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疫解封”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帶疫解封”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新冠肺炎疫情繫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以國資委“兩穩兩爭兩保”境外疫情防控要求為工作主線,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堅持上下貫通、各司其職、快速反應,堅持突出重點、健全體系、科學防控,堅持統籌協調、加強合作、協同應對,凝聚一切力量、堅定必勝信心、補齊管理短板、堵塞防控漏洞,將各項工作要求轉換成現場人員“聽得懂、看得見、摸得着”的具體舉措,充分調動一線人員疫情防控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項目有序實施,努力實現兩手抓、兩手硬、兩不誤、兩促進。

(二)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外防輸入、內防聚集”,確保實現“兩穩兩爭兩保”的任務目標。

外防輸入是指嚴防業主人員、監理人員、現場其他承包商人員、外方人員、分包商外方人員等外部感染源輸入及確保境外回國人員入境後經檢測無確診病例;內防聚集是指嚴格限制各區域人員聚集,防止交叉感染。

“兩穩兩爭兩保”是指:穩在當地、穩住人心;力爭不發生聚集性疫情、力爭不發生因疫情導致死亡病例;確保境外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境外國有資產不受損失。

(三)工作思路

1. 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所屬項目要對“帶疫解封”的新形勢給予高度重視和清醒認識,牢固樹立常態抗疫、長期作戰的思想,在“與疫同行”過程中時刻保持高度警惕,持續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的組織領導工作,在現有疫情防控組織機構不變的情況下,明確境外項目(機構)的主要行政負責人為“帶疫解封”後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於境外中方人員超過50人的單個項目,所屬企業要成立專班並明確1名公司領導具體負責,統籌抓好“帶疫解封”形勢下的防疫工作和復工復產。

2. 生命至上、有序復工

將境外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採取及時有效措施,避免出現聚集性疫情。積極穩妥開展復工復產準備工作,優化項目建設方案,在局部疫情可控的前提下,分階段、分區域開展生產建設。在復工復產過程中,要堅持開展日常疫情防控工作不動搖,使疫情防控意識植入境外項目執行管理,形成系統的管理方案。

3. 堅持“兩手抓、兩手硬、兩不誤、兩促進”

要一手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手抓生產經營平穩運行,既要牢牢把握新冠疫情防控各項舉措的落實,又要全力推進境外項目有序實施,強化統籌協調,實現疫情防控和項目實施四個“同步”,即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落實,按照生產的關鍵結點設計疫情防控措施,按照疫情的發展態勢合理組織生產,確保疫情風險可控和生產經營平穩。

4. 以防為主、防控結合

要將工作重點“關口前移”,着力解決“帶疫解封”過程中的疫情預防工作,確保實現“全面受控”。要做到“四早”,即“早預防、早檢測、早隔離、早治療”:加強對不同區域的防控措施,加強對中、外方人員的個人防護措施及宣傳教育,做到“早預防”;對境外全體人員到崗前進行核酸檢測,做到應檢必檢,實現“早檢測”;對於返崗復工人員、有發熱等疑似症狀的人員及密切接觸人員儘早進行隔離觀察,做到“早隔離”;對於確診的輕症、無症狀感染者要及時開展醫療診治,決不可麻痺大意,將輕症拖為重症,做到“早治療”

5. 確保“全要素、全場景、全覆蓋”

“全要素”指疫情防控工作本身涉及的管理要點,同時涵蓋生產經營各環節的管理要點。“全場景”指將工作、生活的所有場景納入疫情防控,覆蓋人員全部活動軌跡,除施工區、辦公區、生活區、公共區外,生產經營涉及的各環節也要納入疫情防控體系管理。“全覆蓋”指將因疫情可能引發常規風險和衍生風險全覆蓋,全部納入疫情防控體系統一管理。

6. 促進“滾動優化、協調聯動”

要嚴格落實集團公司、公司各項防疫要求,結合項目所在地情況,做到一國一策、一項目一策,並滾動更新、及時優化。要強化體系建設,把重大突發事件的組織領導、預判預警、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外部協同、輿情管控等相互銜接起來,形成從公司、所屬境外項目(機構)上下貫通、同向發力、同頻共振的協同工作格局。

(四)基本原則

1. “大封閉、小隔離”動態防控

“大封閉”是指有條件的境外項目(機構)應當對施工、辦公、生活等區域進行網格化全封閉管理。“小隔離”是指在大封閉區域內劃分相應的獨立網格化隔離空間。對於工作場所、營地,爭取單獨區域、獨棟、獨層,實施封閉管理。所有人員、車輛進入封閉區域,均應檢查和登記,外來人員和車輛實行動態防控。按照“分級、分層、分區、分崗、分時”原則對所有大封閉範圍內人員實行相對隔離,交錯上崗、錯峯活動,減少交叉。

2. “同規則、共抗疫”中外協同

要充分尊重外方員工和相關利益方的合法權益和合理訴求,嚴格遵守所在國(地區)產業、勞工等法律法規,將封閉隔離、優化員工結構等措施主動與政府相關部門聯繫,爭取理解和支持。要將中外員工、分包單位、供應商等相關人員全部納入防疫管理。具備全部或部分人員封閉管理條件的,要妥善安排好封閉人員的住宿。不具備人員封閉管理條件的,應當對封閉員工與非封閉員工,中方員工與外方員工採取隔離措施。

