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員保密管理規定新版多篇

涉密人員保密管理規定新版多篇

科室微機保密管理規定 篇一

一,各科室微機由科室負責人指定專人專管。

二、專管人員應本着對單位負責的態度嚴格管理,做好保密。

三、嚴格執行《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與工作無關的嚴禁使用。嚴禁將密碼告知無關人員。

四、下班時間專管人員應負責鎖機。

五、專管人員對本科室電腦資料妥善保管,未經科室負責人許可,嚴禁將本單位軟件資料打印或拷貝給外單位人員,重要資料必須徵得單位主管領導同意,否則追究保管人責任。

保密宣傳教育規定 篇二

一、制訂、執行保密法制宣傳教育規劃,每年對保密普法工作進行佈置、檢查、總結。

二、每年以創辦保密知識宣傳欄、開展保密知識競賽、舉辦保密講座、組織觀看保密教育錄相等形式,提高全體職工的保密安全意識。

三、經常性組織職工學習《保密法》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治密。

四、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保密安全教育培訓,重點對涉密人員加強教育培訓,增強整體保密管理素質。

涉密人員保密管理條例 篇三

一、涉密人員應遵守10條保密守則。

(一)不該説的祕密,絕對不説;

(二)不該問的祕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看的祕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祕密,絕對不記錄;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祕密;

(六)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祕密;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祕密;

(八)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祕密文件、資料;

(九)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祕密事項;

(十)不攜帶祕密材料遊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二、嚴格遵守“密來密往”原則,嚴禁明密混用和複製密碼電報。

三、涉及祕密內容的會議、活動及涉外的重大活動、項目,應當制定嚴格的保密規定和防範措施;

四、涉密的電子設備、通信和辦公自動化系統,應當採取必要的保密技術防範措施;

五、國家祕密文件、資料等物品應存放在專用鐵皮櫃或保險櫃內。並按規定及時清退國家祕密文件和資料;

六、發生泄密事件時,涉密人員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立即向保密部門和上級機關報告。凡屬於國家祕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發現之日起,絕密級10日內,機密、祕密60日內查無下落的,應當按泄密事件處理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