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為了督導媒體傳播項目的組織與管理,提高工作質量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範。
2 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媒體及多媒體傳播項目組項目執行。
3 項目的組織管理
3.1 組織形式
建立項目小組,項目小組由項目主管、項目執行、媒介人員組成。
3.2 流程圖(略)
3.3 流程圖説明
1)素材提供期:甲方提供項目新聞稿件相關素材(包含但不限於圖文、視頻等素材,圖片、視頻版權需歸屬甲方自行所有,不存在第三方侵權的風險。)
2)稿件撰寫期:正常情況下,以甲方提供新聞稿件相關素材完整到達乙方為起期,乙方不超過72小時進行稿件樣稿撰寫(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則順延)。
3)稿件審核期:正常情況下,以乙方提供樣稿為起期,甲方審核時間不超過48小時給與內容修改意見。(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則順延)。
4)稿件確認期:正常情況下,以甲方提供內容修改意見為起期,乙方不超過24小時進行內容完善修改,提交甲方直至確認,總時長不超過48小時。
5)稿件發佈期:稿件線上發佈(含網絡稿件/新媒體稿件/微信微博等)正常情況下發布期為3天(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則順延);最多不超過5個工作日。稿件線下發布(含報紙、雜誌、電台、電視台等)以各媒體的實際排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