3. “內外聯動、前後共振”一體行動

“內外聯動”是指境外項目(機構)與業主、監理、總包、相關服務方、使(領)館、中資機構、醫療機構、當地政府等達成共識、共同防疫。“前後共振”是指前方做好疫情防控和後方做好服務保障相結合的一體化防控,前方要做好防疫措施落地、結對幫扶、心理疏導、與使(領)館溝通匯報,後方做好方案把控、檢查督導、藥品寄送、線上文體活動、家屬慰問、遠程問診、24小時應急值守。

4. “人員三級”劃級管理

項目所有集中封閉管理的中方人員分為“一級、二級、三級”管理“一級防護人員”是指與外部人員直接接觸的中方人員;“二級防護人員”是指與一級防護人員直接接觸的中方人員;“三級防護人員”是指與外界無接觸的中方人員。在人員分級時,儘量減少一級防護人員數量。

5. “三類施策”外方人員管理

對於境外項目(機構)直接僱傭和在大封閉區域內施工作業的分包商、服務商外方人員,按照“三類施策”的原則,分為三類:居住在場外的外方人員作為“一類人員”;新入場的外方人員作為“二類人員”;長期在場內工作或居住在自建勞工營地的外方人員作為“三類人員”。對一類和二類人員進行重點管控。

6. “現場三區”分區而治

按照“風險區、緩衝區、安全區”為原則劃分管理區域。風險區指一級防護人員與外方人員接觸的區域,緩衝區指一級防護人員與二級防護人員共同工作的區域,安全區為三級防護人員生活、工作區域。

7. “六格專治”專項管控

按照“六格專治”方案,對辦公區域、宿舍區域、食堂區域、作業區域、中方人員和外方人員等實施網格化管理;對不同防控等級的人員在不同網格實施不同的防控措施。

8. “兩物一品”儲備保障

落實“可防、可控、可治”的相關工作,按照集團公司確定的“兩物一品”品種和儲備原則,以“小批量、多途徑、不間斷”的方式,保障現場藥品和物資儲備充足。所屬企業要根據前期工作經驗,把握好藥品和物資的運輸路徑的難易程度,統籌做好運輸和儲備工作。

9. “長週期、小批量”輪換管理

按照“長週期”實施境外人員輪崗換休。通過思想動員、輿論引導、增加補貼和改善封閉隔離區域生活、組織開展文體活動等方式方法,引導境外人員穩在當地,儘量減少跨境流動帶來感染風險,原則上能不輪換就不安排輪換。確有必要且具備輪換條件的人員,應按照“小批量”的原則實施輪換,即儘量延長境外人員的在崗時間,減少輪換頻次和人員數量,降低疫情輸入和聚集交叉感染風險。同時設立輪換隔離區域,對新輪換的中外人員按照醫學要求進行至少2周封閉隔離,在滿足人員健康的情況下才能進入項目現場。

10. “十個清楚”全面掌握

“十個清楚”是指:

(1)項目清。詳細掌握項目基本情況、當地疫情、歸口管理的使(領)館等信息。

(2)進度清。詳細掌握項目進度、收款情況、施工狀況等信息。

(3)人員清。詳細掌握本單位人員、分包單位人員、來源地、人數、籍貫、年齡、住宿、與外方人員及外界接觸情況等信息、人員分類清楚;掌握外方人員的分級、食宿、通勤、活動軌跡、核酸檢測結果等信息。

(4)現場清。詳細掌握現場防疫措施、人員網格化管理、外方人員在現場的分佈、門衞管理、材料管理、進出通道、加油、修理、機械進出場等信息。

(5)後勤清。詳細掌握營地、食堂、公共設施區域等場所的工作人員名單、責任落實、監控管理手段、出入登記等防疫措施及網格化管理信息。

(6)辦公清。詳細掌握辦公地址分佈、辦公區域的人員封閉管理、中外人員的分區隔離、分級防護、信息溝通手段、及網格化管理等信息。

(7)藥品清。詳細掌握藥品的運輸、清關、儲備、保管、保質期、發放、服用説明等信息。

(8)物資清。詳細掌握生活物資和防疫物資的運輸、儲備、保管、發放等信息。

(9)路線清。詳細掌握貨物運輸路線、航班、緊急救助路線等信息。

(10)分隔清。施工現場、辦公區域、宿舍區域、食堂區域、材料堆場、預製場的網格隔離清晰。

二、“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

(一)“人員三級”管控要求

1. 中方人員管控要求

根據境外項目工作實際,結合崗位設置、工作職責和工作特點,按照項目人員與外部人員(“小隔離”區域之外的人員)接觸程度編制分級個人防護方案。

(1)“一級防護人員”包含對外接觸的人員、涉外採購人員、輪換隔離區工作人員,其直接與外部人員接觸,暴露程度高,存在潛在疫情傳染風險,為高風險人羣,採取最嚴格的防護措施。

