就會告訴他“龜兔賽跑”的故事,讓他從此做一個謙虛的人。可能一遇到困難就放棄的人,那時我就會告訴他“獅子向貓學捕食”的故事,讓他從此做一個堅強、永不放棄的人。可能遇到恨父母的人,那時我就會告訴他“孝女省青”的故事,讓他做一個大孝子。第二個就是:這本書的內容寫得十分有趣、充滿了想象。我真要感謝這本書的作者,感謝他把這本書寫出來。

我剛借回來時,就迫不及待地用雙手開啟這本書,我一開啟,第一篇就深深地吸引著我。這篇寓言講述的是:一個孩子不孝敬父母,他的父母去找他的親舅舅想個辦法,因為他們的舅舅教育孩子很有一套。舅舅說:“妹妹,你先把孩子交給我,我自有辦法!我一定給你教育好,你放心。”他的妹妹也只好答應了。最後他被舅舅給教好了,因為他的.舅舅說:“你看哪,烏鴉正在給自己的媽媽送食物去呢。因為烏鴉小時候是它媽媽在精心照顧它。”那個孩子回心轉意了,成了遠近聞名的大孝子。這個故事讓我懂得了孝順不僅是傳統美德,還是做人的根本。我們要尊重、關心、照顧父母。要回報父母的生育之恩,養育之恩,栽培之功!

這就是我喜歡的一本書。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40

最近,媽媽帶我去看了電影《哈利。波特》。不得了,這部科幻電影一下子把我迷住了,意猶未盡的同時,我好想再去看下這部電影的原著小說版。在我向媽媽保證讀完這本小說後寫一篇讀後感的承諾後,從她那裡討來了100元,得到錢後,我心滿意足地來到了書店。

有句話說:好事多磨。那樣興匆匆地到書店後,一摸口袋才發現,原來我太興奮了,盡然忘帶錢了,又折返回家取了錢再次回到書店。我迫不及待的在一樓的書架上找,找呀找翻呀翻,把書翻的亂七八糟,也沒找到這本書,書沒找到可把書店的老闆惹生氣了,她斥責我不文明沒禮貌。於是,我連忙向書店道歉,這是我的錯。後來,在書店二樓的書架上我終於找到哈利波特小說版。趕緊付了錢立刻奔回家。

到家後,我就準備開始享受這本神奇美書。但媽媽說還有課外課,我只能硬著頭皮去跟其它小朋友上課。我靈機一動,趁媽媽不注意時,悄悄把這本書塞進了書包裡,在課堂上還在偷偷默默地看書,可是還沒看上幾分鐘,正在津津有味之時就被老師發現了,這下真是要慘了,又少不了一頓挨批。書被沒收了,還被媽媽罰面壁思過。這次後,我再也不敢在課堂上看課外書了。

幸運的是,幾天後媽媽把書還給了我。好書一定要和小朋友分享,這是一本值得我們這個年齡段的小朋友看的書,充滿神奇,有著太多的不可思議。讀完此書,我也好想擁有魔法,但是人類是不可能有的,所以我只能把自己放進這本小說裡,這些是在平時的生活中不可能體驗到的神奇。書中小哈與朋友之間的友誼和信念讓我感動到流淚,真是一本難得的小說。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41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笑貓日記》,裡面的主人公是一隻貓。這隻貓很多心情是用笑來表達的,它會微笑、狂笑、冷笑、獰笑、大笑,還會皮笑肉不笑。它的名字叫笑貓。笑貓是一隻有思想的貓,相信性格決定命運。它喜歡觀察人,也能聽懂人說的話。

書中還有一隻超凡脫俗、心中有信念的貓,它叫——虎皮貓,在塔頂上高貴地坐著,引起了笑貓的注意,後來慢慢愛上了它。它的戀愛很辛苦。它歷盡千辛萬苦,終於在一座鐘樓裡找到了它。然而,它已經成了一隻敲鐘的貓,每到黃昏,它都會為人們敲響祈福的晚鐘,最後被鐘聲震聾了。笑貓很傷心,每天都陪著虎皮貓。它想不能再這樣下去了,決定去問問老鼠。一隻年長的老鼠告訴它,在遙遠的群山之中,藏著一座晶瑩得如同藍寶石般的藍山。生長在藍山上的藍色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貓的耳朵。通往山上的路危機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殘的母老虎以及殘暴的公花豹,還有力大無比的湖怪,隨時都可以傷害它。

笑貓不顧自己的生命危險,為了心愛的虎皮貓,它義無反顧地踏上生命旅途。可是,它歷經千辛萬苦採來的兔耳朵草,竟被幾隻兔子偷吃了。笑貓很傷心,可綠烏龜告訴它,只要心中有愛,奇蹟就會出現。

後來,虎皮貓在笑貓的照料下耳朵終於能聽見了。後來,它倆舉行了婚禮。這場愛情是多麼轟轟烈烈,相信它們的故事傳播到任何地方,都能讓那裡的人們為之感動。

我真喜歡《笑貓日記》這本書,它不但故事情節生動有趣,而且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愛可以感動天地。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42

書就像指明燈,照耀前行的路;書就像一扇門,帶領我們通往成功的道路。我喜歡閱讀,它讓我的心靈得以淨化,它讓我的思想得以昇華。在我看過的許多書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斑羚飛渡》,因為我比較喜歡小動物,而這本書對動物的描寫非常的細緻,看完它我有諸多感想。

動物大王沈石溪

看完這本書,我由衷的佩服他,怎麼會把動物情感描寫的這麼細膩呢,怎麼會把動物的動作描寫的這麼細緻呢,怎麼會對動物的習性如此瞭解呢。他是怎麼做到的呢,通過了解我發現為了寫好文章,他與動物都相處過,與他們一塊生活過。他到過動物園給馬鹿餵食,他與駝峰一起生活,他甚至把蜥蜴和蟒蛇當做寵物。由此我想到平常寫作文時,也要注意多觀察,多瞭解,這樣才能把文章寫好。

他說:“生命苦短,一個人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一生中能做好一兩件事就算不錯了。”是呀,我在想我是不是也應該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認真學習,多閱讀,做好作為一名國小生該做的事。

豐富多彩的動物世界

讀完這本書,我知道了羊的懦弱,狼的勇敢,鹿的團結,馬的忠誠,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斑羚飛渡。在面對死亡時,它們會想到犧牲一半來保全另一半;選擇犧牲年老的來保全年幼的。我在想犧牲也許意味著發展,如果在困難面前,每個都想著逃命,可能無一生還。從動物身上我也學到了很多優秀的品質,作為我自己在平常的生活和學習中,我要努力學習,多幫助別人,多做好事,做一個老師和同學都喜歡的人。

讀完《斑羚飛渡》,我為動物們的精神所讚歎,它使我懂得要多為別人著想,學會付出。同時我也希望人類不要捕殺動物,與動物和諧相處,做動物的朋友.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43

我看過許多書,有《小故事大道理》、《窗邊的小豆豆》、《淘氣包馬小跳》、《笑貓日記》……

我最喜歡的是黃蓓佳寫的《我要做好孩子》。這本書的大概內容是這樣的:一位叫金鈴的六年級學生,因為從國小開始,金鈴的數學成績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媽媽趙卉紫就像刺蝟一樣,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鈴那些不太可愛的分數上。在國小畢業前,還有許多千奇百怪的事情發生在主人公金鈴身上,給金鈴的學習時期增添了許多樂趣。

