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人大報告多篇

執行人大報告多篇

【第1篇】人大和民事執行改進調研報告

根據縣人大常委會xx年工作要點的安排,6月2號—3號,縣人大內司工委在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常委會副主任秦賢斌的帶領下,就縣法院貫徹執行《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改進民事執行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貫徹執行《決定》的基本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重視學習宣傳。自省人大常委會《決定》公佈後,縣法院及時組織幹警認真學習討論,並通過標語、短信等方式向社會多方式、多渠道地宣傳《決定》的有關內容。縣政府轉發了《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支持配合人民法院民事執行工作的意見》,要求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參與、支持法院的執行工作。全縣基本建立了由黨委、人大、政府、司法機關等多方面參與的執行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二)執行工作機制漸趨完善。縣法院制定了一系列關於進一步規範執行工作的若干規定,明確了執行工作管理措施,加強了對執行程序、執行行為及執行款物的規範化管理;推行了執行裁決權實施權分離制度、建立並落實了執行聽證制度、建立了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與銀行徵信系統信息共享,在執行程序、時限、措施等方面實行跟蹤管理,促進了執行工作更加規範、有序地開展;在各鎮建立基層協助執行網絡,在提供線索、協助調查、參與調解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建立執行救助制度,設立執行救助資金,健全管理機制,對符合條件的特困申請執行人實施有效救助。

(三)執行工作力度不斷加大。縣法院始終堅持把司法為民作為執行工作的根本宗旨,開展集中執行、突擊執行、專項執行等活動,採取申報財產、查封扣劃、依法搜查等措施推進執行工作,使執行難的問題逐步得到緩解。xx年—今年5月,共執結各類案件1524件,執結率為76.6%。

(四)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效果顯著。採取強有力的措施,積極穩妥地處理執行積案1256件(其中委託執行案件43件)、清理執行信訪案件14件。自xx年以來,針對權利人為信用聯社、工行、農行等金融機構的借款糾紛展開專項執行活動、集中開展了計生部門社會撫養費徵收案件的執行、尤其是對青龍米業涉及200多位債權人的系列執行案件的妥善處置,得到了縣人大常委會負責人的充分肯定。

(五)執行隊伍素質逐步提高。縣法院始終把隊伍建設作為重中之重,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警示教育活動,積極參加省、市法院組織的各種業務培訓。xx年1月,院全體執行人員參加第三次全國法院執行人員綜合素質考試,有效提高了執行人員執行生效裁判、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幾年來,縣法院執行局的工作多次受到市、縣委政法委、市中院、縣法院的表彰。

二、當前執行工作面臨的問題困難

1、審判與執行協作配合機制還不夠完善。有的案件審判與執行脱節,造成執行困難。如在立案審判階段採取保全措施不力,沒有及時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結果錯失執行良機;有的案件雖然保全,但未嚴格依法定程序辦理,導致被保全的財物被變賣,給當事人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2、執行內部管理工作還存在着一些薄弱環節。一是案件執行時間跨度較大,透明度不高,申請人無法及時瞭解執行進度,誤認為法院執行要靠關係,以致當事人對法院公信度產生懷疑。二是執行工作的考核機制不夠科學。上級法院片面考核高執結率,導致下級法院將未執結的中止案件不符合法律規定終結條件的案件以程序終結的方式全部統計到執行結案的總數中,有效執結率不高。三是執行工作保密制度落實不夠到位,致使部分被執行人輕易躲過追查、逃避執行,羣眾對此反響較大。

3、有些被執行人少數部門法制觀念不夠強。一是被執行人不自覺履行、拒不履行的現象較為普遍。xx年—今年5月審結的民事案件中,當事人自動履行率僅為42.2%。二是執行中部門或地方保護主義現象時有存在。從調查的情況看,涉及需要村委會協助執行的案件尤為突出。如沈巷集中區的徵地拆遷補償案件,由於村委會的消極牴觸等原因,致使39起案件長期得不到執行。

