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勘年度總結多篇

查勘年度總結多篇

【第1篇】保險查勘理賠員年度工作總結

本人自2022年9月1日參加工作至今,一年零四個月的實習時間已結束。回溯十六個月的實習過程,在中支公司領導和同事們的悉心關懷和指導下,通過自身的努力,在各方面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十六個月彈指一揮間就毫無聲息的流逝,就在此時需要回頭總結之際才猛然間意識到日子的匆匆。“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十六個月短暫又充實的實習使我真正體會到一個保險工作者的辛苦,樂趣和責任。由於自己來的較晚,和其他同事還有一定差距。但我一定會加快腳步跟上來,並超過他們。

一年多以來,我把學習期分為了三個階段:熟悉環境、熟悉工作、習慣工作環境和壓力及掌握業務知識。

在每個階段中都使我我收穫良多。

第一個階段:剛到縣公司的前幾天非常難熬:不認識人、不熟悉工作、最難捱的是不能感覺到自己的價值。在這種境況下,使我學會了承受工作高壓下如何緩解自己,如何和同事交流學習。那一刻起,我就下定決心:一定要做一名合格的、優秀的查勘員。説起來,做一名查勘員容易,但要做一名優秀的查勘員就難了。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我從小事學起,從點滴做起。我相信,成之道,唯有恆,因為堅守信念,所以終會有高度。

第二個階段:瞭解自己的工作性質職能,學習業務 新系統,如何做,怎樣做。查勘和定損都是為了確定事故損失而存在的,包括損失的真實性,損失的實際程度,維修或賠償的程度等多個方面,查勘和定損都是理賠工作中的重點,適合事故的查勘和定損通常能為保險公司對事故的處理提供良好的基礎,也為客户迅速快捷的得到賠付提供了重要的依據.可以説查勘與定損是車險理賠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三個階段:真正的把自己融入進工作之中,能夠獨立查勘,定損,使用系統以及與客户溝通。

由一個車險查勘定損的門外漢,變成了能夠獨立工作的查勘員。本人較好地完成了實習期工作目標。

在玉溪太保工作,自己認為自己的處事風格,工作態度,完全對得起天地,對得起任何一個客户,對得起自己的公牌,更加對得起自己的代碼。在此,我首先感謝我的公司,給我提供了一個進入玉溪太保的平台,同時也感謝太保的領導,給予了我進入玉溪太保工作的機會,沒有這兩者,可能我今天也沒有在這裏寫工作總結的機會,因此,我從心底裏感謝您們!但是,我更需要感謝的,是曾經教導過我的各位老師傅:朱師、楊師、潘師、陶師、施師、……沒有他們的耐心教導,就算我有在玉溪太保的機會,也沒有今天的成績,人不學不成器,刀不磨不鋒利,如果沒有他們默默的指導與支持,再鋒利的刀韌也因時光的流失與歲月的沖刷而生鏽,最終成為一堆廢鐵!一日為師終生為父!父母給予了我生存的機會,他們卻給了我事業發展的動力,誰輕誰重,缺一不可!因此,我在這裏,再次表示我對他們的感謝,希望他們工作順利,身體健康!

下面將一年多以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查勘員我覺得除了查勘,定損這些技術外,如何與客户溝通才是最重要的。這也是我今後工作學習需要努力的方向。不同的情況如何説話,才會有更好的結果,能為公司節省更多的賠款又能讓保户明瞭保險的真諦和實惠。我覺得這才是第一位的,所以我認為今後在工作中應該更好的學習語言藝術。工作中,很多時候,自己也實話實説,直話直説,或者,這個也是個人的一大缺點,因為很多時候,因為經驗不足,所站的角度不對,説出來的話語,往往因欠缺周全考慮而產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煩,但是,個人認為,這些日子過來,自己也沒有因這個缺點而影響了工作的正常開展。我只能説:讓時間證明一切,敢於正視自己的人,有改正缺點的勇氣。

