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24小時值班制度_幼兒園24小時值班制度【精品多篇】

幼兒園24小時值班制度_幼兒園24小時值班制度【精品多篇】

領導值班、帶班制度 篇一

領導值班、帶班制度

一。總則:

1.指導思想:

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住建部《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實施現場帶班暫行辦法》,《東營魯恆建築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實施現場帶班暫行辦法》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項制度。 2.對 象:

企業負責人是指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

項目負責人是指項目經理。 3.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單位範圍內所有在施項目。

二.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

1.公司建立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負責制:

1.1公司層級:是落實領導帶班的責任主體,負責建立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帶班檢查制度,具體落實施工現場帶班檢查工作。

1.2分公司層級:各分公司根據公司的授權委託,對所轄區域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施工現場領導帶班制度,當屬地工程項目進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按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 2.公司負責人帶班檢查工作內容

2.1傳達貫徹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各級管理要求,對項目負責人現場帶班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2組織相關人員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巡視檢查,掌握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管理狀況;

2.3當工程項目出現險情或發現重大隱患時,進行現場帶班檢查,督促工程項目進行整改,及時消除險情和隱患。

2.4工程項目進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公司負責人應到現場進行帶班檢查。

3.公司應制定領導帶班檢查工作計劃,每月檢查時間不少於工作日的25%。

4.公司領導帶班檢查時,應做好檢查記錄,並分別在公司安全監督部和項目部存檔備查,相關記錄保存期不少於1 年。

5.由集團公司簽約、公司負責履約的工程,經集團公司書面委託後,施工現場領導帶班檢查工作由公司領導負責落實。

三.項目經理帶班生產

1.項目部是落實領導現場帶班生產製度的責任主體,施工現場只要從事施工作業活動,項目經理應在施工現場組織協調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活動。

2.項目部應當建立項目領導現場帶班生產製度,並嚴格考核。現場帶班生產製度應當明確現場帶班生產人員安排、帶班生產工作時間、帶班生產的任務、職責權限、考核獎懲等內容。

3.項目經理每月帶班生產時間不得少於本月施工時間的80%。因其他事務需離開施工現場時,應履行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離開。離開期間應委託項目相關負責人負責其外出時的日常工作。

4.當項目處於晝夜連續施工期間,項目部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生產副經理、項目總工)應在現場輪流帶班生產,並在明顯位置公示當日帶班生產領導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5.項目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生產時,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5.1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全面掌握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狀況。

5.2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

5.3遇到險情時,立即下達停止作業、撤離現場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

5.4對當日發生的事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搶險工作,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6.項目主要負責人帶班生產時,要全面掌握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控制,及時消除隱患。要認真做好帶班生產記錄並簽字存檔備查。保存期不少於1 年。

7.當項目進行輪流帶班時要實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帶班負責人應當向接班的人員詳細説明當前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

8.重要節日及重大活動期間,各分公司、項目應健全安全生產值班制度,確定帶班領導,安排相關管理人員在現場帶班,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及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發現安全隱患按要求立即處理,並做好相關記錄。

四.監督考核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在對下屬單位和項目進行安全生產績效考核時,對帶班檢查、帶班生產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作為考核指標。

2.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對公司所屬各單位領導帶班檢查、帶班生產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檢查,把建立和執行領導帶班檢查、帶班生產製度作為日常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

3.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對公司所屬各單位領導帶班檢查、帶班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時,重點檢查下列內容:

3.1是否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檢查、帶班生產製度。

3.2.各分公司和項目部領導領導帶班檢查、帶班生產情況,特別是項目領導帶班生產情況。

3.3是否制訂單位領導每月帶班檢查計劃以及工作計劃執行情況;

3.4項目部領導現場帶班生產履行職責情況,特別是重大事故隱患和險情的處置情況。

五.處罰

1.在檢查中發現下屬單位或項目部有下列情況的,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0 元,項目經理處罰2000 元。

1.1未建立負責人帶班檢查、帶班生產製度的。

1.2未按規定記錄檢查主要情況和問題隱患整改情況或者保存檔案的。

1.3分公司或項目部負責人未按規定現場帶班檢查,或者檢查記錄檔案虛假的。

六.附則

1.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監督部起草並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24小時值班制度 篇二

為認真做好學校治安保衞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創建一個安全、安定、文明的教育環境,特制定24小時值班治安巡邏制度。

一、學校實行晝夜 24 小時巡邏值班制度,值班保衞人員要按時到崗,監守崗位,盡職盡責,按照規定時間交接班,保證值班巡邏工作正常、連續運轉。確保24小時不空崗。

二、巡邏值班人員要在早晨入園、户外體段、户外活動等時間段定時對校園內外進行全方位巡邏,檢查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三、白天除設門衞崗外,學校設流動崗哨,負責巡邏工作,特別對要害部位重點巡查,加強防範。夜晚由兩人負責巡邏,負責校園教學樓、功能樓、行政樓、食堂等部位的巡邏。

四、值班巡邏人員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當班所有人員要互通值勤信息,遇重大事情時,共同配合處理。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及時報警。

