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圍城讀後感多篇

高三圍城讀後感多篇

《圍城》的故事背景是抗戰時期,講述了主人公方鴻漸從出國留學到歸國回來後四處碰壁的人生經歷。他性格既善良又迂執,既正直又軟弱,既不諳世事又玩世不恭。那麼接下來給大家分享一些關於高三圍城讀後感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高三圍城讀後感1

這是一本睿智的書,因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對人性的洞察與調。人這種無毛兩足動物的基本根性,人生處境實質上的尷尬與窘迫,人對此的渾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雖有所知卻也無奈,偶爾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於此有深刻的洞察,調即觸到痛處又有某中寬容理解,如果讀進去的話-----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訕笑之時,你會歎為觀止,會驚異於作家何以竟能做到這一步。

小説中三閭大學的學生不好對付,方鴻漸省悟天下古往今來的這個瞧不起那個,“沒有學生要瞧不起想生時那樣利害”,“眼光準確的可怕”,讚美未必盡然,但毀罵“簡直至公至確,等於世界末日的‘最後審判’,毫無上訴重審的餘地”。

《圍城》給我們一個真正的聰明人是怎樣看人生,又怎樣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來表述自己的“觀”和“感”的。《圍城》的魅力是雙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現出來的,一是作家展現出自身的。

小説的魅力就在於這種既睿智超拔又親切入人性洞察,在於對此富有個性的智慧傳達。小説中的嘲弄與幽默,寫人的心態與外貌,語言簡潔明快,決不濫情。

圍在城中的人想突出來,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婚姻也罷,職業也罷,人生大抵如此。説到幽默,自然是這部小説的顯着特色和最迷人之處。它來自洞見、智慧、學識、才華,以及一種觀賞的情趣,處處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觀火的人性中的確存在的可笑之處開開玩笑。

小説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飯鬥嘴、爭風吃醋,調意味是最濃了;而當我們看到三閭大學,辛辣的諷刺味則突出些;小説後半,芳鴻漸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氣也就減了,更多的是謀生艱難。

讀了錢着,包括那些學術着作,尤其是讀了這本《圍城》,你會覺得自己周圍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來頗為熱衷的一些東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戲劇色彩。

高三圍城讀後感2

《圍城》的確是本好書,每一次讀它我都會有新的感受,好書也的確能讓我在忙碌的工作、學習、生活中有一片閒暇的時光,讓自己緩解一下疲勞,使人在心靈上得到解放。

偉大的人為什麼偉大?因為,你是跪着看他們的,你跪着,別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為你只想當一個汲取者而不是一個創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視着人生,毫不掩飾地揭露出人性的弱點、生活的真實性,併入木三分地撕開來並加以展示,給人以思想深層次的震撼與啟迪。

作為學生,婚姻並不是我應當去討論的話題。《圍城》無疑是在告訴我們什麼才是真實的生活。每個人從懂事的那天起就開始追逐自己認為理想的愛情,當追到的時候又在為愛情尋找一個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無幾。其實生活已經教給我們一個規律:婚姻是隨機的!結婚就像圍城,有的人想進去,進去的人想出來!當愛情被歲月侵蝕,成為生活的一部分,這時的愛情已經昇華為親情了。

當然,你可以説,我説的這些少兒不宜,我説了,我也只是一個學生,我只是在説這部書,以及我的一些看法。

作者以《圍城》做書名,也許想告訴我們:不僅婚姻像圍城,人生、生活、職業等等更像圍城。其實我們一直都在兜圈子,重複的做同一件事情:找個籠子把自己關起來,過了不久卻發現那邊的風景比這邊更好,於是出了這個籠子進了那個籠子。就這樣不斷的重複並樂此不疲。

圍城,是婚姻,也是人生生活中的圍城太多了……“婚姻就像一座圍城,城外的人想進來,城裏的人想出去。”嗯,錢鍾書先生不愧為大師。

高三圍城讀後感3

《圍城》一書當中作者以兩個親戚的形象為原型:一個志大才疏,常滿腹牢騷;一個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礎上再加上自己的經歷,構造了小説的主人公方鴻漸。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經歷由於方鴻漸的經歷大不相同:同是留學,但方鴻漸卻是在國外聊以度日,最後弄了個假文憑,回國後還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後,未婚妻已經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裏,在岳父的銀行謀事,寄人籬下;愛情來了,但去得也像來時那樣迅速,彷彿一切都只是一場夢;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難之交,到了三閭大學後卻又要分道揚鑣;難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敗,一切都好像沒有了終點。

對於方鴻漸而言,經歷過的苦與累,別人對他的嘲諷與怠慢,都磨光了他剛留學歸來時的才氣。在與唐小姐還沒有開始便結束的戀愛中,鴻漸受盡了失戀的折磨,同時也讓他看清了周經理兩夫妻的小人之心:一邊説着鴻漸是個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將來鴻漸結婚了,一定要讓那女孩做自己的乾女兒,在知道鴻漸戀愛後,對鴻漸的態度卻變得越來越差,似乎鴻漸對不住他們已死的女兒。如此態度上的變化,難怪最後會鬧翻。當鴻漸收到三閭大學的電報後,即準備動身到三閭大學任職教授,路上與趙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孫柔嘉。即使在三閭大學的生活並不愉快,也在那裏與辛楣 分 道揚鑣,最後回到上海更是受盡了氣,與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盡人意,但這就是圍城,一切都在重複着,沒有結束的一天。

對於方鴻漸,我佩服他的才氣,小説的上半部分中充分顯露了他的口才和餘人打交道時的圓滑。後來的生活遭遇使他受盡委屈,本應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學生,卻被生活逼的脾氣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與事業,令人可悲可歎。