從事查勘工作,是一份非常辛苦的工作,尤其是在中支,案子多是一個問題,但是業務與理賠相關聯,這個是難以取捨的問題,因為查勘才是我們的工作,業務並不是我考慮的問題,剛剛開始,個人也是這樣認為的,隨着逐步的開展工作,個人才慢慢體會到當中的關係,因此,自己處理案子的時候也非常小心,尤其是面對大客户,從來不敢瞞報,程序該怎樣,就怎樣去做,從來沒有為難客户。我想,是男人就應該不怕苦不怕累,工作中的困難,也應該勇敢去做,哪怕做錯了,學了經驗之餘,還學了做人的道理,也是值得的!偶而的被投訴也是我與客户溝通出了問題,今後的工作中一定會注意改正。我們看似是做售後服務,實際戰鬥在業務一線,唯有努力·認真·負責的對待工作,才能不讓查勘定損拖業務發展的後腿。

【第2篇】保險公司查勘定損理賠年度工作總結範文

查勘定損工作是車險理賠的基礎也是車險理賠流程的最重要環節之一,北京分公司為了配合總公司制定的《車險查勘定損崗位考核暫行辦法》的實施,為進一步規範查勘定損員工作,樹立永誠保險良好的理賠形象,特制定公估公司查勘定損員理賠工作規範實施細則:

一:職業道德

1:道德規範,良好的職業道德是理賠工作之本,查勘定損員的職業道德就是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損害客户及公司的利益,做到公正、廉潔。

2:服務態度,查勘定損員在工作中應做到熱情、耐心、友善,在語言上不得使用冷漠、隨意、責難、侮辱性的話語,接待客户應使用規範化語言:您好!我是保險公司查勘定損員***本次事故的處理由我為您服務,請您填寫《索賠申請書》,請您

二:行為規範

1:接受派工,查勘定損員的工作是由公司報案中心坐席人員或調度指派受理派工,任何人未經調派無權受理,查勘定損員無派工指令的不得擅自定損,涉及客户自行上門的及時聯繫調度並做好客户的接待。

2:定損依據,查勘定損員工作依據重點是保單抄件,工作中應認真審查保單抄件中的各項內容,核查歷次報案信息、損失部位、賠付情況等,嚴禁未核實保單信息定損,在查勘中本次出險情況與歷次出險情況進行認真核查,提示客户保單年度內出險次數,清理未查勘信息,對屬於有舊傷且保單生效之日起未報案的進行拍照,並告知保户不在本期保單賠付之內,須保户簽字確認。

3:查驗標的,依據保單抄件內容核實事故車是否屬於被保險車輛,對事故車及車架號進行拍照,如事故車及車架號與保單抄件不一致,應及時拓印發動機號。

4:查驗證件,查驗行駛證車主是否與被保險人一致,特別約定中是否註明,查驗準載質量、使用性質、年審情況,查驗駕駛證準駕車型、審驗情況以及是否無有效駕駛證等情況。屬於無牌照新車出險的,應審驗是否有移動證且是否在有效期內,對證件原件和購車大票原件進行拍照。

5:核實事故,在工作中認真核實出險時間、地點、原因、經過、當事人與被保險人之間關係。屬於確有必要的應查勘事故第一現場,以判定事故的真偽。

查勘定損員現場查勘範圍表

車險現場查勘範圍第一事故現場

全損或推定全損的案件,包括盜搶、自燃、火災、傾覆的事故。(立即趕往現場)√

單方事故且事故車不能移動或僅造成保險標的尾部損失。(不包括玻璃單獨破損案件)√

車損超過1萬元以上的案件,異地出險損失金額在3萬元以上的案件。(視案情委託)√

出險時間在當日晚8點至次日凌晨3點之間的保險事故。(視案情決定)√

非道路上出險的保險事故。(車損在800元以上的案件)。(視案情決定)√

未經交警處理的單、雙方事故,有物損、人傷的案件。(視案情決定)√

同一標的在同一保單年度內出險3次以上(含)的事故。(視案情決定)√

標的車或三者車為老舊(車齡八年以上)或稀有車型的保險事故。√

出險日期距保單起保或止期15天以內(含)的標的非新車保險事故。(視案情決定)√

不論事故損失大小,存在疑點的保險事故。√

6:證據收集,審驗交管部門事故責任認定書,告之被保險人賠付原則,對於雙方事故或多方事故重點是確認交強險是否代賠,請客户簽字確認。認真查驗現場痕跡、碰撞痕跡,收集有關證人、證言、標的車及受損部位、人車合影、碰撞物等進行拍照,照片應完整、齊全、清晰並有拍攝日期,證據收集無遺漏。