4、少數執行幹警自身素質有待於進一步提高。有的執行法官對案件裁判文書審查不細,法律程序沒有做到位,致使執行工作陷入被動;有的執行人員對申請人提供的財產線索在查找上有一定困難的,沒有窮盡執行方法努力追查,耽誤了執行的最佳時機;有些執行人員遇到比較棘手的案件,方法單一,致使案件久拖不結,未能達到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除了縣法院自身潛在的一些問題以外,執行工作面臨的實際困難也是客觀存在的:

1、我國尚未建立起完備的信用制度,市場主體的經營活動缺乏有效監管,被執行人規避、逃避執行現象十分突出,被執行人難找、財產難尋成為普遍現象。

2、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佔較大比例,其中相當一部分刑事附帶民事、交通肇事、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等案件,因被執行人下崗、重病、離婚、服刑等原因,往往沒有財產可供執行。

3、聯席會議制度落實不夠到位、執行聯動威懾機制尚未充分發揮作用,削弱了執行工作的權威性嚴肅性;有的單位部門不依法履行協助執行義務,導致執行財產難以查找,查找到的財產難以控制,控制住的財產難以變現,變現的財產難以過户的現象依然存在,給執行工作帶來困難。

4、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還不能滿足執行工作的實際需要,執行工作中常常面臨法律依據不明、執行方法不足、強制措施乏力等困惑。

三、加強民事執行工作的措施建議

(一)進一步加大執行宣傳力度,積極營造良好的司法環境。縣法院應當主動與普法、宣傳部門加強聯繫,以“xx”普法教育為契機,認真貫徹落實省人大的《決定》、認真領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做好當前執行工作的若干意見》,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開展以案釋法教育,介紹執行流程、措施、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等內容,增強公眾尤其是領導幹部、行政執法人員、企業法定代表人、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對執行工作的瞭解,提高自覺履行法律義務的意識,營造有利於執行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進一步堅持改革創新,不斷完善執行工作機制。一要努力形成“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參與、政協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的執行工作新格局;進一步加強與公安、工商、國土、城建、金融等單位的聯繫與協作,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全面而有效地發揮執行聯動威懾機制的作用。二要建立健全各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從源頭上化解“執行難”的問題。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工作制度,積極探索非訴訟解決方法,緩解法院的執行壓力。三要進一步拓展創新執行工作方式方法。深化審執兼顧、協警參執等方式,積極探索並運用擔保執行、抵償質押執行、限制被執行人出境、限制高消費、強制審計、代位履行等新舉措,為從根本上解決“執行難”提供製度保證。

(三)進一步規範內部管理機制,切實提高執行工作效率。法院內部要進一步規範審執分立,科學界定執行機構與審判機構的職能分工;進一步明確執行審查權執行實施權的界限行使主體,進一步明確各自職責,建立健全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執行權分權運行機制;充分利用執行信息管理系統,規範執行工作程序,完善執行案件流程管理,落實執行公開,充分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進一步規範執行評估、拍賣、變賣等環節,嚴格執行款項的管理、發放工作,自覺接受當事人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增強執行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

(四)進一步樹立司法為民理念,努力促進社會諧。對被執行人無執行能力,申請人又屬社會弱勢羣體的執行案件,要慎重採取中止或終結執行措施,做好申請人的工作,減少這類案件的申訴上訪;對涉及需要村委會協助執行的案件,要加強溝通協調,力求取得一致意見,以促進執行工作順利開展;對需追究擔保人負連帶責任的執行案件,要在查明被執行人的確無財產執行的前提下進行,儘量減少擔保人的損失;對涉及企業銀行的借貸案件,要根據不同案件、不同企業的實際情況區別對待,特別是對資金一時緊張而有“造血”功能的企業,必要時要做好銀行的工作,暫緩執行,給企業以迴旋的空間。

(五)進一步加強隊伍自身建設,全面提高執行工作水平。加大業務培訓力度,努力提高幹警的執行藝術、技能業務水平,引導幹警克服怕當事人上訪、怕領導過問案件、怕承擔責任的消極畏難思想,切實做到執行有力、司法公正。進一步建立健全執行人員的獎懲機制,激發執行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同時對執行人員在工作中不依法履職或執法違法的行為,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查處。