蘇小姐可以説是一位巾幗英雄,若是説鴻漸的學位是可以亂真金的黃銅,那麼蘇小姐的學位就是24K的足金。無論是修養還是學識,這位蘇小姐在小説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學問,家世好,人長得也漂亮,就是年紀大了點。

蘇小姐喜歡鴻漸,這從一開始就表現出來了。她不喜歡看見鴻漸老是和同船的鮑小姐在一起,在鴻漸與鮑小姐在一起時她對鴻漸是冷淡的,等到鮑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與鴻漸變得友好,事事為鴻漸着想。小説中有這樣一段描寫:

“明天,他替蘇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襯衫上迸脱兩個鈕子,蘇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頭把襯衫換下來交給他頂鈕子。”

高三圍城讀後感4

秋天,秋葉隨風而逝,車輪碾過路面不留一點痕跡,風悉悉索索的吹着,葉飄然落下,可你找不到他來過的影子,他已把自己奉獻給了生他養他的土地——

看錢鍾書的《圍城》我會不禁想起沈從文的《邊城》,兩本書都有個共同點,就是寫某一部分社會,某一類人物。不過結局是截然相反的,一個是悲劇,一個是喜劇。就像錢鍾書説的:“隨你怎麼把作品奉獻給人,作品總是作者自己”,從兩個故事的不同結局,我們可以想象他們的人生路。

在旅行的時候,人生的地平線在移近。翻開錢鍾書的簡介,他畢業於清華、牛津,從事於文學研究、翻譯,他和夫人楊絳的婚姻也很美滿,之中的辛酸我們不便亂加定論。跟他寫的小説一樣,故事的主人公方鴻漸和孫柔嘉從愛情到婚姻,從婚姻到為生活的點點滴滴吵吵鬧鬧,耍耍脾氣也很正常。有痛苦不怕,有不堪回首的往事也不怕,過去的已經過去,記住現在最重要。

方鴻漸當初以為自己走進了唐曉芙的圍城,蘇文紈以為自己走進了方鴻漸的圍城,只是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城裏的人想逃出來,有了門,我們可以出去;有了窗,我們可以不必出去。在沒有窗前,想盡辦法逃出去,當知道逃不出圍城時,只好找適合自己的窗。

一個人到了20歲還不狂,為無志,到了30歲還狂,為無識。方鴻漸他為了能夠獲得家人,外人的認可,花了錢購買了“克萊登大學”歷史學博士學位,卻又怕這怕那的,不像韓學愈那樣乾脆果斷做了就做了,又怕見不得人,最後被三閭大學請出了學校,韓學愈就不一樣了,拿着假學位、帶着外國老婆到高鬆年處求職,獲得三閭大學歷史系主任的職務,可謂功成名就。既然害怕又何必這麼做呢,不是説,活呀活的痛快,死要死的乾脆,他猶豫了。在當時中國人瞧不起蠻夷,近代西洋人瞧不起東方人,而中國百姓高捧留洋學者,看看方鴻漸就知道了。一回國記者包圍,問東問西:報紙頭條都是他的回國,去巴黎、法國、美國等獲得的學位:又演講又做媒的,滿世界宣揚,就怕別人不知道。

高三圍城讀後感5

許多人認識錢鍾書,都是從他的大作《圍城》開始的,我也一樣,不同的是,許多人迷上了錢先生語言的“犀利”,而我對錢先生後續的瞭解,也僅限於幾篇短篇,對錢先生的其他大作再也不敢高攀。但就我的才疏學淺,卻忍不住妄加評論。

不明白看《圍城》有什麼益處,書中所塑造的各個人物,方鴻漸、孫柔嘉、趙辛楣、蘇文紈------除了唐曉芙尚有一點可愛之處外,其他人全部都該一棍子打死的,或奸詐、或小器、或無能、或吹噓、或自戀、或淫蕩、或難伺候、或討人嫌,更多的是影響市容環衞的;不知是不是因為錢先生身上沒有夸人的細胞,貶人的能耐卻大長。這樣的人物設定,從主角到配角到跑龍套的角色,幾乎沒有一個我們能從他身上學到東西的,讀來何用?我印象最深的一個“恐怖”片段就是一個胖女人在

給孩子抓蝨子,錢先生把她的手指比喻成五條香腸,閲罷在下頭皮發麻,頓時深切體會到洗頭的重要,不知這是否正是錢先生對我們的循循善誘?如果説許多人喜歡錢先生就是因為我前面提到的語言的“犀利”,那麼在我看來,“犀利”無異於“刻薄”。錢先生的比喻非常夠味,但有些比喻實不得當,比如他竟然能將新人比喻為扒手,讀者也只能佩服他的勇氣了。

説起刻薄,似乎也有一個人是以“刻薄”著稱的——魯迅。但是由於時代的侷限,錢先生的刻薄較魯迅的刻薄便小家子氣了不少。錢先生的刻薄彷彿不需要有任何人得罪他,只要是他筆下的人物,不管正邪都要被刻薄一番,刻薄就是錢先生的本性。而魯迅就敵我分明,有理有據,需要時信手拈來,不用時揮之即去,刻薄是魯迅的戰鬥工具。

要講錢先生對我們這一代的影響,好像有這麼一個人每天都在喊着“錢鍾書萬歲”的,他好像叫韓寒。現在的韓寒是挺成功的,至少幾本書銷量都能過百萬,但他學習錢先生偏偏走樣,以致那些先讀韓寒再讀錢鍾書的少男少女們懵懂地將錢先生的刻薄引申為幽默更延長成搞笑,於是一代大師的作品就被當成笑話影響着我們這一代。這當然不是錢先生的錯,但又是誰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