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範本

關於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範本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1

發包方: (稱甲方)

承包方: (稱乙方)

經 公司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公司 生產線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股東會有關會議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着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由全體股東共同簽訂企業內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方)。

第二條 承包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並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企業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税務、衞生、質監等部門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税費,並嚴格參照行業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方 年的總承包費為 萬元整人民幣,作為公司全體股東的收益,每年分兩次付清年承包費,即:6月30日和12月31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費,第二年至第 年,每年承包費為 萬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欠交額日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並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額作扣減承包費,或終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方完成上交承包費,可自願續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對公司移交給承包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二、監督承包方合法經營,不得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為承包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努力為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方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公司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正常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

應及時上報公司股東會審定後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公司原車間、機械設備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公司股東會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覆,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公司股東會認可,費用從承包費中扣除。

四、根據市場前景和公司發展需要,乙方可自籌資金投資建設 產品生產線,每銷售一瓶可按 元提成作為全體股東收益。固定資產歸乙方所有,生產經營直至公司章程規定的經營期滿。

五、若以公司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六、對顧客服務要規範,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並要嚴格執行衞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採購程序以及質保鑑定體系。

七、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

八、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衞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對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環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予以角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後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佈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東各執一份,董事會祕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洽談,甲方本着面向市場、拓展市場,引起現代 廣告經營管理理念之宗旨,將 公司相關的廣 告業務交由乙方承包經營。根據《合同法》《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 、規的要求,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業務,按照平等協商、互惠互利、職 責明確等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公司承包給乙方經營, 自 月 日止,共計

二:包範圍:將 年 。 公司相關的廣告業務, 年 月 日至 年 業務範圍涵蓋 LED 顯示屏媒體運營,户外廣告,會議服務,展覽展 示策劃等。 三: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每年交納承包款 萬元,該 承包款就體現在該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內, 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二 個月內由甲乙雙方按法律規定進行分紅。 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潤歸乙 方所有。

四:承包期間,乙方經營虧損,由乙方自負。承包期間,所有的 債權債務關係均由乙方自行處理,由此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應由乙 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廣告部現有辦公場所及辦公用品,具體 物品的類別及數量以交接清單為準,合同終止時乙方如數歸還甲方, 如有損壞、遺失,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正常老化、磨損除外)甲 方向乙方提供現有廣告攝、編設備的使用和及時維護,並推薦兩名編 輯製作人員為乙方聘用,以保證乙方廣告的正常製作和播出。甲方向 乙方提供現有通訊設備,費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對設備、設施有人 為損壞則照價賠償。

六:違約責任,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終止本合同協議均視為違 約,違約方應依法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經濟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3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聯繫電話: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經友好協商,就有關租賃事宜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租賃標的物介紹

租賃物位於烏魯木齊市 路 號 怡和山莊 小區 幢 號房屋。房屋層高為 / 米,建築主體結構為 框架 ,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出租人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為準)。

第二條: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為 2 年(即從 20x 年 3 月 1日起至 20x 3 月 1 日止)。

第三條:承包價格約定

固定租金: 前三個月每月承包價格為400元;以後的租金視經營情況做適當調整,調整幅度不超過15% ;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在每個租賃年度承包人按照季度支付,承租人應提前一個月支付下季度租金;首次租金應在合同簽訂之日時繳納。

第五條:承租人承擔租賃物的物業管理費、衞生費、水費、電費、暖氣費等並由此產生的其它全部相關費用。

第六條:承包物使用用途約定

承包人對租賃物僅做 經營之用(經營項目必須明確、具體),經營過程中應遵守環保部門的規範要求,不得影響其他業主的經營項目;

承租人在租賃期內變更本條第一款約定的經營項目的,必須向出租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人書面批准後方可變更。

第七條:承租人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物主體結構。如需裝修改進和增設他物,必須經出租人書面批准,其裝修費用由承租人自理。

出租人允許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裝修和增設他物的範圍: 。

租賃合同期滿後,附着在租賃物上的設備承租人不得拆除,其產權歸出租人所有。

第八條: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未經出租人書面批准,不得將租賃物轉租他人。

第九條:保證條款

承租人在取得租賃物前,應向出租人交納合同履約保證金(大寫金額): 仟元,在租賃期滿後退還承租人。但承租人在租賃期內造成租賃物設備設施損壞的,出租人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單方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出租人有權不予退還。

第十條:租賃物交付期限

出租人應於 年 月 日前將符合約定的租賃物交付承租人。

第十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出租人有權按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並且有權收取或委託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向承租人收取水、電、暖氣等費用及因租賃物而產生的全部物業管理費用;

2、出租人有權批准承租人關於經營項目變更申請,並就承租人對租賃物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3、在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九條第二款約定交納完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後,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4、出租人保證在承租人租賃期間水、電、暖的正常供應,但非出租人原因除外;

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人在本協議約定範圍內享有對租賃物的合理使用權;

2、在租賃期間,承租人必須按物價部門規定承擔水、電、暖氣等費用,並承擔因租賃物而產生的全部物業費用;

3、承租人經營場所必須符合消防、環保、規劃、市容衞生的管理要求;

4、承租人經營項目必須遵守合同第六條約定。在租賃期內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損失的,出租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

