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在哪開(精選多篇)

第一篇:出生證明在哪開

出生證明在哪開(精選多篇)

出生證明在哪開

出生證明在哪開

第一條為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各級衞生行政部門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及其人員應當遵守本管理辦法。

第三條《出生醫學證明》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出具的,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親關係以及申報國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醫學證明。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出生的新生兒,應依法獲得衞生部統一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

第二章管理與使用

第五條衞生部主管全國《出生醫學證明》工作,委託有關機

構負責具體事務管理工作。

第六條各級衞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的訂購、發放、管理與監督,也可委託有關機構承擔《出生醫學證明》訂購與發放等具體事宜。

第七條《出生醫學證明》由衞生部統一印製,以盛自治區、

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編號,不得跨省使用或借用。

第八條《出生醫學證明》實行逐級申報訂購制度。各級管理和使用單位根據年度需求做好訂購計劃,逐級上報訂購數量。各盛自治區、直轄市次年的訂購數量應於當年12月底之前以書面形式上報衞生部委託機構。

如年度使用量超出預訂計劃,追加數額應於下一年度1月底之前以書面形式上報衞生部委託機構。

第九條《出生醫學證明》的管理和使用單位應建立證件的出、

入登記制度,補發和報廢登記制度,並建立台賬進行管理和備查。

各盛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嚴格管理、方便羣眾的原則對本省發放程序制定具體規定

第十條各級管理和使用單位要妥善運送和保管《出生醫學證

明》。因意外導致其潮濕、破損或丟失等情況,要及時將其數量及編碼逐級上報至省級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處理。

第十一條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偽造、倒賣、轉讓、出借、私自

塗改或使用非法印製的《出生醫學證明》。

第十二條《出生醫學證明》標準規格及真偽鑑別方法,參照《衞

生部、公安部關於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衞基婦〔2014〕23號)和《關於加強新版<出生醫學證明>啟用管理的通知》(衞婦社發〔2014〕319號)的要求執行。

第十三條《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和使用單位及公安户籍登記部

門如發現可疑偽假《出生醫學證明》,應及時將其原件送衞生部委託機構進行鑑定,由其出具鑑定報告。經鑑定為偽假《出生醫學證明》,發生地所在省級衞生行政部門應嚴厲查處製假、用假違法行為,並將結果及時上報衞生部。

第三章簽發與填寫

第十四條《出生醫學證明》必須由批准開展助產技術服務並依

法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的醫療保健機構簽發。所有簽發單位應充分了解《出生醫學證明》有關管理和使用規定,並將《出生醫學證明》的有關信息作為產前保健的重要內容,讓羣眾充分了解《出生醫學證明》簽發的有關要求,指導孕產婦及其家庭做好新生兒姓名等準備,自覺申領。

第十五條各級衞生行政部門或委託機構應嚴格按照衞生部規

定的標準和式樣刻製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備案後發放給簽發單位,並將印章式樣送公安機關户籍登記部門。

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應由簽發單位專人保管,證章分開,嚴格使用手續,嚴禁偽制和濫用印章。

第十六條《出生醫學證明》各聯均蓋有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

方可生效。《出生醫學證明》存根由簽發單位存檔管理,永久保存。

第十七條非父母或監護人户籍所在地出生的新生兒,持出生地

所在助產機構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到父母或監護人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記部門辦理出生人口登記手續。

不得以異地《出生醫學證明》換取申報出生人口登記所在地

的《出生醫學證明》,以免造成重複發證和收費。

第十八條《出生醫學證明》必須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做到項

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簽名正規,嚴禁塗改。使用打印機打印的《出生醫學證明》,在嬰兒母親簽章和接生人員簽字項目中必須分別由本人簽章或簽字。

鼓勵使用電子計算機等信息化工具管理《出生醫學證明》,逐步

第二篇:出生證明在哪辦

出生證明在哪辦

在哪辦都可以。但是你們不在一個户口本上,是需要出生證明還是隻要檔案關係證明,就要具體問你們的公證處了。這種問題很簡單,打個電話去公證處就好啦,還跑來知道,你不覺得繞道嗎?

