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流通調研報告

根據縣委統一部署和計劃安排,9月份開始,多次深入涉糧企業圍繞中心今後工作、糧食流通督導、創新服務模式等內容開展調研活動,基本達到了摸實清、找癥結、解難題的目的。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糧食流通調研報告

一、糧食流通督導工作的意義

(一)維護糧食流通秩序,保護種糧農民、糧食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宣傳和執行糧食流通法律法規的規定,規範市場秩序,糾正違規行為、鼓勵合法經營,保護糧食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保障國家糧食宏觀調控政策的貫徹落實,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服務。目前的糧食流通是在國家宏觀調控下,以市場配置資源為主的經濟運行模式。越是糧食市場放開,越需要加強宏觀調控。

(三)保證糧食流通統計數據的真實,為國家宏觀調控提供可靠依據。督促糧食經營者依法及時、準確地報送糧食統計數據,可以使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及時掌握糧食流通的真實情況,為保證糧食安全,制定糧食中、長期發展計劃,以及緊急情況下準確啟動糧食應急預案等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

(四)保障國家惠農政策的落實,保護農民利益的實現。沒有農村的穩定,就不可能有整個社會的穩定,沒有農業的發展,實現“四個現代化”就成為一局空話;沒有農民收入的提高,就不可能全面達小康。

二、糧食流通督導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糧食市場主體多元化,給糧食流通督導帶來一定的壓力。糧食經營網點遍佈城鄉,良莠不齊,呈現出點多、面廣、分散、無序等特點。一些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的個體私營糧食經營企業,法律意識淡薄,增加了糧食流通督導難度。

(二)糧食流通管理機制不完善。機構改革前,糧食流通管理工作由糧食局負責。機構改革後,許可證辦理由行政審批局負責、監督檢查由市場監管局負責、督導服務由糧食安全保障中心負責。多方共管,導致存在無人問、無人管的尷尬局面。

(三)糧食部門的人才儲備滯後。隨着機構改革不斷深入,在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的過程中,糧食部門人員年齡普遍偏大,在糧食流通角色轉換中存在老思想、老觀念,隊目前的糧食流通督導工作重視不夠。缺少專業技術人員,人員補充缺乏良性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