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區“縣管校聘”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落實華池縣教育局關於印發《華池縣中國小(幼兒園)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進一步深化全鄉教師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加強教師隊伍管理,促進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結合我學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學區“縣管校聘”工作實施方案

一、成立教職工競聘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喬生茂

組員:楊貴旺、陶成奎、邊定民、胡建國、李嘉濤、史連君

二、嚴格程序,規範操作,穩步推進,全面實施好“縣管校聘”改革相關工作

(一)聘任原則

1.雙向選擇原則。學校對教職工可以聘任、不聘、緩聘或解聘。教職工可以受聘、拒聘或辭聘,雙方必須通過書面表明意向,履行一定手續。

2.“三定”原則。以縣局對我學區核定的編制數和學區為各學校設置崗位數為依據,實行定編、定崗、定責,組織全員公開聘任,教職工受聘後,必須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3.擇優競爭原則。根據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全方位綜合考評,在聘任過程中,堅持德才並重、以德為先,實行公開聘任與公平競爭的原則。

4.客觀公正原則。在聘任過程中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一分為二,客觀公正地評聘每一位教職工。原學校教師第一輪聘任率不得低於90%,對一年內即將退休的教師,處於孕期、哺乳期教師或患有較為嚴重疾病不宜交流的教師,原則上不參與跨校競聘,在原聘用學校直接續聘。

(二)聘任條件

凡樂於在上裏塬學區各校(園)從事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勝任學校的教育教學、後勤工作,身體健康、服從管理的學校在崗正式教職工均可參加崗位聘任。

(三)崗位設置

上裏塬國小21人(語文10人、數學6人、英語3人、生活老師2人)

上裏塬鄉甘其教學點1人(全科)

上裏塬鄉黃塬教學點1人(全科)

上裏塬鄉鴨口教學點1人(全科)

上裏塬鄉彭家寺教學點2人(全科1人、英語1人)

上裏塬鄉中心幼兒園7人(保教員4人、保育員3人)

上裏塬學區5人

(四)聘任程序

1.“教職工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討論“上裏塬學區縣管校聘工作實施方案”,集中組織上裏塬學區全體教師及外校應聘教師參加聘任。

2.所有正式教師(含外鄉校應聘教師)應向學區提交應聘申請書或外校介紹信(包括校(園)長,學區工作人員),申請書中需寫清楚應聘學校及崗位。

3.空缺崗位可在第二輪聘任或下學期開學人事個別調整時補齊。

4.第二輪聘任在第一輪落聘人員中進行。可跨校接受申請進行聘任。聘任結束後,公佈結果,簽訂聘任合同。

(五)關於落聘、拒聘或辭聘的處理

1.落聘。凡符合聘任條件而未被聘者,視為落聘。第一輪落聘人員自行聯繫第二輪應聘學校,第二輪落聘者,參加全縣交流。

2.拒聘。若以書面形式拒絕學校聘任,視為拒聘。拒聘人員須向學區遞交拒聘申請,學區開介紹信到新單位應聘,原單位不再聘任拒聘人員。

3.解聘。學校按有關規定和方案,對受聘教職工的工作進行綜合考評,發現不合格,並解除其受聘職位,即為解聘。解聘作落聘處理,校長可以對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解聘。

①教職工連續曠工15天以內或當年累計曠工30天(不含30天)以內。

②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拒不接受工作任務。

③工作中消極應付,給學校工作造成嚴重損失。

④不能堅守工作崗位,參於經商辦企業等從事非教學工作的。

⑤工作態度不端正,完不成教育教學任務,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

⑥無理取鬧、威脅學校領導或其它工作人員情節嚴重。

⑦聚眾賭博、滋事鬥瘟、作風不正、有損師表形象,在

校內外造成惡劣影響。

⑧違反黨紀黨規等法規制度已被查實的。

4.辭聘。受聘教職工主動向學校申請辭去所任職務即為辭聘。辭聘的教職工必須在一學期結束前一個月內向學校呈交《辭聘申請書》,在未得到學校回覆之前,不得擅自離崗,辭聘申請獲准後視為拒聘。

(六)實施步驟

教師聘任以《方案》規定的程序按學年度進行。2021-2022學年度實施步驟如下:

1.宣傳動員(7月15日--7月16日)。各校(園)組織召開教職工大會,認真學習相關文件精神,使政策知曉率達100%。

2.制定方案(7月17日--7月19日)。學區根據教育局《方案》結合學區實際,成立教職工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好《上裏塬學區“縣管校聘”工作實施方案》,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各個崗位的職責和任職條件,按照管理人員、科任教師、教輔後勤人員分類公佈競聘崗位名稱、崗位數、崗位條件及崗位職責。

3.第一輪聘任( 7月20日--7月25日)。教職工向學區提出書面崗位競聘申請,學區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查競聘人的應聘資格,組織競聘會。學區競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職工師德師風、業務能力、敬業表現、工作業績、情緒智力、演講答辯進行考核量化現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算出競聘人的總得分,分類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擬聘人員。得分低於65分的,本次不予聘任。

4.第二輪聘任(7月26日—-8月5日)。聘任對象為第一輪落聘人員和外來應聘人員,第二輪聘任結束後仍然缺編的,學區將統籌考慮解決,對於學科富餘人員,能勝任所缺學科教學,則跨學科予以聘任,不能勝任者則動員到其他單位應聘。對於外來應聘人員,須持原單位介紹信,才可參與聘任。

5.結果運用(8月6日--8月11日)。競聘工作結束後,將兩輪聘任確定的崗位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將擬聘人員報教育局,並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崗位聘用合同》,聘期為1學年。

6.落聘管理。不參加競聘人員或通過逐次競聘仍未上崗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上報縣局,縣局將組織實施待崗培訓,培訓期不超過12個月,待崗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和津補貼。經培訓和考核合格後可再次參加缺編學校競聘或由縣局進行調配;經培訓和考核仍不能上崗的,按相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解聘處理。

上裏塬學區

2021年7月17日