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的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細則(通用多篇)

最全的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細則(通用多篇)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一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管理,保障全體員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建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宿舍管理制度。

一、1、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2、宿舍實行定置管理,員工服從酒店統一安排,實行統一編號,對號安排牀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牀位,不得擅自拆離牀位,違者每次扣5元。

二、全體員工進入宿舍區應做到:

1、不影響他人休息,上下樓梯腳步輕。

2、不準大聲喧譁、吵鬧。

三、宿舍衞生管理制度:(管理層將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項要求的寢室均做扣10元處理):

1、保持宿舍的內務衞生乾淨, 各宿舍內應該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桌椅擺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保持各宿舍牆面原有面貌,嚴禁亂貼亂劃亂釘;

3、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紙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內。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擺放整齊。衣服、被褥在規定位置晾曬。

四、不準往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東西,發現一次扣5元。

五、保持公共衞生間和各公共區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衞生紙、塑料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違者每次扣15元,並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費用。

六、未經允許不得在外住宿;

酒店將按員工的休、請假情況不定期檢查員工的歸寢情況。

七、所有員工必須在23:00之前歸寢(正常上晚班除外),未經休、請假回家,又未及時歸寢者,發現一次扣10元處理,重犯者作待崗直至開除處理。特殊情況需及時向寢室長或管理層請假,未經批准而未及時歸寢者每次扣5元。

八、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違者每次扣10元並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開除處理或移送公安機關。

九、會客管理制度:

1、酒店男女宿舍不得互訪,違者每次扣5元。

2、未經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父母、兄妹等直系親屬來探望,確需留宿者應提前向經理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留宿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二天。

十、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水用電。

1、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爐,未經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電器設施,違者每次扣10元,並沒收設備。

2、故意損壞公共門鎖、桌椅等設施照價賠償並扣10元處理,性質惡劣或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3、寢室應做到人走燈熄、熄燈就寢,隨手關燈。

4、隨手關好水籠頭和電器開關。

5、23:30時後員工娛樂室停止一切活動,違者每次10元處理。

十一、嚴禁亂拿亂翻同事的物品,不準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亂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書信、日記,違者每次扣30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三、自己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及時報總經理配合公安機關處理。

十四、室內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十五、積極主動全員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內禁使用明火,發現火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報告處理,以免引起火災事故,造成損失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十六、團結友愛,和睦相處。

1、做到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説,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

2、講文明風格、不準罵人、吵架,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3、宿舍嚴禁打架、鬥毆及酗酒,違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辭退,造成傷害的,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理並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七、宿舍鑰匙由酒店辦公室統籌管理、分配、複製,其他人員非經同意不得複製,違者每次扣10元。

十八、本制度解釋權屬御粥坊,修訂權屬總經理辦公會。

(宿舍每間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清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門户等;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

3、檢查本寢室員工的歸寢情況。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及親友並送醫院。)

十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實行

我已仔細閲讀並理解御粥坊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宿舍管理制度,並同意且認真遵守。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二

員工宿舍是賓館為員工提供舒適、安全的休息和學習場所。為了保證有良好的住宿環境,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室內注意保持清潔,不許亂扯繩、拉線、釘牆、貼畫等。

2、愛護公物,損壞照價賠償。

3、配給個人的物品需完好無損。

4、不許帶外人進入宿舍,離職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5、禁止進入異性人員宿舍。

6、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以及使用各種電器等。

7、不許在宿舍燒煤爐、做飯、燒水、看黃色書刊、聚賭等。

8、不許在宿舍大聲喧譁和進行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9、不許在宿舍飲酒。

10、講究個人衞生,保持室內外清潔,不得向窗外、走廊、樓下潑水、丟廢棄物,更不得在走廊、平台上隨地大小便。

11、住宿員工須在晚24時前歸宿就寢,值班晚歸人員除外,過點後寢室長或宿舍管理員有權拒絕開門。

12、當晚有事不能回宿舍者,須向寢室長或宿舍管理員寫出書面請假條,不得擅自夜不歸宿,當月累計兩次者,清出宿舍。

13、個人物品要妥善保管,提高警惕,防火防盜。

14、自覺維護宿舍衞生。

15、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人離水關。

16、每間宿舍設有寢室長1名,負責宿舍內務衞生及安全管理。

17、宿舍門鑰匙由寢室長掌握,不得交與他人。

18、所有在住員工,應互相監督,對舉報者,事實清楚,將給予獎勵。

19、在住員工每月交納10元衞生費,從工資中扣除。

注:對違反以上制度的員工,賓館將處以每次1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另行處理。

最全的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細則 篇三

第一條 目的 為規範公司宿舍管理,給員工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 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公司所屬新入員工正式入職未滿一年的職工; (二)公司所屬在校實習生實習期間的人員; (三)因工作需要,並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准其他人員。