《出生醫學證明》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出具的,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親關係以及申報國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醫學證明。《出生醫學證明》由衞生部統一印製,各級衞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的具體事務管理工作。《出生醫學證明》必須由批准開展助產技術服務並依法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的醫療保健機構簽發。

這是國家的有關出生醫學證明的規定。但各地在執行上不盡相同。一般來説,為了方便羣眾辦理出生證明,在嬰兒生所在醫院就可以辦理出生證明。不過有的是在醫院婦產科辦理,有的是在醫院的院辦辦理。

父母雙方均為本市居民的新生嬰兒在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副頁》、嬰兒父母的《結婚證》和《户口簿》,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隨父報出生的,必須攜帶母親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外省市婦女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結婚,2014年8月7日以後出生的嬰兒可以在父親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常住户口。此類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審核後辦理出生登記。需審核的證明材料如下:

(1)嬰兒父母的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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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

(3)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非婚生嬰兒隨父或隨母在本市申報出生登記,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縣)局審批。需審核的證明材料如下:

(1)申請人父親或母親要求嬰兒申報本市常住户口的書面申請;

(2)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

(3)隨母申報常住户口提供產前醫院檢查證明,隨父申報常住户口提供親子鑑定證明;

(4)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辦理程序一、《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時間:每週一~週五全天。

二、備齊父母身份證原件和接生醫院出具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進行辦理。

1、憑夫婦雙方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在分娩醫院領榷出生醫學記錄》;

2、持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和《出生醫學記錄》到產婦户口所在

辦理程序

地的婦幼保健院(所)領榷出生醫學證明》。

三、辦理程序:

1、持接生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在掛號處交費。

2、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繼續追問:謝謝你的回答,不過沒用的我家裏人每個星期最少去一次,也辦不出來,每次去都是那個小本沒有,就算哪次有了等排隊排到就又沒了。不是我一個人辦不出來是很多人都辦不出來,有些人都是走後門才能辦出來,像我們給醫院沒認識的人很難辦出來。哎太難了,明年在外地上學都是問題。

第三篇:無業證明在哪開

無業證明在哪開

一、根據2014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凡在中國內地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均取消了《婚姻狀況證明》,由本人在婚姻登記機關作出書面聲明即可。因此,現在沒有單位可以出具《婚姻狀況證明》(即《單身證明》)。

為解決當事人在辦理房產交易、貸款、出國結婚等活動中所需婚姻狀況證明的問題,根據民政部“民辦函〔2014〕32號”文件精神,當事人可攜帶户口薄和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按規定,該證明中會註明“不排除在本轄區以外的其他地方辦理登記的可能性”的內容。

這個證明在民政局開。

二、無業證明(應該是失業證明)在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資源管理窗口開。

無業證明指就是由街道辦事處開據的證明有關人員沒有職業的證明文件。這類證明寫法還是比較簡單的,也無什麼特別嚴格的獨特的格式(一般介紹信甚至書信格式即可),關鍵是要真正起到證明的作用。

1、需要在有效期內的勞動手冊、失業證、就業證;2、街道、鄉鎮勞動部門出具的經區、縣以上勞動部門鑑證的無業證明;3、辦理失業證明需身份證和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勞動部門辦理。

編輯本段一、概述

無業證明指就是由街道辦事處開據的證明有關人員沒有職業的證明文件。這類證明寫法還是比較簡單的,也無什麼特別嚴格的獨特的格式(一般介紹信甚至書信格式即可),關鍵是要真正起到證明的作用。

編輯本段二、格式

***公司:

***系家住**區###街**巷**號人士(屬我街道辦管轄),男,今年**歲,身份證號碼:******************。

同志因原所在單位****公司去年**月破產原因,而於2014年2月失業,至今尚未找到工作。

特此證明。

**市**區###街道辦

2014年10月**日(公章)

編輯本段三、輔助材料

1、在有效期內的勞動手冊、失業證、就業證;

2、街道、鄉鎮勞動部門出具的經區、縣以上勞動部門鑑證的無業證明;

3、辦理失業證明需身份證和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勞動部門辦理。

村委會也可開有一種情況是在家待業的農村大學生户口遷回家後無業再找職業時可以這樣開

村委會和居委會開的都是非正式不過都可湊合用我在的律師所有個家是農村申請職業時要無業證明就是村委會開的

村委會也可開有一種情況是在家待業的農村大學生户口遷回家後無業再找職業時可以這樣開

村委會和居委會開的都是非正式不過都可湊合用我在的律師所有個家是農村申請職業時要無業證明就是村委會開的.

第四篇:婚姻證明在哪開

婚姻證明在哪開

在你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我開過了,兩三分鐘就好,領到結婚證時就當場辦理準生證的手續的。

我建議你到領結婚證所在地的計生部門問一下,按計生部門的規定,根據條件的不同有在男方和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辦理準生證的。

2

雖然現在婚姻登記有些地方不需要單位開介紹信了,但是還是要出婚姻狀況證明的!是便於國家的計劃生育統計.到你所在的鄉、鎮、街道辦計劃生育辦處出具證明便可!

