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新版多篇

建設工程合同新版多篇

建設工程合同 篇一

7.7.1 合同的概念和特徵

(1)合同的概念

合同,又稱契約、協議,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

1、廣義——泛指發生一定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2、狹義——專指雙方或多方當事人關於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 3. 民事法律關係——由三部分組成,權利主體、權利客體、內容。

4、權利主體——指簽訂及履行合同的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又稱民事權利義務主體。 5. 權利客體——指權利主體共同指向的對象,包括物、行為和精神產品。 6. 內容——權利主體的權利和義務。 (2)合同的法律特性

①合同是法律地位平等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 ②合同以設立、變更或終止債權債務關係為目的。

③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即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目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法民事行為。

合同的法律約束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違反合同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合同的基本原則 1)平等原則 2)自願原則 3)公平原則 4)誠實信用原則

5)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原則

7.1.2 合同的類型

(1)計劃合同與非計劃合同 (2)雙無合同與單務合同 (3)承諾合同與實踐合同 (4)主合同與從合同 (5)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 (6)要式合同與不要是合同 (7)格式合同與非格式合同

7.1.3 合同的主要內容和形式

(1)合同的內容

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址

2)標的 3)質量和數量 4)價款或酬金 5)履行期限 6)履行地點和方式 7)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法 (2)合同條款 1)合同的主要條款 2)合同的普通條款 (3)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又稱合同的方式,是當事人合意的表現形式,是合同內容的外部表現,是合同內容的載體。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簽訂的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7.1.4 合同的履行、變更、轉讓和終止

(1)合同的履行 1)履行合同的概念

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依據合同條款的規定,實現合同各自享有的權利,並承擔各自負有的義務。 2)合同履行的原則 ①全面、適當履行原則。 ②誠實信用的原則。

③公平合理、促進合同履行的原則。 (2)合同的變更 1)合同變更的概念

是指合同依法訂立後,在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時,當事人依法經過協商,對合同的內容進行修訂或者調整達成協議。

2)合同變更需要滿足的條件: ①原合同已經設生效。 ②原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

③當事人需要協商一致,即對變更的內容協商一致。 ④當事人對變更合同的內容約定明確。 ⑤遵守法定程序。 (3)合同的轉讓 1)合同轉讓的概念

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合同義務或者合同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2)合同轉讓的分類

①合同權利的轉讓,是指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由責權人將權利轉讓給第三人。 ②合同義務的轉讓,是指債務人經債權人同意,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③合同權利和義務的概括轉讓,權利和義務一併裝讓又稱概括轉讓,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將其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全部承擔這些權利和義務。

3)合同轉讓的批准或登記 (4)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的,合同終止: ①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②合同解除 ③債務相互抵消

④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⑤債權人免除債務,指債權人放棄自己的債券。

⑥債權和債務同歸於一人,指由於某種事實的發生,使一項合同原本由一方當事人享有的債券,而由另一方當事人負擔的債務,同歸於一方當事人,使得該當事人既是合同的債權人,又是合同的債務人。

⑦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任務7.2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7.2.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及特徵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任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而訂立的協議,其核心是發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並支付價款,承包人完成建築產品。

(2)建設工程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發包人與承包人依法訂立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3)建設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1、施工合同明確了在施工階段承包人和發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2. 施工合同是施工階段實行監理的依據

3、保護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發包人和承包人權益的依據。 三、建設工程合同的特徵

1)建設工程合同的標的具有特殊性 2)建設工程合同的當事人具有特定性; 3)建設工程合同具有一定的計劃性和程序性; 4)建設工程何榮是要式合同 5)合同履行的長期性

7.2.2 建設工程合同的分類

為了便於更好的認識建設工程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還可以按其他方式進行分類。 (1)按照工程建設階段分類 1)建設工程勘察

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徵和巖土工程條件,編制建設工勘察文件的活動。

2)建設工程設計

對建設工程所需的 技術、經濟、資源和環境條件等進行綜合分析、論證,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的活動。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對建設工程進行新建、擴建、改建的活動。 (2)按照承發包方式(範圍)分類 1)勘察設計或施工總承包合同

將全部勘察、設計或施工的任務分別發包給一個勘察設計單位或者一個施工單位作為總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總承包人可將勘察、設計或施工任務的一部分分包給其他符合資質的分包人。

