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駕駛證扣分新規定【新版多篇】

實習期駕駛證扣分新規定【新版多篇】

實習期的記分日期 篇一

初次領證的實習期從初次領證日期起算,增駕車型的實習期則從車管部門核發新證之日起算,而駕駛證記分週期是按初次領證日期計算的,並不會因為增加了準駕車型換領了新的駕駛證而發生改變。無論在實習期期間還是本記分週期期間都不可以有滿分的記錄。

舉例:洛某2017年8月1月取得“E”照,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0日為一個記分週期。洛某又於2018年5月1日增駕取得“C1”照,那麼自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為“C1”的實習期。

在實習期駕駛證扣分新規定 篇二

1、交通違法行為記分週期一般為12個月,總分為12分,一年內如果扣分比較少,則到了下個週期,自動清零,重新從12分算起。對於違法情況特別嚴重的,往往給予暫扣駕照或者吊銷駕照處理。

2、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行為地車管所參加學習並參加科目一考試(一個記分週期連續兩次記滿12分的增加科目三考試)合格後,方能將分數清零,否則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3、第一次記滿12分或24分(不含24分)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兩次及以上記滿12分或同一週期累計24分(包含24分)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後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

4、法律依據:

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123號令)第69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已記滿12分的,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註銷的駕駛資格不屬於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按照第68條第一款規定,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實習期駕駛證扣分新規定有什麼? 篇三

一、實習期駕駛證扣分新規定有什麼?

有實習期滿分註銷、實習期內扣6分以上12分以下,實習期延長一年。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部分地區各異,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粘貼或者懸掛實習標誌。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實行滿分註銷降級制度,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註銷的駕駛資格不屬於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二、酒駕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酒駕標準是等於或大於80毫克、100毫升。醉酒駕車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醉酒駕車標準是大於或者等於80毫克100毫升。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毫克到79毫克,屬於酒後開車;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以上,屬於醉酒駕車。酒後駕駛,又稱醉酒駕駛,它是指在酒精、酒類飲品影響下控制並駕駛機動車輛。醉酒駕駛會影響安全駕駛能力,使發生事故風險大增,在刑法上被認為是屬於有認識過失的範疇,即預見該事會發生,卻確信其不會發生而不做防範的一類。

三、實習期應瞭解的事項有哪些?

(一)所謂實習期是從發證日期(駕照上面寫的)算起,直到次年的一個完整年。拿到駕照後,不論有無實際駕駛車輛,只要一年後,都算是通過實習期。

(二)實習期獨自上高速,會被罰款20-200元,不扣分。如發生交通意外,保險公司不理賠。可以帶一個三年駕齡以上的老司機坐副駕駛,這樣就可以放心上高速了。

機動車駕駛者員在檢測時,每100毫升的血液內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毫克的,被認定為酒駕。血液內酒精含量在20~79毫克,屬於酒後駕車。血液內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應該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