(六)進一步健全司法保障機制,不斷增強執行工作活力。一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支持,加大對法院執行工作的經費保障力度,不僅要確保預算經費及時足額到位,還應從實際出發,根據集中執行、專項執行等實際需要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二要加強與上級法院的聯繫溝通,建議上級法院修改片面追求高執結率的考核辦法,建立客觀的激勵機制。三是法院自身要進一步重視支持執行工作,在人力、經費物質保障等方面適當予以傾斜,逐步改善執行工作的裝備條件,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交通、通訊、安全等設備,解決好執行幹警的後顧之憂,確保執行工作安全、有效地開展。

【第2篇】人大會上財政預算執行工作報告

尊敬的各位代表:

一、2022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主要財政工作

2022年,財政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縣人大、縣政協的監督支持下,緊緊圍繞“做大收入、做強支出、做細管理、做優服務”四大目標,開拓進取,克難攻堅,各項工作成績突出,預算執行情況較好,圓滿完成了縣人大十六屆五次會議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為全縣經濟社會跨越和諧發展提供了堅實的財力保障。

由於省市財政收支還在核實清理,上級補助結算對賬尚在進行,最終數據與12月份月報數相比會有一些變化,待決算匯審編出後,再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

回顧2022,縣財政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㈠促發展,全力做好財力“後盾”。一年來,先後支持北環路、東一環、南二環等建成通車,不斷拉大城市框架;積極推動三城聯創工作,支持建成温泉河生態北廣場、城南廣場,容納市民休閒;落實資金為金龍大道等主要街道安裝道路欄杆,全力提升城市品位。及時撥付國家基本建設項目資金1.6億元,推動基礎設施建設。迅速適應形勢發展,全力做好重點企業財務管理,併為秦力面業等15户企業爭取各類扶持資金776萬元,服務企業發展。由縣財政出資5000萬元,成立了縣東部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助推我縣新興產業示範園揚帆起航。整合支農資金,集中財力高標準建設現代農業示範基地,園區建設步伐大大加快。繼續實施現代農業蘋果產業項目、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設施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等,不斷推動現代農業發展。

㈢爭支持,全力贏得政策“惠顧”。去年,我們緊緊抓住省上將我縣現代農業示範基地列入全省支持的五大現代農業基地機遇,共爭取各類扶持資金達1.5億元,為農業園高標準高速度建設提供了充足的資金。同時積極邀請財政部税政司、財政廳預算處、國際合作處等來我縣調研。在省廳國際合作處的支持下,投資1300萬美元的以色列節水灌溉項目落户我縣農業園,將徹底解決農業園發展的水資源問題。在第二批現代農業蘋果產業項目實施結束後,又積極爭取到第三批現代農業蘋果產業項目。全年共爭取各類專項補助資金達10億元,較上年增加3億多元。

各位代表,2022年全縣財政預算執行情況較好,財政工作成績大、亮點多。全年財政收入任務提前完成,財政支出保障堅強有力,爭取上級支持成效顯著,財政管理不斷科學精細。先後承辦召開了全市契税耕地佔用税徵管工作會、全省民生工程資金管理系統培訓會、村級一事一議環衞保潔項目設備發放儀式暨現場觀摩會,財政工作得到省市縣領導的一致好評。房產税收一體化徵收、財政投資評審、一事一議等多項工作先進經驗相繼被《日報》、《農村報》、《西部財會》、《日報》、市紀委《紀檢監察信息》等省市刊物刊登宣傳,吸引了臨渭、蒲城、合陽、大荔以及陝南漢陰等兄弟縣市前來參觀學習,我縣財政的知名度越來越高。