2)單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將專業性強的單位工程發包給不同的承包人,與承包人分別簽訂土木工程合同、電氣與機械工程承包合同等,這些承包人之間為平行關係。

3)工程項目總承包合同

是指建設單位將包括工程設計、施工、材料和設備採購等一系列工作全部發包給一家承包單位,由其進行實質性設計、施工和採購工作,最後向建設單位交付具有使用功能的工程項目。

(3)合同價格形式 1)單價合同

只指合同當事人約定以工程量清單及綜合單價進行合同價格計算、調整和確認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約定的範圍內單價不做調整。

2)總價合同

在約定範圍內合同總價不做調整。 3)其他形式合同

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其他合同價格形式。 (4)按簽約方承包關係 1)總包合同

發包人將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或其中某個階段的全部工作,發包給一個承包單位總包,發包人與總承包人簽訂合同稱為總包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 篇二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內部管理,搞好預算工作,確保預算落實到位,保證預算與標書相統一、相協商,甲方擬將工程的預算工作委託給乙方完成,根據______________文件精神,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

1、按最終預算總造價______%的固定比例計算勞務工資。

2、根據雙方協商,按______元計算勞務工資。

二、委託服務內容

1、收集、整理投標文件所包含的所有圖紙、設計變更、圖紙會審、技術核定單、工程聯繫函等。

2、熟悉圖紙、清單,並寫出有關的疑問,參加工程業主或招標代理公司所組織的招標答疑會。

3、合理安排時間,在規定時間內高質量的完成預算工作內容。

4、為投標報價提供行之有效的依據和參考,正確分析投標報價。

三、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繫和協調。

2、提供乙方完整的設計圖紙(藍圖壹套)。

3、為乙方提供辦公場地,提供所需軟件、硬件設施,即電腦、打印機、軟件等。

4、及時按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乙方責任:

1、認真閲讀招標文件,與投標辦技術標人是密切配合。

2、根據施工圖,編制預算書。

3、在規定時間內,寫出答疑疑問,按時參加答疑會。

4、認真分析預算價格,結合市場實際,提供準確數據,為分析報價作參考。

5、保守祕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漏本工程投標信息和報價。

四、質量要求

確保工程量及工程造價計算的準確性,不錯算、不漏項,按投標時間或甲方要求準時完成。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按現金或現金支票的方式付款,所有款項必須由本公司的責任人親自領取。

1、合同簽定後預付______元整。

2、開標前一天,將剩餘部分付清。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能履行完畢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並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2、由於乙方的原因導致漏算、錯算,給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者,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且由乙方承擔預算費用的______%。

3、甲方如未按合同內容履行自己的職責,乙方有權保留自己的預算成果文件。

七、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均應本着友好協商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甲方乙方同時向長沙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八、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完成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義務後,投標時間截止後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建設工程合同 篇三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裝修公司

依照《民法典》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況: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工程裝修內容

綜合樓室內棚面、牆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工程造價為:xx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為準)

四、工程期限

1、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G739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________年,終身維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4、乙方剩餘工程款作為質保金xx內付清。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建設工程合同 篇四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甲方)

勞務分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

建築面積:

2、分包工作限期:年月年日

3、工程質量,本工程質量按《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建築單位要求的施工標準必須達到中級裝飾等級。

4、承包方式:承包範圍及承包單價

a)承包方式:清包人工費

b)承包範圍:所有室內外牆抹灰、外牆保温、悶頂和天溝立面保温及抹灰、樓梯抹灰及大理石鋪粘、室內地面、屋面瓦、防水上保護層、煙囱抹灰及女兒牆抹灰(不包括天棚抹灰)。

c)本工程單價為/m2(按工程實際建築面積計算)。

5、標準範圍

除工程合同外另有約定:

a) 如本工程圖紙設計變更,甲乙雙方另行商議。

b)如因甲方材料供給及工費不到位造成的工期延誤及乙方人工浪費由甲方負責承擔。

C)如因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承擔

6、文明施工及安全責任

勞務分包人按工程總承包人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如發生安全事故由責任方負責。

7、工具使用與材料管理

勞務分包人自帶小型工具,其它大型工具及鋁合金靠尺和消耗品由工程總承包方提供,現場使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浪費材料,應作到工完場清,如乙方造成的材料浪費由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8、工期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由開工到每棟樓內外牆抹灰完畢,甲方應付給以完成工作量的70%工程款,苯板粘完及屋面瓦施工完畢,在付以完工程量的80%,其它項目完工及工人退場後應付剩餘工程款的95%,餘款等工程竣工驗收後一次性付清。

