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學發生“校鬧”應急措施

第一中學發生“校鬧”應急措施

第一中學發生“校鬧”應急措施

一、基本情況:

***第一中學高中部原址是**縣第三中學,2007年與縣第一中學合併,2009年建成5500平米的主教學樓和一棟3000多平米的學生宿舍樓,2009年12月4日高二、三年級搬遷至此。2011年建成一棟3680平米的實驗樓棟3500多平米的綜合樓、一棟4500平米的宿舍樓、300米塑膠運動場一座。至2012年,全部高中年級完成搬遷。2018年8月正式成為了**縣第一中學現共有教學班級36個,在校學生高一667人,高二638人,高三695人,共計1999人,住校生350餘人。教職工133人,臨時工5人,保安6人。學校建設規範,有校門、圍牆、校牌、旗杆、廁所等基本安全設施,學校周邊環境良好,附近沒有遊戲廳、歌廳、網吧、小商販等,利於學生安靜學習。校園內有七棟建築,二間餐廳、實驗樓,一棟教學樓、二棟宿舍樓、一棟行政樓。

二、發生校鬧應急措施:

1、加強法制教育,消除“校鬧”。

要想真正實行依法治校,關鍵在於提高師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法律意識的提高和法律素質的養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法制教育。因此,學校要認真貫徹國家和教育系統普法規劃,把法制教育作為學校工作的重要內容,做到普法有計劃、有措施、有落實、有總結。許多事件的起因可能是因為教師的法律意識淡薄,對學生愛之深恨之切的結果。當教師懂法之後,在發火或者衝動之時,就會聯想到法律,可能態度會相對温和許多,由此“校鬧”也就不會發生了。

2、運用法律武器,杜絕“校鬧”

一方面,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理清學校、教師、家長三方在學生教育中的職責界限,推動“校鬧”治理步入法治化軌道。加快引入獨立於學校、教師、家長的家校矛盾糾紛第三方處置機制,成立 “家校糾紛調處機構”,構築多方治理體系,統籌協調處置“校鬧”問題,將“校鬧”從校園內移出。另一方面,各級各類學校須完善學校管理制度,推進依法治校,依法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和教學活動的正常運轉。同時,要對家長“攻心為上”,依託家長委員會平台,及時主動地做好與家長的交流溝通,爭取家長對教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消除他們內心的不滿情緒,建立民主、和諧的家校關係。

當然,杜絕“校鬧”,學校還應關口前移,強化教師管理和師德建設,規範教學行為,有效避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行為的發生,變“校鬧”事後處理為事前預防,築起一道規避“校鬧”發生的防護牆。


                                 **縣第一中學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