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人民政府公文签发规则的通知文库新版多篇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人民政府公文签发规则的通知文库新版多篇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篇一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人防专业队伍整组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7〕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延安市人防专业队伍整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整组工作。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延安市人防专业队伍整组方案

人防专业队伍是战时城市防空和平时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是城市民兵的组成部分。为了切实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民兵工作的意见》、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规定》以及“关于军事斗争应急准备的有关要求”,针对现代高技术战争和未来城市防空袭斗争的需要,结合我市的具体实际,特制定延安市人防专业队伍整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人防专业队伍整组工作,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为依据,以战时城市防空袭斗争和平时抢险救灾为牵引,认真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组织健全、训练有素、装备良好的人防专业队伍,不断提高我市人防专业队伍逐行防空袭斗争和抢险救灾任务的能力。

二、人防专业队伍整组原则和要求

人防专业队伍纳入民兵组织范围,按照统一整组,归口建设、归口管理、归口使用的原则,平时按城市市区人口总数的1‰至3‰组建,战时根据防空袭斗争的需要,扩编5至10倍。人防专业队伍人员应符合城市民兵条件(18--40岁),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对个别专业、或者具备特殊技能的一些专业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45岁。人防专业队伍人员,不得与民兵、预备役人员交叉重叠。

延安市人防专业队伍,按市、单位(街道办和重要厂矿、企业)两级组建。市级人防专业队伍包括: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防化防疫、通信、运输、治安、伪装设障,信息防护等九个专业种类。平时编制660人,战时扩编至3300人,分别由下列部门或单位负责组建。

抢险抢修专业队伍,由下列单位组建:

市规划局组建城市建筑抢修专业队伍,编制100人,战时扩编至300人;

市城管局组建城市供水、供气(城市生命线)抢修专业队伍,编制70人,战时扩编至210人;

市交通局组建道路、桥梁抢修专业队伍,编制90人,战时扩编至270人;

延安供电局组建电力抢修专业队伍,编制40人,战时扩编至120人;

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医疗、医药等单位组建医疗救护专业队伍,编制120人,战时扩编至600人;

市公安局组建消防和治安专业队伍,各编制30人,战时分别扩编至150人;

防化防疫专业队伍由下列单位组建:

市环保局组建防化专业队伍,编制20人,战时扩编至60人;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防疫专业队伍,编制16人,战时扩编至48人;

通信专业队伍由下列单位组建:

市电信局,编制15人、移动公司延安分公司,编制15人、联通公司延安分公司,编制15人,战时分别扩编至45人;

市交通局组建运输专业队伍,编制36人,战时扩编至180人;

市城管局组建伪装设障专业队伍,编制45人,战时扩编至225人;

信息防护专业队伍由广电网络公司,编制9人,网通公司,编制9人组成,战时分别扩编至45人;

治安、消防专业队伍平时另行组建,但必须制定战时组扩建和执行任务的方案。

根据战时任务和重要目标性质,组建下列单位人防专业队伍:

凤凰办事处人防专业队伍;

宝塔办事处人防专业队伍;

南市办事处人防专业队伍;

火车站人防专业队伍;

飞机场人防专业队伍;

永坪练油厂人防专业队伍;

洛川练油厂人防专业队伍;

市石油公司人防专业队伍;

延长油矿油田公司人防专业队伍;

宝塔区化工厂人防专业队伍。

单位人防专业队伍的编制人数和专业种类,由组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人防专业队伍的职责与任务区分

人防专业队伍的主要职责是:战时,负责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火灭火、防疫灭菌、消毒和消除沾染、保障通信联络、抢救人员和枪运物资、维护社会治安,积极配合城市防卫和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恢复战后生产,生活秩序和维护城市功能运转等。平时,积极协助防汛、防震等部门进行抢险救灾。具体任务区分:

抢险抢修专业队。抢修被破坏的人防工程、水、电、道路、桥梁、天然气及其他重要设施、建筑,抢救,搜救被掩埋在建筑物和工事内的人员及重要物资,消除爆炸物。

医疗救护专业队。救护伤、病员,组织和指导群众进行自救互救。

消防专业队。负责重要目标,街区和重要设施的消防;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组织和指导广大群众扑灭大面积火灾;必要时配合防化专业队对沾染或毒地段、道路、建筑物和大型设备设施进行洗消。

防化防疫专业队。对原子、化学、生物武器进行观测、侦察、开辟通道;对核化泄漏和疫情传播地段、区域进行封闭,并组织防疫灭菌和消除污染源;组织对人员、重要设备设施洗消;配合救护队伍抢救伤病员;指导和组织群众对原子、化学、生物武器和传播性疾病进行防护;负责指挥所的防化保障。

通信专业队。负责保障战时人防指挥通信和警报通信;抢修被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重点保障各级指挥所、人防专业队伍之间的通信联络;担负平时抢险救灾的通信联络任务。

运输专业队伍。负责伤病员和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人防专业队伍执行任务;必要时协助有关部门抢运物资和疏散人员。

治安专业队。对重要目标实施警卫;监督灯火管制和交通管制,必要时实施城市戒严;维护社会秩序,防止敌特进行破坏活动,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伪装保障专业队。对重要目标和城市重要设施进行伪装;在敌主要来袭方向上设置空中障碍。

信息防护专业队。对各级指挥所、各人防专业队伍的信息网络进行防护;对敌实施电子干扰和网络攻击。

四、人防专业队伍的编成与建制

平时,人防专业队伍的编成、建制与城市民兵组织建设接轨。组建单位根据人防专业队伍编制人数,以营、连、排、班的形式进行编成,并且自成建制,不得混编和重叠。一般规定:五百人以下,一百五十人以上编营;一百五十人以下,五十人以上编连;五十人以下,十五人以上编排;排以下编班。其干部配备由组建单位任免,报人防主管部门和军事机关备案。

战时,市级人防专业队伍以群为建制进行整编,以便于统一指挥、集中使用、协同动作。即:综合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防化防疫、通信、运输、治安、伪装设障、信息防护等九个专业种类,将市级人防专业队伍编为三个混成群。每群辖十三个专业中队,一个勤务保障分队,一个预备队,编制1100人。其各级指挥人员,由市人民防空指挥部直接任命。

单位人防专业队伍(重要工矿企业、街道办)战时仍然保持营、连、排、班的编成形式,自成建制,并与市及人防专业队伍为协同关系。

五、人防专业队伍训练

组织人防专业队伍训练,人防主管部门和军事机关按照《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大纲》制定训练计划与方案,主要由组建单位组建实施。

在岗训练。组建单位根据人防专业队伍平时、战时所负担的任务,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对平战两用的专业技术,在平时生产、工作和业务学习中,反复学习,反复训练,不断提高。训练重点:抢修救灾和战时最常见的、比较复杂、难以掌握的专业技术。在岗训练时间,每年不得少于5日。

集中训练。在岗练兵的基础上,每年抽出一定的时间,由人防主观部门和军事机关负责对人防专业队伍干部和防化防疫专业队进行集中训练。重点解决战时组织指挥、协同动作、核化和细菌武器杀伤破坏因素及防护方法等问题。每年集中训练时间不少于3日,参训率不低于90%。

综合性演练。由人防主管部门和军事机关负责组织必要的综合性演练。通过演习,以近似实战的各种复杂情况,诱导人防专业队伍演练不同的抢险救灾、消除空袭后果的行动和战技动作,提高各级指挥员的指挥能力和各人防专业队伍的协同能力。演习,根据训练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专业演习和诸种专业队伍合成演习;根据规模和范围不同,可分为单位演习、区域性演习和全市性演习;根据任务要求和特定的目的,可分为示范性演习、研究性演习和考核性演习。