第三條 職責 (一)綜合部 1. 負責員工在住宿申請的登記、審批工作; 2.負責對宿舍的統一分配、員工入住時鑰匙等物品的發放、人員 離職或調離時鑰匙等物品的收回; 3.負責員工的宿舍住宿管理事務,及時妥善處理各種糾紛事件; 4.負責安排宿舍配備的傢俱、家用電器和生活設施的維護維修; 負責每月對宿舍水電費的統計以及水電費的代款。

5、負責收取公司住宿費用每人元/月; 6.負責收取員工因宿舍損壞等產生的的各種賠款。

第四條 內容(一)員工入住流程 1.新入公司員工、在校實習生等符合住宿條件的員工,本人填寫

住宿申請,由所在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後提交綜合部,由綜合部登記審 核交相關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綜合部統一安排宿舍。

2、對於公司其他員工,公司原則上不安排住宿,除因工作原因確 實需要公司安排住宿的,經綜合部登記、相關領導審核,公司董事長 或總經理核准後方可安排住宿。

3、住宿人員入住前應檢查該寢室配置的設施狀況,對於有損壞的 設施應向綜合部反饋; 4.住宿人員離職時需將鑰匙歸還綜合部,如果寢室內配置的設施 有損壞或丟失的,應按相應標準賠償。

(二)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員工尚在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 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 )時,對宿舍的使用權當然終止, 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

(三)對於因個人需要搬離宿舍,員工須向綜合部提出申請,經 批准後公司將為其保留住宿資格。

(四)未經綜合部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調整宿舍。

(五)水電氣費 水電費由住宿員工自行分攤承擔, 綜合部根據住宿人員的實際費 用在工資里扣除代為繳納。

(六)員工離職、調動管理 1.員工離職或調動在辦理相關手續時,綜合部應清點宿舍中的相 關財物, 員工將公司所發放的非私有物品退還綜合部, 並將交還鑰匙, 若有遺失,由本人承擔遺失物品的賠償責任。

2、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後,方可離 開宿舍。

(七)宿舍財產管理 1.員工應愛護宿舍內所有設施(寢室全套設施包括電視、燈具、插座、門窗、牀鋪以及下水道、防火設施等) ,對設施質量問題、老 化等自然原因造成的設施損壞,由員工填寫《報修單》交綜合部,綜 合部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修理或更換,費用由公司承擔。

2、對故意損害使用設施的,該設施維修費由責任員工承擔;對損 害嚴重造成該設施報廢的,由責任人按該設施原價 1.5 倍賠償;對於 無意造成的損壞, 該設施維修費由責任員工承擔或按該設施原價賠償。

3、綜合部進行維修維護時,需要在《報修單》上註明有關維修維 護使用材料, 申請人或宿舍在場人員對維修維護材料及維修過程進行 簽字確認。

4、員工在宿舍內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財物,員工在宿舍丟失財物時, 需及時向綜合部反映,綜合部將對宿舍財物遺失事件展開調查、查明 原因,但是公司無賠償責任。

5、員工妥善保管好宿舍鑰匙,如因為鑰匙遺失導致宿舍財物損失 的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6、私自留宿非公司員工發生的宿舍財物遺失事件由責任員工承 擔全部責任。

(八)舍長的選定及職責 每個宿舍可自行推舉舍長,上報由綜合部進行登記審核;若未推

舉本宿舍舍長則由綜合部指定相應人選進行擔任。

舍長職責主要包括: 1.管理宿舍日常生活管理, 包括分配清掃, 保持整潔, 維持秩序, 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户。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

3、及時制止並向綜合部或部門領導反映住宿員工違反宿舍制度 的行為。

(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舍長管理與監督。

2、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

5、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6、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7、如有電視、電腦音響、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 礙他人安寧。

8、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係及進 出時間。

11、夜間最遲應於 23 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舍 長報備。

夜不歸寢,人身安全自行負責,與公司無關。

12、輪排值日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

煤氣、門窗等的巡視。

13、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若住宿員工不遵守上述規則,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若 員工屢教不改,則由綜合部取消其住宿資格。

(十)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十一)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由綜合部核 實後,報公司相關領導處理;情節嚴重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1、不服從舍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鬥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8、有偷竊行為者。

最全的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細則 篇四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辦公室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 住宿舍;凡是住宿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 者,辦公室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 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 50 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法定假日若有本公司員工親屬 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辦公室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 宿。

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 50 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 反者,給予罰款 100 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 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 100 元。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 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 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 給予罰款 30 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 行鎖門。

10、住宿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 24:00 時之前返回宿舍,無故超過 24:00 時未 返回宿舍者,上報辦公室嚴重處理。

11、住宿舍的員工,請自覺節約用水用電,保持宿舍內衞生 12、晚上 24:00 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 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3、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

14、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