(2)“二級防護人員” 包含一般管理人員和班組長,以及輪換隔離觀察中的中方人員,其不與外部人員直接接觸,但與一級防護人員直接接觸,為中風險人羣,採取中等防護措施。

(3)“三級防護人員”是指與外部人員無接觸、與一類人員不接觸的中方人員,為低風險人羣,杜絕與外部人員接觸。

2. 外方人員管控要求

對於外方一類人員要嚴於中方一級防護人員管控要求進行日常管理;對於外方二類人員,要按照“兩週場外封閉隔離+兩次核酸檢測陰性”新入場人員管控的要求,符合入場條件後進入指定區域開始工作,不得與原場內其他人員進行接觸,工作開始後進行兩週重點監管,無異常者按照崗位職責和工作劃分,並按照中方員工三級分級管理辦法再次分級,納入管理體系;對於外方三類人員,要按照中方員工三級分級管理辦法進行分級管理。

(二)“現場三區”管控要求

境外項目區域採用分區網格化管理模式,按照中外雙方人員活動區域設置“風險區”“緩衝區”“安全區”等三區,具體劃分如下:

1. “風險區”指一級防護人員需直接外界接觸的區域,包括業主、監理辦公室、與對外會議場所、外方人員辦公室、中外人員材料和文件交換場所、其他承包商工作界面、材料堆場外方人員辦公區、營地食堂卸貨區等。

2. “緩衝區”指二級防護人員與一級防護人員直接接觸的區域。包括一級防護人員辦公室、二級防護人員辦公室、醫務室、材料堆場中方人員辦公室、營地門崗、一級防護人員宿舍、二級防護人員宿舍、營地食堂和現場獨立就餐區等。

3. “安全區”指三級防護人員項目現場和營地集中工作生活的區域。

(三)“兩物一品”管控要求

1.“兩物一品”確定原則

“兩物”是指防疫物資、生活物資;“一品”是指中藥特效藥品,需以項目中方人員數量為基數進行儲備。

2.“兩物一品”儲備要求

(1)防疫物資

指一次性口罩、N95口罩、防護手套、護目鏡、防護服、消毒類(84消毒液或個人消毒用品)等物資應保持至少3個月的用量儲備。

(2)生活物資

指糧油、肉蛋、蔬菜、副食等食品,以及柴油、通訊、網絡設備、車輛、消毒和噴灑裝備等用品。應根據所在國疫情發展和社會經濟情況,確保2個月的食品、飲用水等主要生活物資的儲備。

(3)中藥特效藥藥品

指國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最新版)推薦的新冠防治中藥品,主要包括:連花清瘟膠囊、清肺排毒湯、化濕敗毒顆粒、肺炎一號方和預防方等,以及其他一定數量的感冒發燒常用藥。中藥品僅供中方員工使用,藥品的發放、使用、保管要指定專人登記造冊,項目結束後進行專項審計。藥品儲備不少於上述建議藥品中的2種,並根據消耗情況進行動態補充。

3. 多渠道配送藥品

要充分發揮各層面積極性,密切協調配合,羣策羣力,全方位、多路徑、“陸海空”、立體化,採用多批次“螞蟻搬家”的方式配送,積極與當地使(領)館溝通,利用穩定、可靠的供應渠道,將藥品運送到項目現場,以滿足不同風險地區項目藥品的儲備需求。

(四)“六格專治”管控要求

“六格專治”是指辦公區網格化、施工區域網格化、宿舍區網格化、食堂網格化、中方人員網格化、外方人員網格化等6項網格化管控方案。

1. 辦公區網格化管控措施

(1)辦公室管控措施

a.辦公室按照三級人員管控要求,分設辦公區域,特殊需要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b.辦公室分別為一、二級防護人員設立獨立車輛行走路線和專門下車點,與外方人員實行錯峯上下班。

c.辦公室分別為一、二級防護人員設立獨立行走路徑和進出通道。

d.一級防護人員安排獨立辦公室辦公,每間辦公室人數不得多於兩人。

e.二級防護人員可在開放辦公室辦公,須減少辦公室人員數量,工位距離不少於2米。

f.一、二級防護人員使用不同的吸煙棚、廁所、茶水間,且使用時人員距離不少於1.5米。

g.文件資料儘量利用網絡傳送電子版,若必須接收紙質版,將文件放置在指定文件交換區後立即消毒,文件放置2小時後再非接觸式接收文件,接收時必須佩戴好N95口罩、手套、護目鏡。

(2)會議室管控措施

a.原則禁止舉辦內部大型會議,一般內部會議以視頻或電話會議形式召開。若確有必要召開內部會議,會前須提前對會議室進行徹底消毒,參會人員需保持2米以上距離並佩戴口罩,確保會議室空氣流通。會議結束後應對會場、會議設施和用具進行消毒

b.具備的條件的,可在空曠、通風良好的區域設置室外會客區,配備適當數量的桌椅,與來訪人員交流時保持2米以上距離,佩戴N95口罩、手套、護目鏡,會客結束後立即消殺。

c.不具備條件的,可在室內設置訪客緩衝區。如必須當面溝通,按照規定對來訪者做好體温檢測、消毒(包括所攜帶的物品)、信息登記後,由專門人員引領到訪客緩衝區進行交流。交流時保持2米以上距離,佩戴N95口罩、手套、護目鏡。會客結束後立即消殺。