六、保障责任

人防专业队伍掩蔽工程和所需专用装备器材由组建单位解决;通用装备器材由政府和军事机关负责提供。

人-本站§ 防专业队伍训练所需经费由人防主管部门、军事机关和组建单位共同解决。

人防专业队伍平时参加抢险救灾,消耗的装备、器材和费用支出由地方财政负责。

七、战时指挥

人防专业队伍由人民防空指挥机构统一指挥、集中使用。

人防专业队伍在转三级以上战备时,组织临战训练;转入二级以上战备时,组织扩建;转入一级战备时,组织应急扩编,配齐装备器材,完成集结,根据重点防护目标位置和可能担负的防空袭斗争任务,进行有重点、多梯队、环形、疏散隐蔽的部署。

为了提高指挥效能,必要时可开设前沿指挥所,以应对空袭战场的瞬息万变,实施前沿指挥和独立指挥。

八、组织领导

人防专业队伍 是城市民兵的组成部分,要确立军事机关和人防主管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制。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的基础上,依托地方武装,把人防专业队伍建设纳入民兵编制序列,纳入民兵教育训练计划,纳入民兵组织管理范围,纳入民兵工作经费、物资、器材、场地、保障范围,纳入民兵考核验收计划,促进人防专业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

人防专业队伍的其他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由组建单位具体负责。

人防专业队伍整组工作是军事斗争应急准备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组织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军事机关和人防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整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规划、交通、城管、环保、卫生、公安、电信等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组织相关单位按要求如期完成人防专业队伍整组任务。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工作汇报 篇二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工作汇报

中共延安市宝塔区委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

(2008年5月)

今年以来,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宝塔、实现富民强区”的奋斗目标,大力实施“产业富民、工商强区、城镇带动、项目支持、科教引领、建设小康”的发展战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季度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开局良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较好。1-3月份(4月份数字正在统计上报当中),全区完成生产总值28.3亿元,同比增长10.1℅,占计划的22℅;完成财政收入2.47亿元,同比增长2.7℅,占计划的1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557万元,占计划的12.4℅;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3亿元,占计划的3.6℅。除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是受天气影响,建设项目开工较晚)外,其它主要经济指标基本按期完成计划任务。

二、农业农村工作开局良好。苹果产业发展形势喜人,特别是在政策调动和市场引导的双重作用下,扩大果农发展苹果产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春季我们集中对16万亩挂果园进行了改形、拉枝、施肥等综合管理,并对近年来新栽的10万亩幼园采取了覆膜、浇水、防鼠等技术措施。面对4月20日至23日强降温天气(夜间最低温度打到零下2度),柳林、姚店等乡镇组织干部群众连续3夜,采取“点火焰熏”的办法,成功实施了苹果花期防冻工作,为全年苹果丰产丰收奠定了扎实基础。蔬菜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特别是受蔬菜价格上扬的影响,蔬菜生产效益普遍提升,全区95℅以上的温室大棚、中小弓棚全部投入生产,露地种植面积较上年有了大幅增加。畜牧产业发展较快,已建成2个三元仔猪繁育基地,集中罗汉寺了一批集养殖、沼气、苹果(蔬菜)为一体的百头以上养猪大户和千只以上养鸡大户。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序进行,新修基本农田2800亩,开工建设产业饮水工程21处;投资2000余万元,实施了新农村重点村建设和农村减灾安居工程,冯庄康坪等11个新农村重点村建设已完成村中道路、中心广场等工程的勘察设计,续建的柳林金庄、青化砭赵家沟已开工建设。“我为延安种棵树”活动开局良好。我们计划用八年时间,完场辖区境内湫沿山至延川交界处70公里、8万亩绿色长廊建设工程,今年首先实施了南过境路(黄蒿洼至高坡)10公里、5000亩的绿化任务,栽植油松、侧柏等常青树种53万株。