7:責任確定,依據保單、保險條款判定事故損失情況是否屬保險責任,以下三種情況查勘定損員可以當場拒賠:

1)非保險期限內車輛出險的。

2)非承保的車輛。

3)非承保險別項下的責任。

在對證件審核中發現疑點的及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當場無法判定的,或被保險人及當事人編造保險事故騙賠的則要注重證據的收集,做好調查詢問筆錄,詢問筆錄必須要由被保險人及當事人親自簽字確認。確保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證據收集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8:告知義務,指導被保險人填寫《索賠申請書》,着重提示第一時間留存案件資料,一次性告知被保險人理賠時所需單證及領賠款等事宜。

9:繕製材料,《定損單》必須由被保險人親自簽字確認,《定損單》還需注意以下幾點:

1)必須由公司授權的查勘定損員本人定損,嚴禁把定損權下放修理廠或他人。

2)《定損單》必須填寫項目完整、數字準確,不得隨意塗改,小額賠案的《定損單》必須拍照並錄入理賠系統。

3)查勘定損時,應注意區分本次事故與非本次事故,事故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及正常磨損的區分。

4)查勘定損時,堅持“以修為主”的原則,凡能修復的不得更換新件,能更換零部件的,不得更換總成。

10:材料流轉,定損完成後,認真繕制《查勘報告》,收集好查勘索賠材料,填寫理賠材料交接單,按理賠時效規定及時上交理賠材料,做好日常工作記錄。

三:考核內容

1;工作規範(20分)

1)服務態度不好或未使用規範用語,未按規定統一着裝或佩帶工作牌的扣2分。

2)未嚴格遵守考勤制度,遲到一次扣2分,無故曠工扣3分。

3)未接受調度派工擅自定損的扣2分。

4)工作處理不完善將問題及客户推向保險公司的扣2分。

5)未審核歷次報案,出險部位重複定損的扣2分。

6)系統外遺留賠案不及時錄入系統的扣2分。

7)不應何種原因,造成理賠單證遺失的扣5分。

8)舊件或損餘物資不做處理,不簽字的扣2分。

2;案件處理質量考核(60分)

1)經公司授權的查勘定損員私自下放照相、定損權的扣10分。

2)沒有人車合影的。車損照片無日期或不齊全、不清晰等證據收集錯誤的扣3分。

3)理賠系統車損照片不按順序上傳的扣1分。

4)客户放棄索賠或各種理賠單證無被保險人簽字的扣3分。

5)查驗被保險車輛標的錯誤的扣2分。

6)未依據保單抄件或保單原件定損的扣2分。

7)距保險起期較近(一個月內)而不查詢上年保險情況的扣2分。

8)查驗證件有誤或不齊全的扣2分。

9)未拓印或拍照發動機號或車架號的扣2分。

10)確定保險責任錯誤或錄入承保險種錯誤的扣3分。

11)未核實出險時間、地點、原因、經過而盲目定損的扣3分。

12)應查驗事故第一現場而未查驗或第一現場查驗錯誤的扣5分。

13)理賠系統內,信息錄入不齊全的扣2分。

13)配件及工時項目、施救費等未錄入理賠系統,有遺漏,未核實,造成後期須追加的扣3分。

14)未一次性向客户履行辦理理賠手續告知義務的扣3分。

15)未堅持“以修為主”原則的,定損價格未按公司標準執行,與修理廠協商處理的扣5分。

16)《定損單》《查勘報告》等理賠單證填寫項目不正確、不完整、敷衍了事、數字不準確的扣3分。

17)明確應有免賠但未書面告知被保險人的扣2分。

18)系統內修理廠錄入名稱與實際修理單位名稱不符的扣2分。

19)未按公司規定正確使用理賠單證的扣2分。

3;理賠時效性考核(20分)

1)接到調度派工後10分鐘內未及時聯繫保户,不及時查勘定損,系統內不及時清理未決賠案的扣5分。

2)經核損、核價崗審核後不合格退回的網上定損資料,未在24小時內及時處理的扣3分。

3)客户已提交索賠材料而理賠系統未錄入,理賠材料未按規定不及時上交的,或上交後材料不齊全的扣3分。

4)小額賠案(3000元以下)未在24小時內錄入理賠系統確定損失金額扣3分。

5)超權限案件,未在查勘現場電話上報公司相關崗位進行溝通及24小時內未及時書面上報的扣6分。

四:公司的考核機構

1:車險接報案中心、核損、核價崗、立案崗、理算崗、核賠崗以及車險理賠品質監督崗負責對公估公司查勘定損人員日常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並做出考核方案。

