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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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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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协会章程

39班协会章程

一、团体名称:

宗旨:拥有健康体魄,让我们活得更精彩。

二、分会组织结构:

会长:

教练:

队长:

后勤保障小组:

三、会长产生程序及条件:

1.首任会长由分会发起人担任,每期由会员评议选举产生下任会长。

2、会长要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

3.要有一定的基础;为协会服务;

5.有丰富的经验;

6.有对外联络,组织比赛,切磋技术,使会员的技术水平不断的能力。

四、申请加入协会的条件:

1.要求参与者拥有一颗爱心,明确参加协会的目的。

2.有团结协作意识,参加协会后,和全体会员一起互相关心,共同提高。

3.每人每月至少参加活动一次。

五、协会活动的内容与形式:

1.训练的具体时间:进行系统性训练,不训练时间另行通知,邀请赛时间另定。

2.训练地点:

3.协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训练,不迟到,不早退,如有事,要跟会长或相关人员请假,不得无故缺席。队长负责其队员练习、活动、比赛的组织工作。

4.协会成员须听从会长及有关人员的认真安排,由各部门的负责人进行相关训练,训练、比赛须积极认真,在比赛中要有团队精神,努力进取。

5.协会的干部定时召开会议,并向会长汇报训练情况,以及队员的技术身体状况,总结训练情况,制订下一步计划。

6.对外活动交流(与其它进行比赛,要有一定的精神面貌),须服从会长安排。

协会干部和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章程规定,对严重违反章程规定者可给与警告或退会。

第二篇:协会章程

协 会 章 程

一、协会全称:qq群号:

二、协会性质:由我杨原村年龄相近、志同道合、自愿自发组成的非营利性团体。

三、协会宗旨:在我们村形成一个遵纪守法、团结友爱、和谐共处,凝聚力强的团队。

四、协会组织机构:本协会设理事长一名,理事会成员四人。

五、协会组织活动及会员义务:

1、村里所有白事,均以协会名议送去花圈,以示共缅;所有会员能到尽到,帮忙打理,旨在我们村形成一个新的风尚。

2、如协会内部成员家中红白喜事,所有会员必到。如有特殊原因,提前说明。

3、为增强会员之间的感情,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大会,时间定在春节前后(时间、地点到另行通知)。如有急需,可由理事会成员商议召开临时会议决定。

4、每位会员需自愿加入并缴纳会费,要遵守本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名誉;要服从协会理事会的组织,完成协会分配的任务。

5、重大事件需理事会研究后决定。

6、会员退会自由。

六、经费及管理

1、协会成员会费每人每年100元。

2、所有会费交由理事长管理。

3、会费开支情况通过qq群向所有成员通报。

第三篇:协会章程

富平县音乐舞蹈协会章程(草案)(2014年12月21日第五届换届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富平县音乐舞蹈协会(简称县音舞协),是富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团体会员,是全县音乐舞蹈工作者与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在县文联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团结广大音乐舞蹈工作者,为发展和繁荣富平音乐舞蹈事业,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

第二章任务

第三条:本会将鼓励会员深入生活、勇于创新,提倡题材、形式多样化和多种艺术风格,奖励优秀创作成果,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准。

第四条:本会将适时组织会员进行音乐舞蹈创作和演出活动,举办音乐舞蹈创作、表演培训班,开展多种形式的音乐舞蹈创作、表演比赛和其他活动,邀请专家举办讲座,并和兄弟县(市、区)音乐舞蹈协会的同行进行艺术交流。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凡赞成本会章程的富平县音乐、舞蹈工作者(包括创作、表演、演奏、理论研究、教学、组织辅导群众音乐舞蹈活动者),具有一定水平并作出一定成绩的,由本人申请,两位会员介绍,经理事会评审通过后既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凡全国及省、市音乐舞蹈家协会会员,自愿加入本会的,办理登记手续后,作为本会当然会员。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七条:本会会员名誉和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本会给予维护。

第八条: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接受本会分配工作任务并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九条:本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损坏本会声誉,并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条:本会会员如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不交会费或两次以上不参加本会活动的作自动离会。

第四章组织

第十一条:本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若干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并由主席提名,理事会通过产生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副秘书长以上组成常务理事会,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并处理日常工作。理事

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由主席或秘书长召集。第十三条:本会如终止一切活动时,必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的代表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到县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善后工作由理事会负责处理。

第五章经费

第十四条:本会活动经济主要来源:

1、 会员会费(每人每年20元,离退休会员免交);

2、 县文联拨款;

3、 单位和个人捐赠;

4、 举办文艺演出以及文艺培训活动的收入;

