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机关“五小” 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机关“五小”

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机关“五小”  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一、严格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明确建设内容和时间要求,严格按照市下标准抓好落实,加快推进“五小”设施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改善基层干部工作和生活环境。

小食堂建设标准:有消毒柜、有冰箱、有电风扇或空调、有必要的餐桌椅和餐厨具、厨房有抽油烟机、有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餐厅和厨房分设,管理制度规范设置并上墙。

小宿舍建设标准:按职工人数的1/5配备床位,满足基本居住条件。有单独的值班室,有电风扇或空调、有电视、有网络。

小澡堂建设标准:有自来水、有热水器、有排气扇。男女澡堂分设。

小图书室建设标准:有场地、有书柜、有图书、有阅览桌椅、有必要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图书2000册左右,借阅制度规范设置并上墙。

小文体活动室建设标准:有场地、有饮水机、有电风扇或空调、有必要的文体活动设施、有必要的专兼职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设置并上墙。

二、严把建设质量关和施工安全关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理念,严把建设“质量关”和“安全关”。要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和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其中: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完善设计、预算、评审及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范要求,落实专人强化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三、落实主体责任和资金保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是本单位“五小”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成立“五小”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落实专人加快推进,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具体、保障有力。

要落实资金保障,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市、区要求,全区“五小”设施建设以乡镇、街道办事处投入为主,区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适当补助。小食堂、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市下标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小宿舍建设按照前期摸底调查的情况,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分别采取一次性补助、翻新、简装方式建设,建设资金待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

四、强化督促检查和纪律要求

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五小”设施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迟缓,推进不力,影响建设目标任务完成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