(3)醫務室管控措施

a.項目現場中方人員超過100人且具備條件的項目應設置現場診所或醫務室,進行常規的診療和疑似病例篩查功能。疫情期間無法正常派出醫生、護士的,應充分利用業主方、總包方提供的醫療資源。原則上醫務室只接收單位內部人員,謝絕業主、監理等外部人員前來問診。

b.醫務室門口應設置測温槍、免洗洗手液和噴霧消毒劑,患者進入醫務室前應進行體温檢測和全面消毒。凡發現體温超過37.2℃的患者,經複核後仍為異常者,應立即由專人陪同,按規定路線轉到隔離觀察區,並啟動應急處置程序。

c.所有進入醫務室的人員必須佩戴醫用口罩。採用一對一的方式進行診治,其餘病人在室外等候問診,候診人員應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離。

d.醫務人員在診治普通病人時,應嚴格佩戴醫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標準防護措施。醫務人員在處置發熱病人時,除嚴格執行標準防護措施外,還應按特定人員個人防護要求佩戴更高級別的防護裝備。

e.醫務人員須進行每日早、晚兩次的體温檢測,體温正常(不超過37.2℃)方可進行問診工作,如出現發熱、呼吸道病症等疑似情況,應立即停止工作。

(五)三級巡檢管控要求

1.項目自檢

所屬項目主要領導要加強組織部署,項目第一責任人要親自主持,抽調相關人員組建專項巡檢工作組,制定巡檢計劃,對所有境外機構和項目開展全面巡檢工作。所屬項目每個月底之前要將下個月的巡檢計劃報送公司疫情防控指揮部。要做到國別全覆蓋、項目全覆蓋、人員全覆蓋;全覆蓋不是浮於表面“撒胡椒麪”,而是要有計劃、有重點地進行排查。要本着對境外員工生命健康負責、對本企業負責、對公司負責、對國集團公司負責的態度,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尤其對於曾出現疫情和羣體性事件等嚴重問題的重點項目,相關企業要先檢一步,深查一層,發現風險隱患,立即整改。

2.項目互檢

互檢目的是通過項目間的互相檢查、互相對照,促進相同國別項目互學互鑑,互相汲取疫情防控的好經驗、好做法,發現和反思自身的管理漏洞和防控風險,做到“取長補短”,共同提升疫情防控工作成效。

3.公司抽檢

公司疫情防控指揮部將不間斷地開展境外項目拉網式巡檢和隨機抽檢,各專班牽頭,相關所屬項目部全程參與,要看真現場、問真情況、查真問題。在新一輪的巡檢中,所屬項目要擺正態度、認真對待,把巡檢作為防控端口前移、補足短板漏洞的重要方式,努力將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4. 巡檢重點

一是抓住重點國別。重點關注俄羅斯、尼日利亞、印度尼西亞、沙特阿拉伯、哈薩克斯坦、新加坡、阿曼等7個國家。

二是抓住重點項目。重點關注孟加拉GF項目、孟加拉博杜阿卡利項目等項目規模大、人員多、國際影響大的項目。

三是抓住重點人羣。要重點檢查一類、二類人員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對營地居住人員的封閉管理、健康動態、心理健康等情況進行深入排查,要特別注意加大對分包人員的檢查監督。要重點關注分包人員是否存在疫情防控意識薄弱、欠薪、思想不穩定等情況,要提前發現不穩定因素,堵住分包人員防控管理的漏洞。

四是抓住重點環節。對施工現場網格化管理、辦公場所分區管理、公共設施管理、通勤管理、宿舍“三類”人員網格化管理等重點環節,要堅決做到“十個清楚”,即項目清、進度清、人員清、現場清、後勤清、辦公清、藥品清、物資清、路線清、分隔清。

(六)出入境管控要求

1.嚴格執行事前審批

所屬區域公司項目部要加強與使館、入境地政府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多途徑尋求包機或商業航班機會,有控制、有節奏、小批量、多批次地組織安排已完工項目人員、因病需回國醫治人員和輪休人員回國,現階段商業航班每批次回國人員原則上不得超過20人。

嚴禁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發熱病人、密切接觸者和既往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等6類人員乘坐包機回國。與此同時,境外項目一人一策須做好未能搭乘包機回國人員的安撫工作,制定商業航班回國計劃,確保員工及時回國休息調整。

回國團組必須制定詳盡的回國方案,明確1名責任心強、工作積極主動的本企業員工作為領隊。從準備回國隔離之日起,負責回國人員全程管控,以及途中與企業總部、項目部的溝通匯報。同時要對人員進行分組,每組不超過10個人,指定一名組長,在回國前隔離、核酸檢測、轉場、候機、登機、回國後隔離期間的全過程中,負責每日記錄工作日誌,一旦出現問題,公司要倒查工作日誌、倒查管理責任。尤其在不發達國家,項目部要提前與海關等部門進行溝通,提前做好工作,便於回國人員快速通過,減少機場逗留時間,降低感染風險。

