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蛋賊讀後感

第一篇:偷蛋賊讀後感

偷蛋賊讀後感

偷蛋賊讀後感

這本《偷蛋賊》是從圖書館借回來的。看名字應該是偷了蛋的賊。這本書是一本大開本的繪本書,以比較多的黑色呈現給讀者,封面上的雞們正在打瞌睡,顯得波瀾不驚,跟<偷蛋賊>的書名有點不相符合。

故事是這樣的:好多隻母雞正在集體孵小雞;卡羅莉的第一個蛋裏發出咯吱,咯吱,的聲音。因為卧的時間太久,卡羅莉的四肢都僵硬了。她使勁兒舒展了翹膀和雙腿。長長地呼一口氣,其中母雞佩奇已經好久沒有動一下了。它站起來伸展一下身體,就在這時它發現一個爪子偷走了它的一個蛋。

所有的母雞都憤怒了!公雞們怎麼都不見了?黃狗和卡羅莉問了野豬,野豬十分惱火,他根本沒有爪子。

他們又找到狐狸,狐狸的爪子是黑色的,也不是。他們又去找了獾,松鼠鼬鼠還有海狸,都不是,連水裏水獺都不是偷蛋賊,

連貓頭鷹也被懷疑了。貓頭鷹好心的勸母雞重新生一個蛋。

這吐,垃圾桶裏傳來一陣可怕的聲音,誰在裏面?大爪子,灰爪子,就是他,真的就是他偷了蛋。故事的轉折在這裏,原來浣熊把小雞當兒子了。浣熊和小雞一家成為了好朋友,許多隻小雞都在浣熊的身上跳上跳下,一派詳和的氣氛。那裏還有什麼<偷蛋賊>的影子。

最後大家成了好朋友,浣熊還幫忙照顧小雞們。在問題沒有弄清楚之前,還是不要先下結論!

故事通過對各種動物爪子的描述,使孩子瞭解了不同的動物所擁有的爪子是不一樣的。有尖鋭的爪子,有扁平的爪子,有帶蹼的爪子,有短小的爪子等等。乖乖(請收藏好 範 文,請便下次訪問)很認真的在區分那個爪子是那個動物的,讀了幾遍之後,乖乖已經能對號入坐了。

浣熊和小雞一家成為了好朋友,許多隻小雞都在浣熊的身上跳上跳下,一派詳和的氣氛。那裏還有什麼<偷蛋賊>的影子。

這本書通過這樣的獨特的表達方式,使孩子瞭解了小雞的出生,需要的條件,動物們由於不同的生活環境,具有各種各樣的爪子,是一本不錯的書。

第二篇:《偷書賊》讀後感

故事以一個死神的視角講述了發生在戰亂年代的小人物身上的故事。從戰爭的開始,到戰爭的高峯。主人公從十歲到十四歲,由童年到少女。親情,友情,朦朧的愛情,生離,死別,恐懼,歡樂,交雜而來。在死神的娓娓道來中,人性的美好與罪惡緩緩展開。

在戰爭的年代裏,命運悲苦的微小人物無處不在。無論是主人公還是一筆帶過的人物,都會有一個故事讓你流淚。比如,小偷頭子阿瑟.伯格,他告訴莉塞爾他要搬到科隆去了。我本以為他找到了更好的地方生活,死神的敍述卻不動聲色:他蹲在科隆的街頭,懷裏抱着剛嚥氣的妹妹,兜裏裝着兩個偷來的蘋果。文中對他的背景交代不多,可就是這樣一個人物,他背後又隱藏了多少悲苦呢。如果不是休伯曼夫婦,莉塞爾的結局也很有可能是餓死街頭。漢斯.休伯曼收養了莉塞爾,這算不了什麼。但他可以把猶太人馬克斯收藏在地下室長達2年。