2:車險理賠品質監督崗每日對公估查勘定損人員的日常出勤進行電話抽檢、核損、核價崗每日通過系統照片對公估查勘定損員着裝等抽檢,對定損質量進行檢查,車險理賠品質監督崗將不定期到現場或理賠系統內對公估查勘定損人員進行全方位監督考核。

五:結果計算與公估費結算

1:按月度考核,每月25-30日對上一月度考核結果統計並進行公示,考核結果將作為結算公估費的重要依據。

2:各公估公司派駐定損人員處理案件的整體分值作為對公估公司的考核評判標準。

3:考核計算標準:

1)對公估公司考核依據“月度查勘定損崗位考核統計表”內各項目打分之總和,除以公估公司案件數取平均值,各項目平均數之和作為考核標準:

2)當月考核得分高於80分以上的按標準結算上一月度公估費

3)當月累計考核扣20分以上(含20分)的,扣減該月度整體公估費5%

4)當月累計考核扣30分以上(含30分)的,扣減該月度整體公估費10%

5)當月考核得分低於70分的給予3000元的經濟處罰並取消與永誠合作資格。

4:工作中嚴重違紀的處罰

對客户有效投訴到保監會、保監局、保險行業協會及我公司的,取消查勘定損員定損資格,並對公估公司處於5000元經濟處罰。

私自安排客户在非合作修理廠維修的。經核實確認後對公估公司處於定損價格的經濟處罰並對公估公司處於5000元經濟處罰。

舊件或其它損餘物資未回收而隨意自主簽字確認收回的,將對其所簽收舊件的定損價格作為處罰金額。

在職業範圍內,與修理廠勾結參與案件做假,定損收取回扣,接受修理廠或客户的吃請及收受禮物、現金的,對公估公司處於5000元經濟處罰並取消查勘定損員定損資格,必要時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5:為公司作出突出貢獻的獎勵

查勘定損員在工作中發現重大疑點,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非證件不符、手續不全、無責任)的案件,並經公司核實,公司將雙倍獎勵此案的查勘費,重大車損案件(一萬元以上)將根據挽回損失數額給予3%的獎勵,單筆獎勵最高3000元。

【第3篇】保險公司查勘定損理賠年度工作總結

保險公司查勘定損理賠年度工作總結

查勘定損工作是車險理賠的基礎也是車險理賠流程的最重要環節之一,北京分公司為了配合總公司制定的《車險查勘定損崗位考核暫行辦法》的實施,為進一步規範查勘定損員工作,樹立永誠保險良好的理賠形象,特制定公估公司查勘定損員理賠工作規範實施細則:

一:職業道德

1:道德規範,良好的職業道德是理賠工作之本,查勘定損員的職業道德就是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損害客户及公司的利益,做到公正、廉潔。

2:服務態度,查勘定損員在工作中應做到熱情、耐心、友善,在語言上不得使用冷漠、隨意、責難、侮辱性的話語,接待客户應使用規範化語言:您好!我是保險公司查勘定損員***本次事故的處理由我為您服務,請您填寫《索賠申請書》,請您

二:行為規範

1:接受派工,查勘定損員的工作是由公司報案中心坐席人員或調度指派受理派工,任何人未經調派無權受理,查勘定損員無派工指令的不得擅自定損,涉及客户自行上門的及時聯繫調度並做好客户的接待。

2:定損依據,查勘定損員工作依據重點是保單抄件,工作中應認真審查保單抄件中的各項內容,核查歷次報案信息、損失部位、賠付情況等,嚴禁未核實保單信息定損,在查勘中本次出險情況與歷次出險情況進行認真核查,提示客户保單年度內出險次數,清理未查勘信息,對屬於有舊傷且保單生效之日起未報案的進行拍照,並告知保户不在本期保單賠付之內,須保户簽字確認。

