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變更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變更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

為了規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於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對人員、管理、工藝、技術、設施等永久性或暫時性變化的控制。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公司管理變更的批准,辦公室主任負責人員的變更批准,安全生產副經理負責批准工藝、技術的變更,安全生產副經理負責批准生產設施的變更。

3.2辦公室負責管理變更的歸口管理,安全生產副經理負責生產設施的歸口管理、安全生產副經理負責工藝、技術的歸口管理。

3.3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變更,提出申請並實施。

4控制程序

4.1變更類型

4.1.1工藝、技術變更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 b.原料介質變更。 c.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d.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e.操作規程的變更。 f.工藝參數的改變。 g.公用工程的水、電、氣的變更。

4.1.2設備設施的變更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b.安全設施的變更。 c.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d.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e.臨時的電氣設備。

4.1.3管理變更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更b.人員的。變更c,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d.管理職責的變更e.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

4.2變更程序

4.2.1各部門在本單位人員、管理、工藝、技術、設施等需要變更時,應向分管領導提出申請,説明變更的原因及技術依據,並對變更過程及變更所產生的風險進行分析,提出控制措施。

4.2.2各分管領導在接到變更申請後,組織有關人員按變更原因和實際生產的需要確定是否進行變更。

4.2.3變更批准後,由各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實施,任何臨時性的變更,未經審查和批准,不得超過原批准的範圍和期限。

4.2.4變更實施結束後,分管領導應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確保變更達到計劃要求,變更分管領導還應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4.2.5所有變更的記錄應填寫在“xxx有限公司變更記錄”上。

.變更管理定義 篇二

變更管理是指對人員、管理、工藝、技術、設備設施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以避免或減輕對安全生產的影響。變更管理失控,往往會引發事故。

.變更的其他規定[] 篇三

8.1.對以下變更需進行驗證或確認:

8.1.1.原輔料、包裝材料質量標準的改變或產品包裝形式的改變;

8.1.2.工藝參數的改變或工藝路線的變更;

8.1.3.設備的改變,主要指設備位置調整、設備改進、更換或大修等;

8.1.4.安全設施的變更。

8.2變更的實施僅限於變更申請部門申請並得到批准的變更範圍去執行,不準超越批准的範圍。

8.3變更主管部門應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8.3發生重大變更時,銷售公司應在變更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及時通知給相關客户和法規部門。

8.4變更實施結束後,變更主管部門應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確保變更達到計劃要求。

.變更管理職責 篇四

5.1項目或技改部門負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變更管理;

5.2工藝部門負責現有工藝設備,原料介質,操作條件,工藝參數等變更管理;

5.3設備、動力部門負責現有設備設施、安全設施、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等的變更管理;

5.4勞動人事部門負責機構和人員的變更管理;

5.5相關部門負責相關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變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