5、 其它来源。

第十五条:本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会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行。本章程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篇:协会章程

烟台大学海洋学院

红楼梦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烟台大学海洋学院 红楼梦协会是在院团委领导下实现学生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自我创作的学生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宗旨:在院领导及老师的带领下,通过同学与老师、同学与同

学间的自主交流,以文会友、服务同学、提高文学修养;用写作以及对文学作品的品读研究透视生活,提高能力,培养自信、鉴定、拼搏向上的毅力和品质。

第三条基本任务:肩负着促进学院文学交流和发展使命,树立一种积极向上

的大学生文化氛围,提倡交流合作,坚持自由开放写作办刊思想。立足我院同学文化生活,积极为我院营造一种浓厚的文化底蕴。

第四条协会会训:自信坚定拼搏 读文学中的智慧 做生活中的智者。

第二章红楼梦协会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红楼梦协会的主体机构是红楼梦协会常委会和和各职能部门。

(一)本协会施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会长负责制。 会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副会长由会长任命,常委会负责本协会重大事务的决策和协会日常任务,组织本协会各种活动,并负责选举新一届会长。常委会定期召开会议。

干部选拔:会长由协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并经上届理事会商定后报经院团委批准任命,各部门正副部长由各个部门民主选举产生后经上届理事会任命,对全会负责,为会员服务;

干部条件:

(1) 遵守校纪校规,遵守院老师安排,认真虚心接受老师批评教导,学习勤奋认真;

(2) 具有较强的口才、交际和组织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胜任本工作;

(3) 责任心强,工作主动、积极、深富开拓创新精神和领导魄力;

(4) 具有“向高看、向前看、向外看”的学识水平和宽广眼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推动红楼梦协会进步发展。

(二)红楼梦协会组织机构包括各职能部门

红楼梦协会组织机构——文学部、外联部、宣传部、策划部、文体部、秘书处。1

第六条职责细则。

(一)凡我院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学院各种规章制度、承认本协会章程,

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者,由本人申请,经协会团批准,不分民族性

别宗教信仰等,均可成为我协会会员。

(二) 会长及各部部长实行责任制。

(三) 会长的职务:定期召开协会内各部门会议,计划部署全协会的工

作,负责协会内职务的任免,充分调动会员积极性。

(四) 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有关工作,负责协会内各部门工作监督、

落实,定期向会长汇报工作情况,会长不在时应履行会长职务。

(五)秘书处:协助会长负责及落实各分区工作:活动日程安排表,每次

例会做好签到工作,会后做好会议总结,熟悉各部门,做好各部门

职能工作,负责会员档案归档,管理保管本协会所有档案与资料;

负责起草与整理协会文件,拟写协会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做好活

动出勤统计,进行期末奖惩考核及管理协会经费.

(六)文学部:负责举办对文学名著《红楼梦》的研究、解读,积极整理

笔记心德,积极与其他红楼梦协会交流,及时组织协会员对文学名

著《红楼梦》进行探讨,交流心得,总结记录并将成果及时整理征

询老师意见,修改成功后发表。

(七)策划部:负责协会每次活动的策划及组织,对活动的组织及进展进

行监督,对协会全局发展有比较深刻的见解;负责本红楼梦协会的

组织:如开展诗展、多媒体文化交流会、诗歌朗诵比赛、文学采风

等活动。

(八) 宣传部:负责本协会各项宣传工作,鼓励宣传创作意识,协助其

他部门广泛展开工作;适时的了解我院学生的文化生活,加强对同

学的了解,知道同学的文化需求,对合理的情况及时反映给老师,

积极配合其他部门举行活动。

(九)外联部:负责与各协会保持联系,对外代表红楼梦协会与各协会、

企事业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负责我院红楼梦协会的形象宣

传。

(十)文体部:主要配合文学部的工作,将文学部的工作成果进行再加工,

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现出来;其次,负责协会成员的文化娱乐。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红楼梦协会会员的权利

a)会员有权参加红楼梦协会和学校组织的有关文学方面的各种活动,包

括各种征文、文学展览、辩论、文学沙龙、外出参观访问及各种形式

的文学活动等。

b)会员的各类作品在院内有发表权,优秀作品向上一级报刊推荐发表。 c)会员在红楼梦协会中积极参加活动,对解读《红楼梦》有突出贡献、

独到见解者,学期末将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d)会员作品一经发表,均可在期末测评中享受加分待遇。

第八条红楼梦协会会员义务

a)会员必须积极遵守我校我院的相关规定,认真虚心听从老师的安排。

会员有参加协会例会及协会内各种活动的义务,不得无故缺席,凡

缺席三次者取消会员资格。

b)会员有严格遵守红楼梦协会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

重给予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c)会员有积极向红楼梦协会交稿的义务,每月向文学部交稿两篇,两次