五、要認真做好值班巡邏記錄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須向下一班説明本班有關情況,提醒下一班重點進行防範。未處理完的當班事務,要給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六、對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離崗、玩忽職守,發生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造成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學校將嚴肅追究責任。

帶班、值班制度 篇三

公用工程工區領導帶班、值班制度 為全面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生產系統安全、高效、連續穩定運行,進一步加強公用工程工區運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1適用範圍

公用工程工區所轄工段及各級管理人員。

2、帶班、值班人員

工區主任、副主任、工區男性工段長及工區調度員

3、職責

3.1工區領導帶班職責

3.1.1堅持生產工作與安全工作的“五同時”(同時計劃、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檢查公司及工區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對本工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3.1.2負責當日的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工段的安全工作,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防範可能發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1.3負責當日生產現場的安全監督、督促和檢查工作,有權對“三違”現象進行處罰,並停止其工作,對情節嚴重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1.4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採取有效防範措施,提出整改意見,督促限期整改。

95

3.1.5做好要害崗位、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巡迴檢查工作,負責指揮當天重大異常生產情況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對發生的事故要積

極組織傷員搶救,保護好現場並向上級部門報告,要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原因,並提出安全措施及處理意見

3.1.6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臨時性安全工作,並根據要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當班期間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和隱患處理情況。

3.2工區領導值班職責

3.2.1佈置當日生產時必須同時交代安全,認真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規定,對本部門、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3.2.2負責當日的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工段的安全工作,組織工段員工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並對其安全生產狀況負責。

3.2.3負責當日生產現場的安全監督、督促和檢查工作,對“三違”現象有權進行制止和處罰,性質嚴重的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向上級彙報。

3.2.4要認真檢查人、物、環境的不安全因素,發現事故隱患必須及時上報處理。

3.2.5當日發生的事故,必須組織對傷員的搶救,採取安全措

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向上級部門彙報,協助對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並提出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4、要求

4.1工區領導班子成員必須保證一人24小時在廠值班。如遇節、假日有特殊要求的,按上級文件執行。

4.2工區領導按照排班順序每日輪流值班,如遇工作忙或外出等需要

換班的。必須提前申請並彙報公司調度。

4.3值班領導必須每日16:30分準時參加公司值班調度會。

4.4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把當天的安全工作遺留問題,負責向下一班的帶班、值班領導交代清楚。交接班必須當面進行,嚴禁短信、電話交接班。

4.5超過交接班時間,如接班人不到,交班人不得離開崗位,否則按照脱崗處理,應及時通知生產調度,並堅守崗位至有人接班。

4.6車間值班領導對當日安全生產直接負責,各級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恪盡職責,工區帶班領導及值班人員必須到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檢查並填寫記錄且現場巡查不得小於三次。

4.7加強夜間值班的檢查、監管,對於大修、開、停車時工區帶班、值班領導要在現場監控簽到。

4.8工區帶班、值班領導為工區應急搶險第一責任人,遇到突發事件必須立即組織相關應急搶險隊伍趕赴現場,進行現場組織。

5、處罰

5.1對於值班人員遲到、早退的,每人次罰款50元,帶班、值班期間外出,未按照請銷假制度履行請假和替班的,按照嚴重違紀處分。

5.2對值班記錄填寫不認真或交班不清楚的,每人次罰款50元。

5.3帶班、值班領導不下工段檢查,不履行職責,每次罰款100元;弄虛作假,忽視生產安全的,經查明後按照嚴重違紀處分,造成事故者,應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並接受上級部門的追查和處罰。

5.4對於突發異常情況不能做到及時彙報的,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突發異常情況處置不積極,造成事故擴大或次生事故發生的,按公司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6附則

6.1工區安全生產組負責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及制度的修訂。

6.2工區綜合組負責本制度的宣傳、貫徹等工作。

6.3本制度解釋權歸公用工程工區

6.4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用工程工區

2011-8-10(二次修訂)

幼兒園24小時值班帶班制度 篇四

幼兒園24小時值班帶班制度

為了保障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維護幼兒園良好的育人環境,確保幼兒園財產安全,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實行園長負責制、責任追究制、領導帶班制和雙人值班制度(吃飯時間至少必須保持一人值班)。帶班領導要對交接班情況進行督查,同時對值班情況做不定期抽查,並做好相應的詳細抽查記載。特別是要加強對寒暑假、節假日和休息日(週六、週日)的值班抽查。發現無人值班或值班人員缺崗時,應第一時間調整、解決,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值班人員職責:

1、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增強責任感,保持高度警惕性,按時交(接)班。值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私自離崗,更不準私自找人頂替,如發現按曠工處理。

2、值班期間值班人員應根據值班職責要求,堅持24小時值班,做到勤巡視,勤檢查。保持電話24小時暢通,每天下午5:00報平安。

3、值班期間值班人員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幼兒園,更不得將無關的人員帶入幼兒園。

4、值班期間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或不安全事故,值班人員必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同時要第一時間向領導報告,並做好詳細情況記錄。