倘若在你的國家也發生戰爭,你也會有像他們一樣的勇氣嚒。整個社會都陷入了狂熱,你還能分清是非嗎?同情之心很多人都有,但能付諸行動的寥寥無幾,更勿説對被冠以敵人稱號的人施以援手。為了你的憐憫之心,被人視為賣國賊,遭到周圍所有人的唾棄甚至有性命之憂,你還有勇氣冒着以上的種種,為你的憐憫付諸行動嗎?在納粹德國,難道真的所有人都如此痛恨猶太人嗎?還是他們只是麻木的跟從,為了不讓自己覺得自己不是一個異類,而對無辜的陌生人施以迫害。因為漢斯夫婦信仰的不是什麼真理,或者道德,而是愛。他們只是單純的愛別人,認為每個人都有平等的權利。此等思想,如我國古代聖賢孔子的思想不是不謀而合嗎?可是,這種思想,卻演變成了個人極端崇拜。納粹德國不正是因為對希特勒的極端崇拜,盲目地服從,才做出如此駭人聽聞的惡行嗎?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可以,許多人卻以為:有,便足矣。他們給了自己很多理由,做了很多違背良心的事情,時間長了,良心為何物,也就忘了。對他者的愛,才應該是團結這個社會的紐帶,而不是對一個虛無名稱的愛。但是,現在恰恰是對一個名秤的愛在聯繫這個社會,這種愛是多麼的虛無,而它產生的也只有恨,對他者的愛倒成了虛妄。電視上總是有很多為某地捐款獻愛心的晚會,可是這種晚會只是一種形式,除了能收到錢,對培養愛心一點意義也沒有。愛應該是自發的,而不應該是號召的。我們這個社會,自發的只有憤怒,鋪天蓋地的憤怒。但是,憤怒又何嘗不是因為對身邊親人的愛?

在我們國家,連我們自己都覺得,我們的素質,準確的説是平均素質,比不上別的發達國家。但是從外國的文學作品或者影視作品可以發現,在國外,甚至是港台,是不存在“素質低下”的説法的。對於那些我們認為素質低下的行為,他們腦海中浮現的言語是不可理喻,就算是不可理喻,他們也從來沒有用一個公認的道德制度來衡量別人。衡量別人行為的標準只有法律。而令他們自覺遵守的不是嚴厲的刑罰,而是他們自己心中的底線。東方的因果報應,西方的地獄天堂,其實都一樣。那些無法在法律上體現的標準,都只是適合於約束自己而非他人。在我們現在的環境裏,遇到讓人覺得錯誤的行為的時候,人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責怪他們,卻不是自省。倘若每個人都能嚴於律己,而不是想到因為別人的小過錯而對自己的小過錯心安理得,我想,我們國家的很多現象會銷聲匿跡。

在故事中,無論講述的是哪個人物,卻總是沒有離開“書”這一條線索。猶太人,或是小女孩,在他們彷徨無助的時候,給他們最大幫助的不是麪包,不是恩人,而是書中給他們的信仰,是書中給他們的愛。或者應該説,是書讓他們喚醒了自己心中的愛。

第三篇:《偷書賊》讀後感

《偷書賊》是我看得第一本澳大利亞文學作品,而本書的作者也可以算是我唯一認識的一位澳大利亞作者吧,可是它依舊是我很愛的一部作品。或許這正是屬於澳大利亞的魅力。 故事的敍述者,我想是被我們稱之為“死神”的生物,這位“死神”偷窺了一名名叫李賽爾的女孩在二戰期間的悲慘生活。戰爭奪走了莉賽爾的親生父母,弟弟,養父母以及朋友,但是她還是堅強的活了下去,或許在她最苦難的時候是閲讀帶給了她最後一絲希望。 本書的第一亮點就是以死神的身份敍述了一場戰爭,它絕對的客觀,可同時它也距離死亡最近,它應該也是最瞭解死亡對於人類的意義的了。而作者一反常態的將情節的高潮在序章中一一隱藏也讓人耳目一新。 “信仰,懷疑,失望”這是莉賽爾這個德國女孩在戰爭中的情感變化。作者通過對這些變化的一系列變化,生動地展現了戰爭對於人類的傷害。 除了本書作者的文筆,構思以及立意的肯定,本書留給我的一個最大的疑問便是“在那個動盪的年代,莉賽爾為什麼想要偷書?” 猶記得,莉賽爾第一次偷書是在弟弟的葬禮後偷了掘墓人的《掘墓人手冊不》,而她的理由只是想看看掘墓人有沒有按規定安葬自己的弟弟;而後她又從德軍手中偷出了一本猶太人寫的書因為她想看看猶太人究竟有什麼過錯。隨着閲讀的不斷深入,對於真理的不斷探求她對德軍產生了懷疑,因為她在閲讀中,找到了真理和智慧。 而最後一幕莉賽爾因在地下室中讀書而逃過了空襲,成了唯一的倖存者時,我在想作者是不是想要告訴讀者只有真理才能帶來解脱呢? 松江一中 高一(3)