不交稿者取消会员资格(不限)。

d)会员必须编入本协会的一个部门,并有服从所在部部长安排的工作的

义务。

第九条违章(违纪)处分方法

a)会员应认真遵守本章程,对存在有个人主义,不服从安排,越职行事,

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会员,将按违反的程度给予下列处分:(1)

协会内批评(2)协会内警告(3)劝其自动退协会。

b)每次协会例会(含各部会议)应准时参加,有事不能参加者,应在会

前请假并把请假单交到办公室备案,也可委托各部长请假,凡无故不

参加会议达三次者,给予劝其退会处分(特殊情况除外)。

c)其他违章违规,不再本章和所列范围内的,将由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

依照本校有关制度,从严处理。

第四章协会活动内容

第十条活动是一个组织的思想载体、生存方式和价值源泉,活动健康、丰富、

活跃、有益与否是衡量组织虚实优劣的基本标志。红楼梦协会活动紧

紧围绕“文学性”这一本质特征,经过探索和实践拟定出一套具有个

性特色的活动项目,分为两类:一是维护协会发展所不可缺的必要活

动,如招聘工作、协会委例会、会员大会等;二是实现立协会宗旨、

产生良好文学效应的主要活动,如以文字形式的出版刊物、卡片文学、文学茶亭、征文等,以口头为形式的学海文风、创作讲座、文学沙龙,以活动为形式的郊游、文娱晚会、协会外联谊。 (一)协会日常活动

一、必要活动

1、纳新招聘

2、文学讨论

3、会员大会 分学期始、学期中、学期末三次;主题分别以计划动员、承结启后、总结分析为主题。

4、协会委员例会:小结前两周工作情况,讨论并决定下两周工作任务,安排活动细节,查漏补缺,再接再厉。

5、学期初见面会:欢迎新生,介绍红楼梦协会,公布新学期工作计划,回顾过去展望将来,新起点、高目标、强动力。

6、学期间临时会(待定)

7、学期末总结会:总结本学期工作情况,评估会员和干部(选出优秀团干、优秀会员、先进分子);警惕重蹈覆辙,发扬优良作风,争取新的更大的成绩。

二、主要活动

1、卡片文学:以诗的语言解说美的风景,图文并茂,相得益彰。

2、文学茶亭:会员优秀作品展览,展示学生创作水平,繁荣学院文化。

3、各类征文:详细依时而异。

4、创作讲座:邀请学院老师讲授文学知识,传授写作技巧等等。

5、文学沙龙:不定期组织文学爱好者座谈会、学术交流会

6、郊游:野炊、聊天、观光、吹吹风,加强会员间的交流和认识,呼吸自然气息,领略美景之神韵,感悟造化之神奇。

7、文娱晚会:游戏、唱歌、跳舞、演奏、朗诵诗歌、表演小品相声等,以放松神经、陶冶情操、美化心灵。(给师兄、师姐饯行,忆往昔,惜离别、展宏图)

8、协会外联谊:与校内外其他协会社团联欢,增进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9、学院任务

10、随机活动(待定)

(二)协会社团的征文,展览等各种活动均要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社团联合会的要求,策划申请审批后才能进行。

第五章活动经费来源、管理

第十一条 经费来源

(一)协会会费,学院老师及社团联合会审批资金。

(二)本协会外出向各协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所拉外联赞助及广告所得。 第十二条 经费管理。本协会将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资金的支出使用,严格执行审批手续。(本文来自本站)

第六章 出勤记录证发放细则

红楼梦协会出勤记录证管理发放实行积分原则。基础分为50分。

没有纪律,不成方圆”。严明纪律是红楼梦协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障,遵章守纪是每一位会员的基本义务。为杜绝组织涣散、成员懈怠、工作迟缓、效率低下等不良现象,保持红楼梦协会的生机与活力,坚持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实行包干到部的事务一律由部长统筹决定,并建立有关成员活动情况的文字档案,于学期末总结大会一周前呈交理事会。

一、协会团例会

协会内各成员要按时参加例会,除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请假,连续请假三次按自动退出协会处理。缺席一次扣两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一分,被雷击扣除十分者被开除出协会!