在這本書中,我最喜歡的故事是《獲獎專業戶》。這篇文章寫的是:每一次開學前,卉紫都要為金鈴買一個書包,在一次買書包時,一位售貨員推薦金鈴去參觀作文比賽,沒想到金鈴寫的作文寄出了半個月後,竟然收到了長江公司的回信,說金鈴得獎了。卉紫高興地對金鈴說:“上次你寫的《我的爸爸》在區裡和市裡得了獎,這次又在長江公司舉辦的作文比賽得了獎,你怎麼一不小心就成了獲獎專業戶了呢?”金鈴回答道:“這叫做‘牛刀小試’。”

那裡的獎品有很多:386電腦一臺、“卡西歐”電子琴二臺、“小霸王”電腦遊戲機三臺其餘的就是一些鼓勵獎。金鈴得了三等獎:“卡西歐”電子琴一臺。在領獎時,還有電視臺的記者採訪。金鈴第二天來到學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群人圍著金鈴問這問那。金鈴心裡甜滋滋的,就連一向嚴肅的邢老師也大誇了金鈴一番。

這本書的主人公金鈴被作者描繪得有血有肉,活潑可愛。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我時而熱淚盈眶,時而開懷大笑。不管看過多少遍,我依然覺得回味無窮。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44

洋蔥頭是誰?你猜猜?其實啊!它是一本叫做《洋蔥頭歷險記》的童話集。我愛上了這個洋蔥頭,也從洋蔥頭那裡得到了知識和快樂!

洋蔥頭裡說過一個非常有趣的故事,叫《小蔥大叔的長鬍子》。當我讀到小蔥大叔說:我的鬍子太麻煩了,我老婆總用它來晾衣服。你看,我的鬍子被衣服夾夾出印來了!我情不自禁的捧腹大笑在笑聲中,我領略了形象比喻的魅力;

洋蔥頭還講過一個故事,叫《臭烘烘的梨教授》。主人公大白梨不講衛生,三個月才洗一次澡,讀到這我都要吐了。更讓我意外的是,它一出門,就會有一大群蒼蠅跟在後面。它都影響到了我對大白梨的感情了,因為在我咳嗽的時候,媽媽經常用它給做我最愛吃的白梨罐頭,來緩解我的咳嗽,這以後,還讓我咋喜歡它呢?

另一個我喜歡的故事叫《葡萄師傅的鞋鋪》。戴著眼鏡的葡萄師傅,一直努力想修好每一雙鞋。但葡萄師傅每次都會把顧客的鞋修壞,因為它以前總是粗心大意的,認為每一件事都很容易做好,所以沒人敢去他的鞋鋪修鞋了。一天所有的鞋鋪都關門了,一位非常著急要修鞋的顧客,只能進了葡萄師傅的店鋪。沒想到,葡萄師傅這回小心翼翼、順順利利地把鞋修好了,顧客非常感謝葡萄師傅。

讀到這,我非常欽佩因為他的用心,滿足了顧客的心願,終於這一次成功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做什麼事都要認真對待,不要馬馬虎虎,因為一分耕耘一分收穫!

當然,不僅僅是這些,洋蔥頭還給我講了很多很多故事,每一個都給我帶來了不同的知識和快樂。

非常感謝媽媽給我買了這本又有趣又長知識的書,從洋蔥頭那裡我深刻體會到了開卷有益這句成語的含義。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45

也許,我總是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當00後們在虛擬的網路世界裡尋找酣暢淋漓的快感時,我正在圖書館的一隅品味書香之氣;當00後們在課餘時間暢聊明星八卦之時,我正在書桌前“暢遊書海”;當00後們在“微博微信”上呼朋喚友之時,我正怡然自得的在書桌前品著茶,看著書。

我就是這麼一個人,就算整天與書打交道也不會疲倦,人送外號“資深老書女”,看著滿滿一書櫥的書,很難說出特別喜歡哪一本,因為我覺得每一本書都有自己的特色,每一本書都有著能把人帶進書裡去的魔力。我用手輕撫過每一本書,目光停在了這本《弟子規》上,腦海裡閃現出幾年前的畫面。

記得在國小3、4年級的時候,老師要求背誦《弟子規》1~5句,我覺得這種東西有什麼要背的呀,考試又不要考,還不如將這個時間又來複習呢,於是我早就將這份作業拋之腦後了,可沒想到,第二天老師竟然要檢查,我自然沒有回答上來,回家後便多了一項作業:抄寫《弟子規》1~5句,並背誦。我氣不打一處來,邊抄寫邊生著悶氣,就連背誦的時候也是咬牙切齒的。媽媽見我這個樣子,很是擔心,連忙問清楚了狀況,語重心長的跟我說:“做任何事情都要上心,如果沒有用心去做,再怎麼做都是不得要領。”說罷,便和我一起讀了起來。第二天我不但背的滾瓜爛熟,還明白了《弟子規》的真正含義。

直到現在翻閱起這本書來,還是深有感觸:“父母呼,應勿緩”年少的我知道了與父母的相處;“兄道友,弟道恭”讓我懂得了要友愛兄弟姐妹;“衣貴潔,不貴華”告訴我穿衣服注重的是整潔而不是華麗;“凡是人皆須愛“告訴我們要有關愛之心.......這一切的一切,我都在書中找到了答案,那麼你們呢?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46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好,比如踢足球、打籃球、打羽毛球、踢鍵子等,然而我最酷愛讀書。

一本書,可以改變人的一生,讀一本好書,可以讓我受益非淺。我喜歡一本書,是因為它讓我懂得了愛護樹木,保護環境,珍惜我們生存的家園——地球。它還讓我懂得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孝敬父母。一本書,可以讓一個人改變他的人生理想,改變一個他的性格。

我喜歡一本書,是因為它讓我看到父母對我們的關愛,看到了父母對我們做出的無謂的“犧牲”,看到了父母對我們的信任,同時也看到父母對我們充滿信心。一本好書還讓我真正體會到了“母愛比海深,父愛比山高”。

我喜歡一本書,它可以讓我看到自己的家鄉——中國,是那麼的多姿多彩,它讓我看到自己的家鄉那美麗的山川,聖潔的河水,白雪皚皚的雪山和雄偉壯觀的古代建築。這本書讓我感受到熱帶地區那浪漫溫馨的氣息,讓我領略各族人民的風土人情,讓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的家鄉也是那麼地美麗啊!

我喜歡一本書,因為它可以讓我看到孕育自己十幾年的媽媽——地球,是那麼的美麗,但是她自己的子孫後代卻不關心自己的母親,讓自己的母親承受常人難以忍受的痛苦,亂扔垃圾,濫砍濫伐,任意破壞生態資源。啊!中華民族的炎黃子孫們,我發自內心地呼籲你們,不要再用無情的木棒痛打自己的母親了,保護自己的母親,去關愛她吧!

