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生活會及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流程指導
一、會前準備
1.會前以“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等形式,組織黨員在會前至少開展1次專題學習研討;
2.按照“三必談”要求開展談心談話(黨支部委員之間、黨支部委員和黨員之間、黨員和黨員之間普遍談)認真對照查擺問題;
3.通過羣眾提、自己找、上級點、互相幫的形式查擺問題,黨支部和黨員分別形成問題清單;
4.支委會撰寫對照檢查材料(黨員填寫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
5.與上級黨組織充分溝通,並提前10天報上級黨組織審核會議方案。
二、正式會議主要議程
1.黨支部書記報告會前準備情況。
2.黨支部書記代表黨支部委員會報告2021年度工作,通報黨支部委員會查擺問題等情況。
3.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黨支部書記帶頭髮言,開展自我批評,其他黨員逐一對其進行批評;其他黨員逐個發言,開展自我批評,黨支部書記、其他黨員逐一對其進行批評。
4.上級領導進行點評。
5.民主評議黨員。
6.黨支部書記簡要總結會議情況並作表態發言。
三、會後工作
1.黨支部委員會列出整改清單、明確整改事項和整改措施、整改時限,黨員作出整改承諾;公示黨支部整改清單和黨員整改承諾,抓好整改落實。
2.3月20日前上報會議總結及評議結果到黨羣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