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傳媒宣發推廣服務合同

宣發推廣服務合同

影視傳媒宣發推廣服務合同

甲方:    上海環美影視傳媒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廣中路805號2幢

聯繫人:  袁申                             

 

乙方:   上海新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靜安區汶水路43號6層

聯繫人: 侯華軍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友好合作等原則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業務介紹

甲方原創《喜遊二代》系列院線影片以及3分鐘短片,協議期內,委託乙方對3分鐘短片進行宣發及推廣。

第二條  物料製作

1.甲方如委託乙方為其設計推送物料圖形,必須支付額外的設計製作費用。具體費用雙方另行約定。

2.甲方如採納乙方所設計的物料圖形,在按照約定交付設計費用後,該物料圖形的著作權歸甲方所有。

第六條  付款方式

1.   結算標準

  乙方負責推廣宣傳甲方視頻,按照每集1000萬次點擊考核標準, 本合同為10集的視頻推廣,每集推廣費用1萬元,10集的總點擊量需達到1億次,共10萬人民幣推廣費用。

2.   付款方式:

1)、本合同投放金額為¥ 100000   元,按照合同規定付款時間付款。

2)、甲方按照實際的點擊量,折算需支付給乙方的推廣費用,每一千萬次1萬元。

3)、乙方按照付款時間和金額,提供甲方發票。

3.   乙方銀行賬號信息:

 

     公司名稱:上海新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銀行帳號:5013 1000 4492 3729 9

     開户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浦支行

 

4.   本合同執行完畢(含合同提前終止)之日起1個月內,甲乙雙方應完成所有未盡結算工作。

5.   除雙方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按以上方式支付;若未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結算付款,延期超過10個工作日以上,則應支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每多逾期支付一天,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三。

第七條  保密條款

1.  任何一方對於因簽署或履行本合同而瞭解或接觸到的對方的機密資料和信息(下稱“保密信息”)均應保守祕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等保密信息;任何一方發生泄露、給予或轉讓該等保密信息,應承擔由此給對方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2.  如對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應將載有對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資料或軟件,按對方要求歸還對方,或予以銷燬,或進行其他處置,並且不得繼續使用這些保密信息。

3.  在本合同終止之後,各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隨之終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義務,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本合同的保密條款而給其他方造成任何行式的損害時為止。

第八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簽約客户所產生的經濟、法律等方面糾紛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   甲方需嚴格遵守本協議第六條之保密條款的約定,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有關數據。

3.   甲方業務開展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a)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和法規;

b)   不得因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系統;

c)   遵守所有與網絡服務有關的規定和程序;

d)   不得利用系統進行任何可能對通信網絡的正常運轉造成不利影響的行為;

e)   不得利用系統發表或傳送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民族團結、破壞國家宗教政策、破壞社會穩定、侮辱、誹謗、教唆、淫穢等內容或其他非法的信息內容;

第九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負責合作業務運營所需的的軟硬件設備及網絡資源的調測和系統部署;因設備搬遷、系統擴容、調整或升級等可預見的原因,影響或可能影響使用的,應提前72小時以合理的方式通知甲方。

2.   乙方負責維護合作業務運營流程,確保業務能夠正常的、正確的運營。

3.   乙方有權制定不與本協議內容相沖突的、合理的有關“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管理辦法、考核條款及客户服務標準或文件,並要求甲方遵守和執行;

4.   隨政策法規和市場情況的變化,乙方有權變更或新增模板/頻道,業務測試通過後,通知甲方。

第十條  協議解除與違約責任

1.   雙方可書面協商一致解除本協議。

2.   合作期間,若政府部門、安全部門以及其他管理部門出台新的管理規定,而根據本協議約定開展的業務形式與上述新規定出現牴觸或違背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3.   若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守約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有權追究對方違約責任,要求對方作相應的經濟賠償。

4.   一方違約造成對守約方不良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追究對方的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有關義務時,應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其違約責任。遇有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對方提供有關部門的書面證明。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附則

協議附件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簽章)

乙方:上海新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2017 年   3  月   9   日

  2017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