我喜歡一本書,是因為它讓我增長了許多知識,開拓了我的視野。

我喜歡一本書,它讓我嚐遍了人間的酸甜苦辣,讓我懂得怎樣去孝敬親人,保護家園,讓我懂得有了失敗,才有成功。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47

我特別喜歡《百變馬丁》這套書。主人公馬丁擁有一項特異功能,每天早晨都會變成另外一個人,開啟一段奇妙的旅程。馬丁每天斬妖除魔,救死扶傷,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擁有和他一樣的本領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門上學,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車也不來。突然,我拍了一下腦袋,“哎,我真傻,我不是會變化嗎?幹嘛在這裡等呢。”於是,我把自己變成了一隻小鳥飛向學校。飛著飛著,突然迎頭出現一隻大網,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當我醒來的時候已經被關在籠子裡了。這可難不倒千變萬化的我,於是我變成一隻螞蟻輕鬆地離開了籠子。回頭一看,一屋子的國家保護動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著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衝向腦門,我立刻變成鬥戰勝佛——孫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壞蛋面前,想一棒打死這些壞傢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還是交給警察叔叔吧!於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輕輕一吹變出好幾個我,拿著繩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們捆的結結實實。

回到屋裡,我輕輕一吹,所有的小動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園。緊接著,我就把幾個壞傢伙帶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還表揚了我。

任務完成後,一看手錶,呀,快遲到了,我急忙變成小鳥飛到學校,又變成了孫悟空。同學們看到我的樣子,一點兒都不驚訝,因為他們已經習慣了。只有一年級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長尾巴,但我一點兒也不生氣,還給他們表演中國功夫。

但是我一點兒也不遺憾,雖然現實的我沒有特異功能,但是我可以靠著自己的雙手“千變萬化”: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好孩子;變成保護環境的小衛士;變成積極發言的好學生;變成樂於助人的好哥哥;變成愛做家務的好兒子…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48

所謂“蘿蔔白菜,各有所愛”,相信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愛的一本書,而我,卻偏偏鍾情於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滸傳》。相信大家都知道這本書,它是由宋人施耐庵根據南宋宋江起義之史,創作出來的一部長篇歷史小說。

有人會問了,我為什麼會喜歡這部書呢?總得有個理由吧。其實,我有很多理由:因為它的情節蕩氣迴腸,因為它裡面的人物描寫得栩栩如生;因為它的場面相當的波瀾壯闊,令我回味綿長,因為它的……不好意思,收不住了。

當我笫一次接觸到《水滸傳》時,是在上三年級的時候。那時,班級圖書角中,都是一些故事書,使我看得不帶勁。有一天,我發現了一本故事書模樣的書——《水滸傳》,我想:以前只是聽過,還未讀過,不如……

於是,我就每天早上看,中午看,就連下課也看,一直到看完,還是意猶未盡。在那時,我心中就有了“及時雨”宋江、“智多星”吳用、“花和尚”魯智深等這些英雄好漢,有時,甚想去古代,也去梁山落草,做一個替天行道、為民除害的好漢呢……

使我再次接觸到這本超級經典名著,是在一年以後,我訂了一套名叫《中國經典文學寶庫》的書,共有10本。其中有《西遊記》、《三國演義》、《岳飛傳》等家喻戶曉、膾炙人口的小說。令我最為歡喜的1本是——《水滸傳》。我大略翻了翻發現,這本比上次圖書角的那本內容更加詳實,描寫更加精彩,就連圖片也很抓人眼球,使我樂開了花,快要“一蹦九尺高”了。書中的108將描寫十分精彩,使人彷彿回到了那個年代。

現在你們該知道,我為何這麼喜歡《水滸傳》了吧?要是你還未讀過,我勸你趕快讀吧。不僅好看,而且會使你作文水平提高,歷史知識變廣呢!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49

書是個神奇的東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藥水。有人喝下它,就會變得堅強勇敢;有人喝下它,會開懷大笑;有人喝下它,會發憤圖強。今天,我要為大家介紹一本科學鬥智的書——《大偵探福爾摩斯》。

這本書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學文學學士歷河。我非常佩服書中的人物福爾摩斯,因為他文武雙全,而且我還認識了為人善良、樂於助人的華生,頭腦愚鈍的豬格林。其中讓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懸頭”。這個故事講的是:老人屢次看見兒子的靈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懸頭”的可怕景象,傳說中的分身降臨到底是不祥之兆,還是另有隱情?於是,老人去找福爾求助,福爾摩斯覺得這很離奇,它查閱了很多資料。華生覺得這簡直是無稽之談,因為從來沒有人見過和自己長得一模一樣的人,如果一個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應該是魂魄離體。這時,一個顫巍巍地老人,弓著背,拄著柺棍出現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後果講給了福爾摩斯,福爾摩斯讓老人回家時把門栓開啟,第二天晚上10點左右,華生和福爾摩斯進了花園,院子裡昏昏暗暗的,很難看清一個人。這時,突然有動靜了,一個頭顱緩緩地漂浮出來,華生大吃一驚。只見福爾摩斯迅速撿起一塊石頭,朝頭顱投擲過去,“乒乒乓乓”一些鏡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時,一個男人奇蹟般地顯現出來了。當然,無巧不成書,他竟朝著福爾摩斯和華生兩人的藏身之處跑來,福爾摩斯用腳輕輕一絆,那個人摔了個四腳朝天。

在福爾摩斯的質問下,他們倆人都坦白招認了。原來,他們不務正業,要搶父親的財產。他們倆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這本書不僅故事內容豐富多彩,而且還有漂亮的彩圖,所以我推薦給大家。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50

如同燈盞般照亮我前進的道路,如同一把鑰匙,為我開啟智慧的門窗,書,如同……書是我們生活中的啟明星,書是我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朋友。

長這麼大了,我也讀了許許多多的書,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格林童話》,裡面的內容都是一篇篇精彩的故事,讀這本書時,與其他書不同,讀別的書總是不想讀,讀了也是心不在焉,可讀這本書的時候卻全神貫注,百讀不厭。讀的時候有我對狠毒的王后的恨痛,也有我為賣火柴的小女孩的可憐而憂傷,裡面的故事有趣又讓人深受啟發,也讓我和這本書一起活動,我彷彿自己就是這本書的人物。

有一次自己竟讀書讀的著迷,被媽媽罵了一頓。那天下午我幫媽媽做完家務又如約地坐在自己的學習桌上全神貫注的讀那本書,當讀到惡毒的王后給白雪公主吃了半個有有毒的蘋果就立刻昏倒在地時自己心裡就特別擔心,心想:白雪公主是這個故事的主角,她怎麼能死呢?我還安慰自己,她是這本書的主人公,一定會因為什麼陰陽差錯,公主又活過來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又活過來了,原來用蘋果卡到喉嚨裡了。時間很快過去了,媽媽也做好了晚餐,和自己仍沉浸在這本書中,媽媽喊我吃飯,自己也沒聽見,也不知媽媽什麼時候過來把我的書拿走了,我只好過去吃飯了。

吃完飯自己什麼也不幹,拿起書又開始看了。白雪公主也特別善良,養了許許多多的小動物,那些小動物受傷了,是白雪公主給它們包紮;餓了是白雪公主給它們食物;冬天冷了,是白雪公主給他們溫暖。我被白雪公主的善良深深打動。

在書的海洋裡,我們收穫了知識,長了見識,懂得了人生的道理,讓我也從中受到了啟發。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51

那麼多書,為什麼我偏愛動物小說?那麼多動物,為什麼我鍾愛貓?其實,這都是因為一套書,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聯翩的《貓武士》。

