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反映:特色小鎮創建矛盾亟需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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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特色小鎮創建矛盾亟需解決

2015年以來,中央領導多次對“特色小鎮”創建作出重要批示,認為“抓特色小鎮、小城鎮建設大有可為,對經濟轉型升級、新型城鎮化建設,都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對特色小鎮進行了大量探索,但不少地方的特色小鎮建設仍存在規劃缺乏科學性,特色元素不突出、產業層次不高等問題亟需解決。

面臨困境:

一是沒有形成多元化的投資格局。就目前特色小鎮的建設來看,不管是基礎設施建設,還是房屋的設計改造,基本是政府投資,企業和羣眾投入少,投資渠道比較單一,不利於特色小鎮建設的持續發展。二是基礎設施建設不夠完善。特色小鎮的建設主要體現在路面的改造和房屋立面的亮化上,其他諸如給排水、排污、電訊管網的鋪設,停車場、醫療急救等設施的規劃建設都沒有跟上要求,部分小鎮公廁、排污等基礎設施建設仍需不斷加強。三是小鎮建設帶動產業發展不均衡。部分特色小鎮建設從總體上看,在一定程度上帶動了地方經濟的發展,但由於地域的不同和產業佈局等原因,特色小鎮的帶動效應不夠均衡。

基層建議: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一是實施產鎮融合示範鎮建設“一把手”工程。儘快成立區級特色小鎮規劃建設領導小組,建立區領導專門負責抓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機制,定期展開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專題推進會。二是明確工作職責。確定特色小鎮規劃建設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明確“一個小鎮、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抓到底”,明確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加快形成責任落實、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準確定位,科學規劃。要堅持“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按照立足本地產業發展,增強功能、輻射帶動的目標,對鎮域進行深入調查研究、準確定位,從小鎮的功能定位、產業發展方向、建築風格、配套設施以及文化旅遊開發、歷史文化挖掘等方面考慮,因地制宜,制定切合實際的專項規劃,努力實現生態優先、自然與人文融合、生態資源利用、注重歷史文物保護和突出促進產業發展的規劃理念,切實做好科學規劃。

(三)政策扶持,合力推動。區本級儘快制定出台《關於加快特色小鎮規劃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特色小鎮規劃建設的總體要求、創建程序、政策措施、組織領導等內容,從土地要素保障和財政支持兩方面對特色小鎮規劃創建工作予以支持,特別是用地指標、項目資金、税收返還等方面給予重點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