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篇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細則》,加強學校檔案的科學管理,逐步實現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科學化,為學校教學及各項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屬歸檔的各種文字材料,必須要求字跡、圖像清楚,書寫工整,禁用圓珠筆、鉛筆或純藍墨水書寫。

2.立卷時應將材料收集齊全,核對準確,按文件自然形成規律,系統整理,並在封面上填寫檔案名稱,編寫卷內目錄,確定密級。

3.檔案室的庫房應堅固安全,並加強防光、防塵、防蟲、防火、防盜工作。

4.案卷多櫃存放的應繪製案卷存放示意圖,建立健全案卷,以積累案卷的立卷説明方案,鑑定報告,交接憑證,檢查記錄等材料。

5.定期對檔案保管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作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

6.建立檔案借閲制度,根據檔案的機密程度,確定利用範圍,規定不同的審批手續,“借閲檔案證明單”,經領導同意簽字後,方可借閲,借閲人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複製卷內文字材料,借閲人不得泄密遺失、塗改或污損,違反規定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7.檔案的鑑定工作在校長的領導下,由檔案鑑定小組定期實施鑑定工作,確定保管期限和密級,編制銷燬清冊。

8.鑑定工作結束後,鑑定小組應寫出“檔案鑑定工作報告”。

9.在學校形成的各類永久性檔案,保管二十年後,連同“案卷目錄”(一式三份)和有關檢索工具一併向上級檔案部門移交。

科學運用班子考察民主測評的考察成果 篇二

1、局黨委每年至少對局屬單位班子進行1—2次考察考核。

2、考察考核的辦法是:個人述職、民主測評、個別接觸、廣泛座談等。

3、民主測評結果當場公開。

4、考察考核的結果作為幹部管理的重要依據。凡考察結果好、局黨委意見統一的幹部,給予會議表彰、優先提拔使用等獎勵;凡民主測評中有5%以上的票數為不稱職、或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票數在25%以上的幹部,一律由局黨委進行誡勉談話,提出問題,限期改正。

5、誡勉期限一般為一年。幹部被誡勉期間,不能提拔、調動,不得參加各類先進個人的評比。

6、誡勉期滿後,被誡勉的幹部要對其誡勉期間的思想、工作情況及改正錯誤的情況,實事求是地進行總結,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局黨委,經認真考察後,決定是否解除誡勉。對認識有差距沒有明顯改進的`,或又出現其他問題的,給予降職或免職。對誡勉期間進步明顯,工作表現突出的幹部,經組織考察確認後,可提前解除誡勉。

7、對全局觀念不強,組織觀念、紀律意識淡薄,在班子中鬧不團結的;或不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因主觀原因而使單位損失重大的;或思想作風、道德品質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在社會上影響惡劣的幹部,在調整其職務的同時,並由局紀委依紀依規從嚴追究責任。

全面推行集體決策個人分工政務公開的民主監督機制 篇三

1、各單位每月至少應召開一次工作報告會,向幹部職工或班子成員通報當前工作進展情況。

2、工作決策實行個別醖釀、集體研究、民主集中、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3、健全工會組織,充分發揮職代會作用,實行政務公開。單位財務、重大決策等情況,都要及時公開接受羣眾監督。

4、班子成員一律不得兼任本單位財務工作。

強力推進幹部能上能下的競爭機制 篇四

1、在規定的班子職數內出現空缺時,採取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公開選拔、任用中青年幹部。

2、所選拔的人員必須具備德、能、勤、績、廉等特別突出的綜合素質。

3、條件:①具有三年以上工齡;②一般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③身體健康;④年齡男在40歲以下,女在38歲以下。

4、考察考核:對所擬任對象,局黨委要組織考察考核,對考察考核結果提交黨委會集體研究決定。

5、新任班子成員一律試用一年。試用期間,履行相應職責,行使相應權力,享受相應待遇。在這一年中年度考核不稱職的、民意測驗(民主測評)中不稱職票超過10%的,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應免去其試用職務,不再保留試用職務相應的待遇。

6、按照精幹、高效的原則選配領導班子,採用“兩推一選”的辦法選配職數。具體方法為:局黨委根據該單位班子考察情況,確定候選人,提交單位召開的“兩推一選”會議測評、推選,參加測評人員為本單位全體班子成員、在崗人員中的全體黨員、班組站隊股室以上骨幹、退休、退線幹部黨員代表。測評結果當場公開。測評成績在末位者,給予免職處理。

8、局機關幹部退線、離崗按照縣委組織部的規定執行;

9、局屬單位班子成員正職男年滿52歲、女年滿50歲,副職男年滿50歲、女年滿48歲的均退線、離崗休息。其他由於有特殊需要的工作崗位,由局黨委集體研究後,可以留用1—2年。

努力加強幹部自身學習增強素質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 篇五

1、爭當“學習型”幹部,努力提高五個方面的工作能力,即吃透兩頭、科學決策的能力;求真務實、狠抓落實的能力;依()法辦事、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體察民情、動員組織羣眾的能力;標準兼治、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

2、學習的內容為政治理論業務知識,重點是與本單位、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業務技能等。

3、學習的方式以業餘自學為主,組織參加上級集中培訓為輔。

4、對運用所學知識促進本職工作效果明顯,或取得國家承認學歷、職稱的人員,酌情予以表彰獎勵。

5、積極鼓勵系統幹部職工參加國家公務員、註冊會計師等招聘或職稱考試。對參加公開考試而調出的人員酌情予以經濟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