小時候,我就喜歡讀書,成天圍著爸爸轉,讓他給我講故事。

長大一點,我覺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歡,就嚷嚷著讓爸爸給我借關於狼的書。

上國小了,我常在圖書館中找寫狼的圖書。雖然書中的地位等級、語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樂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樂趣,竟是誤打誤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來到圖書館,開始了地毯式搜尋。我的眼睛機械地尋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書,一本封面精美,卻又不大引人注意的書!好奇心驅使我“不務正業”地翻看起來。

當耳邊再次傳來管理員的怒吼時,我才發覺已經讀了近二十來分鐘了。書裡的精彩內容像磁場一樣,深深吸引了我這隻求知若渴的小貓。於是,我與貓,我與《貓武士》就此結下了不解之緣。

書中的好詞好句、信仰、權力的紛爭……像黃牙儲藥洞中的一團蜘蛛網,把我粘得動彈不得。那些嚴謹的“族群守則”反襯出了人性的黑暗、善良,徹徹底底申明瞭書中的正義所在。壞脾氣的、已經去了星族的老巫醫黃牙;被黃牙的徒弟炭毛的靈魂宿身的煤爪;堅持正義、“多管閒事”的火星;視武士守則如命的冬葉青;盲眼超能力巫醫松鴉羽……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

如果有人問起我一直最喜歡的一樣東西是什麼,那一定是《貓武士》,因為它陪伴我度過了美好的時光,這美好的時光不會有盡頭!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52

“熱愛書吧——這是知識的源泉!只有知識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夠使我們在精神上成為堅強、忠誠和有理智的人,成為能夠真正愛人類、尊重人類勞動、衷心地欣賞人類那不間斷的偉大勞動所產生的美好果實的人。”這是高爾基曾說過的話。

我讀過的書有很多,《水孩子》、《城南舊事》、《昆蟲記》、《我是馬小跳》……在這茫茫書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歡的,實在是不容易,因為我喜歡的書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書,那就非《我是馬小跳》莫屬了。

這本書的作者是楊紅櫻,每當我開啟這本書時,就覺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樣精彩。馬小跳一生下來,其實不叫馬小跳,叫馬小驥,一匹駿馬的意思,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爺爺幾乎翻爛一本新華字典才取出這樣一個好名字的。馬小跳一生下來就活蹦亂跳,所以爺爺就讓馬小跳改了名字。

這本書中描寫的主人公有:馬小跳、杜真子、丁文濤、路曼曼等。他們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們就像我身邊的同學、夥伴。馬小跳有事不懼怕,長得像“胖狗熊”一樣的唐飛最愛吃零食,猴子一樣的毛超是個廢話大王,總比別人多一個心眼,班長路曼曼又是馬小跳的同桌冤家……馬小跳是一個成績不太好的學生、一個調皮搗蛋、不怕危險,擁有了一顆積極向上的心的男孩,一個老頑童爸爸、一個天真老媽,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滿活力的家園裡。

馬小跳有一個好品質,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會認真去做,堅持不懈,他擁有一顆上進的心,用石頭打走了小偷,保護了國家財產,他遇到壞人敢於勇敢面對,當了個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歡馬小跳的個性!

《我是馬小跳》這本書很精彩,會伴我成長,伴我一生!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53

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讀書可以幫助我們增長見識,開闊眼界,提高寫作能力。在眾多的書籍中,中國四大名著可是中外聞名。平時喜歡讀書的我無意間捧起一本四大名著中的《水滸傳》。沒想到這本書使我越看越愛看。

《水滸傳》共有一百零四回,書中寫了一百零八位好漢陸續被逼上梁山,宋江領導農民起義的故事。這本書寫於元末明初,作者是我國著名作家施耐庵,它形象的反映了封建社會的現實。書中對人物的描寫栩栩如生,著力刻畫了廣納賢士的及時雨宋江;足智多謀的智多星吳用;勇武剛烈的山東好漢武松;見義勇為的花和尚魯智深;魯莽可愛的黑旋風李逵等等鮮活生動的英雄形象十分吸引人,書中的故事個個也使我印象深刻。

最精彩的要算武松打虎了。那天武松和宋江、柴進告別後,走到景陽岡上喝了十八碗酒,聽說山崗上有一隻惡虎,已經害了三四十人,武松便想幫百姓除掉老虎。他趁著酒力,踉踉蹌蹌的穿過樹林,躺在一塊光溜溜的大石頭休息。就在這時,老虎猛的撲過來,武松一躍而起手拿哨棒拼命打向老虎,老虎一跳,棒子打在松枝上斷成了兩截。老虎發怒了,連續幾次撲向武松,都被武松巧妙的閃開了。說時遲,那時快。武松瞅準時機翻身跳到老虎的背上,雙手揪住老虎後頸,一陣拳打腳踢,不一會兒老虎就斷了氣。從武松打虎這件事中,我不僅被他的豪爽和勇猛所震撼,還被他為民除害的精神所感動

《水滸傳》這本書裡的每個故事都會讓人回味無窮,也會被其中人物的勇敢、堅忍、友愛、自強等品質所感染。並從中受到教育,這正是我喜歡《水滸傳》的原因,也正是這部名著的魅力所在。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54

有一本書,我從小讀到大;有一本書,我永遠也讀不膩,那就是《窗邊的小豆豆》。這本書裡的主人公就叫小豆豆,而我的小名也叫豆豆。這種重名的感覺讓我和這本書一下子就拉近了關係。

上幼兒園的那會兒,每天睡覺前,媽媽總會給我講一篇小豆豆的故事。我邊聽媽媽繪聲繪色地講著小豆豆有趣的故事,一邊在歡笑中睡著了。有時媽媽忘記給我講了,我就會大聲地把媽媽叫來,如果媽媽在忙,爸爸就會來講。聽著爸媽講的故事,我馬上就有了一種身臨其境的感覺,感覺自己就是那個樂觀好笑的小豆豆。

國小四年級的時候,一次讀書交流會上,我們交流《窗邊的小豆豆》這本書。我一下子來了勁,覺得自己可以大顯身手了。在課堂上,我繪聲繪色地把我和小豆豆的故事講了出來,獲得了同學們讚賞地的掌聲。五年級上學期,要求寫一篇好書推薦的作文,我一下子就想到了要寫《窗邊的小豆豆》。於是,我從主要內容、人物形象、語言風格和感受啟發這四個點來推薦這本好書,果然,這篇飽含著我對這本書真誠喜愛的作文得到了95分的好成績。這一次,我仍然覺得與人分享小豆豆是一件自豪快樂的事。

我喜歡小豆豆那樂觀向上的品質。就算她有時會遭遇一些不開心的事,比如不小心掉進水泥堆裡;最喜歡的錢包掉進了廁所裡,但她總能堅強地往前,忘記那些打擾她的小事,讓自己更加快樂。不僅如此,小豆豆還很關心身邊弱小的動物和同學。這樣的小豆豆,也為她以後成為聯合國的親善大使有著很大的關係。

我喜歡《窗邊的小豆豆》,也喜歡小豆豆,不僅僅是因為緣分,還因為小豆豆伴隨我一起成長,給我帶來了很大的啟發。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55

