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如何有效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的調研報告(2篇)

第一篇:關於如何有效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的調研報告

關於如何有效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的調研報告(2篇)

為認真貫徹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根據《橫水鎮“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調研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落實“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主題教育總目標,堅持把調查研究貫徹始終,着力解決羣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實現理論學習有收穫、思想政治受洗禮、幹事創業敢擔當、為民服務解難題、清正廉潔作表率的目標, 我結合自己在橫水任職政法委員工作的特點和實際, 對如何有效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深入細緻地開展了調查研究, 認真總結了工作中矛盾糾紛類型和來源, 查找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通過分析認真梳理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和建議,以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更紮實有效的開展工作, 推進我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階。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矛調工作的現狀和矛盾糾紛的主要類型

(一)矛調工作現狀

2019年1月至2019年9月橫水鎮綜治中心共計受理調處各類矛盾糾紛82件。其中,山林、土地、物權保護糾紛14件,勞務合同、經濟合同、民間借貸糾紛54件,人身損害賠償、財產損害、婚姻家庭糾紛14件。

(二)矛盾糾紛主要類型

涉及矛盾糾紛最多,對基層全局影響最大的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資源權屬類。主要是農村土地、林業、礦業等各類資源性權屬紛爭,以及進行各類建設引發的農村土地徵用、房屋拆遷補償方面的矛盾糾紛等。

二是婚姻、家庭、鄰里關係類。這類糾紛主要為婚姻家庭、宅基地、鄰里糾紛等類型,多數是由日常生活中的瑣碎小事引發的,經過各級基層調解組織的調解,大多數化解在基層,但如果化解不及時,極易造成家庭、宗族糾紛,甚至引發羣體性乃至暴力事件。

三是歷史遺留問題類。個別老信訪户對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或答覆不滿意、不及時而持續信訪,甚至越級上訪,以及有少數人想通過上訪獲取個人利益而無理鬧訪、纏訪等。

二、當前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村級調解員作用發揮不明顯。目前,雖然各村都有調委會,但成員基本上都是村委會幹部兼職,他們工作頭緒多、任務重,往往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調解工作中,同時,調解員是義務調解,費時費力還不討好,有時還會受到當事人的謾罵,存在畏難情緒;其次是大多數調解員整體素質不高,在處理實際問題時方法不當,個別調解員態度還不夠好,加之政策把握不到位,導致矛盾糾紛難以得到有效及時化解。

二是部分羣眾素質有待提高。隨着“依法治國”方略的不斷推進和社會主義法治的日益完善,人民羣眾依法辦事的自覺性有所提高,但是還是有不少羣眾對法律法規瞭解不深、理解不透,有的甚至“斷章取義”,片面強調法律法規中有利於自己的一面,不能做到權利與義務的統一。

三是部門溝通協調程度不夠。綜治、信訪、司法、國土、安監、林站、公安等社會治安綜治成員單位之間,職責不夠明確,溝通和配合不足,難以形成大排查、大調解工作合力,漏查、漏報和協調遲緩而貽誤最佳調處時機的現象時有發生。

四是調解工作缺乏制度化、規範化和專業化。在農村矛盾糾紛調處過程中,調處解決方式比較簡單,憑經驗,靠老辦法,加之受村幹部個人意志和素質影響較大,容易造成當事人不滿;少數鎮村幹部受“穩定壓倒一切”的影響,在疏導調處糾紛過程中求快求安,不考慮以後的工作,會採取有悖於政策和原則的資金協調辦法,出錢“買”維穩,給了羣眾“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的錯誤導向,從而導致矛盾激化、升級,甚至上交。

三、做好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一)提高調解隊伍的素質

一是把好“進入關”。讓村民們選舉文化水平高、懂法律、公道正派、羣眾威信高熱心人民調解工作的人員擔任調解員,發掘農村“五老”等熱心公益事業羣眾加入調解隊伍,充分發揮好村第一書記、名譽村書記、名譽村主任模範帶頭作用。二是要把好“培訓關”。要擬定培訓計劃,結合“法律明白人”工程,落實培訓任務並達到培訓效果,使每個調解員明白自己的工作職責、原則、要求,掌握相關的調解業務知識和法律知識。三是要把好“管理關”。及時瞭解村級調解工作的質和量,總結經驗、整改不足。強化激勵導向,積極向上級爭取“以獎代補”政策,提高調解員積極性。

(二)強化法制宣傳教育

一是健全以鎮村為主體的普法教育網絡,通過開展定期法律諮詢、普法講座、送法進村到社區等活動,以及靈活運用涉法涉訴信訪典型案例,教育引導羣眾正確理解法律,理性對待糾紛,樹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訴求,無理不能違法上訪,有理也不能違法上訪的觀念,切實提高廣大農民的法律知識,使廣大農民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二是認真落實村民組織法。切實推行民主制度,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大力推行村務公開、財務公開,提高公開的透明度,同時,要加強村規民約的建立和完善,促進村務行為的規範化。三是建立農村法律援助制度。要發動廣大法律工作者面向農村,為農民提供適時的法律援助。