第四篇:《偷莎士比亞的賊》的讀後感

《偷莎士比亞的賊》的讀後感

廣外附設外語學校四(1)班陳錦銘

指導老師:項恆鵬

今天我看了美國作家加里·布萊克伍德的作品《偷莎士比亞的賊》!故事發生在四百年前的英國,十四歲的孤兒仔仔沒有真實的姓名,他七歲時,一個傳教士領養了他,這個傳教士發明了一種速記方法。並把他訓練成一個速記員。仔仔十四歲時被一劇院老闆高價買去,並被派去環球劇院偷莎士比亞的新作品《哈姆雷特》的劇本。在16世紀中葉的英國倫敦,劇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需要小心上鎖並由專人守護。

仔仔偷劇本的方法是用他學會的速記本領在看戲的過程中把所有台詞都記下來。他因為種種意外而沒能完成使命。後來他加入了劇組成為了一名演員,他熱愛戲劇,與其它偷劇本的壞蛋浴血拼殺,保護劇本。從賊變成一個劇本的保護者。

我非常同情這位孤兒,從小在孤兒院長大,吃不飽穿不暖,小小年紀開始工作,七歲開始學藝;而我七歲時還在讀二年級,我的“工作”只有一樣——學習。我還敬佩他學習的能力,只用了一年裏時間掌握了速記的本領,能夠飛快記住內容,我要是有這本領就好了。他是個勇敢善良的孩子,敢於和壞蛋作鬥爭。我也希望能像他一樣勇敢、善良、聰明!

點評:苦難是一筆財富!仔仔的傳奇經歷就是生動的註腳。言為心聲,小作者採用對比的手法,將自己的童年與仔仔的童年作對比,寫出了自己對勇敢、善良、聰明的仔仔欽羨之情。

廣東廣州白雲區白雲區黃石街廣外大附小四年級:陳錦銘

第五篇:偷書賊讀後感

偷書賊讀後感

你聽過死神為人類講的故事嗎?他首度開口,理智、冷靜卻幽默,甚至還帶着一點温暖,娓娓道來一個與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

這本書一開始並沒有深深的吸引我,可是讀着讀着我便愛不釋手了,觸摸着這些文字,彷彿被籠罩在一片温暖中。閲讀着這些文字,走上了震撼我心靈的旅途。這是一個特殊的故事,這是一個如此動人的故事,故事的講述者是死神。一定很意外吧,我也一樣。

本書的第一亮點就是以死神的身份敍述了一場戰爭,它絕對的客觀,可同時它也距離死亡最近,它應該也是最瞭解死亡對於人類的意義的了。而作者一反常態的將情節的高潮在序章中一一隱藏也讓人耳目一新。“信仰,懷疑,失望”這是莉賽爾這個德國女孩在戰爭中的情感變化。作者通過對這些變化的一系列變化,生動地展現了戰爭對於人類的傷害。

書中的死神更具人性化,他的內心也充滿了無奈,看見人們一個個死去,他帶走的不僅僅是人類的靈魂,還有歡聲笑語,悲歡離和,我想當他從莉賽爾身邊帶走她的弟弟的時候,當他帶走莉賽爾的養父母,當他帶走莉賽爾最好的朋友魯迪的時候,他一定也心存不忍,卻有無可奈何。1939年的德國,一個9歲的小女孩莉賽爾和她的弟弟被迫送往慕尼黑遠郊的寄養家庭。可她的弟弟卻在途中不幸死了。而在弟弟冷清的葬禮中,莉賽爾十分意外得到她的人生中的第一本書《掘墓人手冊》。在她的不容易不平凡的一生中,這將是14本為她帶來無限安慰的書之一。她是個孤苦的孩子,父親被打上了共產主義者的烙印,被納粹帶走了;母親隨後也失蹤了(大概也死了)。在彈奏手風琴的養父的幫助下,她學會了閲讀。儘管生活艱苦,她卻發現了一個比食物更難以抗拒的東西--書。她忍不住開始偷書。莉賽爾,這個被死神稱為“偷書賊”的可憐女孩,在戰亂的德國艱辛地尋找一個個小小的裂縫並努力地生存着,並不可思議地幫助了周圍同樣承受苦難的人。