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當事人遺失或者損毀結婚證的,可以持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出具婚姻關係證明。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出具婚姻關係證明的申請進行審查,並根據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為遺失或者損毀結婚證的當事人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

3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補辦結婚證是可以由當事人委託他人辦理,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和委託書,委託書上還應當寫明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如果婚姻登記檔案丟失,當事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

4

婚育證明,首先就是要證明你有沒有結過婚,有沒有生過孩子。就現實的來説,有沒有結過婚,一是不好證明,二是也不重要。這裏邊,最核心的就是你有沒有生過孩子,這才是問題的關鍵。但是,怎麼證明你有沒有生過孩子呢?第一,就是你周圍的鄰居;第二,你工作中的同事;第三,你生活圈子裏邊的朋友。在通常的情況下,一個人都是有固定的居所,有固定的工作場所,有固定的生活圈子。所以,她有沒有生過孩子,周圍人是一目瞭然的,也就是所謂的“羣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對於這類人,要證明她有沒有生孩子,是很簡單的:村(居)委會完全掌握情況,可以很自然的就給你開個證明,蓋個章。這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但是,如果當你不是生活在這種狀況下的時候,就沒有人能對你進行證明,代表“羣眾眼睛”的村(居)委會或者你的單位也就不會給你開這個證明,在這種情況下,你要想證明你有沒有生過孩子,唯一的途經就是醫學證明了。所以綜合看來,需不需要去醫院檢查,你自己都能判斷的。也就是説,正常情況下,只要有村(居)委會或者你的工作單位的證明,就可以了。但如果你蓋不到村(居)委會的這個章,就沒法證明你到底有沒有生育過,在這種情況下,計生部門要求你去醫院檢查也是合情合理的。另外補充一點:如果計生部門有充分的證據懷疑你有過生育史,即使有基層組織的證明,他們也可以要求你去醫院檢查的。

第五篇:生育證明在哪開

生育證明在哪開

如果你是未婚的,可以先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級出具證明,再到所在地鎮級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計劃生育證明方可;若是已婚,可直接到你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去辦理即可。辦理時帶你的身份證或結婚證準生證就可。

一、參保職工現單位工作滿一年,從繳費之日起滿六個月,生育或計劃生育後一年內,由單位專管員提供下列資料統一辦理報銷手續:

(一)女職工

1、住院醫療費收據(原件);

2、診斷證明(原件);

3、生育女職工身份證(查驗原件、複印件一份);

4、嬰兒出生證明(查驗原件、複印件一份);

5、單位證明(原件一份,格式見頁尾);

6、剖腹產的需出具住院病歷及費用明細清單;

7、生育職工本人開户的中國銀行的活期存摺或借記卡(賬號複印件);

8、獨生子女證(原件、複印件一份;企業女職工自願領取此證且24週歲以上生育的,在原待遇的基礎上可多享受44天津貼;此次報銷未提供此證的,以後不再補發此項待遇;辦理地點在單位或社區計劃生育辦公室)。

(二)男職工

企業男職工,其配偶生育後,可報銷10天護理假工資(為本人月繳費基數1/3倍),夫妻雙方均參加生育保險的雙方一起辦理,提交材料如下:

1、配偶生育後住院醫療費收據(查驗原件)

2、男職工身份證(原件、複印件一份)

3、嬰兒出生證明(原件、複印件,夫妻雙方同時報銷的提供兩份複印件)

4、結婚證(原件、複印件一份)

5、男職工所在單位證明(原件一份,格式見頁尾)

6、男職工本人中國銀行的活期存摺或借記卡(賬號複印件)

(三)計劃生育

1、醫療費收據

2、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

3、職工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4、單位證明(格式見頁尾)

5、住院或門診病歷

6、生育職工本人的中國銀行的活期存摺或借記卡(賬號複印件)

注意事項:

1、生育保險繳費劃賬到職工生育月份才能提交材料辦理報銷事宜。

2、報銷的醫療費及生育津貼次月底直接轉入中國銀行職工本人賬户,夫妻雙方同時辦理報銷的,需提供各自本人姓名在呼和浩特市開户的中國銀行活期存摺或借記卡賬號複印件,不能共用賬號。

3、企業享受生育津貼人員提交材料的次月18—22日可以領榷薪金停止支付通知單》。

4、生育二胎的提供準生證(原件、複印件)

5、呼市地區以外醫院生育的需提前辦理審批手續

6、證明格式:(a4紙一半)

證明

我單位職工_________,身份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年_____月參加生育保險,生育當年繳費基數為_________元。(本人/配偶)於______年_____月在______________醫院__________(順產/剖腹產/計生手術),屬第______胎,(是、否)領取獨生子女證。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