3:查驗標的,依據保單抄件內容核實事故車是否屬於被保險車輛,對事故車及車架號進行拍照,如事故車及車架號與保單抄件不一致,應及時拓印發動機號。

4:查驗證件,查驗行駛證車主是否與被保險人一致,特別約定中是否註明,查驗準載質量、使用性質、年審情況,查驗駕駛證準駕車型、審驗情況以及是否無有效駕駛證等情況。屬於無牌照新車出險的,應審驗是否有移動證且是否在有效期內,對證件原件和購車大票原件進行拍照。

5:核實事故,在工作中認真核實出險時間、地點、原因、經過、當事人與被保險人之間關係。屬於確有必要的應查勘事故第一現場,以判定事故的真偽。

查勘定損員現場查勘範圍表

車險現場查勘範圍第一事故現場

全損或推定全損的案件,包括盜搶、自燃、火災、傾覆的.事故。(立即趕往現場)√

單方事故且事故車不能移動或僅造成保險標的尾部損失。(不包括玻璃單獨破損案件)√

車損超過1萬元以上的案件,異地出險損失金額在3萬元以上的案件。(視案情委託)√

出險時間在當日晚8點至次日凌晨3點之間的保險事故。(視案情決定)√

非道路上出險的保險事故。(車損在800元以上的案件)。(視案情決定)√

未經交警處理的單、雙方事故,有物損、人傷的案件。(視案情決定)√

同一標的在同一保單年度內出險3次以上(含)的事故。(視案情決定)√

標的車或三者車為老舊(車齡八年以上)或稀有車型的保險事故。√

出險日期距保單起保或止期15天以內(含)的標的非新車保險事故。(視案情決定)√

不論事故損失大小,存在疑點的保險事故。√

6:證據收集,審驗交管部門事故責任認定書,告之被保險人賠付原則,對於雙方事故或多方事故重點是確認交強險是否代賠,請客户簽字確認。認真查驗現場痕跡、碰撞痕跡,收集有關證人、證言、標的車及受損部位、人車合影、碰撞物等進行拍照,照片應完整、齊全、清晰並有拍攝日期,證據收集無遺漏。

7:責任確定,依據保單、保險條款判定事故損失情況是否屬保險責任,以下三種情況查勘定損員可以當場拒賠:

1)非保險期限內車輛出險的。

2)非承保的車輛。

3)非承保險別項下的責任。

在對證件審核中發現疑點的及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當場無法判定的,或被保險人及當事人編造保險事故騙賠的則要注重證據的收集,做好調查詢問筆錄,詢問筆錄必須要由被保險人及當事人親自簽字確認。確保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證據收集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8:告知義務,指導被保險人填寫《索賠申請書》,着重提示第一時間留存案件資料,一次性告知被保險人理賠時所需單證及領賠款等事宜。

9:繕製材料,《定損單》必須由被保險人親自簽字確認,《定損單》還需注意以下幾點:

1)必須由公司授權的查勘定損員本人定損,嚴禁把定損權下放修理廠或他人。

2)《定損單》必須填寫項目完整、數字準確,不得隨意塗改,小額賠案的《定損單》必須拍照並錄入理賠系統。

3)查勘定損時,應注意區分本次事故與非本次事故,事故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及正常磨損的區分。

4)查勘定損時,堅持“以修為主”的原則,凡能修復的不得更換新件,能更換零部件的,不得更換總成。

10:材料流轉,定損完成後,認真繕制《查勘報告》,收集好查勘索賠材料,填寫理賠材料交接單,按理賠時效規定及時上交理賠材料,做好日常工作記錄。

三:考核內容

1;工作規範(20分)

1)服務態度不好或未使用規範用語,未按規定統一着裝或佩帶工作牌的扣2分。

2)未嚴格遵守考勤制度,遲到一次扣2分,無故曠工扣3分。

3)未接受調度派工擅自定損的扣2分。

4)工作處理不完善將問題及客户推向保險公司的扣2分。

5)未審核歷次報案,出險部位重複定損的扣2分。

6)系統外遺留賠案不及時錄入系統的扣2分。

7)不應何種原因,造成理賠單證遺失的扣5分。

8)舊件或損餘物資不做處理,不簽字的扣2分。

2;案件處理質量考核(60分)