這幾天我又在讀一本書,這本書讓我悟出了許多的道理,同時又覺得很意想不到。

這本書的主人公是風阡阡,風阡阡當不上班長,又參加不上鼓樂隊,所以欣然接受神祕之約進了狐狸國小當插班生。當她進去的時候,發現這的一切課程都十分地有趣,同時,她又有了許多的好朋友,後又成了“水片大王”,這讓所有的小狐狸都羨慕,都佩服。不過,風阡阡後又私自地把花阿姨的魔幻強帶走,讓人類侯得駕趁機溜了進來,把九大惡獵放了出來,瞬間造反,這一次可闖了大禍!她們也知道了,原來這九大惡獵曾經想把狐狸給殺害了,這一次出來了,肯定要逃跑,回來再復仇。不過幸虧有狐人的幫助,九大惡獵也沒能逃得出去,風阡阡因為受了傷,躺在了病房裡。而侯得駕不聽勸,跳進了具有極其強大的啟用能力的湖中,在湖中戲耍了一陣,上來時他就像瘋了似的亂扭亂動,過一個小時後,他躺了下去,能量耗盡了,再也不能動了。對於這件事的處理,狐長老們聽取了風阡阡的意見,放了候得駕,並讓他活了過來,讓他好好做人。候得駕放出來以後再也不敢亂動了。最後,風阡阡三個月的插班生也該結束啦,風阡阡也失去了所謂的魔法,變回普通的人了,再也沒有來自狐界的訊息了。

這一本書不光講了風阡阡轉學後的故事,也讓我知道了,人類因為殘忍地殺害動物,是動物們都害怕人類,所以,我們也要像愛護自己的生命一樣去愛護動物,去保護它們。這樣,我們就會是美好的一個大家庭,沒有殺害,沒有壞人。

狐狸精說,她們不是狐狸,就像人類是由猴子演化而來的,她們是由狐狸演化而來的。她們跟我們一樣,擁有一個完整的世界,她們不亞於我們,她們的地位是跟我們同等的。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56

高爾基曾說過,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孔子也說過,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書就像我們的朋友一樣,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變得更加聰明、完美,一位壞的“朋友”可以使人變的更加陰險、狡猾,當然,我也有自己喜歡的書——楊紅櫻寫的《非常媽媽》。

《非常媽媽》這本書內容新穎,幽默。楊紅櫻阿姨用智慧的筆描繪出了幾個媽媽的性格特點和外貌特點……她把每個媽媽的特點都概括起來成為這本書每個大故事的名字,比如說馬小跳的媽媽非常可愛,像個小孩子,楊紅櫻阿姨就把描寫馬小跳媽媽的文章取個名字——天真媽媽,當然每個大故事中還有幾個小故事,有好幾次我讀著讀著就突然笑起來了呢!在書的最後幾頁還有幾個媽媽的名言,和楊紅櫻阿姨與櫻桃們的對話,楊紅櫻阿姨寫到:寫作文最重要的不是技巧,而是一顆容易感動的心。所有的好文章都是有感而發,沒有感動,當然寫不出好文章……看了這些話,我突然有了寫作的靈感!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應該是冉冬陽的媽媽——智慧媽媽,她性格自信,從容,聰慧,在冉冬陽的生日上,她媽媽給冉冬陽講了自己在生冉東陽的經歷,她說:“自然生下來的孩子在來到這個世界之前,就比剖腹產的孩子多了一次歷險的經歷,而這是一次了不起的歷程,是這個勇敢的孩子和偉大無私的媽媽付出了痛苦的代價……”讀完了這一段文字,我體會到了冉冬陽媽媽的偉大和無私,同樣,我也想到了我媽媽生我的時候歷經的痛苦,我以後一定要好好報答我媽媽!正是這樣有智慧的媽媽,讓冉冬陽,包括我知道了一個道理:“孩子的生日,媽媽的受難日。”

書,就像一朵鮮花,給我的人生添了一絲芳香;書,就像一根畫筆,給我的人生添了一絲色彩……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57

從我識字以來,就閱讀過連環畫、故事書、小說、名著等。在這書中,讓我挑選一本最喜歡的書,還真不容易,因為我的每一本書都被我深深的喜愛者,我都會被書中情節所打動,我都會跟著故事情節或笑逐顏開,或泣不成聲。我選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紅樓夢》我不禁對它愛不釋手,還白“吃”不厭。在我的書櫃中,就有四本紅樓夢,每一本是一個我的讀書檔次。

我總認為《紅樓夢》最偉大、最成功之處,就在於它是一種淒涼、敗落的美,在這本書中最引我注意的莫過於林黛玉。林黛玉是一個生性嬌弱的女子,她沒有寶釵的落落大方,也沒有史湘雲的大大咧咧。正象賈寶玉所說:“心較比干多一竅,病如西施勝三分。”也許,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後果。可我怎麼也料到,一個從小到大受人疼愛的她死時,竟沒有賈母、寶玉在床邊看她。讀到這裡我的眼淚已經把書溱溼了,可我覺得這樣很好,因為她再也不會葬花悲哀,也不會為焚書而哭泣。

有人說,黛玉是被氣死的,的確,她是含恨而終的,可我反對,她自幼多病,本身註定的結果,誰又能把它改變呢?:“含恨而終”只是黛玉無故死去的一個藉口吧!初讀《紅樓夢》,我並不與冰心奶奶的想法相同,我只是覺得林黛玉非常可憐,那時,我都已經為她的身世而流淚。《紅樓夢》最吸引我的是什麼地方呢?人物?語句?內容?我覺得應該是結局吧!我並不是嘲笑它的結局的悲觀吧,我只是覺得受苦的人昇天,讓可惡的人慘敗,結局真的不錯。此時此刻,我又想起了那首詩: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 。都雲作者痴,水解其中味!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58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這是一本影響共和三代人的輝煌鉅著,是一本世界各國青年的人生指導教科書。

這本書我讀了很多遍,真是百看不厭,因為書中的保爾〃安德列耶維奇〃柯察金,也可以說是作者奧斯特洛夫斯基那頑強的生命力和精神把我深深震撼了。柯察金在故鄉、在工廠、在邊境、在機關、在大小城市的成長過程中經歷了這麼多的磨難,在與眾多不同階級,不同職務的人的矛盾

糾葛、親疏恩怨這樣一系列冷與熱甚至整個身體都背叛了他的這種磨鍊下,終於成為了真正的鋼鐵,一塊拖不垮打不爛的鋼鐵。

血肉豐滿的具備獨特的生活歷程、獨特的思想境界和性格魅力的英雄,他的生活是多麼艱難。想想自己,我們這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孩子們是多麼的快樂。我們身體健康,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父母視我們為掌上明珠,捧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再想想自己是多麼的軟弱無能,一遇上一點兒不順心的事,就又哭又鬧,耍脾氣。人本來就應該堅強些,即使達不到保爾那樣無堅不摧的堅強意志,也要向他靠近一步,去奮鬥、拼搏,來向生命挑戰。合成一句話就是:學會堅強!我喜歡這本書就是這個原因。說這本書是人生的教科書是再合適不過的了。

總之,讓我們記住奧斯特洛夫斯基,也是保爾說的一段話吧—— 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屬於每個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回首望時,不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因碌碌無為而羞愧,臨終時能說:我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的解放而鬥爭。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59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格林童話》,在這本書中我最喜歡的是小紅帽的故事,這個故事講的是,從前,在法國的一個鄉村裡,有個美麗的小姑娘,她叫小紅帽。

