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長制湖長制總結

河長制湖長制總結

河長制湖長制總結

根據XXX文件要求,現簡要彙報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完善工作機制。構建完善了由縣委書記、縣長任總河長,縣委副書記任副總河長,同時縣委、縣政府XX位領導分別擔任相關河流、水庫的縣級河(湖)長,副縣長、公安局局長任河道總警長,河流所流經鄉(鎮)的XX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鄉(鎮)河長,配齊鄉(鎮)河道警長XX人、村級巡河員XX人的河長制工作體系,實現了縣、鄉、村三級“河長”全覆蓋。XXXX年,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公安、水務、環保、農業、武管等單位抽調8名同志組成的水環境綜合整治聯合執法大隊,全力推進河湖治理工作。

二是落實工作責任。開展專項行動,實地走訪水庫、河道“六個責任人”,特別是管理人、水庫承包人、水庫周邊羣眾、轄區水利工程的行政負責人,瞭解和收集水庫水環境存在的問題,及時主動地向各鄉(鎮)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印發《河湖長巡河工作提示函》,強力推進了河長制工作,督促縣級河長湖長及聯絡員單位按時巡河巡湖,完善“一河一策”方案。

三是強化執法效力。充分發揮“河長+警長+水環境綜合整治聯合執法大隊”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門的作用,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契機,全面整治砂石企業,關停採砂權到期的砂石生產企業15家,剩餘3家(東石雙鑫隆商貿有限公司、交泰硯巖砂廠、瑪瑙瓦蒼砂廠)已與縣聚源公司達成砂石、設備、設施殘值的回購協議。實現全縣砂石國有化管理,即全縣所有河道全面禁採,政府委託國有平台公司對梓江梓潼段實施生態修復、清淤疏浚,清淤疏浚後的可利用砂石料由國有平台公司統一經營管理。使有限的砂石資源得到有效利用,規範了砂石經營秩序,解決了砂石供需矛盾,實現了可持續發展。清淤疏浚河道長度達12.98公里,砂石價格同比下降20餘元/立方米,有效抑制了砂石價格虛高,真正實現了資源利用與生態協同推進的良好局面。

四是開展日常清理。針對河湖“四亂”現狀,實現巡河問河常態化、流域共治常效化、日常工作規範化。聚焦流域重點問題,大力開展了水質提升專項行動,飲用水源地保護專項行動,河湖“清河、護岸、淨水、保水”四項行動以及河湖“亂採、亂佔、亂堆、亂建”清四亂等專項行動。按照水利部“特定飛檢”的三個實施辦法,對全縣169座水庫和梓江、雙板河、魏城河等9條河流逐一巡查,發現問題293個,提出整改意見268條,拆除增氧泵58台,投餌機21台,溢洪道口攔魚網38處。全年排查“亂採、亂佔、亂堆、亂建”等問題5個,完成整改5個。全縣水庫169座,到期收回養殖承包權的93座,實行“人放天養”。

五是加強統籌協調。部門聯動,縣農業部門堅持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開展統防統治與綠色防控融合。實現農藥減量控害和化肥使用量負增長;開展春季禁漁工作,對全縣天然水域、集貿市場、餐館等進行了拉網式宣傳和監管;縣住建、環保部門實施生活污水處理廠技改及管網配套項目;採取PPP模式,積極推進工業污水處理廠及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對城區雨污管網、檢查井及水篦子進行清掏;制定了《城市垃圾處理監督辦法》;啟動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預沉池及應急調節池建設項目。

通過上述措施,梓江出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100%,同比水質改善十分明顯。

二、存在不足問題

全縣水環境涉及169座水庫,3座大型欄水埝,4個規模閘壩,700多道小型石河堰,8551口山坪塘,9大水系,54條河流,管控壓力大,任務重,主要面對以下矛盾:

一是管理問題。一是管理體制不健全,按照水利確權工作要求及河長制工作要求,小(一)型水庫由縣級水利主管部門管理,小(二)型水庫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進行管理,但目前水庫沒有進行正式移交,另外,目前全縣水庫管理工作“劃江而治”,縣級水利主管部門有縣水利局和縣武管局,因此出現管理混亂,各責任部門不能明確管理職責的情況;二是一級飲用水水源地承包問題,按照《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規定,一級飲用水水源地禁止養殖,但目前仍然有8處一級飲用水水源地承包給私人從事養魚活動;三是合同問題,按照縣政府《關於禁止肥水養魚確保飲水和水產食品安全的通知》(梓府辦發〔2009〕110 號)文件規定,凡收回承包的水庫不得再進行對外承包。但目前梓江以西片區水庫採取的目標管理辦法,存在變向承包、明退暗包等問題。其次,由於早年合同簽訂不規範,部分水庫承包人為規避縣政府文件要求,存在擅自修改合同年限問題。據調查,全縣2020年前合同到期水庫126座,2020年至2030年前合同將到期37座,2030年後到期6座水庫。比如雙板鎮毛家河水庫承包期限為2047年,夜河壩水庫承包期限為2043年,文昌鎮關田壩水庫,部分村民爭管理權長期纏訪等。

二是“肥水養魚”問題。經過近兩年有關部門大力整治及多部門共同宣傳教育後,“肥水養魚”現象有了好轉,但仍然有部分水庫承包人懷有僥倖心理,投喂顆粒飼料、豆粕等精飼料高密度養魚。目前,部分水庫水質由於往年承包人進行肥水養魚,污染物多年積澱,仍然對水體水質影響較大,不能達到水功能區要求。比如石牛復興寺水庫,長卿鬆埡水庫,雙板鎮德勝水庫等。

三是畜禽養殖糞污直排。調查發現,全縣規模性養殖場、代養場雖然基本有完善的環保處理設施,但仍然存在養殖場、代養場、小型養殖户、散養户糞水泄露入庫、入河的情況,存在小型養殖户、散養户將糞水偷排入水庫情況,同時也對水庫河道水質造成嚴重影響。比如小埡鄉圓柏頭水庫等。

四是白色垃圾污染仍然存在。由於農村羣眾環保意識不強,白色垃圾、建築垃圾亂扔、亂放、亂堆、亂倒的現象仍然存在,特別是,洪水過後,河道“經幡式”的垃圾到處可見,對水環境污染十分嚴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常態化持續開展河(湖)長制工作。各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各縣級河(湖)長聯絡員單位主要領導要充分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把河(湖)長制工作與本地本部門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研究、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大事項親自督辦。常態化開展“清河、護岸、淨水、保水”四項行動,明確並落實河(湖)長制“六項責任清單”,更新巡河APP的數據圖片資料,完善巡河記錄,實現巡河問河常態化、流域共治常效化、日常工作規範化,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

二是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充分發揮河湖警長制和縣水環境綜合執法大隊的能力,與生態環境局溝通協調,對水質跟蹤檢測,發現水質較差的水利工程,將責令整改治理並依法處理;依法收回延期或者到期承包的水庫,實行“人放天養”,嚴厲打擊肥水養魚。

三是進一步加強拆違整改。對巡查發現安裝增氧泵、投餌機、溢洪道口設置攔魚網、違規建築子埂閘門、超汛限水位蓄水等突出問題的水庫、塘埝,細化責任到人頭,跟蹤督促整改。

四是進一步深化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加強與縣農村農業局配合,對水庫、河道周邊養殖場及農業面源污染,以及“四亂”處置白色垃圾問題,特別是養殖場糞污直排現象必須加大查處力度,全力開展水環境專項治理,維護水質達標,保障人民羣眾擁有“健康安全”的水源和生態環保的水環境。

四、建議

(一)理順管理體制。縣水利局是縣級唯一水利主管部門,水環境治理工作不能“劃江而治”,做到一個標準、一把尺子。按照水利體制改革要求,做好水庫移交工作,小(一)型水庫由縣級水利主管部門管理,小(二)型水庫由各鄉(鎮)人民政府進行管理。

(二)妥善處理合同問題。全面清理合同,擅自修改年限的合同,堅決予以解除,並嚴厲追究當事人責任;依法解除全縣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地承包養殖合同;縣政府出台通告,水庫養殖合同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到期協商解除合同,縣財政解決解除合同經費,協商不成,縣環保部門定期進行水庫水質監測,水質不達標,依法解除合同。

(三)規範出台政策。出台《水環境治理監管實施辦法》,由縣司法審查、縣人大審批,交與縣水環境聯合執法大隊落實,進一步明確了水環境治理中的處罰範圍、標準和執行主體,進一步促進水環境治理工作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