9、其他

施工期間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工期相應順延。

10、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合同 篇五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在恩施市火站小區新建私人住宅一幢,每層面積240㎡,建築面積約為1200㎡,工程造價約為49.8萬元,該工程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名稱:私人住宅樓

2、地點:恩施火車站還建小區

3、結構:框架結構,建築面積約為1200㎡。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二、承包範圍

主體工程:

1、1至5層做四周牆體,室內牆面水泥砂漿抹面後搓光,保證能直接做仿瓷等塗料,地面水泥砂漿打搓,室外正面貼牆面磚,後面水泥砂漿抹光。

2、地面工程,室外做散水坡、台階。

3、施工範圍內的建築垃圾清除並上車。

4、乙方自備機械設備,模板釘子、鐵絲、跳板,外圍腳手架甲方負責。

5、層頂坡屋面按照設計圖紙設工。

三、承包單價

1、1至5層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15元包乾,做坡屋面,坡面按1.5層計算,4至5層按照居家施工每平方米145元包工。

四、施工工期

從20xx年3月1日開工至20xx年7月31日竣工,工期為150天,乙方不得延誤工期,若因甲方材料原因造成停工,或天氣影響工期順延。

五、施工安全

1、安全設施(安全帽、安全帶)等安全用品,由乙方負責,凡因施工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做好安全施工管理,禁止工人酒後施工,穿拖鞋施工,施工人員必須帶安全帽,在外牆施工和開弔機的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繩,若發現操作人員違規,由甲方責令乙方清退該工作人員。

3、施工期間安全第一,工程保險由甲方購買,甲方有權監督施工安全。

六、施工質量

1、乙方必須保證質量,嚴格按照圖紙施工,如經檢驗有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賠償和返工,所有工時,材料均由乙方負責,如有變更,甲乙雙方協商後施工。

七、付款方式

乙方每倒一層現繞板後,甲方支付給乙方2萬元,餘下的在房屋驗收合格後,甲方一次付清。

八、其它約定

1、甲方負責施工中的用水用電,做好施工現場及周圍協調工作,對需要變更的項目提前兩天通知乙方,否則因返工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保證施工現場的材料堆放整齊,不得浪費材料,管理好施工人員不得帶走工地上的任何材料,若發現類似情況,由甲方進行經濟處罰,視情節發現一次處罰200元至500元。

3、因乙方造成返工,返工材料和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違約責任

為確保工程順利完成,甲方雙方應相互尊重,互相理解,現發問題及時糾正,若有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六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新農村建設項目商住樓工程,在雙方於20xx年 月 日 簽訂的編號為 的《施工合同》中的專用條款之第47條“補充條款”部分簽訂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新農村建設項目商業、住宅工程

工程地址:

建築面積:

結構類型:框架結構 、地上6+1層

設計單位:

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乙方負責對本工程土建部分進行施工總承包,承包範圍為:

1.1土建工程:基礎工程、主體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初級裝飾工程。

1.2安裝工程:室內暖通工程、室內給排水工程、室內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電話電視網絡配管及箱體預留管、消防工程的預埋預留工程、智能化工程預留預埋工程、供配電預留預埋工程、太陽能熱水器預留預埋工程。

包括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因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工程。

3.桃花村新農村建設項目一期工程劃分為三個標段,每個標段約25000平方米,由四個以上單體工程組成。

合同工期(本協議中所列日期均為日曆天數計)開、竣工日期

1.1總工期為 天,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開工日期:以開工報告日期為準。

工期違約責任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誤二層頂板工期(房屋銷售起始工期),甲方按1500元/天對乙方進行罰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1500元/天給予乙方獎勵,累計獎罰金額不超過5萬元。

3.2 若總工期延誤,甲方按3000元/天對乙方進行罰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給予乙方獎勵,但獎罰累計不超過10萬元。

如有獎勵或罰款金額在工程決算時辦理。

工期不順延情況:

各種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風、高低温天氣等);

停水、停電、節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調整等因素對工期的影響(若一週內停電、停水累計超過8小時,工期予以順延);

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導致設計變更以及擅自變更設計而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