2. 實行全封閉隔離

回國前,所有回國人員應提前進行14天隔離,隔離期間不得去現場或辦公室,必須單人單間進行隔離,實現全封閉管理,回國人員名單要在現場公示。現場不具備條件的,要提前準備外部隔離場所,最好選擇距出發機場不超過一天車程距離範圍內的酒店作為隔離地點。

隔離期間,要對回國人員進行每日體温檢測(早、晚兩次),並實時做好體温檢測記錄。回國人員出現發熱、呼吸道不適等症狀時,應第一時間如實報告,並及時診治。

隔離期間,禁止組織任何羣體性活動,隔離區嚴禁外出、串門,不得與外部人員接觸。對隔離期間人員不定時進行視頻連線抽查,要求對隔離房間全方位視頻查看,如回國人員出現1例違反隔離規定的情況,則該批次所有人員禁止回國。

3. 嚴格執行檢測規定

要嚴格落實國資委“未檢測、不登機,非陰性、不回國”的要求,按照當地使(領)館的檢測要求完成檢測,取得“綠碼”後方可回國。在回國前14天進行第1次核酸和雙抗體檢測,雙陰性者可以進入隔離狀態進行回國前準備,並自願接受監督,至登機前禁止接觸其他人員。回國前72小時進行第2次核酸檢測和雙抗體檢測,回國前36小時內進行第3次核酸和雙抗體檢測,核酸檢測和雙抗體檢測時間以當地使(領)館要求為準。上述檢測結果全部符合要求者,方可乘坐包機回國。核酸檢測或抗體檢測報告由項目部指定專人專門管理和審核,統一上報使館。堅決杜絕檢測報告由個人持有、特別是分包人員持有的情況發生。回國人員如出現核酸檢測或抗體檢測陽性,回國領隊要在檢測結果出來的1小時之內向公司及集團公司彙報,原則上立即取消團組回國計劃,並及時採取治療措施。堅決杜絕瞞報、遲報、不報,弄虛作假取得“綠碼”回國的情況出現,如被發現,要嚴肅追究責任。

4. 加強路途管理

從項目現場到機場的途中,項目部應提前安排好行駛路線和交通工具,不得臨時租賃或乘坐無疫情防控保障的社會車輛,回國人員需佩戴N95口罩、護目鏡、防護服等。途中應統一給人員準備餐食、飲用水。

在機場候機過程中,嚴禁隨意走動,嚴禁到餐廳用餐,嚴禁到商場購物。機場是感染高發地,環境差、人員多,辦理手續時間長,要減少在機場的逗留,加強自我防護,減少與外界接觸,避免發生感染。

乘機途中,回國人員需佩戴N95口罩、護目鏡、防護服等,機艙內儘量不飲食,儘量減少在機場和機上使用洗手間次數,必須去洗手間不用手直接接觸門把手,使用自帶的消毒紙巾觸碰門把手或鎖銷。避免人員流轉過程中產生的交叉感染。

入境後,要嚴格配合入境地要求做好檢測和隔離等工作。

5. 嚴格外派人員管理

為從派出源頭降低現場交叉感染的風險。後續所有派出人員要繼續堅持“不接種、不外派”的原則,要明確這是鐵的紀律,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沒有接種疫苗的人員一律不能外派;特殊情況必須書面報集團公司批准。

所屬項目上報出國申請時,必須要註明計劃派出人員的疫苗接種情況。如發現執行不嚴、落實不力的情況,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與相關方的溝通和協防

(一)與業主、監理、總包溝通

1.共建疫情防控體系。通過與業主方充分溝通,説服動員業主方建立“同規則、共抗疫”的疫情防控體系,力爭實現統一的疫情防控各項要求,如在人員流動、公共場所管理、通勤、個人防護、營地管理等方面,努力實現項目無疫情、現場無感染的共建防控的可控局面。

2.共建現場大封閉管理。建議業主要求現場所有相關方,包括監理、其他總包和協作單位,實施全場的大封閉管理。積極協調業主加強現場區域出入口人流量的管控,防止人員的大體量流動引發外部疫情輸入。非必要人員,嚴禁出入現場區域。

3.共建安全保障體系。疫情期間,項目所在地區大環境的安全是確保區域安全的基石。境外項目務必主動加強與業主方的充分溝通,雙方就疫情期間的安全保障工作達成共識,充分利用業主方在疫情所在國的各方面優勢,與當地政府協調,建立有保障的、安全的大環境。各項目自身的安全保障體系應建立在業主方可靠的安全保障體系之上,確保安全保障工作的延續和相互聯動,及時有效應對常規性和突發性事件。

(二)與使(領)館溝通

建立定期溝通和彙報制度,各境外項目(機構)應指定專人與中國駐所在國使(領)館保持實時聯絡,重點項目定期向使(領)館領導彙報項目疫情防控狀態、人員思想動態、防疫物資以及生活物資的儲備等情況。及時從使(領)館瞭解國家層面發佈的相關權威疫情信息,第一時間發佈,加強正面輿論的引導。在滿足自身防疫前提下,為使(領)館提供必要的物資等方面的支持;在防疫物資緊缺時,及時向使(領)館報告,申請物資支持。

