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成立會昌縣智慧教育信息化應用講師團的通知

各鄉(鎮)中心國小(學校)、國中、公辦幼兒園,縣直各學校:

關於成立會昌縣智慧教育信息化應用講師團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智慧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充分發揮現代教育技術對教育教學的支撐、引領作用和試點單位及優秀教師的示範帶頭作用,對我縣教師進行全面系統的教育技術培訓,促進信息技術與教學深度融合,經研究決定,組建會昌縣智慧智慧教育信息化應用講師團。現將有關事項通如下:

一、遴選對象

從全縣中國小、幼兒園在職教師中挖掘、推薦在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的融合創新方面經過實踐並取得一定成績的典型學校代表、典型教師,為智慧教育信息化應用工作注入新鮮血液。

二、遴選條件

1.中國小、幼兒園一線學科骨幹教師;

2.在教育技術應用方面具有一定的引領示範能力;

3.對智慧教育信息化充滿熱情,熱愛宣傳教育技術在教學中的應用。

三、職責要求

講師團成員能在“互聯網+”背景下,依託專業學科,藉助省、市有關平台,推進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的深度融合上起帶頭示範作用。要深入學校開展培訓活動,指導一線教師熟練運用省、市教育平台優化教育、教學。

1.面向全縣義務教育學校師生開展智慧教育工作的推廣和應用,到各鄉鎮學校開展智慧教育專項校本培訓。

2.帶頭開發有助於提升我縣整體智慧教育水平的系列性、實用性數字化資源,帶頭進行智慧教育相關教育科學研究,形成成果。

3.參加縣教科體局組織的講師團業務培訓活動,通過專家輔導、交流學習等活動,合作探究,成果共享,不斷提升講師團成員的信息素養與信息化應用水平,培養一批本土智慧教育教學的行家。

4.挖掘本區域智慧教育工作的典型案例。

四、報名推薦

各鄉(鎮)中心國小(學校)、國中、公辦幼兒園,縣直各學校符合條件的老師可以校為單位積極報名參與,有意願的老師填寫好申報表(見附件),於4月29日前將申報表(及業績證明材料)紙質稿交至縣教科體局教育裝備股,電子稿於發送至教育裝備股郵箱:。

縣教科體局教育裝備股將對申報教師進行綜合評估後確定智慧教育講師團成員名單,然後對講師團成員開展業務培訓。

縣教育科技體育局將給每個培訓講師團成員頒發“培訓講師”聘書。  

聯繫人:宋海波,聯繫電話:0797-5636472

附件:

1.會昌縣智慧師團成員申報表

2.會昌縣智慧教育信息化應用講師團成員選拔培養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

3.會昌縣智慧作業講師團成員名單彙總表

附件1

會昌縣智慧教育講師團成員申報表

姓名

姓別

職稱

學段

學科

類別

QQ號碼

手機號碼

工作單位

(需提供電子版業績材料並將紙質材料裝訂成冊)

所在

單位

意見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縣教育裝備股審核意見

注:

1.學段:指高中(中職)、國中、國小、學前。

2.類別:包括(但不限於)數字資源建設與應用;精準教學;移動學習終端;電子白板使用;視頻製作;自制教具;Steam教學 ; 特色空間建設與應用,班級空間與學習社區建設,教學助手的應用(備課、上課、作業佈置、測試、互動等),,基於網絡學習空間的重構教與學環境、變革教與學方式、教師專業發展、資源建設與應用、教育教學管理,家校互動等……

附件2:

會昌縣智慧教育信息化應用講師團成員選拔

培養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全縣智慧教育信息化發展步伐,強化全縣中國小信息化教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智慧教育信息化應用講師團的帶頭人和骨幹教師隊伍的示範引領作用,提高全縣中國小信息化應用水平,現結合會昌縣實際,修訂本辦法。

第一條智慧教育信息化應用講師團是中國小信息化教學和教育信息技術研究的領頭人,是信息化應用和教育信息技術研究的中堅力量,等同於同級的學科帶頭人和骨幹教師。

第二條選拔範圍

智慧教育信息化應用講師團成員選拔培養範圍是全縣普通中國小、幼兒園、職業中學、特教學校的教師和電教、教研等機構的人員。

第三條選拔名額

電教、教學研究機構的推薦人選不超過總推薦名額的10%,正職校(園)級領導不超過5%,副職校(園)級領導不超過15%。

第四條選拔條件

(一)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

2.具有《教師法》規定的合格以上(含本級,下同)學歷,並取得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具有治學嚴謹,愛崗敬業及良好的師德師風。

3. 具備較強的信息技術與學科融合創新能力,能夠根據學生需求進行教學設計,做到熟練檢索、選擇、加工信息化教學資源並有效應用於教學之中。

4.從事信息化管理、研究工作或信息化應用工作量達到規定要求,信息化教學、管理、研究工作成績顯著。

(二)具體條件

智慧教育信息化應用講師團成員在滿足基本條件且具體條件≥120分的人選中擇優選拔:

