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説明

審計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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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有*****限公司委託本所對其2008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以及承包經營期間(2003—2008年度)利潤表進行了專項審計。應**有限公司要求,對其個人補虧部分的企業所得税情況以及盈餘公積計提情況進行説明,具體如下:

1、承包人個人補虧部分的企業所得税繳納情況

2003-2008年度經審計承包人共應補虧3,461,027.46元(其中2003-2007年合計應補虧3,305,786.53元、2008年應補虧155,240.93元),根據企業所得税法相關規定,上述個人補虧部分應納入應納税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税。經測算,合計應繳納企業所得税1,129,719.79元。

在2007年度*********局分別對*****公司、*******管理公司2005年1月—2007年7月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並於2007年12月7日出具的******審企決[2007]103號、104號審計決定書。根據審計決定書共應補交相關税費及罰款1,508,947.30元,其中企業所得税1,103,736.76元(有981,346.71元企業所得税已由承包人自行承擔、有122,390.05元已經計入相應單位的相關損益)。

2、盈餘公積計提情況

******公司2003-2008年度經審計實現利潤3,363,972.54元,合計承包利潤基數為6,825,000.00元。由於制定承包基數的依據為企業淨利潤(為盈餘公積計提前利潤),故*****公司未按照公司法相關規定在計提盈餘公積後進行利潤分配,而是直接按照承包基數向股東進行利潤分配,從而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經測算,2003-2008年承包基數6,825,000.00元,在扣除前段所述應繳企業所得税1,129,719.79元后合計應補提盈餘公積712,482.44元(其中2003-2005年盈餘公積285,908.84元、公益金142,954.42元;2006-2008年283,619.18元)。******公司審計期間共已計提盈餘公積20,105.41元(其中******公司-22,766.07元、**********公司42,871.48元),合計少計提盈餘公積692,377.03元。

特此説明!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