三、城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随着全市经济发展加快,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市场需求旺盛,有利地带动了工业、商贸、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1-3月份,区属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5.7亿元,产销率达98℅;区属工业实现利税1.39亿元,占年计划的24℅。商贸经济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亿元,占年计划的29℅,同比增长22.55℅。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增加值4.3亿元,占年计划的26℅,同比增长100℅;上交税金7800万元,占年计划的24℅,同比增长42℅。

四、项目建设全面启动。我们今年计划安排建设项目53个(重点项目28个,财政性非重点项目25个),总投资60.2亿元,其中计划投资12亿元。通过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实行区级领导保抓项目建设责任制,集中对53个醒目进行督查指导,截止4月底,已有31个项目动工建设,开工率达58℅,近期内又将有12个项目陆续开工,届时开工率可达到80℅以上。目前,尚有10个项目正在办理规划、土地手续和进行设计、拆迁等前期工作,预计在6月份可动工建设。在这53个项目中,有3个项目被列为市级重点项目。棉土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完成拆迁工作,正在进行一期治理方案设计;黄蒿洼区域及麻塔新村开发已完

成规划方案设计,待省上批复有关建设用地手续;延河大厦建设进展顺利,正在进行主体施工。

五、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启动了第十五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暨科技“三下乡”活动,组织申报了省级科技项目4项。创建省级教育强区工作全面铺开,特别是春季开学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纳入了“两免一补”范围;群众性文体活动广泛开展,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卫生事业稳步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达到51743户187426人,参合率达到93.03℅;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极大方便了居民群众就已看病需求;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人口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人口自增率为0.97‰,低于控制指标4.5个千分点。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率先在全市启动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弱势群体救助政策,共落实城乡低保13728户31633人,基本事项了应保尽保。开发就业岗位1125个,安置人员1125人,占计划的34℅,其中再就业人员316人,“4050”人员46人。

六、信访安全稳定工作成效明显。今年1—4月份,信访形势明显好转,与去年同期相比,群众来信来访总量由702件(次)下降为483件(次),下降31.2℅ ;到区到市集访总量由57批下降为40批,下降42.5%。特别是在中、省、市“两会”期间,我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重点信访人员稳控到位,实现了“零越级上访”的目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四项”指标全面下降,截至目前,全区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般事故42起,死亡18人,受伤19人,降级损失33.65万元,同比下降66%、12%、40%、47%;持续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215条,现已整改到位157条,限期整改58条。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15%,治安案件发案率下降50%,特别是命案侦破力度大,发案4起,破案4起。同时,加大对“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监管教育力度,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七、请求市政府协调解决的几个具体问题。1997年撤地设市后,宝塔区先后有多个职能部门划归市上管理,造成市、区两级政府体质不顺、职能交叉、权责不清,不仅制约宝塔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市上综合管理。在此,我们就亟待解决的几个具体问题建议如下:

1、区委、区政府办公楼迁建问题。按照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以“三山两河”治理为主的延安城市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配合市上做好“三山两河”治理工作,解决我区行政办公用房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经区委、区政府反复研究论证,决定在东川刘湾家沟,靠近市污水处理厂区域新建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目前,我区有关区委、政府办公楼迁建的材料已上报市上。为了进一步加快区委、区政府办公楼迁建步伐,推动我市“三山两河”治理进程,我们建议。市政府协调市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加快手续办理,以便区委、政府办公楼迁建工程尽快实施。

2、城区教育问题。近年来,随着延安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大量增加,但城区公办国小、幼儿园仍是八十年代的建设规模,二十多年来,没有新建国小、幼儿园,城区国小生、幼儿入学难的矛盾异常突出,成为延安城区群众意见最大,反响最强烈的矛盾。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加大规划建设力度,加快城区国小和幼儿园新建、扩建步伐,建设费用由市区共同承担。同时,应充分利用城区现有的各类教育资源,诸如职业技术学校校舍作为城区新增的中国小布点进行综合利用,以便有效解决城区学生入学难的问题。二是加大城区教育经费投入,市、区财政至少按1:1的比例分担城区教育发展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经费,并将延安城区教育费附加全额用于城区教育发展。三是统一城区学校命名,市区内除国家及省级重点院校外,应综合研究、统筹考虑命名问题,我们建议不分市属和区属学校,统一以“延安”为品牌命名城区各学校,如延安一中、二中、三中等,以便从整体上提升延安教育的知名度。