二、协会活动

本协会各成员要积极参加由本协会或院团委、协会联主办的各项活动。每参加一次活动加一分,对活动的举行有突出贡献或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如获得荣誉证书等依据具体情况加1-10分。对活动举行造成负面影响的依据具体情况扣除1-10分。被累计扣除十分者被协会开除出协会。

三、协会荣誉

本协会各成员要以维护协会学院及团荣誉为荣,损坏学院协会团荣誉为耻。为协会团赢得荣誉依据具体情况加1-10分,凡是言行举止损坏到学院及协会荣誉的依据具体情况扣除1-10分。被累计扣除10分者被协会开除出协会。 四、协会任务

本协会各成员要按时按量完成分配给自己的各项任务,并能够保证其质量。没有按时完成工作或是工作质量未达到要求给协会工作造成负面影响者依据具体情况扣除1-10分,被累计扣除十分者被协会开除出协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红楼梦协会各项活动均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院规定,认真听从老师安排。不得出版印刷各种有损烟台大学和不利于协会会国家形象的文章,不得组织与大学生身份不相符合的活动。

第十四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烟台大学海洋学院红楼梦协会。本章程的修改可由理事会根据情况酌情修补。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时起实施。

烟台大学海洋学院红楼梦协会

第五篇:协会章程

手工艺术协会章程

一、 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团名为西华师范大学手工艺术协会。

第二条 社团宗旨: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适应时代要求,发扬传统艺术,提高动手能力,陶冶艺术情操,通过手工制作提高个人素质,增强个人思维能力。社团任务:通过对会员手工技能的培训,提高会员的动手能力,培养会员的创新思维能力,增强社会独立能力。

社团性质:实践技能类

第三条 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四条 社团接受校团委的领导,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的指导,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本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全体会员,执行及管理机构是社团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 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即干事)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纳和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八) 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 本社团管理机构设理事长1人,团支书1人,副理事长3人。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和工作能力;

(二) 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成员,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七条 本社团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报社团联合会审批;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校团委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社团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社团重新民主选举。

第八条 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服从校团委的领导。

(二) 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三) 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四) 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纳和处分会员。

(五) 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六) 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七) 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第九条 社团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一) 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二) 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三) 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校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 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十条 社团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

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社团管理机构有权提请社联对其进行免职。社团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社团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一条 社团理事长职责:

(一) 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 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三) 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四) 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二条 副理事长、团支书协助理事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理事长不在时,代理理事长工作。

第十三条 社团有部长15人,6个部室,干事若干,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活动部,组织部,手工部,外联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办公室

1、 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和社团会员档案的管理。

2、 定期进行工作计划及总结的归纳、整理 。

3、 负责社团活动现场的接待和签到。

(二)宣传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展板、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且能够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资料。

2、负责社团与校内外各种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社团形象和知名度

(三)活动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

2、负责本社团所需物品的采购。

3、协助管理机构做好大型活动中各部门的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 向管理机构反映各部门工作的情况。协调其余各部的活动安排。

(四)组织部

1、负责社团与其他社团的联系和交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负责内部事务,协调社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使社团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3、维护协会网站正常运作。

(五)手工部

1、为社团活动提供基本技术支持。包括图纸,材料,制作方法等基本信息。

2、搜集新式diy信息,确保社团活动不断增添新的内容。

3、总结各种手工艺的制作方法,制作样板。

4、保管整理diy手工制作的信息。归纳整理成文字或图片资料。

5、建立手工艺制作方法、图片鉴赏资料库。

(六)外联部

1、为协会各个活动联系外部人员,做好协会宣传工作

2、为协会活动拉赞助,维持协会活动正常顺利的开展。

财务管理、经费使用

第十四条 资金来源 资金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以及其他方面。

第十五条 财务管理 由团支书管理财务收支及使用。

第十六条 财务监督 帐务定期公布,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指导老师和学校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日常监督。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社团成员以喜爱动手制作手工或对此方面有兴趣的同学为主,面向全校招收会员,会员享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义务。

第十八条 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一) 对手工制作有兴趣爱好。

(二) 拥护本社团的章程 。

(三) 有自愿加入社团的意愿。

第十九条 会员加入社团的程序

(一) 提出申请,招新当场或者平时联系社团。

(二) 工作人员登记档案并分发会员证。

第二十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 对社团工作享有参与权。

(二)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 对社团工作有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四) 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

(五) 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先的权利。

(六) 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 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二) 服从社团组织领导,维护社团权益和声誉。

(三) 积极参加社团发起的各项活动。

(四) 其他相关义务。

第二十二条 会员的奖惩制度

(一) 对社团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帮助社团宣传作用的给予奖励。

(二) 对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有意扰乱社团正常工作组织、损害社团名誉的给予 惩罚。

(三) 具体奖惩项目视具体情况由内务部决定,严重或突发情况还要由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四) 用做奖励的礼品资金将由团支部拨款。