5、廣告牌、店面招牌應嚴格按照小區管理處統一要求製作、懸掛;

6、本合同履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未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15 日以上;

2、承租人拖欠水、電、暖氣費、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達 300 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擅自改變租賃物經營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合理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或設備嚴重受損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租賃物進行改造的;

6、承租人在租賃期內進行違法活動,受到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或者受到停業處分的;

7、無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租賃物 15 日以上的;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租賃物的;

3、無 。

三、合同變更或解除的其他情況:

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經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經雙方友好協商並達成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3、遇有公共突發事件,雙方可依據公平原則協商變更或解除。

第十三條: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返還租賃物的時間約定: 。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如果在租賃期內,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該向守約方支付租賃年度租金20%的違約金。

2、出租人未按時或按要求維修租賃物,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到毀損的,負有賠償責任;

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不滿 日的,除應如數補交外,應按日向出租人支付遲延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計算依據為應付款按日千分之 叁 ),承租人逾期超過 15 日不支付租金等費用,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無 。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叁份,出租人貳份,承租人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合同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4

發包方(甲方):x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承包方(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為有效配置社會資源、發揮外埠地區優勢,充分挖掘市場潛力,開拓企業發展空間,甲方擬定於x公司北京分公司,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北京分公司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內容

1.1甲方聘任乙方為北京分公司經理。

1.2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北京分公司,只限在北京市轄區內從事營業執照所允許的經營活動,從事該地區以外的經營活動須經甲方書面特別授權。在北京市轄區內,甲方不再與第三方合作任何形式的經營活動。甲方在北京地區內直接進行的經營活動,乙方應予配合,甲方應保證乙方的合理利益。若甲方或甲方其它下屬分公司以及其它協議單位或個體,在北京是轄區內承接工程,乙方應予配合可比照上述的作法享受合理利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分公

司單獨建帳,進行税務登記,獨立核算,經營期間的一切盈虧及法律責任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三條 承包費及支付期間

3.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承包費為每年人民幣x萬元。

3.2乙方付款期限及付款比例分別為每年的x月x日和x月x日分兩次交清,每次為人民幣x萬元整。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及業務:

4.1、按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規定,乙方以甲方名義辦理分公司工商註冊登記、税務登記及相關手續,並承擔與承包經營有關的一切税款及其他費用。

4.2、乙方承包經營所需的全部資金由乙方自籌,乙方在分公司內所添置的各項設備、傢俱等財產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4.3、乙方在承包期間有獨立經營自主權,但不得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行業規章及本合同各項之約定,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門和甲方授權範圍開展各項經營活動。

4.4、乙方須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x萬元。(由於本合同為續約合同,乙方不需要再交納保證金,甲乙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續約手續即可)。

4.5、乙方無償使用甲方的企業業績等方面的宣傳資料、企業資質、投標資格等法律文件。

4.6、乙方每半年須向甲方提交一份經營報告,年終提交一份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及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報告。

4.7、乙方必須健全生產、財務管理、工資、社會保險等制度,乙方自行聘用會計人員,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申報公司財務報表,甲方定期審核分公司的各項業務往來。

4.8、乙方有人事聘用權,但必須嚴格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同員工簽訂勞務合同,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前應妥善處理員工的合同問題,否則造成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4.9、乙方以甲方名義承攬工程,乙方承接工程所簽訂合同報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5.1、甲方有義務提供分公司註冊登記所需註冊資金及外地企業進京登記備案所需的全部資料。

5.2、甲方有權檢查分公司的財務賬目和業務合同執行情況,有權與乙方所聘用員工談話瞭解分公司各項情況。

5.3、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違反税法和會計法強行要求會計不計實帳和虛開發票等違法行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4、甲方有權每年度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分公司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甲方承擔。

5.5、分公司營業執照註冊手續費由甲方委託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負責領取。分公司公章、由甲方委託刻制,分公司正式成立後,甲方將營業執照及公章、等交付給乙方,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乙方須同時將營業執照及公章、等交還給甲方,雙方共同將公章、等銷燬,並書面説明。

5.6、辦理外地企業進京登記備案手續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5.7、乙方以甲方名義承攬工程,甲方應無償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體系認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及複印件;企業基本情況;企業業績情況;企業財務報表及銀行資信證明;項目經理資質及企業技術負責人等企業人力資源情況,滿足乙方工程投標需要,並履行審核蓋章義務。

5.8、乙方以甲方名義承接的工程,甲方應無償提供設計圖紙報審、施工圖紙的報審的審核蓋章義務。提供商務標等資格文件方面的支持。

第六條 合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1、乙方未依法按本合同約定的承包內容從事經營活動的;

6.2、乙方逾期繳納承包費兩個月以上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支付給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x萬元,若一方因另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超過上述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違約方仍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到期終止前30日或因乙方責任乙方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7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提交其經營分公司期間所形成債權債務情況及如何處理的報告,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乙方應將其在經營分公司期間所形成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

第九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分公司期間履行本合同義務以及所形成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經甲方確認並交還公章、營業執照等與經營分公司有關的物品後,甲方將履約保證金一次性退還給乙方。雙方責任即告解除。

第十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若乙方在其經營分公司期間所形成的債務及法律義務未依法清結完畢,則仍應清償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一方不同意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均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