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領導幹部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報告

一年來,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嚴格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於加強黨建工作各項要求部署,着眼發展、強化保障、健全機制、注重創新,有效提升了基層黨建工作整體水平。

縣級領導幹部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報告
縣級領導幹部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報告

一、履職情況

堅持把黨建工作擺在突出位置,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用心謀劃推進基層黨建工作。

一是帶頭履職盡責,抓實落靠黨建責任。堅持率先垂範,認真履行第一責任,自覺把基層黨建納入全縣工作大局中思考、謀劃和推進。先後14次召開常委會專題研究黨建工作,9次深入基層調研基層黨建,推動任務落實。縣委向市委常委會承諾的4個方面15項任務和鄉鎮部門向縣委承諾的200多個事項全部兑現。層層傳導壓力,建立領導幹部聯繫點制度,狠抓基層黨組織書記責任落實,修訂完善《基層黨建目標責任考評辦法》,真正靠實各級書記第一責任、分管領導直接責任,構建了縣鄉村三級責任落實體系。

二是突出問題導向,破解黨建薄弱環節。針對市委指出、自身查擺和羣眾評議的黨建問題,制發了基層黨建問題整改方案,明確10項整改舉措,確保問題紮實有效整改。認真落實軟弱渙散黨組織整頓三年規劃,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11個。落實黨建七項重點任務,開展黨費收繳工作專項檢查,補繳未能及時足額收繳的黨費8.72萬元。積極推進“兩新”組織黨建擴面升級,新組建“兩新”黨組織18個,全縣已建立黨組織的“兩新”組織達到79個,選派“兩新”組織黨建指導員47名,實現“兩新”組織黨建工作全覆蓋。

三是注重基礎保障,着力提升服務能力。建立基層黨建投入保障和村幹部待遇激勵保障機制,全年下撥黨建工作經費133.2萬元,下撥社區服務羣眾專項經費20萬元,增加村級轉移支付經費83萬元;落實村幹部待遇,全縣村黨組織書記平均工資達到2萬元以上。圍繞增強基層黨組織服務功能,投入資金1150.97萬元,新建18個、改擴建41個村級活動場所。堅持基層黨建與脱貧攻堅相結合,制發了《2016年脱貧攻堅包保工作方案》,明確處級領導包扶1-2個重點貧困村,確定2374名幹部每人包扶5户貧困户,51名選派的駐村第一書記共協調資金660餘萬元,協調物資價值108萬元,5000餘户貧困户通過包扶受益。

四是強化教育管理,建強黨員幹部隊伍。調整選任27名村黨組織書記,村級組織服務基層、引領發展能力顯著增強。着眼提升村兩委成員和黨員幹部素質能力,通過外出培訓和內部輪訓,不斷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先後選派74名村黨組織書記赴山東濰坊和省內興十四村進行實地學習。全年培訓村“兩委”幹部和黨員600餘人次。

五是堅持學做互促,紮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堅持教育引導,先後召開常委會14次、理論中心組會4次,認真學習黨章黨規、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把全面從嚴治黨新要求貫徹到基層。堅持以上率下,建立縣處級領導“兩學一做”聯繫點48個,全面加強指導,確保學有收穫、做有成效。堅持方法創新,根據不同羣體黨員特點,搭建了“學習培訓、網絡共享、警示教育、愛心互助、黨員展示”五大平台,累計開設培訓班10期、送學14場,培訓黨員幹部2100餘人;以優秀村黨組織書記為原型,編排大型龍江劇《百米河邊》,教育和引導廣大黨員做“四講四有”合格黨員,觀看人數超過3000人次;通過開展“學黨章、戴黨徽、作表率”活動、設立“黨員活動日”等舉措,進一步激發了廣大黨員幹事創業的內生動力。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雖然我縣基層黨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是基層黨組織服務功能有待增強。個別村級黨組織工作理念、服務方式落後,與黨的要求和羣眾需求有差距;社區承擔大量公共事務,深入聯繫、服務居民的精力和時間相對不足;個別社會組織黨員流動性強,組織生活開展的不夠經常,服務引領作用發揮不夠明顯。二是基層組織生活形式有待創新。一些基層黨組織的組織生活在形式上比較單一,創新意識不夠強,載體不夠豐富,缺少吸引力。三是“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有待提升。“兩新” 組織與其它類型黨組織相比,在黨建工作制度建設、硬件設施投入、組織活動開展、發揮引領作用上,還需要進一步提升。

深刻反思產生這些問題的根源,主要有三點:一是在從嚴從實推進黨建工作上有差距。對黨建工作沒有時時處處做到高標準、嚴要求,以至個別基層黨組織書記在推進黨建工作上標準不夠高、完成任務不夠好。二是在謀劃推動黨建工作上措施還不夠實。對各領域黨建工作的情況瞭解掌握得不夠全面,對黨員隊伍中存在的問題研究不夠深入,採取的應對措施不夠及時有效。三是在以創新理念推動黨建工作上有差距。對基層黨建存在的問題,思考得不夠深入、破解難題招法不夠新、效果不夠明顯。

三、下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下步,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努力推進全縣基層黨建工作邁上新台階。

(一)堅持以上率下,強化黨建工作責任落實。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理念,以身作則推進各級黨組織黨建主體責任和黨組織書記第一責任落實;縣委堅持每半年研究1次黨建工作,基層黨委堅持每季度研究1次黨建工作,做到研究謀劃黨建工作常態化;落實《縣直黨委黨建責任制考核評價辦法》,增加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抓黨建工作考核權重;開展基層黨組織書記黨建工作述職評議,實現按賬推進、對標考核。

(二)健全完善制度,推進基層組織規範運行。堅持“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加大督查指導,通過平時抽查、定期檢查、強化問責,着力解決制度不完善、黨組織生活不經常等突出問題,實現基層組織運行和黨內生活規範化。認真落實“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職能作用,推動基層民主議事、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不斷提高村級組織規範化運行水平。 

(三)堅持多措並舉,提升基層組織服務功能。堅持以服務型基層黨組織建設為抓手,開展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服務活動,每名在職黨員至少到社區參加志願服務2次;加大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力度,確保2017年底前14個軟弱渙散黨組織全部晉位升級;繼續推行公開遴選優秀後備幹部和年輕幹部到村任黨組織書記,選優配強8名村黨組織帶頭人,加快貧困村及軟弱渙散村晉位趕超。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引領作用,持續提升基層黨建整體水平。

(四)堅持常抓不懈,擴大“兩學一做”成果。持續鞏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成果,引導黨員幹部認真學習黨章黨規和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全面從嚴治黨主題,把學習貫徹《準則》、《條例》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切實把從嚴治黨各項要求壓實落靠。

(五)堅持重心下沉,加大基層基礎保障力度。確保基層黨建工作經費及時足額下撥到位,執行村“三職”幹部工作報酬及離任補貼實施辦法,落實社區“兩委”成員待遇保障,全面調動基層幹部工作積極性。加大基層黨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力度,進一步改善基層辦公條件和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