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處學前教育情況彙報

我處現有公辦幼兒園2 所(中心幼兒園、二里半國小幼兒園),在園幼兒250 人,配備教職工23人,其中教師16人,保育人員4人,其他3人。現有民辦幼兒園30所(已辦證28所,正式籌設2所),在園幼兒5176人,教職工總數536人,其中教師347人,保育人員154人,其他35人。

辦事處學前教育情況彙報

一、主要工作

1、抓安全,重在落實細微末節。

一直以來,我們堅持“安全第一、以防為主、防治結合、重在教育”的原則,以打造“平安校園”為抓手,狠抓校園安全,不忽略任何一個安全細節。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幼兒園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園長負總責,綜治辦主任具體抓。開學前完善安全工作制度、門衞制度、值班制度、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形成了安全工作層層有人抓,級級有人管,人人有責任的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健全責任機制。重在構建大安全格局,落實一崗雙責機制。不管是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還是分管其它工作的領導,不管是校長園長,還是普通的教師和保育員,肩上都擔負着安全的重責,每個人都是安全員。三是狠抓排查整改。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整改,建好台賬。一查校園安全,看房屋建築、圍牆、設施設備、玩具、室內外懸掛物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二查食品衞生,看食品採購與儲存、食品留樣、衞生防疫、晨檢午檢、校園消毒是否規範;三查周邊環境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四查門禁管理、消防設施是否正常。

2、抓規範,重在提升辦園質效。

一是規範收費行為。每學期開學前,中心學校召開開學工作會,嚴明收費紀律,一要嚴格按省定項目收費,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湖北省幼兒園收費管理實施細則》規定。二要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公辦園按不同辦園等級核准的收費標準收費;民辦園按在物價部門報備的收費標準收費。三要嚴格實行收費公示制。中心學校統一公示牌樣式,由幼兒園在園所正門附近常年公示本園收費項目、標準、批准文號和投訴電話等。

二是規範“一日常規”。嚴格執行黃岡市教育局制定的《一日作息時間安排》和《黃岡市幼兒園一日活動操作規範》,規範一日活動要求,使保教人員在照顧幼兒生活和組織活動過程中,有精細明確的職責分工、規範的流程和操作要求。

三是規範活動組織。切實落實“以遊戲為基本活動”的要求,結合實際多樣化創設適宜的幼兒活動區域,科學組織區域活動。開齊五大領域課程,糾正“國小化”傾向。

四是規範保育行為。中心學校要求幼兒園首先嚴格幼兒飲食管理,採取不定期檢查的方式,檢查各幼兒園索證索票、食品留樣、每日帶量食譜等制度的落實情況。其次做好幼兒常規護理工作,要時刻保持室內外整潔衞生;三要做好衞生防疫工作,落實晨檢和午檢制度,幼兒在園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3、抓隊伍,重在鍛造一流團隊。

一是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各幼兒園每學期都與教師簽訂了《師德師風承諾書》,將師德師風納入到教師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有效杜絕了諷刺、挖苦、虐待、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等損害兒童身心健康行為的發生。

二是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教師專業化程度。各幼兒園都制定了教師業務學習方案,定期開展業務學習和培訓,絕大部分幼兒園都和發達地區幼教機構建立了業務聯繫,定期選派老師出去接受培訓。

三是建立聘任教師報備制。各幼兒園招聘教師必須要到中心學校報備,由中心學校審核其學歷和從教資格,嚴把教師准入關。

四是督促配齊保教人員。把“兩教一保”納入幼兒園年檢指標,加大硬性指標考核力度。

二、存在問題

1、發展不均衡。一是公民辦幼兒園發展不均衡。全處現有幼兒園32所,公辦幼兒園只有2所,不符合以公辦幼兒園為主、政府投入為主、公辦教師為主的“三為主”原則。二是民辦幼兒園之間發展也不均衡。有一大批幼兒園發展勢頭良好,投入較大,辦園條件、教育教學質量和社會影響得到了社會的認可,如糧食、天池、龍潭、龍洲新天地開心、世紀星、童心劉大型、御景開心、金思維、愛嬰、港口等幼兒園,也有的幼兒園受地理位置、招生等影響,辦園條件較差,甚至仍然存在作坊式的幼兒園。

2、公辦幼兒園硬件設施差,中心幼兒園投入嚴重不足。兩所公辦幼兒園都是過去利用國小校舍改造的,活動室、寢室不規範,設施設備差。中心幼兒園位置偏僻,多年來沒有什麼經費扶持,在全市鄉鎮中心幼兒園中是最差的。

3、幼兒教師專業化程度較低,學歷達標率低。

4、沒有按照標準配齊“兩教一保”。

5、國家扶持資金少。2017年和2018年民辦幼兒園每年只有16萬元的獎補資金。

三、相關建議

1、加大經費投入,強化學前教育保障。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辦園體制,逐步建立健全與政府責任相適應的長效經費投入機制,在教育事業費中安排一定比例用於學前教育事業。為了辦好人民滿意的學前教育,我處急需大筆建設資金,僅中心幼兒園就需投入千萬元。

2、加快公辦幼兒園的發展步伐。要充分體現學前教育“公辦為主,民辦為輔,統籌發展”的原則,加快公辦幼兒園的建設步伐,建好中心幼兒園。

3、加大監管力度,規範學前教育辦學行為。要建立健全幼兒園准入和年檢制度,實行分類管理、分類指導,嚴格依法監管。強化監督檢查,規範辦園行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者根本達不到辦園基本要求的,要專項整治,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成效不明顯的,要堅決取締。

4、政府做好協調工作。要協調好相關職能部門為學前教育辦實事、敢辦事。如,城市執法對違規辦園要堅決取締,公安、消防部門要肯對幼兒園出具明確的意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