有一天,小紅帽的奶奶病了,媽媽做了一些蛋糕叫她去看望奶奶。小紅帽提著小籃子,帶上蛋糕和黃油就去去奶奶家了。突然,半路上跳出了一隻大灰狼,它已經餓了幾天了,很想吃掉水靈靈的小紅帽。大灰狼假裝和善地問小紅帽要到哪去,小紅帽說:“我的奶奶病了,我去看望她。”大灰狼說:“你採一點花去吧,你奶奶一定會很高興的。”小紅帽想:奶奶最喜歡花了,我採一點拿給奶奶,奶奶一定非常高興的。小紅帽就說:”那好,就採一點給奶奶吧。”說完小紅帽就採花去了。

大灰狼跑到小紅帽的奶奶家,敲了敲門,小紅帽的奶奶就問:“誰呀?”大灰狼裝成小紅帽的聲音說:“奶奶,是我小紅帽呀。”奶奶說:“是小紅帽呀,進來吧。”大灰狼進來後就馬上把小紅帽的奶奶吃掉了,吃完它還說:這個老太婆。一點都不好吃。”說完大灰狼就穿上她的衣服,躺在床上,假扮小紅帽的奶奶,等著小紅帽來了。

小紅帽採完了花就向奶奶家跑去,到了奶奶家,小紅帽進門後疑惑不解地問:“奶奶,你的手上怎麼有爪子啊?”大灰狼裝腔作勢地說:“可能是我上次手被門夾了。”小紅帽又問:“奶奶,你的面板怎麼這麼黑啊?”大灰狼說:“可能是上次顏料灑到我身上,所以變黑了。”小紅帽再問:“奶奶,你的嘴為什麼這麼大啊?”大灰狼回答:“那是為了更好的吃掉你啊。”說著大灰狼就跳下床把小紅帽吃掉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告訴不能隨便相信陌生人。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60

我喜歡讀書,我的課外書也很多。其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十萬個為什麼》。因為它教會了我很多課本上學不到的知識。

記得在那個寧靜的夏夜,我和爸爸一起在田間散步,看著滿天的星星,我問爸爸:“爸爸,你說現在天上有幾種顏色?”爸爸直截了當地說:“兩種唄!一種是星星的顏色,一種是天的顏色。”我聽了以後,哈哈大笑:“才不是呢!星星不但有黃色的,還有紅色的、銀白色的、橙色的……多著呢!”爸爸不解地問道:“你從哪學的?”“才不告訴你呢!”嘻嘻,其實是從《十萬個為什麼》中學的。

還有一次,我們全家去動物園玩。那裡有許多可愛的小動物,有胖乎乎的熊貓,美麗的孔雀,威風的老虎,淘氣的猴子,還有……我們走到黑猩猩的籠子旁,一隻很可愛的猩猩引起了我們的注意。原來它正在向遊人討要食品。媽媽看著逗人的黑猩猩,說:“它又聰明又可愛!”我這“小博士”又開始解說了:“星星具有兩三歲兒童的智力。狒狒和猴子也比較聰明。”過了一會兒,我們果然看到猴子在盪鞦韆。我又說:“在非洲,狒狒還可以幫人牧羊呢!”看著爸爸媽媽用讚賞的目光看著我時,我又驕傲又得意。這都得歸功於《十萬個為什麼》呀!

《十萬個為什麼》使我學到了很多很多的知識。書,豐富、娛樂了我的課餘生活,我愛看書,也愛惜書。我希望所有的好書都與我為伴,那樣,我一定會在書海中領略到更多知識,在其中捕獲快樂!

我喜歡《十萬個為什麼》這本厚厚的、讓我受益無窮的書。以後,我還要讀更多的書,長大了做一個對社會和人民有用的人。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61

高爾基曾經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從小到大,我們看過許多各式各樣的書,從無字書到繪本,從繪本到童話,從童話到小說,又從小說到傳記……在數不勝數的書中,總有一本使你愛不釋手,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螢王》。

這本書十分感人,它講的是:一個小男孩為了抓一隻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蘆葦蕩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無助地走著,邊走邊掉眼淚,就在他要絕望的時候,一道美麗的亮光從遠方連了過來,他跟著亮光走,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萬只螢火蟲連起來的,為了報答它們,男孩一輩子都在保護螢火蟲;到了他生命的最後一天,所有的螢火蟲都來了,落滿了他一身;他的兒子按照他的願望將骨灰灑在螢火蟲常出沒的小溪邊,就在他兒子將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間,螢火蟲如禮花綻放一般在空中出現,星星點點一直亮著,向遠處飄散,好像在為他送行……

這本書最讓我感動的地方是:男孩在蘆葦蕩中被螢火蟲帶出來的那個部分,螢火蟲在男孩最無助的時候出現在了男孩身邊,為男孩帶來了光明,帶來了希望,並帶著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絕望。這讓我感受到人與動物美好、充滿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歡這本書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曹文軒筆下的《螢王》十分純美、簡單;裡面的人物更是刻畫得栩栩如生,他們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點;裡面的內容很貼近事實,講的都是鄉村裡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經歷總是曲曲折折,不會一帆風順;故事情節不會平淡無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這本書真的很感人!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螢王》這本書,並從中體會人與動物美好的感情。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62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法國作家維克托。雨果的《悲慘世界》。

這本書的故事內容十分豐富、精彩,它講了一個囚犯冉阿讓出獄後的故事:冉阿讓因為在獄中沒能安分守紀,多次試圖越獄,最後只拿到了黃色護照,街上的旅館都不敢接受他。飢寒交迫的冉阿讓在無奈之下投奔了神父。沒想到神父幫助了他,冉阿讓決定做一個好人,以報答神父的救命之恩。沒想到巴黎警察署仍念念不忘冉阿讓,決定將冉阿讓再次返回大牢,冉阿讓只好開始了他的流亡生涯……

在這本書中,冉阿讓遇到神父後開始行善,搖身一變,變成了令人尊敬的市長,開始救濟貧民,卻因巴黎警察署的一位警探而再次踏上流亡生涯。在一次革命戰爭時,他救了一心深愛自己養女的一位資產階級貴族,感動了那位一直追蹤他的警探,使那位警探開始懷疑自己的世界觀。冉阿讓因為一時的疏忽而讓他跳河自殺。在良心的譴責和失去養女的痛楚下,冉阿讓永遠地閉上了眼睛。

在這本書中,有許多情節令我感動,當冉阿讓救了貴族時,我看到了希望,一種彷彿將他的任務和祖國的未來全部託付的希望;當冉阿讓的養女要和貴族結婚時,我感到了放心,一種將自己最珍貴的東西依託給自己最信任的人時的放心……

《悲慘世界》也生動形象地還原了法國在封建時代的黑暗:人販子與殺人者在馬路上大搖大擺的晃盪,革命力量在政府軍的鎮壓下死傷無數,但冉阿讓並沒有被社會的黑暗嚇倒,他看見了曙光,他獲得了新生!

《悲慘世界》令我難忘,我難忘冉阿讓的善良,難忘冉阿讓的見義勇為,難忘冉阿讓的不滅希望!