針對涉及當地政府,且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嚴重製約的問題,如外圍人員非法聚集、騷亂、哄搶、外部物資供應中斷等,應及時向使(領)館彙報,請求使(領)館出面交涉解決。

(三)與周邊其他單位的溝通

1.結對防控。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地域相近、工作相通、資源互補”的原則,加強集團公司內部聯防聯控,並主動與其他中資企業結成對子,互通有無,資源和信息共享,確保疫情防控和維穩工作順利推進。

2.互學互鑑。在使(領)館的指導下,與處於同一國家(地區)的其他中資企業相互學習、相互借鑑、相互分享防控過程中各自遇到的問題及解決辦法,降低防控成本和壓力。

四、做好後方保障

(一)加強黨建引領

境外項目(機構)各級黨員幹部要帶頭強化為黨分憂、為國盡責的政治擔當,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和羣團組織的橋樑紐帶作用,部署黨員突擊隊實施方案。在“帶疫解封”期間,黨員幹部主動承擔外防值班、應急物資採購、對外援助與溝通、項目安全生產等急難險重任務。設立黨員宣講團,通過視頻會議、現場廣播等方式講解項目防疫措施,積極開展宣教、談心、疏導活動,發動羣眾積極獻言獻策;設立防疫志願者服務隊,協助項目疫情防控工作;設立羣眾監督隊,通過黨員進行培訓,監督項目各項防疫工作。加強對抗疫先進人物、事蹟的宣傳報道和負面輿情的監控處置工作。

(二)強化現場防疫宣傳

利用好項目部每日調度會、晨會、班組會,對疫情防控進行每日宣貫。在有條件的區域,定時滾動播放疫情防控講座、宣傳標語。利用微信羣、QQ羣等網絡通訊方式,發佈項目疫情防控的要求,宣傳個人防護知識。在廠區大門、施工現場、辦公室、營地等人員較為集中場所張貼疫情防控宣傳海報、掛置宣傳標語橫幅,保證宣傳密度。在廁所、吸煙棚、飲水點、上下班大巴車等人員流動性較大場所張貼疫情防控提示。海報、標語內容應通俗易懂、接地氣。

(三)做好內部結對幫扶、心理疏導

設立項目黨員幫扶責任區,由項目黨支部各支委任第一責任人,確保人員全覆蓋。根據項目實際,開展項目現場黨員和項目分包勞務人員“一對一”或“一對多”結對幫扶。不定期下發調查問卷,瞭解掌握人員心理情況,及時發現心理問題。建立心理疏導室,項目黨支部書記任項目現場“第一”心理疏導師,加強思想引導和心理疏導。密切關注人員思想動態,特別是對在境外工作時間較長、一時無法輪換的人員,加強心理疏導和人文關懷。對於需要幫助的員工,要解決好思想方面、家庭方面、生活和工作方面的困難和問題,使員工感受到組織温暖,以飽滿的精神狀態投入到工作當中,努力做到人心穩、情緒穩、隊伍穩。

(四)做好境外員工國內家屬慰問安撫工作

企業黨組織要在前期已經全面開展登門慰問等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加大力度,採取有效措施持續維護好團結穩定的良好局面。要繼續通過境外員工家屬微信羣等,對員工家屬進行經常性關心問候,主動了解家庭的生產生活困難,協助解決好燃眉之急,取得信任、贏得支持。

(五)做好境外相關方人員的穩定工作

持續落實好相關方人員的穩定工作,確保結對幫扶不漏人員、不留盲區、全面覆蓋。結對幫扶人員要通過微信羣等,繼續加強聯絡,充分了解掌握相關方人員的思想動態和訴求,對發現的潛在不穩定因素及時與分包商進行溝通,並督促相關方妥善協調解決。

(六)落實好24小時值班制度

所屬項目要對24小時值班收到的問題及潛在的不穩定因素做好登記處理。對合理的訴求,要做好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解決;不合理的訴求要做好妥善答覆,切實保證公司境外職工反映問題的渠道有效、暢通。

(七)開展各類線上活動

組織線上愛國主義教育活動,講英雄故事,弘揚民族精神;積極組織參加國資委、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本部舉辦的各類疫情防控知識講座;定期組織各類網課,如工作技能、安全防範、電影音樂鑑賞、經典體育賽事回顧、語言培訓等,對於女性員工要組織有針對性的瑜伽課、舞蹈課、插花課等;做好遠程醫療保障,定期組織線上問診和心理諮詢;組織線上防疫知識競賽,實現項目中方人員全員參與;組織人員參加非聚集性、有益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如視頻運動會、網上棋牌比賽、在線知識問答等;不定期在線發佈電子書籍、有聲讀物。

