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小校黨員積分管理辦法

納雍縣中國小校黨員積分管理辦法

中國小校黨員積分管理辦法

(討論稿)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加強黨員隊伍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深化鞏固拓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成果,努力造就一支素質優良、紀律嚴明、作用突出的黨員隊伍,切實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夯實全縣中國小校黨組織基礎,推動黨支部擔負好直接教育黨員、管理黨員、監督黨員和組織羣眾、宣傳羣眾、凝聚羣眾、服務羣眾的職責,為打贏脱貧攻堅戰、建設貫徹新發展理念示範區提供堅強組織保證,根據《黨章》《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共畢節市委教育工委《畢節市中國小黨建工作規程》,特制定本管理辦法、以便遵照執行。

一、基本原則

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動態管理、注重實效、貼近實際、民主公開的原則,以加強全縣中國小校基層組織建設、推動基礎教育跨越發展、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圍繞“四講四有”,切實增強廣大黨員黨性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紀律意識、紅線意識,不斷提高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

二、適用範圍

全縣中國小校黨組織在職黨員。

因長期生病等特殊情況不在崗的黨員,經黨支部審批後,可不參與積分管理、借調人員根據黨組織手續轉接歸屬地考核。

三、積分考核

(一)嚴格“三會一課”制度

黨員每月“三會一課”的資料實行程序管理上報,請在當月20日前將記錄上傳到支部《中共納雍縣委教育工委黨支部“主題黨日”活動材料收交統計表》程序之中,20日縣委教育工委將進行全縣通報,不參加“三會一課”1次記積分負3分,所在黨總支和縣直學校書記電話通知本人作情況説明;不參加2次記積分負6分,縣委教育工委約談所在黨總支(支部)書記和黨員;連續3次不參加“三會一課”記積分負10分,作為不合格黨員,由支部報縣委教育工委會議研究,取消黨員資格,作除名處理。

(二)嚴格支部每月統計考核

黨員積分包括基礎積分、履職積分、獎勵積分三方面內容。基礎積分60分,其中講政治、有信念15分,講規矩、有紀律30分,講道德、有品行15分;履職積分40分,即講奉獻、有作為40分;另外設置獎勵積分和懲罰負分,加分上限20分,負分不限。基礎積分、履職積分、獎勵、懲罰積分合計為年度黨員最終積分。

各中國小校黨組織結合自身實際細化積分評定細則,並向黨員公佈。

四、積分流程

黨員積分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採取以下步驟進行:

(一)支部做好日常記錄。“三會一課”按照平時記錄和參照《中共納雍縣委教育工委黨支部“主題黨日”活動材料收交統計表》程序管理記錄積分;支部指定專人平時負責做好黨員基礎積分和履職積分累計記錄,每月底向支部彙報黨員積分情況,由支部評定黨員每月得分。

(二)黨員申報加分。黨員每月底如實向黨組織申報加分事項,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支部評定加分分值。

(三)黨員大會通報負分情況。支部每月主題黨日活動,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向全體黨員通報上月黨支部評定的黨員積分情況。

(四)公示積分。黨支部將黨員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黨員、羣眾及服務對象監督。

(五)計算年度積分。每年12月20日前,黨支部根據積分公示情況,計算黨員年度積分。年度積分=(每月基礎積分+每月履職積分)/12+獎勵加分+不完成工作負分)。

五、積分運用

(一)星級評定。黨員年度積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評定為無星級黨員,60-70分為一星級黨員,71-79分為二星級黨員,80-85分為三星級黨員,85—90分為四星級黨員,91分以上為五星級黨員。

(二)黨員星級評定情況作為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三)運用結果。被通報1次以上的黨員,當年不能評為“優秀黨員”;被縣委教育工委作除名黨員,當年不能晉級、盡職。對星級評定為一星級的黨員,由所在黨支部進行約談,督促其提高,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整改;預備黨員被評定為一星級及以下的,延長預備期直至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連續2年評為一星級黨員的納入後進黨員進行幫扶;無星級黨員直接納入不合格黨員甄別處置範圍。

中共納雍縣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