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後花園施工工程施工協議書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好友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公司後花園排水施工,路面維修及墳地清理。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包括附件和所有補充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園區基建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後花園廟山、改建洗手枱、小豬滑道、玻璃房牆體改建、停車場改建
4、承包方式:後花園廟山、改建洗手枱;小豬滑道、玻璃房牆體改建、停車場改建承包。
5、工程期限:30天
施工日期:2020年3月20日;竣工日期:2020年 4月20日。
第二條:工程價款
第三條:質量要求:保質期1年。
1、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安全施工要求施工。
2、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經確認後,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協議。
4、施工中乙方接受甲方項目負責人現場施工監督。
5、施工中乙方應遵守甲方安全規程,並簽訂安全、文明施工協議。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
6、乙方施工過程中,不得損壞甲方的生產設施、設備,如有損壞乙方必須無償進行修復。
7、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程改造,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不予支付工程款項。
8、乙方按照協議期限按期完工,如超過竣工時間,每日扣除工程款300元。
9、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付款方式
工程項目結束並甲方驗收合格,由乙方提供工程費用的普通增值税發票後,予以支付全款給乙方。
第五條:工程工期
1、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2、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的停工,工期應作相應順延。
第六條:工程驗收
乙方通知甲方進行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30天內驗收,工程驗收完成後30天時間內保證工程項目中位置不脱落、開裂等(人為原因造成除外)。如驗收不合格,已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七條:違約責任
協議生效後,在協議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協議方,應按工程總造價的5%作為違約金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協議,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照實賠償。如因甲方原因影響乙方施工耽誤工期的應按工程總造價的5%作為違約金給乙方。
第八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解決不一致時,可以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協議生效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協議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甲方(業主): 乙方:
簽字代表: 簽字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