莉賽爾在開始了她的閲讀旅程後,就再也沒有停止過,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體裏從此生根,長成了一棵參天大樹。

在以第三人稱的視角進行描寫時,作者充當了死神的角色,於是莉賽爾的故事裏有了個默默觀察她的人。那人很特別,上帝命他冷酷無情,但他卻是靈魂最温柔的守護者。雖然他不能讓一個人長壽或者立刻死去,他對活着的人、剛剛脱離肉體的靈魂有着充滿悲憫的關切,他正是這麼看着莉賽爾和她的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馬克斯、()她的鎮長夫人朋友和她身邊的鄰居們的,他們,正在經歷一場生死之戰。而我,不知道他是否會後悔去當死神這個讓人懼怕卻永遠無法擺脱的職業。這是一個殘忍的職業。死神曾説過,他不是戰爭的朋友,相反戰爭是他的老闆,老闆的命令他必須服從,或許他並不願意。“同樣的一件事情,怎麼會如此醜惡又如此美好,有關於此的文字和故事怎麼可以這麼具有毀滅性,又同時這麼熠熠生輝?”

在以莉賽爾得到的10本書為章節名的10章裏,作者把各種情感傾倒了出來。一個個猶如卡片般的小標題讓這本書看上去瑣碎不堪,但你只要讀了,就停不下來。白色代表寂靜和安寧;紅色是尖叫和鮮血;銀色是永不磨滅的良知;藍色是純正直至愚昧;黑色是顛覆的痛苦記憶;灰色是無邊的絕望和死亡。它們像一個個玻璃彈珠,在作者的托盤裏滾來滾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擠兑着。在以德國法西斯的殘忍來反射出莉賽爾他們的弱小和微不足道。猶記得,莉賽爾第一次偷書是在弟弟的葬禮後偷了掘墓人的《掘墓人手冊》,而她的理由只是想看看掘墓人有沒有按規定安葬自己的弟弟;而後她又從德軍手中偷出了一本猶太人寫的書因為她想看看猶太人究竟有什麼過錯。隨着閲讀的不斷深入,對於真理的不斷探求她對德軍產生了懷疑,因為她在閲讀中,找到了真理和智慧。

漢密爾街上只有莉塞爾活了下來。小小的莉塞爾,要靠什麼去支撐她什麼都沒有了的,一片蠻荒的人生?她十三歲那年的那些人和事,在發生的時候並不知道,它會滋養一個被遺棄的女孩一生的回憶吧?總有一些柔軟的生命之花,只綻放過一次,卻温暖了一生。 “他打動了我,每次都打動了我,這是他造成的唯一傷害,他踩住了我的心,讓我哭泣” 正像温柔的死神這樣説魯迪一樣。偷書賊,這樣一本絮叨的故事,打動了我,讓我淚流滿面。

整本書中,作者使用了非常簡單的話語,甚至已到了吝嗇的地步。可是這書所展示出那發自人民心底的對生命的追求的能量、為自己的尊嚴的扞衞,都是無可取代的。本身,這樣的心靈也許已是文字所不能完全表達出的情意了。如果有一天你會有機會閲讀這本令人感動的書,相信你也一定會發現世界的一半是醜陋的,而另一半卻一定會是美好光明的。正因為有了醜陋才有了美好,雖然有時站在黑暗當中的人會發覺不了希望的存在。但是就如同對待影子和陽光一樣,陽光其實就在你的身後,只要轉過身就可以看見。

文字在這個時代似乎失去了力量。故做幽默輕鬆的文字很多,把歷史拿來戲説,卻使人看過就忘。炫耀技巧的文字很多,結構複雜,故弄玄虛,卻使人昏昏欲睡。賣弄情緒的文字更多,看起來很酷,卻一無是處。真正能撫慰人心的,使人心覺得妥帖的文字,其實,絕不需要雕琢,只要從靈魂深處淌出,由此心,及彼心,便好。

最後我只想用書中的一句話來表達我對這本書的感慨,“他們踩住了我的心,讓我哭泣,可他們同時也讓我找到了停止哭泣的理由。轉過身,我就會找到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