3、公安管理问题。省、市对宝塔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属地考核,宝塔区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十分重大。2004年公安宝塔分局上划后,我们明显感觉到,区上在社会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应对突发事件、维护信访稳定等方面的能力有所削弱。为了切实吧维护宝塔区乃至延安市的社会稳定工作做得

更好,我们建议将公安宝塔分局下划区上管理,以便有效发挥地方一级党委、政府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更好地维护辖区社会大局稳定。

4、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问题。中、省、市对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实行属地考核,宝塔区对全区广大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负有直接的责任。2002年,区公共卫生监督所上划市上管理后,仅在市卫生局设立了公共卫生监督宝塔分所,仅能对延安城区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我区农村的食品卫生监督挂历无法持续开展。加之,我区没有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乡镇和农村的药品监管和小诊所的挂历十分滞后,基本处于“真空”状态。为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在我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宝塔分局,城市控制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由市上监管,五个外围组团及各乡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由宝塔分局管理。

5、城市社会建设问题。当前,城市社区办公用房紧张、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短缺,严重制约着社区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充分发挥。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市政府协调规划、国土等部门做好延安城区社区的规划选址工作,以便我们做好社区规范化建设。同时,请求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我区解决6个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下设30个卫生服务站)的规划选址及建设资金问题,以便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健全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二是社区建设经费和工作经费由市、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三是市政府协调规划、国土、房产等部门在新开发建设的小区中,严格落实每开发1万平方米无偿代建200平方米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城市社区阵地建设难的问题。

6、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国家对安全生产实行“属地管理”,交警和农机监理部门上划后,区上仅靠安监部门和各乡镇很难承担起这个监管责任,市上仅靠交通部门监管,力量也十分有限,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重道远。特别是农机安全管理职能早已上交市上,人员至今没有移交。在此,我们建议,市上能借鉴汉中、安康等市的做法,将市交警一大队、二大队、农机监理站和道路交通管理站下划区政府管理,以便于区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 全。

7、城区绿化占用农户耕地兑现退耕还林政策问题。1999年,市上全面启动实施了延安城区绿化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城区面貌。在城区绿化中共涉及我区桥儿沟、柳林、万花、枣园、河庄坪五乡镇33个村、41542亩退耕还林地,其中纳入国家计划内退耕还林面积13981亩,森林公园及市林业局直属四大林业局组织实施的27561亩(其中退耕还林地20374亩,荒地7187亩)。鉴于城区绿化范围以外的乡村大部分实施了退耕还林,带来了直接经济收入。导致这五个乡镇33村的农户意见极大,反映强烈。同时,城区“四山”绿化的规划、实施均由市上负责,而“四山”森林防火安全责任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区上负责。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城区五乡镇20374亩的绿化按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兑现8年),兑现资金按市上承担三分之二,计1738.6万元,区上承担三分之一,计869.3万元。二是按“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将城区“四山„绿化范围内的防火安全责任上划市有关部门,以便更好的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8、建设煤矿(南泥湾第三采油厂)难如陕北是由企业重组问题。宝塔区建设煤矿是南泥湾采油厂所属的第三采油厂,主要以原油开采为主。在陕北石油企业重组过程中,由于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南泥湾采油厂资产评估时,未将第三采油厂(建设煤矿)资产纳入评估范围,致使第三采油厂(建设煤矿),至今未进行重组。为此,我们建议市政府协调省财政厅、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将第三采油厂(建设煤矿)纳入重组范围,整体移交人、财、物,并将其资产纳入南泥湾采油厂资产评估范围,参与股权分配。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人民政府公文签发规则的通知文库 篇三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人民政府公文签发规则的通知文库。txt26选择自信,就是选择豁达坦然,就是选择在名利面前岿然不动,就是选择在势力面前昂首挺胸,撑开自信的帆破流向前,展示搏击的风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人民政府公文签发规则的通知

