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開展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總結

2021年,在自治縣黨委、人民政府正確領導下,金鐘山鄉嚴格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制度,深入推進河道治理和保護,河長制湖長制各項工作取得了紮實成效,現將鄉2021年度河長制湖長制湖長制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2021年開展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總結

一、及時調整組織機構,保障工作有序銜接推進。

2021年5月換屆以來,金鐘山鄉及時調整領導班子分工,成立新的鄉級河湖長領導小組辦公室,嚴格壓實各部門責任,對換屆之前開展河湖長制工作情況進行對接和掌握,確保換屆前後河湖長制工作有效銜接,有序推進。

二、河湖長制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河道“清四亂”工作開展情況:金鐘山鄉各級河湖長堅持強化監督,依法治水管水,按照“清四亂”專項行動方案。全年共自查發現“四亂”問題垃圾亂堆亂放2處、河邊亂佔河道1處,現已全部整改銷號。

二是完善制度、細化責任。金鐘山鄉建立健全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會議、巡查、督查和考核等制度,深化河長制湖長制責任體系建設,拓展管理範圍,細化延伸管理層次。建立轄區內各河流及河道保潔員管理檔案、修訂河道治理及河道保潔實施方案,實行鄉、村兩級河長管理責任體系,全鄉設鄉河長2人,鄉副河長1人,村河長6人,轄區內的河道全部實行轄區負責制管理,切實明確了各級河長的責任區域。為全鄉“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有序運行提供保障。

三是嚴格按上級要求,召開河長培訓會議、認真培訓河長利用手機APP軟件巡河上傳,確保巡河記錄真實有效。要求鄉級河長每月巡河3次以上、村級河長每週巡河1次以上,每月1號在鄉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羣中發佈巡河次數,全年鄉級河長累計巡河48次以上、村級河長累計巡遜河52次以上、完成全年巡河任務。

三、當前面臨的主要困難、問題及下一步措施

由於“河長制”建立推行時間不長,各級河長素質及要求參差不齊,工作雖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問題:

一是河長認識不夠,業務不熟。部分河長巡河不到位,掌握情況不清,有些甚至不瞭解河湖基本運行狀況;

二是宣傳不力,職責不清。鄉、村級河長宣傳不到位,部分河長基本上只是掛名。有的河段流域較長,跨區域管理不便,相互之間協調不力,導致工作落實不到位;

三是羣眾參與度不高,保護意識不強。“民間河長”還沒有真正發揮作用,特別是在畜禽養殖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還存在很多薄弱點。

四是經費保障不足,現在的村級河長只侷限於巡河,若發現的大宗垃圾問題不能及時處理,影響河道的環境衞生。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提高認識,進一步構建長效機制。要進一步配齊配強鄉、村兩級河長,實現河湖庫全覆蓋;嚴格落實各級河長工作職責,構建河湖治理長效機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大治理力度。要按照制定的“一河一策”方案和排污口整治方案,統籌調度,加快推進,確保排污口按照時間節點完成銷號,確保河湖庫水質達標。

三是破解突出問題。各級河長要加強河道、水域岸線管理,對河湖庫堤防岸線進行清雜清障管護,禁止農户在堤防內開墾種植,及時拆除河道內阻礙泄洪的漁網、清理水面垃圾和漂浮物。要加強日常巡查,定期組織相關單位對所管轄河段巡查檢查,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破壞水環境的突出問題,實現河湖庫管護常態化。

四是落實責任,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河長要切實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真正做到守河有責、守河擔責、守河盡責。各部門要堅持統一領導、自覺服從指揮、密切配合協作、主動承擔任務;各級河長要加強指導調度,科學調配力量,督導相關責任單位履行職責,切實形成河流管理保護合力。要落實河長制工作經費,逐步建立長效、暢通、穩定的河湖管理保護投入機制。要進一步加強對河長制工作的督促、檢查、指導,對工作推進不力、落實不到位的單位或個人,要嚴肅追責。

五是全民參與,進一步加大輿論宣傳。在引導社會公眾參與方面,要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加強水法、環境保護法等宣傳,大力宣傳河湖庫保護工作的重大意義,形成全社會關注水環境治理的濃厚氛圍;要因勢利導,充分動員社會團體、民間組織等力量參與到水環境治理工作中來,形成保護河湖庫人人蔘與,齊抓共管的良好社會風尚。在社會監督方面,要廣泛發動社會力量參與工程建設、監督管理,進一步發揮好“民間河長”作用,並對各級“河長”上一年度的河流環境保護目標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將考核結果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的監督。

金鐘山鄉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