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退稅申請書 篇一
xx市xx區xx稅務局:
經我司“xx有限公司”決定,對於20xx年度所得稅彙算清繳應退預繳的所得稅6千多元,自願放棄20xx年度多繳納的所得稅稅款6千多元,不再申請退稅。
特此宣告!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
退稅申請書 篇二
xxx稅局:
本公司xxxxx(納稅編碼:xxxxxxxx)因20xx年6月7日在申報稅款所屬期為20xx年1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生產、經營所得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申報表時誤將該稅款所屬期錯報為20xx年1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申報成功,該筆稅款是¥131.96元,已扣款成功(電子稅票號:xxxxxxxxxxx)因報錯稅款所屬期要求申請退回該筆稅款¥131.96元。
在20xx年6月8日直接(上門)申報稅款所屬期為20xx年1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生產、經營所得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已申報成功,無欠稅現象。
稅務登記型別:私營合夥企業
開戶行:xx銀行
銀行賬號:xxxxxxxx
特此說明!
申請公司:xxx
20xx年x月xx日
申請退稅申請書 篇三
xx國家稅務局進出口稅收管理分局(處):
我單位下列出口貨物(見所附明細表)因xxxxx原因不能按期申報退稅,現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xx]6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xx]11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xx]68號)的有關規定,申請延期至20xx年x月x日之前申報,請予批准。
企業(公章)
申請日期: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