(三)發揮“邱聯鈞調解工作室”品牌效應

目前,“邱聯鈞調解工作室”在羣眾有一定的知名度,羣眾有矛盾糾紛樂於找邱聯鈞,要發掘更多邱聯鈞式的調解員,為邱聯鈞式的調解員提供更好的工作場所、更強工作保障。一是要繼續做好鎮村兩級綜治中心建設,為矛盾糾紛化解提供場所和服務。二是要明確激勵機制,明確“以獎代補”政策,提高工作待遇,條件成熟的可以推向市場,實現市場化、職業化。

第二篇:關於如何有效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的調研報告

一、基本情況

赤壽鄉總面積54平方公里,總人口11023人,山林面積43128畝,耕地面積10486.3畝,全鄉轄19個行政村,50個自然村,206個村民小組,4042户,總人口11023人。民族以漢族為主,有畲族人口200餘人,是麗水市的小康鄉。全鄉以種植、加工茶葉為主。2012年-2014年,在縣重點項目生態園區建設中共徵用土地7000餘畝,是徵遷面積最多的一個鄉鎮。

赤壽鄉在縣委縣政府建設“田園松陽”升級版發展戰略的指引下,搶抓園區建設的機遇,化解各類矛盾,快速推進各項事業發展,使鄉村面貌煥然一新。

二、調研目的

隨着大量徵地拆遷後,土地重新調整、利益重新分配,由此而產生羣眾信訪活動也呈明顯上升趨勢,信訪案件的逐漸增多,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也造成了一定影響。如何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探索保持農村社會政治穩定的治本之策,是我們當前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通過基層調研,總結提煉經驗做法,能夠實現基層難題破解的新突破,從而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

三、取得成效及主要做法

在徵遷和項目推進中,土地重新調整、徵地款分配、村民之間、生產隊之間、本村與外村之間的矛盾集聚爆發。鄉黨委政府加強指導,引導村三委幹部主動作為,迎難而上,用心化解各種矛盾,實現了鄉村和諧發展。 

一是綜合治理,配強村級領導班子。通過村級換屆,定好村級發展目標,用以事選人的標準,選出有思路、有能力的好乾部,為村民服務,推進村級發展。

二是主動靠前,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徵遷建設過程中,引導村幹部主動擔當,及時化解各類矛盾,尤其是對羣體性事件,要有高度的敏鋭性。比如有一次樓塘村100餘名村民受到部分人煽動聚集到鄉政府要求分配集體土地款,並揚言越級上訪。當時的樓塘村村民主任傅明亮,立即組織村幹部和村民現場對話,表態這是村級事務,由村裏內部解決。他們及時公開了村集體的徵地信息和財務情況,取得村民的信任和支持,最終妥善平息了該羣體事件。

三是把工作做在平時,穩紮穩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2017年,樓塘園中村搬遷工作啟動,拆除房屋100餘幢。2017年1月22日(農曆12月25)是谷旺自然村拆遷合同簽訂的最後一天,最後一户拆遷户談到晚上6點還是不肯籤合同,有許多同志決定放棄了,準備以後按着釘子户做相應處置。但村三委幹部考慮假若真的成了釘子户,一定會產生很多矛盾和不可逆轉的後遺症。他們沒有放棄,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做工作,最終晚上11點做通了該户的思想工作,連夜簽下合同,圓滿完成了谷旺自然村的拆遷工作。

四、目前存在問題

一是基層班子隊伍結構需調整。有些班子年齡結構偏大,不能與時俱進,難於用新思想新理念去處理問題。目前就赤壽鄉來説,支委整體年齡50歲左右的佔85.6%,村委佔70.3%。

二是基層黨組織領頭雁作用有待加強,有些支部書記並沒有跟上前進的步伐,還是用老觀念老思想看待問題。

三是黨員幹部隊伍素質有待提升黨員隊伍中,還存在極少部分的黨員不支持中心工作等現象。

四是羣眾意識有待轉變。在遇到利益受損或者矛盾糾紛時,部分羣眾存在“信訪不信法”的思維,抓住制度的漏洞,有越級訪、纏訪等無理上訪行為。

五、下步工作建議

一是優化基層班子隊伍結構。下步在村級換屆選舉會考慮老中青結合,達到互相促進的工作成效。

二是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核心作用。黨委政府要把鄉村治理的壓力傳導給基層黨組織,尤其是黨支部書記,發揮他們的主導意識。

三是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每位黨員管理好自己及親朋好友,就能全面影響我們的身邊的羣眾,使他們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四是發揮羣眾基礎性作用。鄉村治理要注重發揮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礎性作用。在鄉村治理中實現基層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羣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