第二十三条 会员内部成员选举(或者自愿申请)成为社团办公室成员,负责监督社团管理层和进行会员信息交流联系。

第四章技能教授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四条 技能教授者可为老师,学生或其他在diy制作上能力突出者。采取社团公开招聘,自荐,或他人举荐的方式。可以为非会员,由手工部统一管理安排。教授活动以义务为主。

第二十五条 技能教授者应尊重会员,并具有相当的耐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若因事不能进行教授活动,应至少提前3天告知社团管理层,以让社团做好相应准备工作。违反者将不得再次进行教授活动。

第二十六条 社团将会通过与会员的交流对技能教授者的工作进行评估,设立“杰出diyer”奖项。加入社团的技能教授者享受与会员同样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章 社团活动内容

第二十七条 采取小班指导的形式教授会员各种手工技能。毛线类,绳类、丝网花类、串珠类、纸花类作为长期立项。

第二十八条 不定期进行新式diy的介绍、教授以及其他有意义的活动。

第六章社团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部门负责制: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内务部协调各部工作并解决日常突发事件。

第三十条 档案制度:内务部部长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三十一条 奖惩制度:管理机构定期对各部门进行考评,内容包括活动质量和数量、出勤等方面,考评资料留内务部处存档。管理机构对工作出色的干部进行表彰,对违反社团章程和其他制度、决议的干部进行处分(包括口头警告、降级处理和开除三个等级)。

第三十二条 本社团开展的各种活动需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要递交详细的计划书并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事后要进行总结、备案。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社团管理机构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由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有关章程如与学校团委规定冲突,应以学校团委规定为基准。

二、团支部

(一)团支部简介:

这里,是热爱生活者的家园;

这里,是思想充沛者的天地;

这里,是才华横溢者的舞台。

在这里,你将放飞心中的理想,展现青春的活力,体现人生的价值!

手工艺术协会团支部,本着“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适应时代要求,发扬传统艺术,提高动手能力,陶冶艺术情操”的宗旨,以发扬“diy”精神,通过手工制作提高个人素质为目标,通过对会员手工技能的培训,提高会员的动手能力,培养创新思维能力,增强社会独立能力.

本支部设有团支书1人,下设宣传部、组织部两个部门,有部长和干事若干名。

(二)团支部建设宗旨:

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适应时代要求、发扬传统艺术、提高动手能力、陶冶艺术情操

(三)内部组织机构:

手工艺术协会团支部最大权力机构为手工艺术协会全体会员。手工艺术协会各干部均由手工艺术协会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干事由本社团管理机构选举产生,经任用合格后放给聘书。

本协会团支部设团支书1人, 2部室,干事若干,下设宣传部,组织部。由团支部负责,干事分派各部工作。

(四)日常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手工艺术协会全体会员大会的决议;

2、及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3、督促各部室履行各自的职责;

(五)组织原则:1、职权分明,

2、各部室要互相协调、互相衔接

(六)日常活动:

1.招新及新会员见面暨干事招聘大会

2.丝网花系列活动之——百花齐放活动

3.丝网花系列活动之——胸花活动

4.参加团联合会组织的“趣味寻宝”活动

5.大型“手抄报·漫画·手工艺作品”展览大赛活动

6.魅力艺术之——中国结活动

7.剪纸系列活动总结

8.串珠制作之——串小猫,串小兔活动9.“相约玫瑰,牵手百合”纸花制作活动

10.南充特殊学校献爱心活动

11.换届改选暨学期总结大会

(七)团支部成员的权利:

1、 对社团工作享有参与权。

2、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对社团工作有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4、 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

5、 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先的权利。

6、 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7、 凡手工艺术协团支部成员有向协会推荐优秀人才的权利。

(八)团支部成员的义务:

1、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2、服从组织领导,参加社团活动;

3、维护社团权益和声誉,宣传协会;

4、积极缴纳会费;

5、支持,配合协会工作,积极参加社团发起的各项活动;

6、其他相关义务。

(九)奖惩制度:

1、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进行考评,内容包括活动质量和数量、出勤等方面,考评资料存档。管理机构对工作出色的干部进行表彰,对违反社团章程和其他制度、决议的干部进行处分(包括口头警告、降级处理和开除三个等级)。

2、对社团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帮助社团宣传作用的给予奖励。

3、对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有意扰乱社团正常工作组织、损害社团名誉的给予 惩罚。

4、具体奖惩项目视具体情况由管理机构决定,严重或突发情况还要由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十)团支部换届程序:

会员或干事提出申请---管理机构考核审查后提名候选人---会员大会决议通过

(十一)团员管理办法:

由管理机构决议团员的吸纳与除名,必要时由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手工艺术协会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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