(八)落實“四位一體”醫療保障

境外項目(機構)要對照集團公司在2020年12月24日印發的《關於構建“四位一體”境外醫療保障體系 提升境外疫情防控能力》的通知要求,明確專人,督促協助所有境外中方人員接入中央企業遠程醫療平台和康橋互聯APP,及時通過平台報送疫情信息和現場穩定情況,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預防、早處置”。要對照國資委對境外項目醫務室的建設標準和藥品配備比例要求,結合境外項目實際情況和醫務室需求,應設盡設。同時,各境外項目(機構)要建立與當地高水平醫療機構的轉診機制,確保確診員工在當地得到及時周到的救治。

五、應急處置預案

統籌做好境外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和經營生產工作,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堅決摒棄厭戰情緒和僥倖心理,毫不放鬆抓緊抓實抓細各項防控工作,做到精神不鬆、標準不降、力度不減,再接再厲,善作善成,慎終如始,做到“風險一天不排除,防控一天不鬆勁”,做好長期“與疫同行”的思想準備和工作準備,守住不發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線,推進境外項目的有序實施。

境外項目(機構)如發生突發事件時,應在第一時間向公司應急領導機構、所在國使(領)館報告,並按照駐在國政府要求向所在國進行報告,所屬企業應急領導機構應及時報告集團應急響應組織機構,重大事項實行“148”報告制度,即1小時內必須電話報告、4小時內必須書面報告、4小時內問題沒解決的,8個小時內再次報告情況,期間實行信息日報告制度,並按應急預案的要求啟動應急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一)疑似病例的處置

1. 境外項目(機構)如發現疑似病例,應立即將其送往預先設置的隔離觀察區進行觀察,疑似病例必須按一人一間的標準進行隔離;指定專人負責發現疑似病例後的消毒、轉運、救治、隔離、後勤供應等工作。

2. 境外項目(機構)應每日監控和跟蹤員工身體狀況,一旦發現員工有發燒、乾咳、嗅覺喪失、肌肉痠痛、乏力、腹瀉、胸悶、憋氣等症狀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應急報告要求向公司和集團公司彙報,詳細彙報境外人員身體異常情況和核酸檢測方案,待批准後方可進行下一步處置,並按要求向駐在國使(領)館報告,根據使(領)館指示,按要求向當地政府和醫療機構報告疑似信息,立即安排疑似病例服用抗疫藥物,轉運至定點醫院安排就醫;不具備送醫條件的,應立即將疑似病例送至隔離房間進行隔離,安排疑似病例服用抗疫藥物,密切監控病例身體情況,並聯系醫療資源進行救援。

3. 在對疑似病例採取報告、隔離、送醫的同時,項目應同時排查密切接觸人員,對密切接觸人員進行隔離和觀察。應指定專人配合、跟蹤疑似病例的醫療救治工作,隨時掌握和上報病情發展情況。

4. 出現疑似病例後,相應的生產生活區域應採取消毒、封鎖等措施。參與後續消毒、轉運、救治、隔離的現場人員,應全程正確使用防護服和護目鏡,事後應經全身消毒。防護服和護目鏡不得重複使用。

(二)確診病例的處置

1. 確診病例,應以當地具備檢測能力和資質的醫院正式報告為準。確診的病例具備送醫條件的,應及時在定點醫療機構安排單間救治;不具備送醫條件的,應搬出營地,進行遠程診斷和診療,應進行遠程醫療平台的諮詢或遵醫囑服用藥物連花清瘟膠囊、肺炎一號、化濕敗毒顆粒等藥物,定時定量服藥,並監控服用後的身體狀態,如有不良反應,立即停服。

2. 出現危重病例時,應及時轉入ICU進行救治,並每日通報國內家屬治療狀態,指派專人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

(三)死亡病例的處置

出現死亡病例時,對於死亡的新冠肺炎患者遺體,由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對遺體進行消毒、密封,密封后嚴禁打開,防範疾病傳播風險。境外項目(機構)應在完成遺體衞生防疫處理、開具死亡證明、聯繫親屬取得同意火化書後,在遺體交接單中註明已進行衞生防疫處理和立即火化意見。火化後骨灰交由國內家屬。

外方人員的死亡病例按當地政府要求和習俗處置。

(四)羣體性事件

1. 境外項目(機構)要建立羣體性事件預警機制,制定相應措施,防止出現以下幾類羣體性事件:

(1)由於文化差異,因疫情防控引起外方員工誤解或中外員工衝突等羣體性事件。

(2)當地員工出現疑似或確診病例後,因應急處置不當,信息公開不及時引起當地員工及家屬不滿等誘發羣體性事件。

(3)因項目暫停施工,中方員工回國訴求得不到滿足引起的人員到使(領)館上訪事件。

(4)因工人薪資發放不到位引起的員工討薪聚集事件。

2. 員工非法聚集和羣體性事件發生後,無論人員職務高低、項目規模大小、人員傷勢或損失程度輕重,有關境外項目(機構)都要迅速調集力量,快速判明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啟動羣體性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及時採取相應的先期應急處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按照應急處置報告制度,在限定時間內按應急響應程序報告至公司和集團公司,並按照有關指導意見向駐在地使(領)館報告,並做好輿情監控與處置。