這些成績的取得,是縣委、縣政府正確領導,縣人大、縣政協監督支持,各部門共同努力的結果,也是全縣財税工作者辛勤工作的結果。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財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我縣財源基礎薄弱,財政增收的壓力有增無減;二是全縣剛性支出需求很大,財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三是財政監督管理機制不夠健全,與財政科學化、精細化還有不小差距,等等。對此,我們將高度重視、認真對待,採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二、2022年財政預算草案編制情況

2022年全縣財政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工業強縣項目帶動戰略,落實積極財政政策,充分發揮財政職能,強力推進三大園區和莊裏重點鎮建設,加快我縣新型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產業化步伐;繼續加大民生領域投入,着力構建民生財政,打造和諧;積極探索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財政政策,推動我縣文化產業大發展、大繁榮;繼續狠抓兩基建設,全面提高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理財水平,為建設富裕和諧新提供堅實的財力保障。

按照上述指導思想,2022年全縣財政預算草案如下:

全縣地方財政收入預算安排26800萬元,較上年調整預算19700萬元增長36.04%。其中:國税5974萬元,地税15740萬元,財政5086萬元。

三、2022年財政主要工作任務

圍繞落實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2022年將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㈠理清工作思路,全力以赴抓收入。要突出“強徵管”、“挖潛力”、“重質量”的抓收入思路。在強徵管上,要緊緊圍繞全年預算收入目標,進一步強化各徵管部門目標責任,突出税務部門徵收主力軍作用,及時分解任務,加強協調聯繫,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加大綜合治税力度。在挖潛力上,進一步加強餐飲、娛樂等服務行業税收徵管,抓大不放小,做到應收盡收。要立足縣情實際,充分考察調研,積極探索我縣礦產資源税費徵管新模式,嚴控資源税費徵管。在重質量上,堅持擴張總量與優化結構並重,既要嚴徵管,又要落實各種減免税費政策,努力提高收入質量。

㈡發揮財政職能,多措並舉促發展。充分落實積極財政政策,發揮財政資金導向作用,支持我縣經濟持續快速增長。一是千方百計向上爭取專項資金、政策性資金和轉移支付資金,多渠道實現財政增長目標,為經濟發展提供堅實的財力保障。二是優化政府投資結構。統籌安排各類基本建設資金,突出重點、優化投向,加快推進事關全局的重大基礎設施、生態環境、民生工程項目建設。三是全力支持三大園區建設。加大資金保障,高起點建設三大園區基礎設施,提升園區對外吸引力和承載力。整合一批農業發展資金,集中投向現代農業園區,推進設施蔬菜、柿果、奶山羊等特色產業集羣壯大,加快全縣現代農業產業化進程。積極為莊裏工業園區申報扶持一批有資源基礎、有市場潛力、有投資效益的龍頭企業,促進優勢產業集羣發展,增強經濟發展後勁。引導支持我縣東部開發建設有限公司運營,通過融資手段,為新興產業示範園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強有力的資金支持。落實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工作經費,全力支持招商引資工作,積極培育後續財源。四是落實增值税轉型等政策,支持企業升級改造,加快企業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後產能步伐,提升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幫助中小企業解決發展中的困難。五是支持莊裏鎮實施重點鎮財政體制改革,下放財權,提升重點鎮自身發展能力。

㈢加大資金投入,突出重點保民生。繼續優化支出結構,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着力解決關係民生民計的大事。一是要領會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落實財税支持文化建設的各項政策,推動全縣文化產業大發展、大繁榮。二是繼續擴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覆蓋範圍,完善低保網絡動態管理,啟動價格補貼聯動機制,適時補貼低收入家庭。三是繼續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擴面和提高財政補助標準工作,推進醫藥衞生體制改革。四是繼續落實兩免一補、蛋奶工程等義務教育政策,重點支持全縣教育佈局調整,實施學前一年免費教育,推動職業教育發展。五是繼續落實小額創業貸款貼息等就業扶持政策,着力支持解決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問題。六是繼續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大力支持經適房、廉租房建設,落實廉租房、公租房補貼資金,確保居者有其屋。七是繼續深入實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支持村級道路建設、公共環境衞生等農村公益事業發展。八是繼續支持“三城”聯創工作,推進綠色跨越,着力打造生態宜居新。