項目

評審條件

計分規則

1.信息化教學影響力及工作量(15分)

遵循教育規律,關心學生全面成長,信息化教學育人成績顯著,充分應用“贛教雲教學通2.0”等交互式軟件進行日常教學,在縣級以上範圍有一定影響;近5年來上信息化示範課、觀摩課或專題講座(含送教/培下鄉)縣級以上不少於2次或校級以上不少於4次,每週備課課件不少於2件,授課不少於2次。

電教、教研等機構人員近5年在縣級以上教師培訓會(研討會)上公開課、觀摩課或專題講座不少於2次,每年到學校指導工作、聽課評課、指導教師備課等市級不少於5天,縣級不少於10天。

查看後台個人數據,體現充分應用“贛教雲教學通2.0”等交互式軟件進行日常教學記5分,每週備課課件不少於2件,授課不少於2次記5分。

信息化示範課、觀摩課或專題講座,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以及校級分別記10分/次、8分/次、6分/次、4分/次、2分/次。

另,電教、教研等機構人員須完成基層調研指導、聽課評課等相應要求,否則扣除5分。

2.信息化教研能力

(15分)

具有較強的信息化教學科研能力。近5年來,主持或作為骨幹成員(排名前三)參與完成一項市級以上教育信息技術研究課題並結題或有階段性成果(僅認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教育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課題。包括:中央電教館和省電教館立項的課題,省教科所、省教研室立項的與信息化相關的課題,以結題時間為準)。

⑴主持國家課題並結題或有階段性成果15分;

⑴ 參與國家課題並結題或有階段性成果14分;

⑶主持省級課題並結題或有階段性成果13分;。

⑵ 參與省級課題並結題或有階段性成果12分;

⑶ 主持市級課題並結題或有階段性成果11分。

⑹參與市級課題並結題或有階段性成果10分。

3.能從事網絡教研活動(10分)

能積極開展網絡研修。在縣級以上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等成熟的信息化平台上建立“名師網絡工作室”,與一定數量的老師結成網絡研修共同體,至少開展3次網絡教研等活動。

建立“名師工作室”記2分;資源數量達10篇記2分;達網絡教研活動3次以上記6分。

4.利用網絡學習空間開展備課授課、家校互動等活動(10分)

在縣級以上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等成熟的信息化平台上擁有自己實名制的學習、交流、分享“網絡學習空間”,把信息技術與教學實踐、教育教學管理的融合落實、應用到師生的日常教學活動或教育教學管理中。需常態化應用網絡學習空間開展備課授課,並應用網絡學習開展家校互動或網絡研修或學習指導等活動不少於3次。

資源數量達20篇記2分;網絡備課4節以上記4分;家校互動或網絡研修或學習指導活動3次以上記4分。

5.信息化教學能力(15分)

具有較強的信息化教學設計和應用能力。在各類教學資源展示活動、教學競賽、教學技能等活動中,優秀教育資源作品(包括課件、電教論文、電教錄像課、微課、教學設計)獲市級二等獎以上獎勵2件以上。

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

⑴市二等獎(省三等獎)記6分/件;

⑵市一等獎(省二等獎或國家三等獎)記7分/件;

⑶獲得省一等獎(國家二等獎)以上記8分/件;

教育業務主管部門:

⑴市二等獎(省三等獎)記5分/件;

⑵市一等獎(省二等獎或國家三等獎)記6分/件;

⑶獲得省一等獎(國家二等獎)以上記7分/件;

注:現場比賽類按基礎分×1.5計分。

6.信息化教學學術成果(10分)

對本學科的信息化教學有獨到的見解。近5年來,在市級以上公開發行刊物上發表本人獨撰(或第一、第二作者)的信息化教學學術論文1篇以上,或參與編寫、攝製、出版教育教學論著、教育教學影視作品、教育教學軟件,沒有出版的教育教學軟件要獲得軟件著作權證書。

達標記10分,不達標不記分。注:主編出版物、專著僅認定新聞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科研部門組織編寫的教育教學論著;出版教育教學影視作品、教育教學軟件僅認定新聞出版或版權部門的證書。

7.資源建設工作(15分)

具有開發、製作優質教育教學資源的能力,近5年來,參加過縣級以上優質教育教學資源建設或資源審核工作,並在市級區域以上實現資源共享(含“優課”和省市組織的網絡課程資源)。電教、教研等機構人員近5年,負責過縣級以上智慧教育信息化規劃、管理、建設。

⑴資源建設:國家級、省級、市級以及縣級分別記6分/條、4分/條、3分/條、2分/條;

⑵資源審核、論壇管理:國家、省級、市級及縣級資源平台分別記13分、12分、11分、10分。

⑶優課或網絡課程資源:部級、省級、市級分別記15分/節、13分/節、10分/節;⑷智慧教育信息化規劃、管理、建設:國家級、省級、市級和縣級分別記15分、13分、12分和10分。