延政发〔2008〕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延安市人民政府公文签发规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公文签发规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公文审批签发程序,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文签发规则》、《延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一、市政府发文文种为: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字号分别为:“延政发”、“延政字”、“延政任字”、“延政函”、“常务会议纪要”、“专项问题会议纪要”。

二、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的上行文,应当经分管副市长审核后,由市长签发。平行文或下行文,一般由市长授权分管副市长签发;分管副市长认为重要的,核报市长签发。

三、市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由主持召开或委托主持召开会议的市政府领导同志签发。

四、除以上授权签发以外的市政府公文,经市长以会议授权或特殊紧急情况下口头授权,由分管副市长签发的市政府公文,应附市长授权的《会议纪要》或口头授权文字记录。

五、以市政府名义发文,审签程序为:办公室承办科室科长(主任)初审—分管副秘书长(重要的应经秘书长)复审—分管副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核—市长签发;

市长授权签发的市政府公文,审签程序为:办公室承办科室科长(主任)初审—分管副秘书长(重要的应经秘书长)复审—授权的副市长签发。

六、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文种为:决定、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字号分别为:“延政办发”、“延政办字”、“延政办任字”、“延政办函”。

七、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的上行文,应当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由秘书长签发;秘书长认为重要的,核报分管副市长或市长签发。平行文或下行文,一般由秘书长授权分管副秘书长签发;分管副秘书长认为重要的,核报秘书长签发。

八、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审签程序为:办公室承办科室科长(主任)初审—分管副秘书长复审—秘书长签发;需报分管副市长或市长签发的重要公文,由秘书长核报分管副市长或市长签发。

秘书长授权签发的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审签程序为:科长(主任)初审—受权的副秘书长签发。

九、联合发文的审签程序为:

市政府与市委、军分区或其他同级别的部门、单位联合发文,审签程序同本规则

(五)。

市政府为联合发文主办单位的,呈签文稿用市政府文稿首页纸,履行市政府公文审签程序后呈送有关部门会签,再由市政府办公室编号、印发。与市委的联合发文均由市委办公室编号、印发。

市政府为联合发文会签单位的,沿用主办部门的文稿首页纸(签署意见的位置不够用时,可另附页说明,必要时骑缝加盖市政府办公室印章),并由主办部门编号、印发。

市政府办公室与同级别的部门、单位联合发文,审签程序同本规则

(八),有关事项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十、其他文件签发

(一)“延政党组发”文件由市政府党组书记签发,或由市政府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签发。

(二)“延政办党组发”文件由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签发,或由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签发。

(三)“延政函字”双联便函由市长签发,或由市长委托副市长签发。

(四)“延政办函字”双联便函由秘书长签发,或由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签发。

(五)“延情通报”由发表讲话的市政府领导本人签发。

(六)除以上规定外,以市政府名义的其他行政事务用印,应当经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签发;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的其他行政事务用印,应当经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其他党组成员签发。

十一、以市政府名义发文,除授权分管副市长签发的外,分管副秘书长向分管副市长的批呈意见中不用“审签”。应由市长签发的的公文,分管副市长批示同意后,不视作签发。

十二、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除授权分管副秘书长签发的外,办公室承办科室科长(主任)向分管副秘书长的批呈意见中不用“审签”。应由秘书长签发的公文,分管副秘书长批示同意后,不视作签发。

十三、领导同志在审签公文时,应当签署明确意见,签名或圈阅均视为同意。

十四、签发文件须使用规定的公文首页纸,签批的文字不得越过文稿左侧装订线。

十五、文件审签程序不符合本规则规定的,市政府办公室不予编号、印发,退回原承办科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六、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