我喜歡《悲慘世界》!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63

《水滸傳》是中國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國文學史上的一部傳世佳作,也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之一。

這本書講了一百零八個好漢行俠仗義、替天行道的故事。裡面的好漢由三十六天罡與七十二地煞組成,他們性格迥異,各有其長:山主宋江能收服人心;軍師吳用智謀超群;行者武松敢做敢當;大刀關勝、豹子頭林沖武藝高強;小李廣花榮百步穿楊;沒羽箭張清飛石百步擊人;花和尚魯智深為人愛打抱不平;黑旋風李逵有萬夫不當之勇在這些英雄人物當中,我最喜歡的是小李廣花榮,他“齒白脣紅雙眼俊,雙眉入鬢常清,細腰寬膀似猿形”,好一副俊俏模樣。花榮不僅顏值高,而且武藝超群,“能騎乖烈馬,愛放海東青,弓開秋月分明,箭去似寒星。”他的箭術強到能將百步外的小繩子射斷,簡直神了!他不像武松太鐵血,不像李逵太野蠻,不像魯達太剛烈,也不像楊志太倒黴。花榮是儒將和武將的融合,我很崇拜他。

《水滸傳》裡還有許多引人入勝的情節,在我看來,三打祝家莊是梁山諸多戰爭中打的最精彩的一戰:從石遷偷雞,宋江出征,石秀、楊林探莊,小李廣射燈,扈三娘捉王英,林沖擒扈三娘,孫立入莊,花榮戰祝彪,孫立使木馬計,到大破祝家莊,梁山好漢們英勇機智、團結一心,不怕犧牲的精神表現得淋漓盡致。唯一令人遺憾的是,戰爭結束後,扈三娘便被許與好色的矮腳虎王英,真是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

雖然《水滸傳》的結局讓我唏噓不已,但我仍然對此書愛不釋手。《水滸傳》讓我懂得了不少道理,它是我的哲理啟蒙老師。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64

我最喜歡的書是《波西。傑克遜與神火之盜》。記得,有一次,我買了一本書,書中夾了一個書籤,上面推薦了一些經典科幻類的書籍,其中有一個系列叫波西。傑克遜。我有些好奇,心裡想:“這是些什麼書呢?裡面會是什麼內容呢?”於是我就跟爸爸說起這件事,沒想到爸爸居然同意幫我買。

不久後,爸爸幫我買的書送到啦,我高興極了!於是我迫不及待的開啟書,發現這個系列共有5本,原來是整套,分別是《波西。傑克遜與神火之盜》、《波西。傑克遜與魔獸之海》、《波西。傑克遜與巨神之咒》、《波西。傑克遜與迷宮之戰》、《波西。傑克遜與最終之神》。於是我拿起一本叫《波西。傑克遜與神火之盜》翻開,津津有味的看起來。這本書介紹的是主人公波西。傑遜是個美國12歲的問題兒童,患有嚴重的閱讀障礙症和注意力缺陷與多動障礙,還常常被學校開除,直到有一次博物館改變了他的命運,他發現自己竟然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之後,他進入了混血營,但危機也到來了,因為眾神之王宙斯象徵的閃電之杖被偷了,他誤以為是海神波塞冬指使波西把閃電偷走,就下令讓海神波塞冬十日之內歸還閃電之杖,否則就要開戰,同時死亡之神把波西的母親抓走了。混血營便派出波西去執行任務,阻止宙斯與波冬塞開戰,在預言中,預告波西將把失竊的物品歸還,但將被一個稱為朋友的人背叛,最後將失敗無法救出最重要的存在。在出發前,一個混血營的同伴叫盧克。卡斯特蘭送給波西一對帶翅膀的飛行鞋,在任務期間因冥王哈帝斯的武器黑暗之盔也不見了而被其他兩個復仇女神追殺,途中與戰神阿瑞斯結仇並刺傷了他的腳踝,最後成功找回閃電權杖並交還,阻止了天神大戰。

就是這本書的主要內容,我非常喜歡它。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65

書,是一葉扁舟,乘載著我們在知識的海洋中遨遊,書,是一把金鑰匙,開啟知識的大門。古人常說:“學而不厭,誨人不倦”,可見讀書有多麼重要。

在暑假中,我讀了英國作家喬納森·斯威夫特寫的《格列佛遊記》,這本書以離奇的想象與誇張,描述了酷愛冒險的主人公格列佛四次周遊世界的故事,經歷了大人國、小人國、慧馬國、飛島國裡奇妙、驚險的旅程。作者以幽默的手法,詳細的介紹了格列佛的四次奇遇,使人彷彿身臨其境。遊記中大人國、小人國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但留給我印象最深刻的還是慧馬國。1710年,格列佛再次出海,途中遭遇了海盜的劫持,被流放到了慧馬國海岸,結識了仁慈、和善的慧馬,度過了一段難忘的時光。在慧馬的國度裡,沒有“欺騙”、“懷疑”、“不信任”,只有友誼與仁愛,在它們的國度裡,一切都是真實的。

我真羨慕格列佛能到達慧馬國,慧馬國是我們追求和嚮往的地方。在那裡,你不需要顧慮別人有沒有欺騙你,沒有欺詐,沒有虛假,一切都是潔白無瑕的。在那裡,不會有人花言巧語騙走別人的血汗錢;也不會有人挑撥離間、陷害他人,所有人都樂於助人。而在現實生活中,別人遇上困難,我卻不敢挺身而出幫助他人,自己遇上困難,也不敢接受別人的幫助,這樣,既錯過了別人對自己的關愛,又失去了一次關愛別人的機會,這不是一種悲哀嗎?我盼著有一天,我們的社會也能像慧馬國一樣,沒有虛偽,沒有欺詐。希望大家一起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自己做起,讓這個世界能像慧馬國一樣,少一點虛偽,多一點真誠!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66

我是個書迷,家裡的書多不勝數,有故事類的、科幻類的、漫畫類的、自然類的……這麼多的書裡面,你知道我最喜歡哪一本嗎?

如果你是我的好朋友,你一定會知道,因為你能看到我這段時間無論去哪都會把這本書帶在身上,一有時間就拿出來看,一看就半天。這本書就是《昆蟲記》,它是今年的六一兒童節媽媽送給我的。

首先這本書的質量非常的好,紙張厚厚的,壓塑的封面的彩色印刷非常的清晰:正中是三個大大的“昆蟲記”這三個大字,旁邊是一隻栩栩如生的大木蜂,可能有人看到這會疑惑,木蜂是什麼?是不是小作者搞錯了把“蜜蜂”寫成了“木蜂”了呢?我告訴你,我可一點都沒搞錯,看過這本書後你就會知道“蜜蜂”與“木蜂”的區別了。木蜂上面有一隻巨大的塔藍圖拉毒蜘蛛在織網,左下角有一株淡黃色的吊鐘花,在它的葉子上一隻螢正在津津有味的吃著蝸牛。旁邊一隻象鼻蟲和一隻天牛蟲子互不干擾、自得其樂。

書本里的內容全部是描寫各種昆蟲的生活的:如塔藍圖拉毒蜘蛛、虎紋圓蛛、蟹蛛、黃蜂……作者法布林用簡潔的語言、可愛的彩圖、活潑的故事情節描繪了自然界中的種種昆蟲,通過他的描述,無論是我見過的還是沒見過的種種昆蟲都活龍活現地出現在我的面前了,我感覺我就是其中的一隻小昆蟲,我融入了它們的生活,甚至可以感受得到它們的喜怒哀樂,這真是一種很奇妙的體驗。

感謝媽媽送了本這麼好的書給我,它既讓我增長了不少的自然知識,也讓我在看書的過程中得到美的享受。希望大家有機會的話也一起來看一看這本書。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67

你要是問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什麼?我準會脫口而出四個字:“荒野之王。”

《荒野之王》是牧鈴爺爺寫的一本動物小說,講了一隻雄白腹隼雕“金爪兒”本來生活得很幸福,卻因一次意外被走私動物的人捕獲。並在販賣動物的地方認識了另外一隻雌白腹隼雕—“銀脖兒”並最終一起迴歸山林並有了小雕。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的故事

在這個故事中,我非常敬佩“金爪兒”那有勇有謀、機靈敏捷的優點。並且它還寧死不屈、忠心耿耿。“金爪兒”使我聯想到了一些成功人士。如:高爾基、林肯、克林頓、鄧小平…他們都是自己從事的領域中的精英。他們同樣都熱愛自己的職業,這種熱愛就跟“金爪兒”對不斷挑戰大型動物的熱愛一摸一樣!