5、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詳細做好值班記錄,嚴格履行交(接)班手續。交接班一方不能按時不到位時,另一方應及時通知領導,以便調整安排。同時將詳細情況登記在冊。

6、值班前與值班期間不準酗酒,正常上班時間按時開(鎖)園門。

7、禁止車輛進入園內,對外來人員要認真詢問登記,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彙報。

8、禁止外面小孩進入園內,值班人員要管理好園內花草樹木,避免小孩進入草地。

三、帶班領導職責:

1、紮實安排值班工作。督促值班人員認真履行值班崗位職責。

2、負責對值班情況抽查(節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於2次),加強值班交接班檢查(必查),同時做好相應的檢(抽)查記錄。

3、對值班過程中發生的突發事件(缺崗、無人交接班等),做好必要的調整和處理。

幼兒園24小時值班制度 篇五

1、門衞人員需要按規定時間開門、關門。熱情地對待家長、幼兒教職工。

2、外來人員必須登記後經允許方能入園。參觀來訪人員必須出示介紹信或有關證件。對進入校園的人員要問清身份和來園原因,對無故入園者有權制止。

3、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幼兒活動場所,各種車輛必須停放在規定地點,大門口嚴禁停車。

4、加強節假日值班保衞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員,並認真做好48小時值班記錄。

5、門衞、保衞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切實做好安全保衞工作,尤其是幼兒來園與離園,嚴防幼兒走失。認真做好家長接待工作並及時把幼兒園的有關情況對家長進行傳達。

6、遇到幼兒園有對外活動,值班人員要加強樓面巡視,以確保活動安全、順利進行。

7、節假日值班(包括平時值夜班)值班人員必須準時交接班,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值班時要提高警惕,堅守崗位。

8、詳細記錄來電及來人、來訪情況,對於推銷性人員絕不允許進入,來客來訪先電話聯繫領導後方可登記進入。如有問題發生儘可能妥善解決或及時報告領導。

9、輪到當、值班有特殊情況需要調班者,必須預先提出並經領導同意後方可調當、值班。

10、值班人員要做好財產保管工作,不得隨便將園內物品私自借出。

11、對校園內的房屋、設施、設備要多加關注,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和進行整改。

12、幼兒放學時,門衞、保衞人員要在校門口關注園內情況,及時疏散人羣,防止擁擠。

13、值班時間巡視校園,檢查全園門窗、水、電、等是否關好。遇到雨天及時關窗。

14、發現校園異常及時上報或報警,冷靜應對突發事件。

幼兒園24小時值班制度 篇六

1、每日帶班領導要24小時負責幼兒園安全和各項事務的。處理,帶班領導要分配好值班教師的工作,明確職責,夯實責任。

2、在户外活動及各項集會、入離園、午休時,帶班領導, 應提前到崗,在園門口。 嚴防幼兒三餐時擁擠,防止踩踏事故發生。

3、在午休時,應督促幼兒按時入睡,督促班主任做好住人數的檢查登記,嚴禁幼兒在午休時外出,嚴防幼兒逃學或其它不安全的事。

4、做好重點部位的檢查和巡邏,檢查幼兒園大門和後門是否及時上鎖。

5、幼兒離園後及時檢查活動室、辦公室及功能教室是否關好門窗。

6、每日對外來人員要進行嚴格盤查,嚴防精神病人等高危人員入內。

7、每日督促打掃衞生,確保室內外整潔,重點巡查庫房、食堂、廁所、清潔區、教室的清潔衞生。

8、準確填寫值班日誌

領導帶班、值班制度 篇七

領導帶班、值班制度

一。目的

為切實抓好公司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質量,增強施工現場生產的安全管理水平,進一步督促各工程項目部按要求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做到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及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二。規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實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第一負責人,對落實帶班制度全面負責。 公司總經理、分管生產副經理、質安總監每月在工地現場帶班檢查不少於7個工作日,並保證每個工地至少要帶班檢查一次。公司於每週二、五對在建項目進行領導帶班制檢查。 項目經理是所承擔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對工程項目落實帶班制度 負責,項目負責人必須確保每月在施工現場帶班生產的實際時間不少於24天,項目經理不在崗時應委託持有“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的人員代行其管理工作。 現場有涉及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出現災害性天氣或發現重大隱患、出現險情等情況時,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等必須會同相關部門認真組織制定專項整治方案,並在崗帶班作業。

三。工作程序 1.帶班安排

公司領導帶班安排:公司懂事長、總經理、分管生產副經理、質安總監分別輪流帶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順序由下一人帶班。公司級領導帶班具體名單統一安排並歸檔備案。

2.領導帶班職責

2.1堅持生產工作與安全工作的“五同時”,模範地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2負責當日的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班組的安全工作,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防範可能發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負責當日生產現場的安全監督、督促和檢查工作,有權對“三違”現象進行處罰,並停止其工作,對情節嚴重者,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2.4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採取有效防範措施,提出整改意見,督促限期整改;

2.5對當日發生的事故要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並向上級部門報告,要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並提出安全措施及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