1)經公司授權的查勘定損員私自下放照相、定損權的扣10分。

2)沒有人車合影的。車損照片無日期或不齊全、不清晰等證據收集錯誤的扣3分。

3)理賠系統車損照片不按順序上傳的扣1分。

4)客户放棄索賠或各種理賠單證無被保險人簽字的扣3分。

5)查驗被保險車輛標的錯誤的扣2分。

6)未依據保單抄件或保單原件定損的扣2分。

7)距保險起期較近(一個月內)而不查詢上年保險情況的扣2分。

8)查驗證件有誤或不齊全的扣2分。

9)未拓印或拍照發動機號或車架號的扣2分。

10)確定保險責任錯誤或錄入承保險種錯誤的扣3分。

11)未核實出險時間、地點、原因、經過而盲目定損的扣3分。

12)應查驗事故第一現場而未查驗或第一現場查驗錯誤的扣5分。

13)理賠系統內,信息錄入不齊全的扣2分。

13)配件及工時項目、施救費等未錄入理賠系統,有遺漏,未核實,造成後期須追加的扣3分。

14)未一次性向客户履行辦理理賠手續告知義務的扣3分。

15)未堅持“以修為主”原則的,定損價格未按公司標準執行,與修理廠協商處理的扣5分。

16)《定損單》《查勘報告》等理賠單證填寫項目不正確、不完整、敷衍了事、數字不準確的扣3分。

17)明確應有免賠但未書面告知被保險人的扣2分。

18)系統內修理廠錄入名稱與實際修理單位名稱不符的扣2分。

19)未按公司規定正確使用理賠單證的扣2分。

3;理賠時效性考核(20分)

1)接到調度派工後10分鐘內未及時聯繫保户,不及時查勘定損,系統內不及時清理未決賠案的扣5分。

2)經核損、核價崗審核後不合格退回的網上定損資料,未在24小時內及時處理的扣3分。

3)客户已提交索賠材料而理賠系統未錄入,理賠材料未按規定不及時上交的,或上交後材料不齊全的扣3分。

4)小額賠案(3000元以下)未在24小時內錄入理賠系統確定損失金額扣3分。

5)超權限案件,未在查勘現場電話上報公司相關崗位進行溝通及24小時內未及時書面上報的扣6分。

四:公司的考核機構

1:車險接報案中心、核損、核價崗、立案崗、理算崗、核賠崗以及車險理賠品質監督崗負責對公估公司查勘定損人員日常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並做出考核方案。

2:車險理賠品質監督崗每日對公估查勘定損人員的日常出勤進行電話抽檢、核損、核價崗每日通過系統照片對公估查勘定損員着裝等抽檢,對定損質量進行檢查,車險理賠品質監督崗將不定期到現場或理賠系統內對公估查勘定損人員進行全方位監督考核。

五:結果計算與公估費結算

1:按月度考核,每月25-30日對上一月度考核結果統計並進行公示,考核結果將作為結算公估費的重要依據。

2:各公估公司派駐定損人員處理案件的整體分值作為對公估公司的考核評判標準。

3:考核計算標準:

1)對公估公司考核依據“月度查勘定損崗位考核統計表”內各項目打分之總和,除以公估公司案件數取平均值,各項目平均數之和作為考核標準:

2)當月考核得分高於80分以上的按標準結算上一月度公估費

3)當月累計考核扣20分以上(含20分)的,扣減該月度整體公估費5%

4)當月累計考核扣30分以上(含30分)的,扣減該月度整體公估費10%

5)當月考核得分低於70分的給予3000元的經濟處罰並取消與永誠合作資格。

4:工作中嚴重違紀的處罰

對客户有效投訴到保監會、保監局、保險行業協會及我公司的,取消查勘定損員定損資格,並對公估公司處於5000元經濟處罰。

私自安排客户在非合作修理廠維修的。經核實確認後對公估公司處於定損價格的經濟處罰並對公估公司處於5000元經濟處罰。

舊件或其它損餘物資未回收而隨意自主簽字確認收回的,將對其所簽收舊件的定損價格作為處罰金額。

在職業範圍內,與修理廠勾結參與案件做假,定損收取回扣,接受修理廠或客户的吃請及收受禮物、現金的,對公估公司處於5000元經濟處罰並取消查勘定損員定損資格,必要時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5:為公司作出突出貢獻的獎勵

查勘定損員在工作中發現重大疑點,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非證件不符、手續不全、無責任)的案件,並經公司核實,公司將雙倍獎勵此案的查勘費,重大車損案件(一萬元以上)將根據挽回損失數額給予3%的獎勵,單筆獎勵最高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