回顧從前,多少烈士們為祖國浴血奮戰,被日本鬼子百般虐待後仍寧死不說共產黨的祕密。這種寧死不屈的精神不正是“金爪兒”被抓後仍一心迴歸自然、半點也不肯屈服於大鬍子精神的寫照嗎?

那些古代流傳千古的人物,如:宋江、吳用、諸葛亮、劉備…他們都曾在危機時刻,以妙計救了他們自己,同時也救了許多人於危難之中,一時智慧,已經讓他們自己成為了永恆的勝者!這不也正映襯出了“金爪兒”那一次跟惡雕交鋒時,那稍稍的退讓,反而讓它在接下來的戰鬥中佔了上風,最終把惡雕趕跑了。這不正是“金爪兒”有勇有謀、機靈敏捷的體現嗎?

當然,最後,我們的男女主人公:“金爪兒”和“銀脖兒”過上了幸福快樂的生活。

牧鈴爺爺寫的《荒野之王》可是我最鍾愛的書籍了,如果聽了我的讀後感受,你們也動心了的話,那就趕快到書店找到這本書,細細品味吧。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68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英國女作家J·K·羅琳的魔幻小說《哈利·波特》,講述的是關於魔法的故事。

書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進入魔法學校,在裡面學了許多魔法,成為了一個優秀的魔法師,而且又交了兩個朋友,幫助他,教會他做很多事。他們都是善良勇敢的魔法師,這本書風靡全世界。

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說,它是一本非常優秀的圖書,不但有趣還很有意義。其中教給了我們很多道理:珍惜友誼、勇敢面對困難……在哈利·波特身上體現出來的那些精神,正是我們應該學習的。例如:哈利·波特在表親家被欺凌,可是他始終忍受,十多年來,從來沒有人為他過過生日,在十一歲生日時,信使貓頭鷹帶來了一封神祕的信“邀請哈利去魔法學校就讀。”

哈利·波特學會了很多種魔法,最後打敗了強大的伏地魔,這都是他憑勇氣、信念、毅力、堅持和努力獲得的成功,其實,這不也是我們要學習的嗎?

學習何嘗不是一個個魔法,公式、口訣、成語等等,你手中的筆就是一根魔法杖,為你破解一道道難題。

看過這本書後,我想到了一些兒童文學,有些人喜歡,有些人不喜歡,但都沒有《哈利·波特》這麼受歡迎。這本書主人公哈利塑造的很成功,成了人們心目中的英雄,他勇敢、機智,還有重重懸念以及魔法,孩子們從哈利的身上看到了許多寶貴的品質,而古板的書籍,只是枯燥的說教,不注重娛樂,自然讀起來索然無味了。

所以,我也希望中國文壇多創作一些適合孩子看的書籍,讓孩子們讀好書,讓我們不會“只為讀書而讀書……”這些都是我看《哈利·波特》後想到的。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69

我最喜歡的書不是漫畫書,也不是童話書,而是《十萬個為什麼》。

《十萬個為什麼》這本書裡面有好多好多的奧祕與科學知識,如果不集中精力、靜下心來讀它的話就不會深刻的懂得這本書講的是什麼。

這本書就像給了我一扇科學之門,又給了我一把開啟這扇大門的金鑰匙,當我開啟它的時候,無數的奧祕就悄悄的進入了我的大腦。

這本書讓我懂得了很多以前沒有聽說過的知識。比如說,我喜歡嚼口香糖,但根本不知道經常嚼口香糖的好處。這時候出現了一扇知識大門,我用金鑰匙打開了它,通過認真閱讀,我知道了經常嚼口香糖的好處,有三個方面,第一是防止蛀牙,第二是能堅固牙齒,第三是能促進面部肌肉發育。

再比如說,為什麼有人在刷牙時牙齦會出血?我看到書上說這個問題也是分好幾個方面來講的。第一個原因可能是因為患上了慢性牙齦炎,如果經常不刷牙或者刷牙不徹底,就會使牙齦邊緣的殘渣日積月累形成了牙垢,就可能引發牙齦炎。牙齦發炎的時候,毛細血管充血,所以只要用牙刷一碰就會出血。另外,如果刷牙方法不正確,也容易弄傷脆弱的牙齦,使牙齦出血。

除了這些,書上還有很多很多讓我不明白的日常生活現象,比如說人在害羞或者是高興、憤怒的時候為什麼會臉紅?人為什麼會做夢?人困了為什麼會打哈欠?為什麼看完電視用完電腦要洗臉?為什麼要勤洗手?……這些問題在這本書中都有科學的答案。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它讓我學到了很多很多的科學知識,它成了我每天回家做完作業之後必讀的一本書,我不再像以前一樣那麼喜歡看電視動畫片了,這本書讓我愛不釋手,我一定要好好的珍惜它、愛護它。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70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是全人類的營養品。”一本好書會帶給我們豐富的知識和無盡的快樂!

朋友們你喜歡看書嗎?我想向你推薦你一本書——《愛的教育》。

這是義大利著名的教育家——亞米契斯的一部代表作《愛的教育》。直到現在,我還清楚的記得這本書的扉頁上的那段話:一本好書,可以改變無數人的命運。一滴墨水,可以引發千萬人的思考。就是這句話使我用心讀完了這本書。

書中主要寫安利柯成長的故事,作者以一個國小生的口吻敘寫了主人公一年的所歷,所聞,所見,所感,抒發了鄉國之感,師生之誼,親子之愛和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友愛之情。通過一個個平常又滿蘊人情味的生活條件,把愛和美注入讀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記的形式來寫作,但每月又有一篇較長的,結構完整的“每月故事”。這些故事記錄了他在學校,家庭,社會的所見所聞,反映了社會各個階層的狀況,並以高尚的愛心情感聯絡在一起,組成了一幅幅生動的畫卷,帶給我們愛與美的享受。同時也帶認識了幾個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貝諦,愛幫助人的卡隆,可憐的奈利,衣著華麗的瓦梯尼……

我喜歡這本書,因為這本書沒有任何虛偽的說教,也沒有任何豪言壯語。通過樸素的描寫和精彩的語言,使我知道愛是無私的也是無價的,愛是用任何東西都換不回來的,愛是人世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愛是人人都需要的!

如果你看見這本書你一定要認真的品味品味!要記住那句話:“世界充滿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