3. 事件信息收集研判

員工非法聚集和羣體性事件發生後,有關境外項目(機構)應通過各種有效渠道,迅速蒐集研判事件的基本信息,全面、客觀摸清事件性質,在限定時間內按應急響應程序,報告至公司和集團公司為應急處置決策提供依據。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1)事發現場羣體人員的數量、結構(性別、年齡等);

(2)事發現場的地理環境、交通狀況等;

(3)鬧事人羣的主要訴求、產生原因及其合理性;

(4)鬧事人羣的首要人員、背後支持力量;

(5)是否帶有殺傷性武器;

(6)事發當地主要行政管理人員和警察機構分佈;

(7)境內外輿情情況;

(8)周邊的其他中資企業及支持力量。

4. 應對處置措施

經過對事件的性質、規模,以及有可能產生的後果等因素進行初步評估、研判後,確定突發事件等級,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以勸導説服、化解矛盾、穩定局勢為原則,避免激化矛盾,造成場面失控。在疏導、談判無果的情況下,要提前做好中方員工人身安全和財產保護工作。

(1)對於由於文化差異,引起外方員工誤解疫情防控措施或中外員工衝突等羣體性事件:一是向外方員工代表詳細解釋説明採取的防控措施的必要性,爭取外籍員工的理解,安撫外籍員工的情緒;二是勸説中方員工剋制情緒、不激化矛盾、並注意保護自身安全;三是在疏導、談判無果的情況下,要提前做好中方員工人身安全和財產保護工作。

(2)對於當地員工出現疑似或確診病例後,因應急處置不當、信息公開不及時引起當地員工及家屬不滿等誘發羣體性事件:一是要向公司、使(領)館、當地警察局等安全管理部門報告。二是做好家屬安撫和解釋工作。三是安保人員或者管理人員要依法採取必要措施控制現場局勢,包括封閉營區和相關地區、在管制區域周圍劃定警戒區、實行人員物品管制和守護重點目標等。四是安保人員或者管理人員在與聚集人羣溝通時,要對聚集人羣表明態度,講清道理,進行正面引導,利用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勸導説服、化解矛盾、穩定局勢。要不厭其煩地與聚集人羣進行溝通,使其認清後果和危害,自動退出事件現場。五是安保人員或者管理人員要以主動地態度聽取鬧事人羣的訴求。對一些確實應當解決且能夠解決的問題,要態度鮮明、立即解決。對於提出的無理、無法的要求,要採取委婉的語氣,有理有利有節的處置,不得超出自身的處置權限。現場中遇到當地羣眾語言溝通不順利、對方語言傷害,甚至別有用心故意挑釁,企圖擴大影響引發事端的情形時,要顧全大局、剋制情緒、平和對待,決不能因話語刺激而激化矛盾。

(3)因回國訴求得不到滿足引起的羣體性事件:一是及時向使(領)館通報信息,做好應對準備。二是管理人員快速到達現場安撫聚集人員情緒,開展相關處置工作。三是發現聚集人員有過激行為、危及辦公場所工作秩序或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行為應立即制止。四是處置過程中應果斷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和蔓延,避免對社會秩序造成影響。

(4)工人薪資發放不到位引起的員工討薪聚集事件:一是結合聚集員工人數的多少,組織相關人員及其員工代表到會議室、辦公室,以非正式會議的形式對員工代表進行安撫、勸説和解決,對於合理訴求、正面積極迴應。二是若一次性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需要雙方協商找出共同點,耐心解讀,不能激化矛盾,避免問題擴大化。個別問題暫時不能解決的,可與員工約定後續處理計劃。三是及時向所屬企業彙報,獲得指導和支持,同時通過安撫員工國內家屬,協助解決員工家裏困難,消除境外員工後顧之憂。

(五)恐怖襲擊、物資哄搶

1. 境外項目(機構)要不斷加強安全保障工作,尤其是在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營地、辦公場所、施工現場和住所等都是相對封閉性場所,人員集中,容易成為暴恐、物資哄搶事件的選擇對象,境外項目(機構)在抓好疫情常態化防控的同時要繼續收集涉及我方安全的信息,關注當地是否有疫情與其他各類矛盾交織,導致社會治安惡化、社會動盪、物資哄搶甚至恐怖襲擊的跡象。同時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高風險的項目應提前調研安全地區或避難所。

2. 疫情期間加強與業主、當地警察的溝通,確定應急聯繫方式、響應時間和應對措施等,保障現場安保力量的投入,要及時調整施工區域和作業方式,物資儲備應分散、多點存放,堵住安防漏洞。一旦發現異常,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應對措施,保障境外員工人身安全。

3. 暴恐襲擊事件發生後,項目部應在第一時間向當地警方報警,向使(領)館報告,獲取安保和外交途徑支持,按照預案組織人員撤離至安全地區或避難所,不得發生與當地人的對抗和衝突,襲擊期間嚴禁人員外出。發生人員受傷的,應及時送醫治療。

4. 物資哄搶事件發生後,項目部應在第一時間向當地警方報警,向使(領)館報告,獲取安保和外交途徑支持,不得發生與當地人的對抗和衝突,襲擊期間嚴禁人員外出。發生人員受傷的,應及時送醫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