8.現代信息技術開發製作能力(10分)

具有一定的現代信息技術開發製作能力。有開發製作網站、系統平台、數字教材等案例或成果。

達標記10分,不達標不記分。

9.評審及專家指導工作(10分)

近5年來,參加過不少於3次校級以上或不少於1次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所屬教育教學研究機構或組織的各類與信息化相關的應用展示和技能提升活動評審及專家指導工作。

縣級以上(含縣級)、校級分別記10分/次、3.5分/次。

10.指導青年教師

(15分)

在幫助青年教師成長方面起示範作用。積極發揮傳、幫、帶作用,近5年來,在提高青年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信息化教學業務水平方面成績突出,指導培養的青年教師至少有1人獲得縣級以上信息化教學、科研等方面的二等獎以上獎勵。

⑴省一等獎以上記15分;

⑵市一等獎(省二等獎)、市二等獎(省三等獎)、縣一等獎(市三等獎)、縣二等獎分別記13分/件、12分/件、11分/件、10分/件;注:現場比賽類按基礎分×1.5計分。

11.關愛學生(15分)

在提升學生的信息素養、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發揮信息化面向未來培養高素質人才的支撐引領方面起到模範作用。近5年來,指導學生在創新、創客、機器人、英語聽力競賽及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等智慧教育信息化競賽活動中獲市級以上獎勵。電教、教研等機構人員近5年來參與組織縣級學生智慧教育信息化活動不少於2次,或組織本縣學生參加市級以上信息化活動,獲市級二等獎以上2人次。

幼兒園、中國小教師

⑴省一等獎以上記15分;⑵市一等獎(省二等獎)、市二等獎(省三等獎)、市三等獎分別記13分/件、11分/件、10分/件;電教、教研等機構人員⑴組織相關活動:市級、縣級分別記10分/次、5分/次⑵省一等獎以上記8分/次;⑶市一等獎(省二等獎)6分/次⑷市二等獎(省三等獎)5分/次。

12.參加信息化培訓情況(10分)

積極參加智慧教育信息化培訓。近5年來,參加過縣級以上智慧教育信息化或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提升培訓併合格以上。

達標記10分,不達標不記分。

注:以上所有條件中,同一項目獲不同等級獎項的,取最大分值,不重複計分。

第五條選拔辦法及程序

成立縣級評審委員會。選拔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開、寧缺勿濫的原則,嚴格按照選拔條件和規定程序,採取自下而上、層層推薦的辦法產生。

(一)符合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單位申請,所在單位嚴格依據條件選拔,採取自我推薦、羣眾評議和領導班子集體討論等方式進行擇優推薦,並在本單位公示一週,無異議後,由學校向縣教科體局推薦。

(二)縣教科體局對各單位上報的推薦人選進行審核、評議,並組成聯合考察組,到推薦對象所在單位實地考察,對推薦人選的信息化教學水平與科研能力以及示範、傳幫帶作用發揮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審,依據綜合評審情況確定人選,經公示一週無異議後確定人選並下發聘書。

第六條工作職責

智慧教育講師團工作職責

1.面向全縣中國小校(幼兒園)及師生開展教育信息化與教育教學融合應用、網絡學習空間應用培訓和其他智慧教育相關的應用推廣活動。

2.帶頭建設好個人網絡空間,積極參加年度教學空間評展活動,引領示範空間應用。

3.帶頭開發有助於提升我縣整體智慧教育水平的系列性、實用性數字化資源,帶頭進行智慧教育相關教育科學研究,形成成果。

4.參加縣教科體局教育裝備股組織的講師團業務培訓活動,通過專家輔導、交流學習等活動,合作探究,成果共享,不斷提升講師團成員的信息素養與信息化應用水平,培養一批本土智慧教學的行家。

5.挖掘本區域網絡學習空間應用的典型案例。

第七條待遇

省市信息化應用教學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將從我縣組建的智慧教育講師團中優先推薦。

第八條管理機制

1.縣教科體局教育裝備股負責對市級智慧教育講師團成員的選聘、組織、培訓和評價等管理工作。

2.採取動態管理機制,實行年度考核,動態更新成員名單。

3.各學校、講師團成員可推薦講師團候選人;各位教師也可以自薦。

第九條附則

1.請各講師團成員所在單位(學校)大力支持講師團日常工作。

2.根據講師團成員各自的典型經驗提供培訓服務內容,各學校結合實際,在舉辦校本培訓、教研活動時邀請講師團講課。

附件3

會昌縣智慧作業講師團成員名單彙總表

學校)名稱:(公章)

序號

教師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工作單位

最高學歷

學位

教齡

教師資格

職務

任教學段

任教學科

是否鄉村教師

備註

填報人: 審核人: 聯繫電話:

説明

1.此表可以在平台導出或用Excel製作。

2.表內統一用小四號宋體字填寫。

3.“學段”填寫“高中”、“國中”、“國小”,分學科排序上報。

4.是否鄉村指目前是否從事農村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