㈣深化財政改革,加強管理提水平。要深化細化縣級部門預算,探索經驗,擴大範圍,提高部門預算的科學性和透明度,着力打造陽光財政。要進一步加強結餘資金和專户管理,逐步開展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要建立電子化政府採購平台,進一步拓展政府採購範圍和規模,提高採購透明度。要認真開展財政同步監督和專項檢查,深入推進“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突出民生領域的監督檢查。要加大財政投資評審力度,進一步實現節約增效。要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加強對國有資產的整體規劃、調控和管理,不斷提高國有資產的運營質量和效益。要防控財政風險,加強政府債務分析預警,實現財政可持續發展。要加快金財工程步伐,提高網上辦公能力,促進財政業務實現網絡化、信息化。

㈤加強自身建設,規範行為優服務。財政部門要牢固樹立“為公理財、為民服務”的宗旨,按照“服務周到、廉潔高效、方便快捷”的要求,不斷規範工作行為,樹立良好形象,加強自身建設。強化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全面提高幹部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提高開展調查研究的水平,增強解決突出問題、服務經濟發展的能力。按照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體要求,加快懲防體系建設,確保財政資金、財政幹部的安全。在基層財政所全面開展標準化創建活動,建設“一站式”三農服務大廳,設置便民服務枱、政策諮詢台等,全面提升財政服務三農的能力。

各位代表,2022年,人民羣眾對新一屆政府給予厚望,對財政工作要求更高。我們深感責任重大,使命光榮,我們將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縣人大、縣政協的監督支持下,以更加昂揚的鬥志、更加務實的作風,投入到財政工作中去,確保完成全年各項工作任務,為建設和諧富裕新做出新的更大地貢獻。

【第3篇】人大執行改進的調研報告

三、幾點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認識。人民陪審員制度是我國司法民主的內在要求,也是體現司法公正的重要方面。建議法院成立專門的宣傳調研小組,會同司法行政部門廣泛開展宣傳調研工作。營造關心、支持、保障人民陪審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良好氛圍。同時,面向社會加強對人民陪審員工作的宣傳,與電視台、廣播電台等媒體多方協調,開設人民陪審員專題節目。形成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積極支持的濃厚氛圍。

(二)、進一步加強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培訓、考核工作。要依據《決定》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人民陪審員選任、培訓、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陪審員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按照確定陪審員名額、發佈公告、組織報名、考核審查、上報審核、提請任命等六個步驟會同同級人民政府司法機關組織實施。建立人民陪審員業績檔案,作為年終考核、發放補助以及任期屆滿後是否提請繼續任命的重要參考依據。根據個人業績檔案記錄,表彰優秀人民陪審員,提請罷免不能很好履行職責的人民陪審員,從而增強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的責任心積極性,促進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有效運行。

(三)、加強對人民陪審員的保障工作。《決定》第18、19條最高人民法院、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關於人民陪審員經費開支有關問題的通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人民陪審員選任、培訓、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第14、20、21、22條規定,人民法院為實施人民陪審員制度所需的開支應納入法院當年的業務經費預算,由縣財政撥付,專款專用,使人民陪審員的待遇依法落到實處。

縣法院應加強同人民陪審員及所在單位的溝通交流,瞭解人民陪審員的工作情況,保證人民陪審員按時參加培訓、參加案件審理,提高參審率。如果出現因工作調動或確屬沒有時間參加庭審的陪審員,應進行適當調整。

(四)、切實解決法官隊伍警力不足的問題。由於工作調動自然減員,法官缺編嚴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判活動的正常開展,也增加了陪審員的工作負擔,帶來陪審員本職工作與參加庭審的矛盾。政府及有關部門應按編配足、配齊法官人數,保障法院審判工作正常運行,使人民法院在化解矛盾、構建諧、維護社會穩定中不斷髮揮應有的作用。

2017年江西省人大常委會調研報告:呼籲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