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河長年度述職報告

根據**縣河湖長制年度述職規定,現將一年來落實河長制工作述職如下:

總河長年度述職報告

一、認真落實體制機制建設

全體班子成員均是鎮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各聯村科幹對所聯繫的河長制工作負責,並擔任所聯繫村經流河流的河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分管水利工作的班子成員兼任主任,抽調財政及所有涉及河長制工作的業務人員參加。將河長制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給予保障,做到有人辦事和有錢辦事。

二、認真抓好巡查和督查

根據“河長制”年度工作計劃,作為總河長,每月開展不少一次的巡河,督查鎮級河長每月一次和村級河長每兩次的巡河,對巡河發現的問題,將落實巡河工作的情況及時通過河長通APP上傳,對發現的能現場解決的及時解決,對不能現場解決的,及時反饋到相應的單位和個人,督促責任單位限期整改,並通過問題台賬的方式跟蹤整改情況,做到事事有結果。

三、認真組織好防汛抗旱工作

嚴格落實防汛抗旱期間的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加強對重點責任區域的巡查,加強對三座水庫在汛期水位調控,保證了不出現長時間水位超警戒運行情況。

四、認真做好農村居民飲水安全保障工作

加強對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的巡查督查,確保水源地範圍內不出現影響飲用水安全的情況出現。加強對鎮內的兩個自來水廠的管理,教育水廠經營人員將安全至上始終放在思想第一位。組織使用引泉來解決飲水的村組及時送檢水質,確保這些羣眾的飲水安全。

五、認真開展五清四亂專項治理

(一)領導重視,全面排查建立台賬

鎮專門成立了以鎮村兩級河長為成員的“五清四亂”專項行動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此項工作。鎮河長辦組織對在全鎮範圍內的**河、**河、**水庫、**水庫、**水庫、大型山塘以及村級河道進行摸排,對重點領域、重點區域不留“死角”,不避短。根據排查情況,建立河湖清四亂清單台賬,並切實履行“河長制”工作職責,將鎮村“河長”在常態化巡河工作中,圍繞發現河湖“五清四亂”堵點難點痛點盲點問題交鎮河長辦逐一登記,實行台賬化管理,對存在問題實行清單銷號管理。

(二)多措並舉,清理整治初見成效

一是以《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重要文件為依據,對河湖管理範圍內“四亂”問題進行清理整治。鎮出台並張貼《關於開展河湖五清四亂的通告》,製作了併發放五清四亂明白紙宣傳單2000份,依法針對調查摸底發現的問題,各地逐項細化明確清理整治任務、具體措施、部門分工、責任要求和進度安排,對照問題清單建立銷號制度,確保問題清理整治到位。二是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戰鬥堡壘和先鋒模範作用,激發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團組織聯繫羣眾的活力,依託新時代文明時間所(站)陣地,積極動員廣大黨員、幹部、羣眾開展“幸福河湖”創建活動,投身“五清四亂”專項行動志願服務活動,共同營造美麗乾淨的河湖環境。活動期間鎮團委聯合團縣委在我鎮開展了五清四亂專項志願者活動。專項活動中前後共有黨員和各類志願者近300人次參加了活動。 三是 “五清四亂”專項行動見到明顯成效,整治**河、**河河道約長10.55公里、**水庫、**水庫、**水庫三座水庫,共清除礙洪林約200棵,清除樹枝丫、白色垃圾約11噸,河湖面貌明顯改善。在專項行動基礎上,建立健全鎮村兩級管理網絡;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的河湖管理保護長效機制。

六、存在問題與工作對策情況。

一是河流的日常保潔工作難度大。涼亭鎮區涼亭河段兩岸居民密集,且治水護河的意識還不強,配合“河長制”工作及整治的熱情和積極性不高,參與度不高,向河裏亂倒亂排現象仍然存在。二是知識水平較低,缺乏專業人才。目前村級河長由村主任擔任,對水利知識瞭解較少,平時巡河主要發現和處置河道垃圾,如發生其他如洪水災害戒水污染等問題,村級河長就無法及時應對和提供緊急措施。

七、下步工作方向

(一)繼續強化組織領導,構建工作推進體系。鎮村兩級河長是“五清四亂”專項行動實施第一責任人,由鎮河長辦等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對非法採砂、侵佔河道等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鎮河長辦將“五清四亂”專項行動已納入2020年河長制工作考核內容,健全工作機制,嚴格考核問責。

(二)嚴格落實管理責任,健全工作推進機制。一是繼續深入做好推進工作。要求各村、有關部門要全面細緻摸底調查,做到信息完整、問題準確,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特別是對發現的“四亂”問題不得隱瞞不報。二是強化執法監督。對違法行為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建立案件通報制度,嚴厲打擊涉河涉湖違法犯罪活動。三是抓好長效管理。鎮村兩級河長和村委會、相關部門要加強河湖水域日常保護管理與監督檢查,加強長效制度建設,切實抓好長效管理,確保通過專項行動達到良好整治效果,違法違規現象不反彈。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和配套工作制度,協調解決河(庫)管理工作中的重難點問題,建立部門協調和上下聯動機制,強化部門上下協同作業,認真開展“五清四亂”專項行動工作,層層壓實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